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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沙银行:2018年度股东大会资料2019-05-14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股票代码:601577)




      二〇一九年五月
                                               目 录

会议议程.....................................................................................................1
会议须知.....................................................................................................2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5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5

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暨 2019 年度财务预
算方案的议案...........................................................................................26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8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31
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续聘 2019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8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39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履职评价报告 ........................44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高管人员履职评价报告 ................49
关于调整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津贴的议案 ..............................51

关于调整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津贴的议案 ..............................52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53
                       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19 年 5 月 21 日       上午 10:00
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 53 号楷林商务中心
B 座长沙银行总行 1908 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
召集人:本行董事会


一、会议开始,宣布出席会议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
二、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三、审议各项议案
四、提问交流
五、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六、投票表决
七、与会代表休息(工作人员统计投票结果)
八、宣布会议表决结果
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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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会议秩序
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本行《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
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本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和本行《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
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
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现场登记终止。
在停止会议登记后进场的在册股东或股东代表,可列席会
议,但不享有本次会议的现场表决权。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
会议开始后应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
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表决权、
发言权、质询权等权利。根据本行《章程》规定,股权登
记日(即 2019 年 5 月 14 日)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
其持有本行股份的 50%的股东,及在本行授信逾期的股东,
其投票表决权将被限制。
    五、股东需要发言或提问的,应先经会议主持人许可。
股东发言或提问时应首先报告姓名(或所代表股东)及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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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股份数额。股东发言或提问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相关。
    六、本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有针对性
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股东发言、提问时间和本行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集中回答问题时间合计控制在 30 分钟以内。
    七、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
式。现场投票方法:每项议案逐项表决,股东以其所持有
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
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
中选择其一划“√”,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视为“弃
权”。网络投票方法: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
择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
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现场投票结果将
与网络投票结果合计形成最终表决结果,并予以公告。
    八、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参加现
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
通过。
    九、本行董事会聘请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参
加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十、本行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
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和接送等事项,平等对待所
有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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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1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18 年,面对复杂艰难的经济金融形势,董事会坚持
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积极服务国家和地方发展战略,
认真贯彻落实金融监管要求,围绕股东大会确定的目标任
务,前瞻研判,主动作为,科学决策,将 2018 年定位为“提
质精进”年,持续推进公司治理提升、业务转型发展和战略
目标实现,公司总体上保持了稳健、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
      截至 2018 年末,公司总资产规模站上五千亿平台,达
到 5,266.30 亿元,较上年增长 11.92%;吸收存款 3,412.02
亿元,较上年增长 1.36%;贷款总额 2,044.03 亿元,较上年
增长 32.31%。2018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39.41 亿元,
较上年增长 14.9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4.79 亿
元,较上年增长 13.9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9.06 元,较上年增长 19.84%,不良贷款率 1.29%,主要监
管指标全面达标,风险总体可控。位列英国《银行家》
2018 年全球银行业 1000 强第 311 名,2018 年中国服务业
500 强第 219 名,2018 亚洲商业银行综合竞争力 100 强第
92 名,中国上市公司市值 500 强第 408 名,资产规模居全
国城商行第 15 名,湖南百强企业榜单第 1 名。总资产、总
负债、净利润、不良率等关键性指标,均居于上市城商行
前列,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经营发展目标任务。
                                      4
    一、2018 年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坚持战略引领,有力驱动转型发展
    咬定全行十年战略发展目标不放松,在第一阶段目标
提前实现的情况下,完善出台第二阶段战略规划,组织全
行各条线、各板块制订相应的行动计划,坚持战略引领,
坚定转型方向,持续推进战略工程取得突破。一是成功登
陆资本市场。董事会加强上市工作组织领导,协调推进内
外部系列基础性工作,推动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6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成功登陆 A 股市场,为未来更好发展赢得了名
片,奠定了基础。二是成功上线新核心系统。一年多来,
组织 22 个部门,数十名专家、数百名专业技术人员连续奋
战,于 2018 年 10 月成功上线新核心系统,可支持亿级账户
和日均亿级交易,能够实现“以客户为中心”等八大业务
功能,支持营业网点从“服务型”向“销售型”“智能型”
转变。三是成功推进服务下沉。坚持深耕湖南战略,推进
机构下沉布局,物理网点在湖南地州市全覆盖的基础上,
加快向县域延伸,与宜农、58 农服建立战略合作,新增县
域支行 14 家,县域覆盖率达 73%,新建农村金融服务站
226 家,累计建设数达 534 家,为深耕细作,深度服务湖南
夯实了战略支撑。与湖南大学联合开展县域金融研究,并
成功组织湖南县域金融竞争力评价报告发布会暨湖南县域
经济发展高峰论坛,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为县域经济
金融发展提供科学指导。四是有力推动业务结构优化。强
化服务实体导向,信贷主业更加凸显,全年新增信贷投放
额在全省金融机构中居第二位;零售转型成效明显,零售
                           5
存款、零售贷款均达到总额的三分之一,零售业务对全行
发展的贡献度进一步提升;大资管业务转型步伐加快,推
动资产配置向标准化转型,理财产品向净值化转型,同业
投资大幅压降,服务基础客群融资需求的结构化融资、产
业基金等业务快速增长。
    (二)坚持规范运作,持续优化公司治理
    以上市为契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为公司持续稳
健发展奠定基础。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董事会加强
公司治理基本制度建设,主动适应国有企业改革的新形势、
新要求,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将党建工作总
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明确党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
定地位,有效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
作用。组织修订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
则,完善信息披露、关联交易、投资者关系管理等系列规
章制度。出台《董监高行为规范指引》,增强董监高行为
规范意识。构建职责界限清晰、制衡协作有序、决策民主
科学、运行规范高效的公司治理机制。二是进一步规范履
职决策。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完成董事会换届工作,董事成员构成进
一步优化。各位董事通过参加会议、现场调研、学习培训
等不断提升自己的履职能力,严格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2018 年,董事会共召开会议 13 次,审议通过议案 93 项,
听取报告 14 项,传达监管文件 2 项。各位董事认真审阅各
类议案材料,积极讨论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先后就
