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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城军工: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19-07-30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长城军
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军工”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
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部分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股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113 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148,000,000 股,并于 2018 年 8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576,228,400 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724,228,400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湖南高新创业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高新创投”)、安徽国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海投资”)、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资产”)、中国
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产”)共四名股东,锁定期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
为 149,726,84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67%,将于 2019 年 8 月 6 日起上市流通。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承诺

       根据《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解
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1、公司股东湖南高新创投、国海投资承诺:


                                        1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股份。

       其如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 12 个月内减持公司的股份,则届时的减持
价格均将不低于公司发行价格的 150%,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其目前持股数量的 50%;
其如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 13-24 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总数不受
限制,但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发行价格;其如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 24 个月后
减持公司股份,可以任意自由减持,减持股份总数及减持价格不受限制。若在其减持
公司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减
持价格做相应调整。

       2、公司股东华融资产、长城资产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股份。

       三、股份锁定承诺的履行情况

       经保荐机构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
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
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9 年 8 月 6 日。

       2、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149,726,84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67%。

       3、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申请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持有限售股数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数
序号        股东名称
                            量(股)       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量(股)
 1        湖南高新创投        74,909,692               10.34       74,909,692         0
 2          国海投资         40,335,988                 5.57      40,335,988         0
 3          华融资产         20,959,604                 2.89      20,959,604         0


                                            2
                                  持有限售股数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数
序号        股东名称
                                    量(股)       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量(股)
 4          长城资产                  13,521,557               1.87          13,521,557         0
           合计                     149,726,841                  20.67     149,726,841         0


       五、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535,892,412       -109,390,853      426,501,559
有限售条件        2.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40,335,988        -40,335,988                 -
的流通股份        3.其他                                          -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576,228,400       -149,726,841      426,501,559
无限售条件        A股                                   148,000,000       149,726,841       297,726,841
的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148,000,000       149,726,841       297,726,841
                  股份总额    -                         724,228,400                  -      724,228,4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长城军工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
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长城军工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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