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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泽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2017-07-03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Ningxia Jiaze Renewables Corporation Limited

              (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寺堡区大河乡埡隘子)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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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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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承诺

(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承诺

       1、控股股东金元荣泰承诺

    (1)自宁夏嘉泽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金元荣泰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宁夏嘉泽股份,也不由宁夏嘉泽回购该等股份。
    (2)金元荣泰所持宁夏嘉泽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
(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
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
于宁夏嘉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3)宁夏嘉泽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宁夏嘉泽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
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
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宁
夏嘉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
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低于宁夏嘉泽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金元荣泰持有宁夏嘉泽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2、实际控制人陈波承诺

    (1)自宁夏嘉泽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次发行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宁夏嘉泽股份,也不由宁夏嘉泽回购该等股
份。
    (2)本人在担任宁夏嘉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宁夏嘉泽股
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宁夏嘉泽股份总数的 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自行
买入宁夏嘉泽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自行卖出宁夏嘉泽股份;离职后半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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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不直接或间接转让本人持有的宁夏嘉泽股份。
    (3)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宁夏嘉泽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
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
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不低于宁夏嘉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4)宁夏嘉泽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宁夏嘉泽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
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
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宁
夏嘉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
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低于宁夏嘉泽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宁夏嘉泽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
延长 6 个月。
    (5)若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
上述承诺。

(二)本公司股东嘉实龙博、科信源承诺

    自宁夏嘉泽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嘉实龙博、科信源持有的宁夏嘉泽股份,也不由宁夏嘉泽
回购该部分股份。

(三)本公司股东高盛亚洲、开弦赛博承诺

    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宁夏嘉泽股份,自宁夏嘉泽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一年内不转让。

(四)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赵继伟、张建

军、卫勇、张平、韩晓东、安振民、汪强、巨新团、杨帆、兰川、张

松承诺

    1、自宁夏嘉泽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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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宁夏嘉泽股份,也不由宁夏
嘉泽回购该等股份。
    2、本人在担任宁夏嘉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宁夏嘉泽股
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宁夏嘉泽股份总数的 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自行
买入宁夏嘉泽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自行卖出宁夏嘉泽股份;离职后半年内,
不直接或间接转让本人持有的宁夏嘉泽股份。
    3、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宁夏嘉泽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
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
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不低于宁夏嘉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4、宁夏嘉泽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宁夏嘉泽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
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
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宁
夏嘉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
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低于宁夏嘉泽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宁夏嘉泽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
延长 6 个月。
    5、若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
述承诺。

(五)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关联自然人承诺

       1、董事卫勇的配偶苏媛承诺

    (1)自宁夏嘉泽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次发行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宁夏嘉泽股份,也不由宁夏嘉泽回购该等股
份。
    (2)在卫勇担任宁夏嘉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
宁夏嘉泽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宁夏嘉泽股份总数的 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
内不再自行买入宁夏嘉泽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自行卖出宁夏嘉泽股份;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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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直接或间接转让本人持有的宁夏嘉泽股份。
    (3)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宁夏嘉泽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
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
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不低于宁夏嘉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4)宁夏嘉泽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宁夏嘉泽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
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
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宁
夏嘉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
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低于宁夏嘉泽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宁夏嘉泽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
延长 6 个月。
    (5)若卫勇离职或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
上述承诺。

     2、董事卫勇的弟弟卫强承诺

    (1)自宁夏嘉泽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次发行前本人已通过开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的宁夏嘉泽股份,也不由
宁夏嘉泽回购该等股份;自宁夏嘉泽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通过北京开弦赛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
持有的宁夏嘉泽股份,也不由宁夏嘉泽回购该等股份。
    (2)在卫勇担任宁夏嘉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
宁夏嘉泽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宁夏嘉泽股份总数的 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
内不再自行买入宁夏嘉泽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自行卖出宁夏嘉泽股份;卫
勇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直接或间接转让本人持有的宁夏嘉泽股份。
    (3)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宁夏嘉泽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
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
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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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低于宁夏嘉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4)宁夏嘉泽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宁夏嘉泽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
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
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宁
夏嘉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
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低于宁夏嘉泽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宁夏嘉泽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
延长 6 个月。
    (5)若卫勇离职或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
上述承诺。


