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向东吴期货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书面 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 易实施指引》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 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提交的《关于向东吴期 货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以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 构之评估结果为依据,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经相关程序确定,交易价 格公正、公允,不损害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定位。公司主 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 立性,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项关联交易,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书面审核意见关联董事徐旭珠回避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