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6-07-30
证券代码:601555 股票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16-053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7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
于 2016 年 7 月 28 日在江苏苏州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会
议应到董事 11 人,实到董事 11 人,占董事总数的 100%(其中宋子洲
董事以电话方式参会,朱建根董事委托范力董事长参加并代为表决,
金德环董事、裴平董事委托韩晓梅董事出席并代为表决)。公司部分
监事及部分高管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范力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东吴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收
购天顺证券集团有限公司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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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意由东吴证券之全资子公司东吴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香港”)通过认购天顺证券集团有限公司
(1141.HK,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定向增发股份(或定向增发+收
购部分老股)的方式收购目标公司。
2、同意东吴香港进行收购之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相关方
进行充分协商,开展尽职调查,签署相关备忘录、保证金托管协议、
中介服务协议等,以及根据最终确定的交易架构及定价签署正式收购
协议。
3、授权东吴证券经营管理层在不超过 10 亿港元的收购金额、收
购完成后持有目标公司股份不低于 51%的前提下,确定最终交易架构
及定价。
4、本次收购行为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管机构、国资管理机构、
目标公司股东以及香港监管机构等的审核批准。授权东吴证券经营管
理层以及东吴香港向相关监管机构和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报批或备案
手续。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东吴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增资的议案》
1、同意向东吴香港增资 10 亿港元(注册资本增加至 11 亿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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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全权办理涉
及增资事项的相关手续。
3、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因东吴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
司收购天顺证券集团有限公司的最终交易方案未能达成一致等因素
影响而使东吴香港未能成功收购天顺证券集团有限公司的情况下,决
定是否终止对东吴香港的该等增资事宜。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管
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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