本行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6
利润分配方案、债券发行等一系列重大事项作出科学审慎
的决策部署,促进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三是充分发挥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作用。董事会推动各专门委员会机构设置
调整,优化相关人员构成,加强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之
间的沟通与协作。2018 年,各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27 次,
其中战略委员会 5 次,审计委员会 5 次,薪酬及提名委员会
5 次,风险控制与关联交易委员会 12 次,分别对公司重大
发展战略、财务报告、内控合规、财务审计、关联交易管
理、风险管理、董事提名、考核、薪酬等工作提出了专业
的意见和建议。四是认真做好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披露指引,认真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切实保障投资者的
知情权。严格规范内部信息管理,严密防范内幕交易,切
实保障广大股东和投资者利益。主动与投资者进行交流互
动,通过接待投资者来访、接受媒体采访等多渠道、多方
式有效沟通,引导资本市场对公司的合理预期,密切关注
资本市场、舆情动向,始终保持公司在资本市场良好的品
牌形象。五是规范子公司管理。审议通过《子公司管理办
法》,加强对三家村镇银行、长银五八消费金融公司等控
股子公司的管控和重大事项管理,主发起行意志和理念实
现正确传导。三家村镇银行稳健发展,长银五八消费金融
公司实现当期盈利,集团管理架构初步成型。
    (三)坚持改革创新,有效激发队伍活力
    董事会高度重视内部管理,坚持以改革创新的办法,
驱动能,激活力,提效能。一是改革机构设置。适应业务
                          7
发展需要,推动对总行组织架构进行调整优化。进一步明
确总行各部室类别和职责,确定各部门岗位设置和人员编
制,调整各岗位职级,对照优化薪酬体系,组织重新修订
各岗位说明书,建立完善精干高效的组织体系。二是改进
人才选拔。优化员工岗位序列分类,加强岗位职级管理,
修订员工序列管理办法;明确各序列、子序列的发展通道,
组织完成人员落位工作;践行“凭着学历入门,靠着能力成
长”的用人宗旨,2018 年通过公开竞聘、人才推荐、多方考
核等方式,选拔任用一批年轻干部、一线干部,让“想干事、
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人才工作有平台、人生有舞台。
推动与子公司进行干部交流,拓宽干部成长空间。三是改
造流程系统。推动高级管理层建立问题收集、分析、优化、
落地、督办的流程优化联席机制,全面梳理办事流程,聚
焦解决痛点、难点环节,全面改造提升日清式管理系统,
首问负责、办事留痕、限时办理逐渐成为全行的行动自觉。
加快推进网点转型,升级厅堂智能化服务水平,规范线上
线下快乐服务标准,客户体验、服务效能明显提升。
    (四)坚持严控风险,切实保障发展质量
    坚持将风险防控作为全行行稳致远的基础和保障。一
是加强全面风险管理。董事会积极履行全面风险管理职责,
2018 年,董事会共审议风险管理相关议案 12 项,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17 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公司 2018 年上半年风
险管理执行情况及下半年风险管理意见的报告等议案,充
分发挥风险控制与关联交易委员会作用,每月审阅公司风
险管理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听取公司审计情况。
                          8
董事会督促高级管理层严格集团客户风险管控,加强信用
风险管理、操作风险管理、市场风险管理、金融市场业务
风险管理,完善全面风险管理架构与管理体制机制,提高
全面风险管理能力与风险量化管理水平。强化内控合规管
理,坚持业务开办制度先行,严格审查各类制度文件,强
化内部控制环境,夯实合规管理基础,全行未发生重大风
险事件。二是持续推进“从严治行”。深入开展“依法合规,
从严治行”专项治理工作,实行“一把手”层层负责制,总分
支上下联动,对照监管部门“三三四十”专项治理要求,认真
组织“回头看”,在全行范围内开展自查自纠,对全部分支机
构进行交叉检查,对重点业务、重点领域进行重点检查,
按照“即查即改,限期整改”的原则,对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逐一落实整改并严肃问责追责,使“从严治行”严出实效、抓
出长效。三是严格审计监督。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评价作用,
按照内部审计全覆盖原则,开展内控评价、关联交易管理、
薪酬管理、理财业务、资本管理、信息安全管理等审计,
审计内容和范围涵盖所有分支机构及业务流程。通过实施
专项审计,揭示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中存在问题,及时堵
塞管理漏洞防范经营风险;实施高级管理人员经济责任审
计,为全行干部选拨、任用提供依据;严格工程结算审计
管理,真实反映工程造价。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全方位共
享审计结果信息,有针对性的提出审计处理处罚建议,强
化整改问责长效机制。审计工作的广度、深度不断拓展,
审计质效不断提升。
    (五)坚持担当作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9
    公司始终坚持“正道而行,信泽大众”的发展使命,
积极奉献社会,投身公益,做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公
民”。一是服务实体经济。担当“湖南人的主办行”责任,
认真贯彻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要求,发挥“熟知中小微企业、
紧贴本土特色产业”优势,坚持专业专营,精准服务,帮
助地方政府化解债务风险,积极参加全省“产业项目建设
年”和“千人帮千企”活动,加大对重点园区、重点片区、
民营企业和上市公司的支持,推进产业链金融服务。2018
年,“两增两控”新增小微企业贷款 54.70 亿元,普惠金融
贷款新增 55.23 亿元,全面达到监管要求。二是助力精准扶
贫。大力推进基础扶贫、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工程,形成
了一套以渠道建设为基础、以信贷支持为核心的金融精准
扶贫服务体系。全行精准扶贫贷款余额达 22.98 亿元,较年
初增加 4.74 亿元;带动帮扶贫困人数 8.90 万人,支持产业
扶贫项目贷款投放 2.19 亿元,支持项目扶贫贷款投放 6.28
亿元。三是推进金融惠民。持续实行芙蓉卡全国跨行取款
零手续费。瞄准解决群众衣、食、住、行、教育、医疗、
保险等民生问题,开发完善以 e 钱庄为代表的智慧金融系统,
让老百姓足不出户享受长沙银行的快乐服务。努力打通服
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在县域建设农村金融服务站,
为周边居民提供便民金融服务。持续开展金融知识宣讲,
向广大居民宣传防范金融诈骗、防范非法集资等金融知识。
四是投身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并组织多项爱心公益捐助,
对外公益捐赠总额 1,560.72 万元。落地育才工程、“开绘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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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读点亮心灵、酷贝拉快乐体验之旅、快乐助听等项目,
爱心长行、责任长行的形象进一步彰显。
    过去一年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同时,我们也清醒地
看到,发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随着公司进入上市
银行行列,董事会履职能力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
调研、培训还需要更加务实,“三会一层”运行效能有待
进一步提升,集团管理、全面风险管理、全面预算管理、
全面绩效管理有待加强,转型发展步伐还需要更加稳健,
信息科技引领和支持业务发展的能力有待增强,等等。对
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二、2019 年董事会工作安排
    2019 年是新中国成立 70 周年,也是长沙银行新三年战
略承上启下、转型攻坚的重要一年。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
金融形势和银行业态的加速分化,董事会将以习近平新时
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
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认真贯彻落实货币信贷政策和银行监管要求,明确 2019 年
为“数据驱动年”,坚持高质量发展这一转型方向,围绕深耕
本土这一核心定位,持续推进深入服务实体经济、中小微
企业和产业升级的既定方针,加大零售转型、科技引领和
服务提升的力度,牢牢守住风险底线,稳步提升在区域市
场的差异化竞争优势,力争实现客户基础有效夯实,业务
规模稳健增长,质量效益持续提升,打造优质上市银行。
    为实现上述目标,董事会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持续优化公司治理。充分发挥党委政治核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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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核心作用,优化党委工作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审议办
法。推进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把党的领导融入
公司治理各环节,建立具有长行特色的党建引领制度体系。
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完善“三会”议事、考核、报告、培
训机制,确保董监高依法依规履职,提高“三会”运作效率。
继续做好股东大会、董事会等会议的筹备组织工作,全年
计划召开年度股东大会 1 次,按季召开董事会例会 4 次,统
筹安排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认真落实股东大会通过
的各项决议,健全从股东大会、董事会到经营层的授权管
理,确保股东大会决议得到正确贯彻执行。
    (二)推进战略闭环管理。出台战略管理办法,构建
战略管理体系,明确战略管理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及管理
流程,形成系统的战略闭环管理体系。自上而下层层推进
战略解码,加强对各个层面战略执行的调研,定期进行战
略评估,根据全行战略年度重点任务及战略解码执行情况,
加强战略风险的识别、监测、控制与报告,适时对高管层
出具战略执行改进意见,必要时提出对战略规划进行调整
优化的建议。
    (三)提升经营质量效益。围绕经营目标,分解明确
工作重点,以作战方式强化调度推进:打赢基础业务、基
础客户抢滩战,深耕本土,聚焦主业,持续夯实对公和零
售的基础业务,壮大基础客群。打赢数字银行升级战,以
移动优先为策略,以数字化转型为目标,推进“将长沙银行
装进口袋”工程,建设精品数字银行。打赢客户体验提质战,
大幅精简流程,加强客户分层管理与维护,促进线上线下
                          12
协同,让快乐体验成为更多客户认可的口碑。打赢大资管
转型提速战,适应新监管形势,着力培育投研、交易和风
险管理能力,丰富业务品种与资质,加强信息科技支撑,
推动大资管业务全面转型。打赢效益精进巩固战,实现精
细化预算管理、资本管理、财务管理、定价管理,科学有
效配置资源。打赢从严治行提升战,对标上市银行及监管
要求,加强“风控、合规、内审”三大体系建设。打赢人才强
行攻坚战,优化人才结构,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提升队伍
的综合素质和人均效能,推动全行高质量发展。
    (四)全面加强风险防控。根据新三年战略规划,出
台年度风险偏好及指标体系,完善全面风险管理策略。按
照监管要求,加强关联交易审查,加快关联交易系统开发,
实现关联交易管理向信息化、精细化转型。严格内部审计,
审议修订内部审计章程、中长期审计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
并组织监督实施;强化对外部审计的监督,完善真实、有
效的内部控制体系,提升依法合规意识和内控管理水平。
健全与高级管理层的沟通机制,针对业务发展、产品创新、
风险管理、内控合规的最新发展和变化,及时提出指导性
意见建议。
    (五)提高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加强股东股权管理,
建立管理台账,及时掌握股东变动情况,确保股东资格持
续适格。严格审慎把握信息披露规则,优化工作流程,确
保信披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持续做好内幕
信息管理,严防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加强投资者关系管
理,与中小和机构投资者、上市公司协会、券商、财经媒
                          13
体保持良好沟通互动,及时传递投资价值、经营特色、发
展理念,正确传达投资价值。加强资本管理,不断优化资
本结构,运用合适的资本工具,根据发展需要,积极推进
优先股发行及再融资工作。
    (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继续秉承“正道而行,信泽
大众”的发展使命,服务地方发展,惠泽社会民众。主动服
务实体经济,投身“产业兴湘”战略,大力支持优势新兴产业、
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发展。发挥熟知地方的优势,继续推
进金融精准扶贫,助力脱贫攻坚。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
推进金融反诈骗、反洗钱宣传,保障群众资金安全。践行
普惠金融理念,优化手机银行、微信银行、智慧厅堂建设,
推进减费降费、便民惠民金融服务,提升广大群众金融生
活的便利度和获得感。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21 日




