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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锐电:关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2018-05-19  

						证券代码:601558            证券简称:ST 锐电    公告编号:2018-028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 年 5 月 29 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558           ST 锐电         2018/5/23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萍乡市富海新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 提案程序说明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18 年 5
月 9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4.98%股份的股东萍乡市富
海新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在 2018 年 5 月 18 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
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
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为了提高议事和决策效率,节约成本,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持有
公司股份 4.98%的公司股东萍乡市富海新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提议于 2018
年 5 月 29 日召开的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增加讨论审议《关于收购张家口
博德玉龙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80%股权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公司全资孙公司张家
口锐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以 1.15 亿元收购张家口博德玉龙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80%
股权。其中,以 6500 万收购天津市博德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所持有的玉龙公司
50%股权,以 5000 万元收购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玉龙公司
30%股权。本次交易契合公司向风电场开发和运营延伸的发展战略,利于公司快
速介入风电场开发、风场运营管理及售电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收购张家口博德玉龙电力开发有
限公司 8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27)。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18 年 5 月 9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
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8 年 5 月 29 日   13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59 号文化大厦 7 层 709 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8 年 5 月 29 日
                   至 2018 年 5 月 2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
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      《2018 年度经营计划》                                                √
  4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      《2017 年年度报告》及《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
  7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
  8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9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0      关于收购张家口博德玉龙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80%股权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中,议案 1、3、4、5、6、7、8、9 项已经公司 2018 年 3 月 29 日
       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 2、4、5、6、8 项议案已经公
       司 2018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于
       2018 年 3 月 31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上 海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17、临 2018-018)。议
       案 10 已经公司 2018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于 2018 年 5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27)。此外,公司将于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刊登《2017 年年
   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
5、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注:根据增加临时提案的内容,公司已经按照最新议案更新了授权委托书(详见
本通知附件 1),请出席现场会议并进行现场表决的股东委托代理人持更新过的
授权委托书参会。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8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18 年度经营计划》
    4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7 年年度报告》及《2017 年年度
   6
         报告摘要》
   7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8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
   9
         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收购张家口博德玉龙电力开发有
   10
         限公司 80%股权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