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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会稽山: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2019-11-12  

						股票简称:会稽山          股票代码:601579       公告编号:临 2019-092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9 年 11 月 11 日收到上
海金融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协助执行通
知书》【(2019)沪 74 民初 423 号之二】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9 司冻 1108-01 号),解除对公司控
股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功集团”)所持有公司 164,000,000 股股份
的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解除冻结股份的原冻结情况
    苏州太合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与公司控股股东精功集团、浙江精功控股有限
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于 2019 年 4 月 4 日向上海金融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申
请司法冻结了精功集团所持有公司 164,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2.97%)。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
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


   二、 本次控股股东股份解除冻结的情况
    1、解冻机关:上海金融法院
    2、被解冻人:精功集团有限公司
    3、解冻数量:164,000,000 股
    4、解冻时间:2019 年 11 月 8 日
    本次解除冻结的原因系精功集团进入司法重整,精功集团管理人向上海金融法
院申请解除对精功集团财产的保全措施,上海金融法院于 2019 年 11 月 7 日出具了
民事裁定书((2019)沪 74 民初号 423 号之二),解除本次股权的司法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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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本次解除冻结后,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精功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64,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97%,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100%。除本次解除冻结外,精功集团所持公司股份
  处于轮候冻结的情况如下:

冻结起始    执行法院     持有公司股    占公司   冻 结 数 量    占其所持                备注
日期                     份(股)      总股本   (股)           股份比例
                                       比例
2019 年 4   上海市高级   164,000,000   32.97%   164,000,000    100%       轮候冻结,轮候冻结期限三年。
月 10 日    人民法院                                                      (详见公司临 2019-027 公告)
2019 年 5   浙江省绍兴   164,000,000   32.97%   164,000,000    100%       轮候冻结,轮候冻结期限三年。
月 15 日    市越城区人                                                    (详见公司临 2019-044 公告)
            民法院
2019 年 7   浙江省绍兴   164,000,000   32.97%   164,000,000   100%       轮候冻结,轮候冻结期限三年。
月 22 日    市越城区人                                                    (详见公司临 2019-055 公告)
            民法院
2019 年 8   天津市第二   164,000,000   32.97%   164,000,000   100%       轮候冻结,轮候冻结期限三年。
月8日       中级人民法                                                    (详见公司临 2019-057 公告)
            院
2019 年 9   浙江省杭州   164,000,000   32.97%   164,000,000   100%       轮候冻结,轮候冻结期限 36 个月。
月4日       市中级人民                                                    (详见公司临 2019-074 公告)
            法院



      四、风险提示
       1、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9 月 17 日依法裁定受理对公司控股股
  东精功集团进行重整的申请,并指定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担任精功集团管理人,会
  稽山不在重整申请范围内。控股股东精功集团进入重整程序,将可能导致公司实际
  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具体事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8 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申请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75。
       2、公司与精功集团为不同主体,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
  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精功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被司
  法冻结及轮候冻结所涉及的事项均与公司无关联,精功集团公司债券及相关短期融
  资券未按期兑付及债务纠纷等事项均与公司无关联。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
  经营情况正常。
       3、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及影响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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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
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上海金融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沪 74 民初 423 号之二】;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
(2019 司冻 1108-01 号)。


    特此公告。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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