                           14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2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18 年,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在股东大会领
导下,在董事会和经营层的支持配合下,按照《公司法》、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
本行《章程》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以完善公司治理为目标,
深化“加强履职监督,服务经营发展,服务战略落实”的工作
理念,不断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改进监督方式,做实监
事会功能,履行各项监督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
务,为本行建立“决策科学、执行有力、监督有效”的公司治
理机制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2018 年的工作
      (一)组织、参与“三会一层”各类会议,有效发挥监
督作用
      一年来,共组织召开监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13 次,
其中监事会会议 7 次,专门委员会会议 6 次。提交议案及汇
报事项 59 项,内容涵盖本行战略、资本、经营、财务、风
险、内控等核心工作;依规出席了年度和临时股东大会,
向股东大会报告了监事会工作情况,参与了股东大会审议
的全过程;全体监事 100%列席了年度内历次董事会会议,
审议及听取议题共 109 项,监督了董事会决策的全过程;监
                                     15
事长代表监事会参加了行党委会和行经层班子会议,对涉
及经营管理的重大议题和关键事项的审议和决策过程进行
了监督,从监事会的角度提出客观、独立的意见和建议,
有效履行了监督职责。
    (二)突出监督重点,提升监督效能
    1、加强财务监督
    监事会按照上市公司要求调整了财务监督的视角与尺
度,监督的重点从财务活动的真实性、合规性向会计政策
选择的准确性、合理性、恰当性以及财务资源配置的有效
性转变,监督检查的范围也由分支机构的会计核算和费用
管理延伸扩展到财务管理效能的发挥。一年来,持续监督
了全行重大财务活动,重点包括对外投资、资产购置、资
产处置、资产核销、对外担保等事项;审议了本行年度财
务预决算、利润分配、优先股发行、设立子公司、呆账核
销、不良资产处置、关联交易、投资等重大方案;对会计
师事务所续聘的合规性、公允性进行了监督;对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以及定期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进行了审核;挑选了本行具有代表性的 15 家分支机构
开展了专项财务监督检查,对往年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行了回头看,对普遍性和趋势性问题予以了重点关注,
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并督促经营层对整改情况及
时进行了反馈,促进了财务管理效能的提升。
    2、关注风险监督
    监事会通过议案审议、现场调研、问卷调查等方式持

                         16
续关注本行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听取了本行
全面风险管理、风险容忍度指标再评估报告和年度风险偏
好陈述书等专项汇报。主动收集了风险监管指标的达标情
况,关注转型业务的风险点,对督促本行认真落实风险管
理责任,提高风险管控能力发挥了作用。
    3、注重内控监督
    根据监管会谈的要求,监事会进一步强化了对本行内
部控制的监督力度。年度内听取了本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关联交易专项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阅了内
审、内控的专项检查报告,重视屡查屡犯问题;了解员工
行为排查总体情况;参与责任追究委员会工作和重大案件
处理全过程;定期参加监管会谈,并在监事会上通报监管
意见,认真研究剖析根源,坚决整改落实。
    4、认真开展年度履职评价
    按照上市公司要求,监事会修订完善了董事、监事、
高管人员履职评价办法,优化、量化了评价指标,增强了
操作性,进一步健全了履职评价体系。在履职评价过程中,
合理制定了履职评价工作方案,全面统计履职数据,监事
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履职评议,将结果提交监
事会审议,最终形成监事会评价报告,及时向董事、监事、
高管人员反馈了评价意见和结果,并按照相关要求向股东
大会和监管部门报告。及时整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履
职评价信息,完成履职档案存档。监事会对本行董事、监
事、高管人员的履职监督贯穿于其履职过程的始终,较好

