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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吴证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9-05-14  

						证券代码: 601555     股票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 2019-026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9年5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

于2019年5月13日下午在苏州以现场结合电话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

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其中范力董事长、宋子洲董事以电

话方式参会,朱建根董事委托范力董事长、郑刚董事委托朱剑董事、

裴平董事委托权小锋董事参会并代为表决)。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列

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总裁范力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

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
对照检查,认为公司的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盈利能力具有可持

续性、财务状况良好、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募集资金的数额和

使用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关于上市公司配股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申请配股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的

议案》

    董事会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1、发行证券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配股)的方式进行。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本次配股拟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总股本

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后的股份数为配股基数,按

每 10 股配售不超过 3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不包括公司回购专用账

户)配售,配售股份不足 1 股的,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
    若以截止 2019 年 4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30 亿股扣除公司回购专

用账户所持股份 2,901,700 股后的股本 2,997,098,300 股为基数测算,

则本次可配售股份数量总计不超过 899,129,490 股。本次配股实施前,

若因公司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引起总股本变动,以及公司根据相关

规定处置回购股份引起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数减少,配股数量按

照变动后的配股基数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配股比例和配股数量由公司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股本

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配股价格及定价原则

    (1)定价原则

    ① 配股价格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后的每股净资产

值;

    ② 参照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上的价格、市盈率状况及公司发展

需要;

    ③ 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前景和本次募集资金计划的资金需求量;

    ④ 由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原则。

    (2)配股价格

    依据本次配股确定的定价原则,以刊登配股说明书前20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均价为基数,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最终的配股价

格由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配售对象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公司将确定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配售对象为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全体股东(不包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不超过人民币 65 亿元(具体规模

视发行时市场情况而定),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

金,补充营运资金,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优化业务结构,提升东吴

证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金额

  1     向境内外全资子公司增资                   不超过 10 亿元

  2     发展资本中介业务                         不超过 20 亿元

  3     发展投资与交易业务                       不超过 30 亿元

  4     用于信息技术、风控合规投入               不超过 2 亿元

  5     其他运营资金安排                         不超过 3 亿元

                           合计                  不超过 65 亿元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

利益,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进度和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

予以置换。若本次配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

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发行时间

    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配股后在规定期限内择机向全体

股东(不包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配售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承销方式

    本次配股采用由主承销商代销的方式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配股完成后的全体股东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配股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国

家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配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

发行方案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上市地点

    本次配股完成后,获配股票将按照有关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股东大会表

决之前,尚需取得国资有权单位的审核批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公司将按照有关程序向中国证监会申报,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

方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公告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

证券预案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

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见同日公告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配股募集资金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见同日公告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 年)股东回

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见同日公告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配股摊薄即期回报的风

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见同日公告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度配股摊

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

权经营层全权办理本次配股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配股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

经营层在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情况下,全权办理与

本次配股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

制定和实施本次配股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本次配股的实施时间、

配股价格、配股比例、配售数量、具体申购办法、募集资金用途等与

配股方案以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关的一切事项;

    2、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

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本次发行的相
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回复中国证监会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反馈

意见;

    3、签署、递交、修改、呈报、执行与本次配股相关的合同、协

议、说明、声明、承诺和其他法律文件,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4、全权处理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对募投项目作适当的调整、具体实施募投项目、确定募投项目的

实施顺序和进度、签署与募投项目相关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法律文件;

    5、在本次配股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办理本次配股发行的股

份登记及上市事宜,根据核准和发行的具体情况,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报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核准或

备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6、若本次配股发行失败,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返还已经认购本次配股股份的股东;

    7、如证券监管部门在发行前有新的法规和政策要求或市场情况

发生变化,董事会可根据国家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

及市场情况对本次配股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数量、

发行价格、募集资金规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内容;

    8、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配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

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股东带来极其不利后果时,在法律法

规允许的范围内酌情决定配股发行计划延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

    9、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办理其认为与本次发行有关
的其他事项。

    10、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集、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2019 年度配

股事宜,具体召开会议时间、地点及会议议程,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

经营层根据 2019 年度配股事宜进展实际情况确定,并发布会议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东吴创新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增资

的议案》
    1、同意对东吴创新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增资 10 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增至 50 亿元人民币);

    2、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在上述额度
内确定具体增资到位的时间,并根据东吴创新的业务需求,分期投入
资金,以及全权办理涉及增资事项的相关手续。

    本次增资尚需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