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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锐电: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及三级公司增资的公告2019-12-13  

						股票代码:601558             股票简称:ST 锐电         编号:临 2019-071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及三级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投资标的名称:锐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电投资”)、张家口锐
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口锐电”)、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海城锐海”)
   ●投资金额: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
锐风电”)拟以现金268,298,000.00元(人民币,下同)向全资子公司锐电投资
增资。之后由锐电投资以137,866,592.00元向张家口锐电增资,增资后,张家口
锐电再以此笔增资款向张家口博德玉龙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德玉龙”)
增资,以建设博德五六期项目;锐电投资以70,431,400.00元向海城锐海增资。

   一、 对外投资概述
    锐电投资为华锐风电的全资子公司,张家口锐电、海城锐海均为锐电投资的
全资子公司,即张家口锐电、海城锐海均为华锐风电的三级公司。
   (一)本次增资基本情况
   1、关于张家口锐电的情况
    张家口锐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注册资本:150,000,000.00 元,
张家口锐电持有张家口博德玉龙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德玉龙”)80%
股权。博德玉龙为开展博德五六期(张北西滩一期和万全博德玉龙大柳沟一期)
风电项目建设,需企业自筹核准可研报告投资总额 20%的资金(博德五六期项目
可研报告投资投资总额为:861,666,200.00 元),即人民币:172,333,240.00
元。
    经博德玉龙各股东协商,博德五、六期项目企业自筹资金部分,拟以各股东
按其持股比例对博德玉龙进行增资扩股,其中张家口锐电持股 80%,需增资
137,866,592.00 元,截止目前张家口锐电自有资金无法完成博德五六期项目增


                                     1
资事宜。为配合博德五六期项目银行贷款进度,拟由锐电投资以 137,866,592.00
元增资张家口锐电,以使张家口锐电达到按其持股比例对博德玉龙进行增资扩股
的要求。
   2、关于海城锐海的情况
    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8 年,注册资本 10,000,000.00
元。海城锐海为开展海城市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需自筹核准项目可研报告投资
总额 20%的资金(海城分散式风电核准可研总投资 402,157,200.00 元),即人民
币:80,431,400.00 元。截止目前海城锐海自有资金无法完成海城分散式项目增
资事宜,故拟由锐电投资以 70,431,400.00 元增资海城锐海。

    (二)增资具体方案
    为完成张家口锐电下的博德五六期项目和海城锐海下的海城分散式项目,公
司拟向锐电投资增资,之后由锐电投资分别向张家口锐电和海城锐海增资。具体
增资方案情况如下:

    1、公司拟向锐电投资增资 268,298,000.00 元,增资完成后锐电投资的注册
资本总额为 368,298,000 元;
    2、锐电投资分别以 137,866,592.00 元增资张家口锐电;以 70,431,400.00
元增资海城锐海。增资完后张家口锐电的注册资本总额为 287,866,592.00 元;
海城锐海的注册资本总额为 80,431,400.00 元。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锐
电投资增资的议案》、《关于向张家口锐电增资的议案》、《关于向海城锐海增
资的议案》。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锐电投资
   公司名称:锐电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000.00元

                                   2
   法定代表人: 姜松江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15日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销售机械设备、电
子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
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
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
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
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锐电投资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

             2019年9月30日               2018年12月31日
项目
             (未经审计)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总资产       35,961,851.20               6,928,053.82
净资产       -65,750,641.62              -61,549,308.87

项目         2019年1-9月                 2018年1-12月
             (未经审计)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4,201,332.75               -132,005,915.69



   (二)张家口锐电
   公司名称:张家口锐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0,000,000.00元;增资后为287,866,592.00元
   法定代表人:马忠
   成立日期: 2016年12月07日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风电场的综合利用及经
营;风力发电技术咨询、服务;风力发电物资、设备采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张家口锐电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




                                   3
            2019年9月30日                 2018年12月31日
项目
            (未经审计)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总资产      34,232,721.08                 34,497,754.46
净资产      15,241,431.92                 -10,573,296.35

项目        2019年1-9月                   2018年1-12月
            (未经审计)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814,728.27                    -111,872,427.10


   (三)海城锐海
   公司名称: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00.00元
   法定代表人:刘大鹏
   成立日期:2018年03月14日
   经营范围:能源资源的开发利用;风电、光伏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建设的经
营管理;风电场的综合利用及经营;风力、光伏发电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海城锐海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

            2019年9月30日                 2018年12月31日
项目
            (未经审计)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总资产      2,345,858.38                  1,089,307.33
净资产      -9,150.62                     -40,692.67

项目        2019年1-9月                   2018年1-12月
            (未经审计)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31,542.05                     -40,692.67

   三、本次增资对华锐风电的影响
    此次增资事项是公司因发展需要而实施的行为,有助于加快锐电投资旗下项


                                  4
目公司的建设步伐,有助于博德五六期风电项目及海城市分散式风电项目早日建
成投产,产生发电收入,增加公司未来盈利,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
   四、相关不确定性
    本次增资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因此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该此次交易的详细情况,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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