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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沙银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2019-01-19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律师出席了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进行现场律师见证,
并发表本法律意见。
    本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律师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
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
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
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
任。
    (二)本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是基于公司已承诺所有提供给本律师的文件
的正本以及经本律师查验与正本保持一致的副本均为真实、完整、可靠,无隐
瞒、虚假或重大遗漏之处。
    (三)本律师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法律意见书作任何解释或说明。


    为发表本法律意见,本律师依法查验了公司提供的下列资料:
    1、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报
纸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通知等
公告事项;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持股证明文件、授权委托
书等;
    3、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公司股东名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
登记记录及相关资料;
    4、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文件、表决资料等。
    鉴此,本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就本次股东大会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 2018 年 12 月 20 日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
于 2018 年 12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长沙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该公告载
明公司拟于 2019 年 1 月 18 日 13 时 30 分在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 53 号楷
林商务中心 B 座长沙银行总行 1908 会议室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会议审议事项、股东大会投票
注意事项、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法等内容,该会议通知的内容符合《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
会议于 2019 年 1 月 18 日 13 时 30 分在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 53 号楷林商
务中心 B 座长沙银行总行 1908 会议室召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符合通知内
容。
    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进行,时间为 2019 年 1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
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本所律师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与截止至 2019 年 1 月 14 日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进行核对与查
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7 名,代表股份数 2,
747,965,04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0.31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
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手续齐全,身份合法,代表股份有效,符合《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根据上海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
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9 人,代表股份
117,210,76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4290%。
    综上,现场参加及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合计共 36 人,代表股份 2,865,175,8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83.7390%。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还有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
    (三)会议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均
具备出席大会的资格,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情况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没有临时提案。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审议了列入《股东大会通知》的全部议案,并对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进
行了单独计票,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
司增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2,587,722,09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91%;23,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636,757,63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4%;23,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36%;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祁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2,865,152,61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91%;23,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金融债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2,865,152,61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91%;23,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四)《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调增 2018 年呆账核销额度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2,865,151,61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91%;24,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五)《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2,865,151,61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91%;24,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636,756,63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2%;24,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38%;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六)《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


    1、本次发行优先股的种类和数量


   总表决情况:2,865,151,61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91%;23,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1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636,756,63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2%;23,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36%;1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2、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2,865,151,61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91%;23,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1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636,756,63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2%;23,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36%;1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3、存续期限


   总表决情况:2,865,151,61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91%;23,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1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636,756,63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2%;23,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36%;1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4、募集资金用途


   总表决情况:2,865,151,61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91%;23,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1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636,756,63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2%;23,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36%;1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5、发行方式


   总表决情况:2,865,151,61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91%;23,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1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636,756,63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2%;23,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36%;1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6、发行对象


   总表决情况:2,865,151,61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91%;23,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1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636,756,63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2%;23,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36%;1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7、优先股股东参与分配利润的方式


   总表决情况:2,865,151,61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91%;23,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1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636,756,63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2%;23,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36%;1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8、强制转股条款


   总表决情况:2,865,151,61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91%;23,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1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636,756,63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2%;23,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36%;1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9、有条件赎回条款


   总表决情况:2,865,151,61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91%;23,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1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636,756,63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2%;23,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36%;1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10、表决权限制与恢复条款


   总表决情况:2,865,151,61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91%;23,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1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636,756,63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2%;23,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36%;1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11、清偿顺序及清算方法


   总表决情况:2,865,151,61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91%;23,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1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636,756,63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2%;23,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36%;1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12、评级安排


   总表决情况:2,865,151,61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91%;23,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1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636,756,63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2%;23,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36%;1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13、担保安排


   总表决情况:2,865,152,61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91%;22,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1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636,756,63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4%;22,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34%;1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14、转让和交易安排
   总表决情况:2,865,152,61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91%;22,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1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636,756,63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4%;22,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34%;1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15、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2,865,152,61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91%;22,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1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636,756,63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4%;22,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34%;1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16、有关授权事项


   总表决情况:2,865,152,61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91%;22,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1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636,756,63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4%;22,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34%;1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七)《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2,865,152,61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91%;23,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636,756,63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4%;23,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36%;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八)《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
性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2,865,152,61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91%;23,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636,756,63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4%;23,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36%;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九)《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摊薄即期回报
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2,865,152,61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91%;23,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636,756,63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4%;23,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36%;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十)《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2,865,153,61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92%;22,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十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非公
开发行优先股有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2,865,152,61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91%;23,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636,756,63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4%;23,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36%;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十二)《关于修订<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2,865,152,61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91%;23,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十三)《关于修订<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2,865,152,61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91%;23,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十四)《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管理规划(2019 年-2021
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2,865,153,61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92%;22,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十五)《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9 年-2021 年)股
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2,865,153,61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92%;22,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636,758,63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5%;22,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35%;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十六)《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356,885,41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37%;22,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3%;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356,885,41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7%;22,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63%;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十七)《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2,865,153,61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92%;22,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636,758,63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5%;22,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35%;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十八)《关于选举朱玉国先生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
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2,865,153,61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92%;22,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636,758,63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5%;22,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35%;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十九)《关于选举赵小中先生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
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2,865,153,61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92%;22,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636,758,63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5%;22,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35%;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二十)《关于选举肖文让先生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
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2,865,152,61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91%;23,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636,757,63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4%;23,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36%;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二十一)《关于选举洪星先生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
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2,865,152,61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91%;23,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636,757,63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4%;23,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36%;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二十二)《关于选举冯建军先生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2,865,152,61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91%;23,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636,757,63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4%;23,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36%;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二十三)《关于选举李晞女士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
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2,865,152,61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91%;23,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636,757,63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4%;23,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36%;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二十四)《关于选举陈细和先生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2,865,153,61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92%;22,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636,758,63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5%;22,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35%;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二十五)《关于选举杜红艳女士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2,865,152,61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91%;23,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636,757,63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4%;23,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36%;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二十六)《关于选举郑鹏程先生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2,865,152,61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91%;23,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636,757,63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4%;23,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36%;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二十七)《关于选举邹志文先生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2,865,153,61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92%;22,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636,758,63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5%;22,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35%;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二十八)《关于选举陈善昂先生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2,865,153,61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92%;22,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636,758,63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5%;22,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35%;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二十九)《关于选举郑超愚先生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2,865,153,61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92%;22,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636,758,63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5%;22,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35%;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十)《关于选举张颖先生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2,865,153,61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92%;22,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636,758,63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5%;22,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35%;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十一)《关于修订<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2,865,153,61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92%;22,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十二)《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理财子公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2,865,153,61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92%;22,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十三)《关于修订<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2,351,466,682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90%;22,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十四)《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2,865,153,61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92%;22,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十五)《关于选举尹恒先生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外
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2,865,153,61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92%;22,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十六)《关于选举晏艳阳女士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外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2,865,153,61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92%;22,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十七)《关于选举兰萍女士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
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2,865,153,61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92%;22,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对在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审议,采
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逐项表决,并通过了全部议案,表决程序合法
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监票人和记票人
监票、验票和计票后,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
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
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为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之目的。本律
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必备公告文件随
同其他文件一并公告,并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两份,公司和本所各留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