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9-10-31
证券代码: 601555 股票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 2019-061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
议于2019年10月30日上午在浙江杭州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的方式召
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其中宋子洲董事、尹
晨董事电话参会),占董事总数的100%。会议由董事长、总裁范力先
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吴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总额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同日公告的《东吴证券关于 2018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
职工监事薪酬的补充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魏纯女士担任财务负责人,范力先
生不再代行财务负责人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合规管理基本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第六条:“公司股东单独或与关联方合
并持有公司50%以上股权的或者控股股东控股比例在30%以上的,非职
工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非职工监事的选举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度。”
修订为: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
上的,非职工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非职工监事的选举应当采用累
积投票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宁波分公司的议案》
1、同意公司设立宁波分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分公司名称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2)拟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3)营运资金:人民币贰仟万元;
(4)拟任负责人:待定;
(5)业务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承销与保荐(仅
限承揽与客户服务);证券资产管理(仅限承揽与客户服务);证券
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
金融产品业务;
2、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机构的设立申报、筹建、变更
等相应的手续。
3、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和监管规定择机确定具体
设立的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择期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召开会议时间、地点及会议议程,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
据工作需要适时确定并发布会议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