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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辰实业:关于“16北辰01”公司债券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公告2019-03-22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辰实业             公告编号:临 2019-011
债券代码:122348              债券简称:14 北辰 01
债券代码:122351              债券简称:14 北辰 02
债券代码:135403              债券简称:16 北辰 0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16 北辰 01”公司债券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售代码:182011

         回售简称:北辰回售

         回售价格:人民币100元/张

         回售登记期:2019年3月27日、2019年3月28日和2019年3月29日

         回售资金发放日:2019年4月22日


    特别提示:


    1、根据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发

行人”)《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将其持有的“16 北

辰 01”全部或部分按票面金额回售给本公司,或放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

持有。

    2、“16 北辰 01”的债券持有人可按本公告的规定,在回售登记期内(2019

年 3 月 27 日、2019 年 3 月 28 日和 2019 年 3 月 29 日)进行回售登记。

    3、“16 北辰 01”的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登记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

司债券票面总额将被冻结交易;若投资者未在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的,则视为

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次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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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6 北辰 01”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资金发放日,由于 2019

年 4 月 21 日为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16 北辰 01”实际回售

资金发放日为 2019 年 4 月 22 日。

    5、本公告仅对“16 北辰 01”的债券持有人申报回售的有关事宜作简要说

明,不构成对申报回售的建议。



    现将公司关于“16 北辰 01”投资者回售安排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16 北辰 01”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

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债券简称“16北辰01”,债券代码“135403”。

    3、发行人: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总额:人民币15亿元。

    5、债券期限: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

选择权。

    6、票面利率:4.48%。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发行人有权在

存续期间的第3年末上调后2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

其中1个基点为0.01%。

    7、债券计息方式和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

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8、起息日:2016年4月21日。

    9、付息日: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4月21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


                                    2
计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

年每年的4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本年度付息日为2019年4月22日。

    10、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4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

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的4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1、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无担保。

    12、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次债券信用级别为AA+。

    13、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


二、“16 北辰 01”票面利率调整情况


    1、根据《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

期)》, 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16北辰01”票面利率为4.48%,在存续期

前3年期固定不变,发行人有权在存续期间的第3年末上调该品种后2年的票面利

率,调整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其中1个基点为0.01%。

    2、“16北辰01”在存续期前3年期票面利率为4.48%,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

根据当前的市场环境,本公司决定不上调“16北辰01”的票面利率,即“16北

辰01”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仍为4.48%,并在其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三、“16 北辰 01”回售实施办法


    1、回售代码:182011 ,回售简称:北辰回售。

    2、回售登记期:2019年3月27日、2019年3月28日和2019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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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回售价格:面值人民币100元/张。以1,000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

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

    4、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在回售登记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每日

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

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

券余额,可于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回售登记期内)。

    5、若投资者未在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的,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

有“16北辰01”并接受票面利率调整。

    6、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19年4月22日。

    7、发行人将于2019年4月22日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回售债券的注销。

    8、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投资者以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

的价格卖出“16北辰01”,投资者参与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请“16北辰01”

债券持有人慎重判断本次回售的风险。


四、关于本次回售所付利息缴纳所得税的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

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

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每手“16北辰01”债券面值1, 000元实际派发

利息为35.84元(税后)。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

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

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

规定,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每手“16

北辰01”债券面值1, 000元实际派发利息为44.80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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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对于持有“16北辰01”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2018年11月7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

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

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

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

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五、本次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

    名 称: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 8 号

    联 系 人:胡浩、成扬

    联系电话:010-8497 3263

    传 真:010-6499 1352

    2、债券受托管理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5 层

    联系人:杨矛、向萌朦

    联系电话:010-5832 8888

    传真:010-5832 8764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 层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3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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