                         17
促进了全体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勤勉履职。
    5、启动战略与薪酬管理监督
    根据监管要求,监事会积极探索有效履行战略监督职
责的途径和方法,助力战略实施。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听
取有关部门关于本行战略规划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汇报,结
合过去三年执行情况和当前经营环境的变化趋势对未来三
年发展战略提出了监督意见和建议。监事会还利用对分支
机构调研的契机,加强了对本行战略规划的传递和宣导,
关注分支机构的执行情况,及时与董事会、经营层进行沟
通反馈,形成了董事会定战略、经营层保落实、监事会抓
监督的治理格局。监事会还启动了对薪酬管理制度和政策
以及薪酬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的监督工作,对本行薪酬
管理制度改革整体方案及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着重
了解基层单位的绩效考核、薪酬发放、晋升通道等员工关
注的问题。
    (三)审核定期报告,规范信息披露
    上市后,监事会重点加大了对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力
度。一是审慎发表监事会信息披露评价意见。监事会通过
召开会议的方式,定期审核年报、半年报和季报,对定期
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内容与格式等合法合规情况开展
监督,对重大事项的披露议题进行充分讨论,在规定期限
内发表独立监督意见。二是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
求及时公告监事会决议。三是对董事会、行经营层履行信
息披露的职责和行为予以高度关注,监督本行信息披露的

                         18
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
    (四)加强自身建设,提升监事会履职能力
    随着监管环境的趋严,监督标准不断提高,监督内容
逐步增加。为此,本行监事会主动适应新形势下业务发展
和上市银行公司治理的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1、顺利完成换届筹备,团队力量得到增强。2018 年,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的规定,圆满地完成了
第六届监事会换届筹备工作。被提名的新一届监事会成员
均为金融、会计行业专家,新当选的职工监事熟悉本行情
况,可以有的放矢地开展监督工作。监事会办公室在上市
进程中也得到了锤炼,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不断提高,优
质高效地保障了监事会的正常运转。
    2、提高议事效率。为了配合上市进程,监事会对会议
内容做了相应调整,议题内容更加丰富,监督重点更为明
确。监事会成员围绕重点议题积极讨论,从宏观形势分析、
监管政策理解、同业对比研究等角度发表更为务实的监督
意见,同时监事会办公室还加强了对监督意见的督促落实,
将问题及时反馈给行经营层,分解到具体部门,监督效果
进一步提高。两个专业委员会充分发挥作用,在检查调研、
换届、履职评价等方面有效地履行了职责。
    3、加强理论研究,强化制度建设。系统修订了议事规
则、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履职评价办法,规范了监事会
工作的具体业务流程,进一步明确了董事、监事、高管人
员的履职要求。结合本行工作实际,找准定位,开展了监

                           19
事会如何发挥监督效能等方面的研究,撰写了《新监管形
势下商业银行监事会定位的理论思考》,在《中国银行业》
杂志上发表。
    4、开展履职培训,提升监事业务素质。2018 年,监事
会派员参加了中国银行业协会组织的“中德中小银行业务
研究”活动、北京“哈佛大学肯尼迪学院中国银行家高级
研修班”、“商业银行公司治理高级研修班”等专题培训,
较为系统地学习了资本市场法律法规、最新监管政策及自
律规范要求,对公司治理机制和风险内控监督模式有了新
的认识,通过培训学习,更新了理念,拓展了视野,有效
地促进了监事会履职能力的提升。
    (五)加强沟通交流,营造良好履职环境
    一是继续保持与监管部门的良好关系和密切联系。通
过建立常态化的沟通机制,真实、完整、及时地向监管部
门呈报监事会会议材料及其他监管所需资料,定期不定期
向监管部门汇报工作,了解最新监管动态,就监事会如何
有效运作,发挥监督效力与相关部门交换意见,对监管提
出的问题,监事会召开专题会议进行探讨并多次进行沟通,
寻求理解与支持。此外,监事会还利用调研契机,拜访分
支机构当地监管部门负责人,听取监管评价与意见,为分
行搭建与监管部门沟通的平台,更好地了解监管导向,满
足监管要求,创造良好外部监管环境。二是开展同业交流,
拓展履职思维。2018 年是本行上市的第一年,监事会主动
作为,与南京银行、宁波银行、贵阳银行等上市银行建立

                         20
了良好的业务沟通渠道,学习其监事会工作方面的先进经
验,探索适合本行的上市公司监事会监督模式。
    二、监事会就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本行依法经营情况
    本行 2018 年度经营活动符合《公司法》、《商业银行法》
和本行《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年度
内本行董事、高管人员执行本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及
本行《章程》或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行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及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中
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
实反映出本行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
现参与本次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
行为。
    (三)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对于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行《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存在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管理合法合规。
    (四)利润分配情况
    本行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商业银行法》以及本行《章程》的规定;利润分配预案
充分考虑了本行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

                         21
因素,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本行经营现状。
    (五)关联交易情况
    2018 年,本行严格按照监管机构规定和本行关联交易
管理制度进行关联交易管理,定价遵循市场价格原则,监
事会未发现本行关联交易中有损害本行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
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
务,监事会认为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本行 2019 年度审
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行《章程》的规定。
    (七) 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
告和提案无异议。监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
了监督,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八)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无异议。报告期内,未发现本行内部控制制度
在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以及在内部控制执行方面存在
重大缺陷。
    三、2019 年工作重点
    2019 年是本行新三年战略推进承上启下之年,监事会
将紧紧围绕新三年战略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切实履行监
督职责,深入推进各项监督工作,促进本行持续稳健发展。

                          22
    (一)明确自身定位,完善监督体系
    充分发挥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确保各项监督
机制有效运行。一是按照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赋予的
权利和义务,准确把握监督尺度;二是进一步梳理监事会
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监督内容,明确“监督清单”、
“监督标准”和“监督流程”,将各项监督工作纳入制度化、
规范化轨道,提高监督效率;三是要围绕本行整体发展战
略,以转型发展中的重点难点为监督主线,突出工作重点
并逐渐实现监督全覆盖。
    (二)关注监管要求,加强风险防范
    以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中央经
济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紧跟最新的监管要求,把监管部
门提示的风险点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在行党委的统一领
导下,积极落实各项监管整改意见,加强对本行经营管理、
财务管理、内控管理、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重点领域的
监督,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和调研活动,扎实有效地
履行好监督职责。
    (三)整合监督力量,做实监督工作
    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指引》要求,充分行
使法定职权,严格落实各项监督举措,切实维护全体股东、
职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一是充分利用审计、
纪检、内控、风险管理等相关部门的资源,共同协作,形
成完整的监督体系,实现对风险内控管理的全方位监督;
二是探索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召开与各控股子公司

                         23
监事会的联席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和重大、特别
事项报告,加大对控股子公司的监管和指导;三是建立监
督意见反馈落实机制,强化监督意见的反馈和落实;四是
提高监事履职能力,充分发挥外部监事和股东监事的专业
能力,由外部监事和股东监事主持部分专项监督检查和调
研工作,提升检查和调研工作的水平;五是强化职工监事
履职,建立职工监事报告制度,切实关注职工诉求。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5 月 21 日




