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东吴证券:非公开发行2017年次级债券(第一期和第二期)2018年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2018-07-19  

						股票简称:东吴证券                                       股票代码:601555
债券简称:17 东吴 01                                     债券代码:145494
债券简称:17 东吴 02                                     债券代码:145495
债券简称:17 东吴 03                                     债券代码:145550
债券简称:17 东吴 04                                     债券代码:145551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非公开发行 2017 年次级债券
              (第一期和第二期)
     2018 年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 号 8 幢 10000 室)



                             2018 年 7 月
                                声       明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
来源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发行人或公司)对外披
露的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等。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西部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




                                     2
                         第一章 本次债券概况

一、17 东吴 01 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债券名称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7 年次级债券(第一期)品种一(简
称“17 东吴 01”)。
    (二)核准情况
    本次债券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函[2017]299 号”无异议函核准。
    (三)发行总额
    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为人民币 40.60 亿元。
    (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采取面向合格投资者簿记建档的方式非公开发行。
    2、发行对象
    本次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公司
次级债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合格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
的投资风险,并符合下列资质条件:
    (1)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
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等,以及经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
    (2)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
产管理产品、基金及基金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
保险产品、信托产品以及经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3)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一千万元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
    (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5)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6)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
    其中,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的,需要穿透核查最

                                   3
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具体标准由基金业协会规定。
    本次债券发行对象合计不得超过 200 人;本次债券并仅限于合格投资者范围
内转让,转让后,持有同次发行债券的合格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二百人。
    (五)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六)债券期限
    本次债券期限为 3 年期。
    (七)债券年利率、计息方式和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为 5.2%,为实名制记账式债券。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
付息,不计复利,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的利息随本金的
兑付一起支付。
    本次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7 年 4 月 26 日。
    本次债券付息日为:2018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4 月 2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本次债券兑付日为:2020 年 4 月 2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
后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本次债券本息兑付方式为:本次债券的本息支付将通过本次债券的登记托管
机构办理。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参见本次债券登记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八)本次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及分销商
    本次债券由发行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行销售,无分销商。
    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九)债券信用等级
    本次债券无债项评级。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和鹏元资信
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
    (十)担保情况
    本次债券无担保。
    (十一)回购交易安排
    本次债券无回购交易安排。
    (十二)募集资金用途

                                    4
    拟主要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二、17 东吴 02 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债券名称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7 年次级债券(第一期)品种二(简
称“17 东吴 02”)。
    (二)核准情况
    本次债券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函[2017]299 号”无异议函核准。
    (三)发行总额
    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为人民币 16.50 亿元。
    (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采取面向合格投资者簿记建档的方式非公开发行。
    2、发行对象
    本次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公司
次级债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合格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
的投资风险,并符合下列资质条件:
    (1)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
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等,以及经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
    (2)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
产管理产品、基金及基金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
保险产品、信托产品以及经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3)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一千万元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
    (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5)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6)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
    其中,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的,需要穿透核查最
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具体标准由基金业协会规定。
                                   5
    本次债券发行对象合计不得超过 200 人;本次债券并仅限于合格投资者范围
内转让,转让后,持有同次发行债券的合格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二百人。
    (五)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六)债券期限
    本次债券期限为 5 年期。
    (七)债券年利率、计息方式和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为 5.5%,为实名制记账式债券。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
付息,不计复利,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的利息随本金的
兑付一起支付。
    本次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7 年 4 月 26 日。
    本次债券付息日为:2018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4 月 2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本次债券兑付日为:2022 年 4 月 2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
后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本次债券本息兑付方式为:本次债券的本息支付将通过本次债券的登记托管
机构办理。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参见本次债券登记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八)本次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及分销商
    本次债券由发行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行销售,无分销商。
    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九)债券信用等级
    本次债券无债项评级。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和鹏元资信
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
    (十)担保情况
    本次债券无担保。
    (十一)回购交易安排
    本次债券无回购交易安排。
    (十二)募集资金用途
    拟主要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6
三、17 东吴 03 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债券名称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7 年次级债券(第二期)品种一(简
称“17 东吴 03”)。
    (二)核准情况
    本次债券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函[2017]299 号”无异议函核准。
    (三)发行总额
    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为人民币 27.40 亿元。
    (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采取面向合格投资者簿记建档的方式非公开发行。
    2、发行对象
    本次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公司
次级债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合格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
的投资风险,并符合下列资质条件:
    (1)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
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等,以及经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
    (2)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
产管理产品、基金及基金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
保险产品、信托产品以及经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3)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一千万元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
    (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5)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6)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
    其中,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的,需要穿透核查最
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具体标准由基金业协会规定。
    本次债券发行对象合计不得超过 200 人;本次债券并仅限于合格投资者范围

