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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电电气: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8-06-09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要求,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经过认真审核,并听取公司管
理层的说明后,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有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同意参股子公司控股股东出售其持有的股权的议案》:
    我们认为:1、公司本次同意参股子公司上海通用电气广电有限公司和上海
通用电气开关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出售其分别持有的两家公司 60%的股权(以下
简称“标的股权”)并同意相应放弃对标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符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2、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在两家参股子公司中的持股比例不变。3、本次放
弃对标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上述两家参股子公司的控股股东出售其持
有的标的股权,并同意公司相应放弃对标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独立董事:吴胜波、葛光锐、冯羽涛
                                            二〇一八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