二、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股价的稳定,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预案的有效期

    本预案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二)启动本预案的条件

    在本预案有效期内,如果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
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期末公司股份总数;如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或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时,
则每股净资产应相应调整,下同)的情形时(以上简称“启动条件”),非因不可
抗力因素所致,则启动本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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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预案的具体措施

    公司及相关主体将采取以下措施稳定公司股价:(1)公司控股股东金元荣泰
国际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增持公司股票;(2)公司回购公司股票;(3)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票。
    在本预案有效期内,如果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在本预案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 2 个交易日
内发布提示公告,并在之后 8 个交易日内与公司控股股东等协商确定稳定股价的
具体方案,如该等方案需要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则控股股东应予
以支持。
    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 3 个月后,如再次触发启动条件,
则再次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公司控股股东中止实施增持计划之日或公司决定中止
回购公司股票之日起 3 个月后,如再次触发启动条件,则再次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1)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在发生满足启动条件的情形时,首先以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作为稳定股价
的措施。控股股东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
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
    公司控股股东应在本预案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就其增持公
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并应在履行完毕法律法规规
定的程序后 90 日内实施完毕。
    控股股东单次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控股股东从公
司所获得现金分红总额的 20%;如果单一会计年度触发多次增持情形,则控股股
东单一会计年度增持资金合计不超过其上一年度从公司获得现金分红总额的
30%。增持公告作出之日后,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10 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控股股东可中止实施增持计划。
    (2)公司回购公司股票
    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当公司根据股价稳定措施(1)控股股东增持公
司股票后,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股价稳定措施(1)时,以公司回购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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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稳定股价的措施。则公司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
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不高于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公司董事会应在本预案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做出实施回购
股份或不实施回购股份的决议。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做出决议后的 2 个交易日内公
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或不回购股份的理由,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依法通知债权人,向证券监督管理部
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在完成必需的
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公司回购
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经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实施回购的,公司应在履行完毕法
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后 90 日内实施完毕。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控股股东承诺就该等回购事
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公司在实施回购方案时,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之外,还应符合下
列各项:①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货币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
所募集资金的总额;②公司单次用于回购公司股票的货币资金不超过上一年度经
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本预案启动条件,公司将持续按照上述
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单一会计年度内公司用以回购股票的货币资金合计
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
     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10 个交易日高于最
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公司董事会可中止回购股份事宜。
     (3)董事(独立董事及未领取薪酬的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
票
     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当公司根据股价稳定措施(2)完成公司回购股
票后,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股价稳定措施(2)时,公司时任董事(独立董事
及未领取薪酬的董事除外,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本预案承诺签署时尚未
就任或未来新选聘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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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入公司股票以稳定公司股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后,公司
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
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单次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不低于上一年度于公司取得税后
薪酬总额的 20%;如果单一会计年度触发多次买入情形,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于公司取得税后薪酬总
额的 50%。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可不再买入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应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审
批的,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因未获得批准而未买入公司股份的,视同已履行
本预案及承诺。

(四)本预案的法律程序

    如因法律法规修订或政策变动等情形导致预案与相关规定不符,公司应对预
案进行调整的,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同意通过。

(五)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如果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公司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或
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时,则每股净资产应相应调整,
下同)的情形时,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宁夏嘉泽新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该预案所述职责。

    1、发行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承诺人未按照上述预
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同意采取下列约束措施:

    (1)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
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公司将立即停止发放公司董事的薪酬(如有)或津贴(如有)及股东分红
(如有),直至公司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3)
公司将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等行为,以及增发股份、发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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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债券以及重大资产重组等资本运作行为,直至公司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
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4)如因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社会公众股股东最低持
股比例的规定导致公司在一定时期内无法履行回购义务的,公司可免于前述惩
罚,但亦应积极采取其他措施稳定股价。