                         24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3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 年修
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6 号-
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2014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
行编制了《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
要》,主要内容包括本行基本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业务
情况介绍、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重要事项、股份及股东
情况、董监高及人员情况、公司治理及财务报告,具体内
容详见本行于 2019 年 3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21 日


                                     25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4


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
  决算暨 2019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18 年本行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和行经营班子的带领
下,通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圆满地完成了年度各项目
标任务。截止 12 月 31 日,资产余额达到 5,158.6 亿元,客
户存款余额 3,328.5 亿元,发放贷款和垫款(净值)余额
1,867.2 亿元,营业收入 133.1 亿元,营业支出 79 亿元,实
现报表利润(税前)53.8 亿元,不良贷款率(五级分类)
1.28%,资产质量和经济效益继续在同业中保持领先水平。
      一、2018 年经营计划执行情况
      资产突破 5,000 亿元,客户存款突破 3,300 亿元,发放
贷款和垫款(净值)突破 1,850 亿元;收入总额突破 130 亿
元,利润总额达到 53.8 亿元。
      二、2018 年财务计划执行情况
      (一)2018 年营业收入计划为 130.92 亿元,实际执行
情 况 为 133.12 亿 元 , 超 计 划 2.2 亿 元 , 计 划 执 行 率 为
101.68%。
      (二)2018 年营业支出计划为 74.51 亿元,实际执行情
况为 78.98 亿元,超计划 4.47 亿元,计划执行率为 106%。
主要是资产减值损失计划为 27.1 亿元,实际计提 32.75 亿元,
超计划 5.66 亿元,计划执行率 120.87%。

                                     26
    (三)营业利润计划为 56.41 亿元,实际执行情况为
54.14 亿元,计划执行率为 95.98%。
    加:营业外收入 0.2 亿元,减:营业外支出为 0.54 亿元,
实际利润总额为(税前)53.81 亿元,利润总额计划为 55.6
亿元,计划执行率为 96.73%。
    三、2019 年经营计划
    经营计划的主要目标是:资产总额达到 5,800 亿元,客
户存款达到 3,600 亿元。营业收入逐季同比实现正增长;净
利润总额突破 45 亿元。不良贷款率控制在 1.29%左右。保
持同业优先水平,拨贷比和拨备覆盖率保持同业中位值水
平。
    基础建设投入:2019 年,本年将继续加大在战略业务
资源配置、基础管理提升等方面的投入。在保障稳健运营
的同时,优先支持金融科技建设,促进科技与经营发展的
全面融合,全年计划在研发和科技系统建设方面(含智慧
项目)投入 7.5 亿元,其中 IT 建设方面预计新增资本性投
入 6.2 亿元,计划安排研发费用 1.3 亿元。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21 日



                           27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5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每 10 股派 2.8 元)


各位股东: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行 2018 年度实现各项收
入 13,312,468 千元,发生各项支出 7,898,007 千元,实现利
润(税前)5,380,731 千元。本行拟定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如下:
      1、2018 年度利润总额 5,380,731 千元,所得税费用
977,422 千元,税后净利润 4,403,309 千元。因本行法定盈余
公积余额已超注册资本的 50%,本年不再计提。
      2、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
金〔2012〕20 号)、《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
导意见》(银发〔2018〕106 号)等有关规定,提取一般风
险准备 948,214 千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9,270,193 千元,
2018 年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 12,725,288 千元。
      3、2018 年度拟按每 10 股派现金股利 2.8 元 (含税),
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958,035 千元。分配的个人股股息含税,
其应缴个人所得税税金由本行分配时依法代扣代缴。
      4、经上述分配后,剩余的未分配利润 11,767,253 千元
结转下一年度。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8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长沙银行 2018 年度利润分配表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21 日




                         29
附件:

         长沙银行 2018 年度利润分配表
                                                     单位:千元、股
               项   目            金     额              备      注

一、利润总额                            5,380,731

   减:所得税费用                         977,422

二、税后净利润                          4,403,309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9,270,193

三、可供分配利润                       13,673,502

                                                     余额已超注册资本的
   减:法定盈余公积                           0.00
                                                     50%,不计提

   减:提取贷款损失一般准备                948,214

四、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                 12,725,288

   减:分配现金股利                       958,035

五、未分配利润                         11,767,253




                             30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6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各位股东:
      2018 年,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等监管机构要求,持续高度重
视关联交易管理,完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加
强关联交易日常监控、统计和分析,推进关联交易管理系
统建设,认真履行关联交易审批和披露义务,确保关联交
易管理机制持续有效运行。根据银保监会《商业银行与内
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6 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
定》,以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本行
2018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管理情况
     (一)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关联交易委员会勤勉尽职,
严把关联交易审核关,有效防范关联交易风险
      2018 年本行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关联交易委员会(以下
简称“风控委”)共召开涉及关联交易审议事项会议 9 次。根
据监管规定,审阅确认本行关联方名单,审议通过了本行
2017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给予湖南新华联国际石油贸
                                     31
易有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给予湖南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
公司关联授信额度、本行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等议案。
    报告期内,各位董事勤勉尽责,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
以遵循一般商业条款和符合整体股东利益为原则,表决关
联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积极发表独立
意见。日常工作中,各位董事定期审阅经营管理层提供的
报备文件,了解和掌握关联授信项目情况,充分履行了关
联交易事前审核和事后监督职责,有效防范关联交易风险。
   (二)优化关联方信息管理,持续完善关联方信息收
集与更新,夯实关联交易管理基础
    本行严格按照银保监会、证监会、上交所监管规定,
推行实时更新与每季更新相结合的关联方管理机制,通过
关联方牵头管理部门、关联方职能管理部门对关联方申报
职责的逐层分解、逐级督导,进一步加强关联方管理的主
动性、前瞻性和有效性。
    2018 年银保监会《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发布
后,本行及时将本行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纳入本行关联方名录。
日常业务开展中,本行通过向主要股东单位征集信息、要
求内部人填报申报表及保证书等方式,结合外部数据、内
部系统数据进行核查,及时完善和更新关联方名录。关联
方名单经过风控委审核确认后向全行公布。通过上述举措,
本行切实强化了关联方信息在日常关联交易管理中的提示、

                         32
统计和分析职能,确保关联交易得到有效识别,夯实关联
交易管理基础。
    (三)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审批和披露义务,切实保障
股东的知情权,维护本行及股东整体利益
    本行持续强化关联交易管理,根据不同监管规则,严
格履行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义务。根据银保监会监管规则,
对与关联方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逐笔提交风控委审议通过
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和披露,并及时向银保监会湖南监管
局和本行监事会报告,确保关联交易合法合规。根据证监
会、上交所规则,在本行上市后对达到董事会、监事会和
股东大会审议和披露标准的,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披露
义务。报告期内,本行按季向银保监会湖南监管局报告关
联交易情况,在上交所发布关联交易相关临时公告 4 项,切
实保障本行股东对关联交易的知情权,维护本行及股东及
相关利益人的权益。
    (四)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启动关联交易管理系统
建设,定期开展关联交易检查,强化关联交易精细化管理
    2018 年,本行不断加强关联交易基础设施建设,提升
关联交易精细化管理水平。一是全面修订本行《关联交易
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下发《关于明确非授信类关联
交易信息报送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外部监管规定和内部
管理实际及时更新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优化授信类、
非授信类关联交易的管理流程。二是正式启动关联交易管
理系统建设,加强系统对关联交易自动抓取、识别统计和

