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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会稽山:关于控股股东短期融资券未按期兑付的公告2019-07-16  

						股票简称:会稽山           股票代码:601579        编号:临 2019—053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短期融资券未按期兑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 年 7 月 14 日,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
控股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功集团”)的告知函,主要内容为:
精功集团 2018 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债券简称:18 精功 SCP003,债券代
码:011801957)(以下简称“短期融资券”)由于宏观去杠杆等原因,精功集团
资金出现流动性困难,造成本期短期融资券到期日 2019 年 7 月 15 日(兑付日为
2019 年 7 月 14 日,因非工作日顺延至 2019 年 7 月 15 日)不能按期兑付。现将
该事项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精功集团本期短期融资券基本情况
    1、 发行人:精功集团有限公司
    2、 债券名称:精功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
    3、 债券简称:18 精功 SCP003
    4、 债券代码:011801957
    5、 发行总额:10.00 亿元
    6、 债券期限:270 天
    7、 本计息期债券利率:7.00%
    8、 本期本息兑付日:2019 年 7 月 14 日,因非工作日顺延至 7 月 15 日
    9、本期应偿付本息金额:人民币 1,051,780,821.92 元(大写金额:人民币
       壹拾亿零伍仟壹佰柒拾捌万零捌佰贰拾壹元玖角贰分)
    10、主承销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登记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二、精功集团本期短期融资券未能按期兑付原因与后续偿付计划
    精功集团由于受宏观去杠杆等多重因素影响,资金出现流动性困难,导致本
期短期融资券在 2019 年 7 月 15 日终未能按照约定筹措足额兑付资金,本期短期
融资券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息,构成实质性违约。目前,精功集团正在通过多种
途径积极筹措资金,并加强自身经营,努力通过自身经营性现金流偿付本期债券
本息,同时努力保障后续债务到期偿付。


    三、精功集团本次短期融资券未按期兑付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精功集团本次短期融资券未能按期兑付对上市公司没有影响。上市公司与
精功集团为不同主体,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
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精功集团本次短期融资券未能按期
兑付事项与上市公司无关联,预计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产生直接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精功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64,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32.97%;精功集团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64,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100%。精功集团上述所持公司股份164,000,000 股已分别于2019年4月4日、2019
年4月10日、2019年5月15日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司法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2019-027、
2019-044)。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担保或者违
规担保等情形。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精功集团及其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公司与精功集团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均为正常的经营性业务往来,不
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情况: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2018 年度,公司与精功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日常
关联交易金额为 3,809.01 万元,其中:公司向精功集团及其关联方销售黄酒商
品 179.94 万元,向其原关联方 浙江精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采购粮食糯米
3,305.58 万元,向精功集团及其关联方采购机械设备 323.49 万元。
    自2019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精功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
金额为10,273.33万元,其中: (1)经公司2019年 3 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9,800 万元的现金支付方式受让了控股股东精
功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功控股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浙江精功农业发
展有限公司100%股权;(2)公司向精功集团及其关联方销售黄酒商品116.56万
元;(3)公司向精功集团及其关联方采购粮食335.77万元(浙江精功农业发展
有限公司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之前);(4)向精功集团及其关联方采购机械设
备21.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应收精功集团及关联方款项为10.81万元,
公司应付精功集团及关联方款项为567.71万元。以上2019年期间数据未经审计。
    5、公司将密切关注精功集团本期短期融资券后续兑付进展及影响情况,并
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
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四、备查文件
   1、精功集团向公司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