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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沙银行:独立董事关于对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声明2018-10-30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声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长沙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
规定,作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的独立董事,

对《关于对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进行了
事前审阅,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发表事前认
可意见如下:

    一、本次关联交易系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实际
经营需要,符合本行发展战略。本次增资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符合

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以及损害
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本行的独立
性。

    二、同意将《关于对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
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卢德之、王耀中、郑鹏程、邹志文、陈善昂




                                            2018 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