                         33
监测预警,提升关联交易风险管理质效。三是定期开展关
联交易检查和监测,对关联交易报备、审批、定价等情况
进行非现场检查,提高全行关联交易风险合规意识。上述
管理措施的有效执行,有利于持续完善本行关联交易管理,
强化全行关联交易合规意识,对防范关联交易风险起到积
极作用。
    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统计与分析情况
    (一)关联方认定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按季度对关联方名录进行梳理和认定。
截止 2018 年末,本行在银保监会、上交所、国内企业会计
准则三类监管口径下的全部关联方共 2588 个,其中关联自
然人 2236 名,占全部关联方的 86.40%,比去年同期减少
306 名,主要原因系依据银保监会关于内部人的规定,按照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对部分内部人范围进行了合理调整,该
调整方案已经风控委 2018 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法
人或其他组织 352 家,占全部关联方的 13.60%,比去年同
期增加 185 家,主要原因系根据《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
法》规定,将属于本行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的法人均纳入关联
方名录。
    (二)关联交易情况
    1、授信类关联交易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授信类关联交易余额为 33.2 亿元,
占资本净额的 8.3%,关联方授信指标均控制在银保监会监

                           34
  管要求的范围之内,具体情况如下:

                   2018 年度关联方授信余额情况表
                                           期末余额   占资本净额比例
                       关联授信类型
    关联方名称                             (亿元)       (%)
                     房地产开发贷款          1.87          0.47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
                     流动资金贷款            3.58          0.9
股份有限公司及关联
                     债务融资工具             2            0.5
企业
                     小计                    7.45          1.87
                     流动资金贷款            2.35          0.59
湖南新华联建筑工程   承兑敞口                1.08          0.27
有限公司及关联企业   保理                     5            1.25
                     小计                    8.43          2.11
                     流动资金贷款            0.5           0.13
长沙房产(集团)有
                     经营性物业贷款          1.44          0.36
限公司及关联企业
                     小计                    1.94          0.49
长沙通程实业(集     流动资金贷款            1.5           0.38
团)有限公司及关联   承兑敞口                0.05          0.01
企业                 小计                    1.55          0.39
                     银团贷款                0.52          0.13
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
                     债务融资工具             5            1.25
有限公司及关联企业
                     小计                    5.52          1.38
                     流动资金贷款            0.1          0.025
湖南华强电气股份有
                     承兑敞口                0.06         0.015
限公司
                     小计                    0.16          0.04
湖南省通信产业服务
                     保函                    0.44          0.11
有限公司及关联企业
长沙创元集团有限公
                     流动资金贷款            0.3          0.075
司及关联企业
湖南家润多超市有限
                     流动资金贷款            1.2           0.3
公司
湖南省金六福酒业有
                     流动资金贷款            0.7          0.175
限公司
湖南湖湘商贸股份有
                     流动资金贷款            0.56          0.14
限公司



                                      35
湖南正前方教育科技
                     流动资金贷款        1.2     0.3
有限公司
长沙普惠环保机械有
                     流动资金贷款        0.1    0.025
限公司
浏阳市中天烟花有限
                     流动资金贷款        0.04   0.01
公司
                     贷款及信用卡未使
关联自然人                               3.66   0.92
                     用额度

     合计                                33.2   8.3

       2、非授信类关联交易
       2018 年,本行非授信类关联交易发生金额合计 16448
  万元,主要涉及本行向关联方湖南创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电子设备、订购软件,向长沙通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采购劳保物品,向湖南天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网点装
  修工程服务等。采购项目均严格按照《长沙银行集中采购
  管理办法》规定,履行内部审批流程,通过公开招标、竞
  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完成。
       3、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本行与关联方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按照与
  关联方交易类型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相应关联
  交易协议中予以明确。针对授信类关联交易,本行根据相
  关授信定价管理规定,并结合关联方客户的评级和风险情
  况确定相应价格;针对非授信类关联交易,本行参照同类
  服务的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报告期内,本行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遵照上述交
  易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按照
  一般商业条款和正常业务程序开展,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

                                    36
合法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与公允性。
    4、关联交易风险情况
    本行关联方主要为本行优质客户,自身实力较强、信
用资质良好。每笔关联交易发生前,本行相关业务和管理
部门均充分履行了事前审核职责,特别针对关联授信业务,
实施贷后跟踪管理,进行定期监控和分析,风险管理部门
每月提取关联方授信业务信息,再以表内外余额、五级分
类、占资本净额等指标深入分析。良好的客户质量及充分
的风控措施有效防范了关联交易风险。2018 年,本行与关
联方授信未发生一笔风险,所有关联授信业务的风险分类
均为正常,业务质量优良。
    三、总结
    2018 年度,本行在关联交易管理与执行方面,按照监
管法规以及内部管理制度,继续严格遵循依法合规的原则,
夯实关联交易管理基础,持续完善关联交易管理体系和运
作机制,全面提升本行关联交易管理水平。
    本行将继续加强关联交易规范化、标准化、系统化管
理,为本行合法合规经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实
现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21 日

                           37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7



          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 2019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因 2019 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信息披露的需要,
本行通过招标方式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担任 2019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本行 2019 年度财务
审计及内控审计。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属全国性大型专
业会计中介服务机构,从事注册会计师中介服务业务 30 多年,
具备财政部、证监会批准的执行证券和期货相关业务的资
格,具有较强的会计专业水平、执业经验和专业服务能力,
且与本行不存在明显的利益冲突,审计独立性强。与此同
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连续多年担任本
行的外部审计机构,较好地完成了本行的年度财务审计和
内控审计工作。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21 日


                                     38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8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商业银行监事会工
作指引》、《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指引》、《商业银行董事履
职评价办法(试行)》的规定,以及《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履职评价办法》的
具体要求,监事会对本行董事会及其成员 2018 年度履职情
况进行了考核评价,现报告如下:
      一、履职评价依据
      监事会依据以下信息对董事会及其成员的履职情况进
行评价: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
情况;
      (二)董事出席会议及发表意见情况;
      (三)董事在董事会闭会期间对本行经营情况及相关
信息的调研、阅读与意见反馈情况;
      (四)独立董事对本行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五)董事为本行工作时间统计;
      (六)董事本人签署的履职自评结果;
      (七)董事个人履职报告。
      二、对董事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