                                   7
内转让,转让后,持有同次发行债券的合格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二百人。
    (五)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六)债券期限
    本次债券期限为 3 年期。
    (七)债券年利率、计息方式和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为 5.4%,为实名制记账式债券。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
付息,不计复利,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的利息随本金的
兑付一起支付。
    本次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7 年 5 月 22 日。
    本次债券付息日为:2018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5 月 2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本次债券兑付日为:2020 年 5 月 2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
后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本次债券本息兑付方式为:本次债券的本息支付将通过本次债券的登记托管
机构办理。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参见本次债券登记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八)本次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及分销商
    本次债券由发行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行销售,无分销商。
    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九)债券信用等级
    本次债券无债项评级。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和鹏元资信
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
    (十)担保情况
    本次债券无担保。
    (十一)回购交易安排
    本次债券无回购交易安排。
    (十二)募集资金用途
    拟主要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8
四、17 东吴 04 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债券名称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7 年次级债券(第二期)品种二(简
称“17 东吴 04”)。
    (二)核准情况
    本次债券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函[2017]299 号”无异议函核准。
    (三)发行总额
    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为人民币 12.30 亿元。
    (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采取面向合格投资者簿记建档的方式非公开发行。
    2、发行对象
    本次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公司
次级债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合格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
的投资风险,并符合下列资质条件:
    (1)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
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等,以及经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
    (2)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
产管理产品、基金及基金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
保险产品、信托产品以及经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3)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一千万元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
    (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5)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6)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
    其中,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的,需要穿透核查最
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具体标准由基金业协会规定。
    本次债券发行对象合计不得超过 200 人;本次债券并仅限于合格投资者范围

                                   9
内转让,转让后,持有同次发行债券的合格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二百人。
    (五)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六)债券期限
    本次债券期限为 5 年期。
    (七)债券年利率、计息方式和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为 5.6%,为实名制记账式债券。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
付息,不计复利,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的利息随本金的
兑付一起支付。
    本次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7 年 5 月 22 日。
    本次债券付息日为:2018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5 月 2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本次债券兑付日为:2022 年 5 月 2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
后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本次债券本息兑付方式为:本次债券的本息支付将通过本次债券的登记托管
机构办理。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参见本次债券登记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八)本次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及分销商
    本次债券由发行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行销售,无分销商。
    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九)债券信用等级
    本次债券无债项评级。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和鹏元资信
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
    (十)担保情况
    本次债券无担保。
    (十一)回购交易安排
    本次债券无回购交易安排。
    (十二)募集资金用途
    拟主要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10
                       第二章 本次债券重大事项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7 年次级
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7 东吴 01”、“17 东吴 02”)、东吴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7 年次级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17 东吴 03”、“17 东吴
04”)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
相关规定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 17 东吴 01、17 东吴 02、17 东吴
03、17 东吴 04 债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根据发行人公告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董事、职工监事
的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2018 年 7 月 4 日,东吴证券董事会收到董事马震亚先生提交的书面辞呈,
因工作调整原因,马震亚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职工董事职务。公司监事会收到监事
会主席方敏女士和监事袁维静女士的书面辞呈,因到龄退休原因,方敏女士申请
辞去监事会主席及职工监事职务;因工作调整原因,袁维静女士申请辞去股东代
表监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同一天召开了第四届
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选举孙中心先生为公司职工董事,任期与
第三届董事会一致;选举袁维静女士为公司职工监事,任期与第三届监事会一
致。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 17 东吴 01、17 东吴 02、17 东吴 03、17 东吴
04 债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
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
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特出具
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
独立判断。
    有关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
人。
    联系人:李晶
    联系电话:021-68886906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