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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鹿港文化: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2017-08-22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
真、负责的态度,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部分议案,基于独立判
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相关事项发表如
下意见: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
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3、通过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
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安全性高、有保本约定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施,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独
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2017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