                                     39
    2018 年,行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
等相关规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认真组织召开会议,持
续关注本行战略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全面风险体系建设、
科技金融创新、内控合规、利润分配、资本管理、薪酬管
理、信息披露等重点内容,充分发挥科学决策和战略管理
的作用,支持并指导经营层工作,保障了本行公司治理有
效运作,促进了本行持续稳健发展。
    三、对董事 2018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
    本年度评价对象为董事 15 人,其中股东董事 8 人,执
行董事 2 人,独立董事 5 人。
    (一)董事履行忠实义务情况
    年度内,全体董事如实报告了个人本职、兼职和关联
关系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回避义务,接受监管部门
和监事会的履职监督。监事会未发现董事有利用其在本行
的地位和职权谋取私利、利用关联交易损害本行利益、泄
露本行商业秘密、履职过程中接受不正当利益或其他违反
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规定的行为。
    (二)董事履行勤勉义务情况
    年度内,董事会共召开会议 13 次(含通讯表决 5 次),
审议议案及听取汇报共计 107 项,监管通报 2 项。董事亲自
出席率为 95.90%。召开董事会各委员会会议共 27 次,审议
议案及听取汇报共计 86 项,董事亲自出席率为 96.84%。各
位董事全年为本行工作的时间均不少于 15 个工作日,各位
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为本行工作的时间均不少于 25 个工作


                           40
日。监事会未发现董事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
规定的勤勉义务的行为。
    (三)股东董事履职情况
    年度内,股东董事能够以维护本行长远利益和推进可
持续发展为出发点,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和从业经验,
积极参加各类会议,持续关注本行战略的执行,定期审阅
本行提供的各类材料,做好委派股东与本行的沟通工作,
发表个人意见和建议,有效维护了公司与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年度内,独立董事能够从维护存款人、中小股东及本
行整体利益出发,认真履行职责,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
意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投入足够时间和精
力履行职责;对本行重大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和公允性、利
润分配方案、信息披露情况、聘任外部审计机构等重要事
项发表了意见。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
员或委员期间,能够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和从业经验,认真
组织、参加专门委员会对重大事项的研究和审议,提出专
业意见和建议。独立董事亲自出席董事会出席率为 95.38%,
亲自出席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出席率为 100%。
    (五)执行董事履职情况
    年度内,执行董事有效执行董事会决议,积极推进董
事会战略的实施,积极推进战略转型,认真研究和积极应
对经营管理中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坚持审慎的理念,提出
科学可行的决策方案,不断加强风险防范和内控合规管理,


                         41
为保持本行的质量、效益、规模的动态均衡发展发挥了重
要作用。
    四、评价结果
    监事会认为:2018 年,各位董事能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和公司运作程序,诚实、守信地履行了本行《章程》赋予
的职权。能够按时参加各项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明
确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勤勉地履行了各项董事义务,
有效发挥了董事会的决策功能;充分利用自身丰富的专业
知识和管理经验,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能够主动了解
全行经营发展状况,推动本行依法合规、健康发展。
    综合上述情况,监事会对本行第五届董事会 15 名董事
2018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长沙银行 2018 年度董事履职评价结果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5 月 21 日




                         42
  附件
         长沙银行 2018 年度董事履职评价结果

序号     董事姓名        董事类别        评价结果

 1        朱玉国      董事长执行董事          称职

 2        赵小中         执行董事             称职

 3        肖亚凡        非执行董事            称职

 4        洪 星         非执行董事            称职

 5        全 臻         非执行董事            称职

 6        肖文让        非执行董事            称职

 7        陈细和        非执行董事            称职

 8        冯建军        非执行董事            称职

 9        李 晞         非执行董事            称职

 10       谢富山        非执行董事            称职

 11       卢德之         独立董事             称职

 12       王耀中         独立董事             称职

 13       郑鹏程         独立董事             称职

 14       邹志文         独立董事             称职

 15       陈善昂         独立董事             称职




                         43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9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履职评价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商业银行监事会工
作指引》、《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指引》的规定,以及《长
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履职评价办法》的具体要求,监事会对本行监事会及其成
员 2018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考核评价,现报告如下:
      一、履职评价依据
      监事会依据以下信息对监事会及其成员的履职情况进
行评价:
      (一)监事会会议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二)监事出席会议及发表意见情况;
      (三)监事参加调研检查及发表意见和建议情况;
      (四)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五)监事对本行提供信息的阅读与反馈情况;
      (六)监事本人签署的履职自评结果;
      (七)监事个人履职报告。
      二、对监事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
      年度内,监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本行《章程》
的规定和监管要求,组织修订监事会各项规章制度,参与
“三会一层”各类会议,监督董事会和行经营层的履职,监督

                                     44
本行财务、风险、内控、战略、薪酬等核心重点领域,规
范信息披露,监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勤勉履职,为本行持
续稳健发展保驾护航。
    三、对监事 2018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
    本年度监事会评价对象为 5 人。其中股东监事 1 人,职
工监事 2 人,外部监事 2 人。
    (一)监事履行忠实义务情况
    各位监事均具备履职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
基本素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全体监事严格遵守有关
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的规定,能够严守本行秘密、平
等对待股东、如实报告个人本职、兼职和关联关系情况。
监事会未发现监事有超越职权范围行使权力、接受不正当
利益、利用监事地位谋取私利或损害本行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履行勤勉义务情况
    年度内,全体监事积极出席监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
勤勉履行职责。各位监事在会前均能认真审阅会议资料,
会议过程中均能就审议的议案展开认真、充分的讨论,做
出独立、专业、客观的判断。全年共组织召开 7 次监事会会
议和 6 次委员会会议,审议、听取、讨论议案共计 59 项。
监事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的出席率为 100%,列席董事会会
议的列席率为 100%,检查与调研工作参加率为 100%,为
本行平均工作时间均不少于 15 个工作日。
    (三)股东监事履职情况
    股东监事在履职过程中能够从维护本行长远利益、推


                           45
进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重点关注行经营层落实董
事会、监事会决议情况,做好与股东的沟通工作,亲自参
与监事会检查调研活动。
    (四)外部监事履职情况
    外部监事能够从维护存款人、中小股东及本行的整体
利益出发,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在监事会闭会期
间,认真阅读本行提供的文件、报告。能够充分发挥其专
业特长和从业经验,认真组织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投入
足够时间和精力,主动参与监事会的调研检查活动,深入
了解本行经营管理状况,积极配合监事会,认真履行外部
监事职责。
    (五)职工监事履职情况
    职工监事能够全面掌握本行经营和业务发展情况,积
极参加各类重要经营管理会议,关注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能
够整合各类监督资源,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组织开展
监事会各项工作,听取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经
营层反馈,有效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评价结果
    监事会认为:年度内各位监事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公
司运作程序,诚实、守信地行使本行《章程》赋予的权利。
按照规定出席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明确提出自己的
意见和建议,认真、勤勉地履行了各项监事义务。
    综合上述情况,监事会对本行第五届监事会 5 名监事


                         46
2018 年度履职的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长沙银行 2018 年度监事履职评价结果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5 月 21 日




                         47
附件
        长沙银行 2018 年度监事履职评价结果

 序号        监事姓名        监事类别    评价结果

                               监事长
  1           吴四龙                         称职
                             职工监事

