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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吴证券:独立董事关于修订公司主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14-10-31  

						                独立董事关于修订公司主要会计政策

                     及会计估计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如下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

    一、修订公司主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事项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修订,符合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
定及公司的实际需要,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
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修订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主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做出的修订。

    二、向东吴期货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我们对公司向东吴期货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
予以认可;公司对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东吴期货股东协商一致,本次增资以经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作为定价依据,
我们认为,交易价格公允,交易内容公平合理,本次增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向东吴期货有限公司增资。

    三、提名宋子洲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事项

    根据对被提名人宋子洲先生的个人履历的审查,未发现上述候选人有《公司
法》、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和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
解除的情况,上述候选人的学历、工作经历、身体状况均能够胜任董事职务的要
求。提名程序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制度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将上述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