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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吴证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9-10-31  

						证券代码: 601555     股票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 2019-061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

议于2019年10月30日上午在浙江杭州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的方式召

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其中宋子洲董事、尹

晨董事电话参会),占董事总数的100%。会议由董事长、总裁范力先

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吴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总额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同日公告的《东吴证券关于 2018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
职工监事薪酬的补充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魏纯女士担任财务负责人,范力先

生不再代行财务负责人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合规管理基本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第六条:“公司股东单独或与关联方合

并持有公司50%以上股权的或者控股股东控股比例在30%以上的,非职

工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非职工监事的选举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度。”

    修订为: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

上的,非职工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非职工监事的选举应当采用累

积投票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宁波分公司的议案》

    1、同意公司设立宁波分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分公司名称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2)拟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3)营运资金:人民币贰仟万元;

    (4)拟任负责人:待定;

    (5)业务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承销与保荐(仅

限承揽与客户服务);证券资产管理(仅限承揽与客户服务);证券

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

金融产品业务;

    2、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机构的设立申报、筹建、变更

等相应的手续。

    3、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和监管规定择机确定具体

设立的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择期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召开会议时间、地点及会议议程,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

据工作需要适时确定并发布会议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