  2           陈亚军         职工监事        称职

  3           许文平         股东监事        称职

  4           尹 恒          外部监事        称职

  5           晏艳阳         外部监事        称职




                        48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10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高管人员履职评价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商业银行监事会工
作指引》、《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指引》的规定,以及《长
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管
人员履职评价办法》的具体要求,监事会通过参加本行经
营班子相关会议,监督行经营层执行董事会决议的情况,
查阅本行经营管理和经营业绩等履职材料,结合董事会对
核心高管人员绩效考评结果及高管人员提交的年度个人履
职报告,监事会对本行高管人员 2018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
考核评价,现报告如下:
      2018 年,行经营层在董事会的领导和监事会监督下,
坚决执行国家经济金融政策和监管要求,认真落实股东大
会和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围绕“提质精进年”工作主题,提
升基础管理,抓好风险控制,全力推动业务发展。本行资
产规模与经营效益稳健增长,资产结构和质量持续改善,
继续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高管人员在经营管理过程中
各司其职、团结一心、攻坚克难,在职权范围内谨慎、勤
勉履职,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年度内本行未发生重大案
件;未发现高管人员有损害本行股东、存款人及其他债权
人合法利益以及本行利益的行为。

                                     49
    综合上述情况,监事会对行长赵小中先生、副行长伍
杰平先生,副行长王铸铭先生,副行长胡燕军女士,董事
会秘书杨敏佳先生,副行长孟钢先生,副行长张曼女士,
总审计师向虹女士,行长助理郦浤浤先生,行长助理谢湘
生先生,首席信息官李兴双先生 2018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
结果均为称职。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5 月 21 日




                         50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11


          关于调整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津贴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适应上市公司发展需要,充分调动董事的积极性和
创造性,促进本行持续稳健发展,本行拟结合实际情况及
行业平均水平,自 2019 年 1 月起对董事津贴标准进行调整。
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本行领取津贴的董事(不包含执行董事)。
      二、建议调整方案
      1、建议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调整至 18 万元/年;
      2、建议股东董事津贴标准调整至 6 万元/年。
      三、其他说明
      1、本行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
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津贴标准均为税前金额。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21 日

                                     51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12


          关于调整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津贴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适应市场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及上市公司发展需要,
充分调动监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本行持续稳健发展,
本行拟结合实际情况及行业平均水平,自2019年1月起对监
事津贴标准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本行领取津贴的监事(不包括职工监事)。
      二、建议调整方案
      1、建议股东监事津贴标准调整至6万元/年;
      2、建议外部监事津贴标准调整至15万元/年。
      三、其他说明
      1、本行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
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津贴标准均为税前金额。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5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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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报告事项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2018 年度,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
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
及本行《章程》的规定,依法履职、勤勉尽责,按要求出
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充分研究讨论议案,独立
自主决策,客观审慎发表意见,为本行发展战略、风险控
制、审计监督、薪酬与提名管理以及关联交易管理等工作
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本行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现将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行于 2018 年度履职的独立董事分别是卢德之先生、
王耀中先生、郑鹏程先生、邹志文先生、陈善昂先生,独
立董事的资格、人数和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
的规定。本行审计委员会、风险控制与关联交易委员会的
主任委员均由独立董事担任。本行独立董事在本行及本行
子公司不拥有任何业务或财务利益,也不担任本行任何管
理职务,独立性得到了有效的保证。

                                     53
      2019 年 1 月 18 日,本行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第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 人,分别是郑鹏程先生、邹志文先生、
陈善昂先生、郑超愚先生、张颖先生,卢德之先生、王耀
中先生不再担任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18 年,本行共召开 1 次年度股东大会和 1 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 14 项,听取报告 3 项;召开 4 次董
事会定期会议和 9 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93 项,
听取报告 14 项,传达监管文件 2 项;董事会下设 4 个专门
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27 次,审议通过议案 81 项,听取报告
5 项。本行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出席会议(包括通讯会议)
的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会议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姓名      董事会        战略         审计          风险控制与     薪酬及提名
                        委员会       委员会        关联交易委员会     委员会
 卢德之     10/13         5/5            -               -              -
 王耀中     13/13         -            5/5              -               -
 郑鹏程     13/13         -             -             12/12             -
 邹志文     13/13         -            5/5              -               -
  陈善昂     13/13         -             -           12/12             -
注:
1、会议“亲自出席会议次数”是指现场出席和以通讯方式出席以非现场方式召开的会议次
数。
2、报告期内,本行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董事,均已委托其他董事出
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
高度重视关联交易管理工作,密切关注上市之后关联交易
管理的变化,完善关联交易机制和流程,加强关联交易的

                                      54
审核监督,积极推动关联交易管理水平提升,督促关联交
易依法合规,符合市场及公允原则。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本行不存在违规提供对外担保的情况。本行开展的对
外担保业务是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常规业
务。本行开展常规担保业务严格执行了有关操作流程和程
序,风险管理合规有效。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行 2018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
充本行资本金,提高资本充足率,以增强本行抵御风险能
力和盈利能力,带动本行各项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同时,
2018 年本行决定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非
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切实可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
行《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资本规划,
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其他一级资
本,以提高公司的资本充足率,优化资本结构,进一步实
现持续稳定发展、提高风险抵御能力。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工作,审议通
过了换届选举相关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行董事会换届选
举方案可行,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
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时,
    审议通过了《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总行综合
经营管理考核情况》、《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核心高管


                         55
人员 2017 年年薪实施方案》。
    (五)业绩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本行《2017 年度报
告》、《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重点关注报
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根据年报工作的相关要求,与本
行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切实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本行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长沙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独立董
事认为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行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选聘的相
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金
融机构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符合为本行提供 2018
年年度审计服务的工作要求。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本行具有完备的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机制,注重股东
回报。董事会在拟订利润分配方案的过程中,充分听取股
东意见和诉求,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将利润分
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在利润分配方案的决
策过程中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同时,为进一步
强化回报股东意识,健全利润分配制度,为股东提供持续、


                          56
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本行编制了《关于本行上市后股
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来
三年(2019 年-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独立董事认为
《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重视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
司合理资金需求,并且充分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在保证
公司资本充足率满足中国银保监会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水
平监管要求的前提下,能够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董
事会制定的《股东回报规划》及决策机制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本行《章程》的规定。
    (八)本行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独立董事高度关注本行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认为本
行及股东均积极履行承诺。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秉承“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的信息披露原则,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进一步提高定
期报告及各项临时报告的披露质量,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
情权。独立董事积极履行了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方面的职责,
与外部审计机构就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充分沟通和讨论。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本行董事会持续推进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和实施。2018
年,对 2017 年内部控制进行了综合评价,在评价过程中未
发现本行内部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十一)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本行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控制


                           57
与关联交易委员会、薪酬及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各专门委
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的规定,各
独立董事认真履职,积极发表意见,认真研究审议职责范围
内的相关事项,促进了本行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8 年,本行独立董事密切关注本行发展战略、风险
控制、关联交易管理等重大事项,充分发挥专业特点,独
立客观审慎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同时,
按照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恪尽职守,
有效提升了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的科学决策水平。
2019 年,本行独立董事将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继续围绕
董事会相关重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强化风险治
理,为全行实现稳健发展以及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做出更
大贡献。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郑鹏程、邹志文、陈善昂、郑超愚、张颖




                                     2019 年 5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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