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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星医疗: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1-25  

						股票代码:601567         股票简称:三星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7-060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于2017年11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君达先生
主持,与会监事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及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第二次解除限售的议案
    鉴于公司及激励对象的各项考核指标均满足《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依照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决定对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 116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实施第三次解除限售,可解除限售比例 30%,
可解除限售股份为 4,852,500 股;对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 20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实施第二次解除限售,可解除限售比例 50%,可解除
限售股份为 700,000 股;合计解除限售 5,552,500 股,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7 年 11 月 30 日。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程
序和决策合法、有效,《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实施《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待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即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予以实施。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备查文件:《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