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关于收购东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2017-08-30
证券代码:601555 股票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17-040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东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简要内容: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以现金方式向苏州创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
元集团”)收购东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人寿”)
1.99 亿股,拟定收购价格为每股 1.11 元,收购总金额为 22,089 万
元。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东吴人寿股权比例为 4.975%。
2、本次交易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需要取得相关政府
部门或监管机构的批准或备案。
3、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金融投资布局,寻求新的业务增长点,以
适应市场发展变化,保障市场竞争力,与其他金融企业深化合作,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批准,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向
创元集团收购东吴人寿 3.09 亿股,收购价格为每股 1.11 元,收购总
金额为 34,299 万元,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东吴人寿股权比例为
7.725%。(详见公司 2016 年 12 月 14 日公告)
现根据各方实际情况,经与创元集团和东吴人寿协商,并得到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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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公司收购创元集团持有的东吴
人寿的股份数量拟调整为收购东吴人寿 1.99 亿股,收购价格不变,
为每股 1.11 元,收购总金额为 22,089 万元,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东
吴人寿股权比例为 4.975%。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需要取
得相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批准或备案,并在交易各方履行法律审
批程序后执行。
二、交易对方概述
1、基本情况
名称:苏州创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苏州市南门东二路 4 号
法定代表人:刘春奇
注册资本:82342.7 万元
成立日期:1995 年 6 月 28 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授权范围内的资产经营管理;从事进出口经营(范围
按外经贸部<2000>外经政审函字第 266 号规定);经营国内商业、物
资供销业(国家规定的专营、专项审批商品除外);提供生产及生活
服务;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承接机械成套项目、房
地产开发业务;为进出口企业提供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2
苏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苏州创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主要业务发展状况和经营成果
创元集团脱胎于苏州 10 个工业主管局,已发展成为一家实业经
营与资本经营并举的大型投资控股集团,为苏州市属大型国有企业集
团。
创元集团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简表(已经审计,合并报表)如下:
指标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亿元) 112.74
净资产(亿元) 52.44
指标 2016 年
营业收入(亿元) 54.3
净利润(亿元) -4.38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东吴人寿成立于 2012 年 5 月,总部位于江苏省苏州市,是经中
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国内第一家在地级城市设立的全国性
寿险公司。2016 年东吴人寿进行了增资扩股,注册资本从 20 亿元增
加至 40 亿元,进一步增强了资本实力。公司控股股东苏州国际发展
集团有限公司亦是东吴人寿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 20%。
根据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东吴人寿有限公司最
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3
指标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6 月 30 日(未审计)
资产总额(亿元) 159.38 168.46
净资产(亿元) 36.51 34.43
指标 2016 年 2017 年上半年
营业收入(亿元) 45.83 20.74
净利润(亿元) -3.15 -1.61
本次收购前后,东吴人寿的主要股东情况如下:
收购前 收购后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万股) 例 (万股) 例
苏 州 国 际 发展 集 团有 苏州国际发展集团
80000 20% 80000 20%
限公司 有限公司
苏 州 高 新 区经 济 发展 苏州高新区经济发
56000 14% 56000 14%
集团总公司 展集团总公司
江 苏 沙 钢 集团 有 限公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
48000 12% 48000 12%
司 公司
苏州创元投资发展(集 苏州工业园区经济
42900 10.725% 40000 10%
团)有限公司 发展有限公司
苏 州 工 业 园区 经 济发 苏州创元投资发展
40000 10% 23000 5.75%
展有限公司 (集团)有限公司
四、对外投资定价原则
本次交易定价保持每股 1.11 元的价格不变。
五、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一)合同主体
合同主体为苏州创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甲方)和东吴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二) 股份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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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标的公司股份总数 40 亿股,注册资本:
400000 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400000 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协议签
署日,甲方合法持有其 4.29 亿股股份。甲方同意向乙方转让其持有
的标的公司 1.99 亿股股份,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 4.975%(以下简称
“标的股权”),乙方同意受让甲方转让的标的股权。
2.本次股份转让包括标的股权及根据标的公司章程规定附属于
该股权的全部股东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股权按比例享有的标的公
司截至转让价款支付日的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转让价
款支付日至标的股权登记至乙方名下期间,标的公司经营产生的损益
由乙方按照受让标的股权的比例享有或承担。
(三)转让价款及支付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标的股权转让价款为每股 1.11 元人民
币,转让价款总额为 22,089 万元人民币。若该价款低于标的股权转
让以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并经国资主管部
门核准或备案之评估结果的,以评估结果的金额为转让价款。
2.转让价款支付日由甲、乙双方根据标的股权转让的审批进度另
行协商确定。
(四)股权转让完成
1.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本次股权转让之日为标的股权转让完
成之日,甲、乙双方应共同配合标的公司做好后续的章程修订及备案
登记等相关手续。
(五)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做出的陈述与保证,或者存在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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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履行或者延迟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情形,视为甲方违约,在乙
方发出违约通知书后 15 日内,违约情形没有得到改善,乙方有权解
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因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做出的陈述与保证,或者存在其
他不履行或者延迟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情形,视为乙方违约,在甲
方发出违约通知书后 15 日内,违约情形没有得到改善,甲方有权解
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协议的成立与生效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
成立。
2.本协议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后即时生效:
(1)标的股权转让经甲方和乙方的内部决策程序审议通过;
(2)标的股权以协议方式转让以及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或备案
已取得相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3)标的股权转让已取得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保险监督管理部
门等相关监管部门的核准或备案。
3.在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不得采取任何行为阻止、妨碍、限
制、不适当影响本协议的正常生效和执行。
六、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投资东吴人寿,与东吴人寿深化合作,一是有利于公司分享
保险行业未来的高成长空间,强化“根据地”战略与“走出去”战略
相结合,助推东吴证券综合金融业务全面发展;二是东吴人寿作为国
内第一家在地级城市设立的全国性寿险公司,拥有广泛的合作伙伴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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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厚的客户基础,有利于公司增加客户资源,拓展未来的发展基石;
三是东吴人寿是一个处于成长期的新兴寿险公司,且位于经济发达的
苏南区域,基于现有的业务模式,加之完成增资扩股后,有着较好的
发展潜力和市场前景,后续业务规模有望持续拓展,业务收入前景广
阔,将为公司带来良好的资本回报。
七、本次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对外投资存在以下风险:
1、资格申报和交易审批风险;
2、东吴人寿存在经营风险、项目风险等风险因素。
公司将与创元集团、东吴人寿共同严格按照报要求做好申报和审
批准备,并通过有效的公司治理途径实现股东权益,坚持谨慎和循序
渐进原则发展与东吴人寿的合作业务。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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