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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铝业:关于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2017-10-10  

						证券代码:601600            证券简称:中国铝业         公告编号:2017-056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 年 10 月 26 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全体股东            601600      中国铝业             2017/9/25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中国铝业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17 年 9 月 8 日披露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直接持有本公司 32.81%
   股份的股东中国铝业公司,在 2017 年 10 月 9 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
   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
   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新增审议《关于公司拟申请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具
   体内容如下:

   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 2017 年 9 月 12
   日起停牌,并因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于 2017 年 9 月 26 日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
   牌程序。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发布了相关停牌公告。
   公司正就本次交易事项与各相关方及监管部门进行沟通,与交易相关的尽职
   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尚在推进中。由于本次交易涉及事项较多、资产规
   模较大,流程较为复杂,预计公司股票在短期内无法复牌,因此,按照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的规定,公司拟向上
   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继续停牌,即自 2017 年 9 月 12 日起不超过 5 个月。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详情请见公司
   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及《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17 年 9 月 8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
    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7 年 10 月 26 日下午 2 点

    召开地点:中国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62 号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总
              部办公楼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7 年 10 月 26 日

                       至 2017 年 10 月 2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全体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修订《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
         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
  1                                                              √
         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国
         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      关于公司拟申请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于 2017 年 8 月 17 日、2017 年 10 月 9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有关详情请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
  券时报》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议案 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附件: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经修订)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9 日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经修订)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7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
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修订《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及《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
  1      规则》、《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事规则》、《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      关于公司拟申请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重要提示:本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8 日发布的随附于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通知公告的原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作废,请各位股东以本
次发布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为准。
备注:

1. 请根据您的投票意愿在以上合适的栏内填上“√”(若仅以所持有的表决权的
   部分票数投票,则请在相应的栏内填入行使表决权的具体票数)。

2. 如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做出具体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
   己的意愿进行投票表决。

3. 根据《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放弃投票或投弃权票,在
   计算该议案表决结果时,将不作为有表决权的票数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