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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智慧: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0-01-23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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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 5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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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 年 2 月 5 日 下午 13:30 开始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0 年 2 月 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华夏东路 811 号上海南青华美达酒店海景海怡厅


    三、出席人员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2020 年 1 月 31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授权委托人。


    四、会议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上交
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及互联网投票平台(vote.sseinfo.com)向公司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通过现场和网
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议程
    (一)介绍股东大会参会情况;
                                   3/6
    (二)宣读股东大会须知;
    (三)阅读并审议以下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鉴于股东大会资料已于会议召开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全文披露,并于股东大会现场印发给各位参会股东及代表,
为提高会议效率并为公司管理层与投资者沟通互动提供较为充分的时间,本次股
东大会议程将对议案采用宣读要点的方式进行简化。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报刊,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回答股东提问;
    (五)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监票;
    (六)现场与会股东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七)监事及见证律师共同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现场投票结束后,由工作
人员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八)休会(现场会议结束);
    (九)待网络投票结束后,公司将根据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
供的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表决情况对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情况合并统
计,并于次日公告;
    (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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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现提出如下议事

规则:

    一、股东大会设会务组,具体负责大会召开等有关事宜。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人员

准时到会场签到并参加会议,参会资格未得到确认的人员不得进入会场。

    三、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正

常程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

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应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应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出席

会议人员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的劝导,共同维护好大会的秩序。

    五、股东在大会上有权发言和提问,股东发言由大会主持人组织,股东在股

东大会上的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主持人可安排公司

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涉

及国家秘密、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问题,大会主持人

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六、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有权对大会意外情况作出紧

急处置。

    七、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表决时,股东不得进行大会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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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具有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

熟悉,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照独立、客

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

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所为公司 2019 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立信

所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等情况协商确定 2019 年度审计费用。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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