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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吴证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17年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2017-05-23  

						股票简称:东吴证券                                   股票代码:601555
债券简称:17 东吴债                                  债券代码:143021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 2017 年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
                    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232 号信托大厦)



                             2017 年 5 月
                                 声   明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
均来源于发行人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西部证券对报告中所包含的
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西部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西部证
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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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本次债券概况


一、17 东吴债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

    2、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为人民币 25 亿元。

    3、债券期限:本次债券期限为 5 年期。

    4、债券利率:4.7%。

    5、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 100 元。

    6、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发行。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
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
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8、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
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9、起息日:2017 年 3 月 13 日。

    10、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利息登记日按照上交所和证券登记机
构相关规定执行。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
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1、付息日期: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18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3 月 13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2、本金支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2 年 3 月 13 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3、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
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
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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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5、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专项账户,用于
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16、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出具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新世纪债评
[2016]011102),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在本期
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在评级报告正式出具后每年进行定期或不定期
跟踪评级。

    17、债券受托管理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发行方式、发行对象与配售规则: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具体配售
规则详见本期债券发行公告。

    19、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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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本期债券重大事项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7 东吴债”)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
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
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
17 东吴债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2016 年度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 20%
    根据发行人公告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2016 年度
发行人累计新增发行债券 15 亿元,均为短期融资券;其他累计新增借款 94.33
亿元,包括公司及子公司的短期借款、收益凭证、资产收益权转让融入资金及同
业拆借等方式,公司新增借款累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 20%。
    上述新增借款是依据公司业务开展需要发生的,公司保持了合理的资产负债
率水平,未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职工监事变动
    根据发行人公告的《关于陈建国先生出任公司职工监事的公告》,职工监事
杭五一女士因即将退休,申请辞去公司职工监事职务,2017 年 4 月 14 日,公司
工会召开第三届工会会员(职工)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选举陈建国先生为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待取得证券监管部门核准的
任职资格后正式任职。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关于陈建
国证券公司监事任职资格的批复》(苏证监许可字[2017] 16 号),核准陈建国
证券公司监事任职资格。自批复印发之日起(2017 年 4 月 24 日),陈建国先生正
式出任公司职工监事,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陈建国先生,中国国籍,1972 年 3 月出生,硕研学历,硕士学位。历任昆
山市信托投资公司第二证券部副经理;东吴证券昆山前进中路证券营业部副总经
理、福州湖东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昆山前进中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昆山分公
司副总经理;东吴证券经纪业务事业部副总经理、经纪管理总部副总经理(主持
工作)。现任东吴证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三、2017 年聘请新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发行人公告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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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发行人原聘请的审计机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服务年限已经届满 5 年,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财金〔2016〕12 号)规定,发行人需重新选聘新会计师事务
所提供服务。公司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进
行了公开招标,专家组根据各事务所的介绍和答疑情况,从事务所工作方案、人
员配备、相关工作经验、职业道德记录和质量控制水平、会计师事务所资质、商
务响应程度、报价等七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最终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中标。
    发行人拟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年度
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对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聘期
一年,审计服务费为 136 万元。该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H 股审计、
证券、期货等相关资质证书,并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参与央企
审计监督的项目。
    四、2017 年 1-4 月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 40%

    根据发行人公告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7 年 1-4 月累计新增借
款的公告》,截至 2017 年 4 月 30 日,发行人 2017 年 1-4 月累计新增借款 82.10
亿元,超过 2016 年末净资产人民币 204.89 亿元的 40%。

    2017 年 1-4 月发行人通过发行公司债券、次级债,累计新增债务融资 82.10
亿元,占 2016 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 40.07%,其中公司债券 25.00 亿元,次级债
券 57.10 亿元。

    发行人上述新增借款属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的融资行为,新增借款
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良影响,对公司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将根
据债务融资到期支付安排制定运用计划,合理调度分配资金,保证按期支付到期
利息和本金。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 17 东吴债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
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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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事项,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有关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
人。
   联系人:李晶
   联系电话:021-68886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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