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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明阳智能: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9-17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19-072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 年 9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 22 号明阳工业园,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5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50,362,63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1.632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张传卫
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
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现场出席 4 人,通讯出席 1 人,董事王金发先生、张瑞
   先生、吴隽诗女士、陈桥宁先生因公务未出席;独立董事李仲飞先生、王玉
   女士因公务未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会主席曹人靖先生因公务未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刘建军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传卫
   先生、副董事长/首席战略官沈忠民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850,360,939 99.9998            1,700     0.0002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新增 2019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849,751,439 99.9281           611,200    0.0719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新增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423,370,309 99.9996                1,500     0.0004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850,359,439 99.9996                3,200     0.0004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                         (%)   数        (%)
1        关于修改     178,054,862          99.9990         1,700        0.0010       0     0.0000
         《公司章
         程》的议案
2        关于新增     177,445,362          99.6567    611,200           0.3433       0     0.0000
         2019 年 度
         对外担保
          预计额度
          的议案
3         关于新增      27,596,718   99.9946   1,500   0.0054    0   0.0000
          2019 年 度
          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
          额度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 1 与议案 2 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审议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的议案为:议案 2、3。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Keycorp Limited、First Base Investments Limited、Wiser Tyson Investment
    Corp Limited、中山瑞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山博创企业
    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联股东中山联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且未参与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邓磊 孙仙冬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
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2019 年 9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