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0
证券代码:601555 股票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19-024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4 月 8 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在苏州张家港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6
人,实到监事 6 人,占监事总数的 100%。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维静
女士主持,会议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年报和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和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
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反映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
况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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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机制及内部控制制度能够保证公司
依法合规开展各项业务,能够有效防范各项风险,保证客户及公司资
产安全、完整,保证公司业务信息的准确、完整,公司内部控制在整
体上是有效的。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东吴证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内控机制、制度及执行情况的评价。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1、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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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
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反映公司一季度的经营
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
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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