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8-30
证券代码:601555 股票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17-042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8 月 18 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8 在上海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6 人,实到监
事 6 人(其中,郦美英监事委托方敏监事出席并代为表决),占监事
总数的 100%。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敏女士主持,会议召集及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1、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
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反映公司半年度
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
1
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
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
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8 月 30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