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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沙银行: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2020-01-08  

						证券代码:601577              证券简称:长沙银行                编号:2020-003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银保监会湖南监管局《关于长沙银行境内非公开发行优先
股的批复》(湘银保监管[2019]278 号)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长
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
2299 号)核准,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非公开发
行优先股 6,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0
亿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26 日,本行优先股募集资金专户已收到本
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所募集的资金共计人民币 5,994,680,000 元(坐
扣承销费及报检费(含税)5,320,000 元后),所有募集资金均以人

民币形式汇入。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
人民币 8,920,000.00 元(含增值税)并加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可
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504,905.66 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991,584,905.66 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验资,并出具了《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

[2019]2-3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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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
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本行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及《长沙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就本次优先股发行,
本行已于 2020 年 1 月 6 日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保荐机
构”)签署了《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监管协议》(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并已开
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简称“专户”),账号为 810000079528000238。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行与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主要内
容如下:
    (一)就本次优先股发行,本行已开设专户,截至 2019 年 12 月
26 日,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5,994,680,000 元。该专户仅用于本行本
次优先股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
员对本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三)在专户资金尚未全部支出完毕或保荐机构尚未收到专户资
金全部支出凭证的期间内,本行按月(每月 15 日前)向保荐机构提
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
    (四)本行 1 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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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资金净额”)的 20%的,甲方应当在上述情形出现后 2 个工作日内
及时以传真或者邮件方式通知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五)本行存在未配合保荐机构调查专户情形时,保荐机构有权
要求本行改正并配合调查募集资金专户。
    (六)保荐机构发现本行未按约定履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

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自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
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保荐机构收到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凭证之

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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