    2、金元荣泰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承诺人未按照上述
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同意采取下列约束措施:

    (1)金元荣泰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
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歉;(2)金元荣泰不可撤销地授权公司将当年及其后年度公司应付金元荣泰的现
金红利予以扣留,金元荣泰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金元荣泰按本预案的
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社会公
众股股东最低持股比例的规定导致金元荣泰在一定时期内无法履行增持义务的,
金元荣泰可免于前述惩罚,但亦应积极采取其他措施稳定股价。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承诺人
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同意采取下列约束措施: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
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
众投资者道歉;(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
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如有)或津贴(如有)及股东分红(如有),直至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止。


三、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承诺

(一)控股股东金元荣泰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金元荣泰,对本次发行上市后一定期间内的持股意向和减持
意向作出承诺:
    1、金元荣泰承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以及金元荣泰出
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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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2、金元荣泰承诺在限售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股票时,减持价格根据
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同时减持价
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
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
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金元荣泰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
式、协议转让方式等。金元荣泰在减持公司股票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但金元荣泰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时除外。
    3、若违反上述承诺的,金元荣泰将自愿将减持公司股票所获收益上缴公司
享有。

(二)嘉实龙博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承诺

    1、嘉实龙博承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以及嘉实龙博出
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
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2、嘉实龙博承诺在限售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股票时,减持价格根据
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同时减持价
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
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
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嘉实龙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
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嘉实龙博在减持公司股票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但嘉实龙博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时除外。
    3、若违反上述承诺的,嘉实龙博将自愿将减持公司股票所获收益上缴公司
享有。

(三)科信源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承诺

    1、科信源承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以及科信源出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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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
不减持公司股票。
    2、限售期限届满后,科信源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
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等多方面需要,审慎制订
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届满后逐步减持;科信源在锁定期届满之日起减持
公司股份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证券交
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或者其他合法方式按照届时市场价格或者大宗
交易双方确定的价格减持科信源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科信源减持公司股份前,将
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公告拟减持的数量、减持方式、期限等;科信源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时
除外。
    3、若违反上述承诺的,科信源将自愿将减持公司股票所获收益上缴公司享
有。

(四)高盛亚洲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承诺

    1、高盛亚洲承诺将按照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以及高盛亚
洲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
售期限内不减持股份公司股票。
    2、高盛亚洲在锁定期届满之日起减持股份公司股份的,应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的规定,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协议转
让或者其他合法方式按照届时市场价格或者大宗交易双方确定的价格减持高盛
亚洲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除非法律另有规定,高盛亚洲减持股份公司股份前,
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公告拟减持的数量、减持方式、期限等;高盛亚洲持有股份公司股份低
于 5%时除外。
    3、若违反上述承诺,高盛亚洲将向股份公司赔偿该等违约行为给股份公司
带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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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招股意向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
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事宜,郑重承诺如下: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2)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被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
大、实质影响的,公司董事会将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
处罚决定后二十个交易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依法
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于股东大会决议后十个交易日内启动回购程
序,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价格。
    (3)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被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启动赔偿投资者
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依据相关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或者公司
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确定。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承诺

    控股股东金元荣泰,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事宜,郑重承诺如下: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2)如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被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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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
赔偿投资者损失:在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二十个交易日内,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
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依据相关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或者公司与投资
者协商定的金额确定。

(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波;公司全体董事陈波、赵继伟、张建军、魏鑫、张平、
卫勇、郑晓东、秦海岩、陈进进;公司全体监事张松、兰川、杨帆;公司全体高
级管理人员赵继伟、张建军、韩晓东、巨新团、汪强、安振民,就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事宜,郑重承诺
如下: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2)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被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
偿投资者损失:在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二十个交易日内,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
关工作;投资者损失依据相关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或者公司与投资者
协商定的金额确定。

(四)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海通证券承诺

    如因海通证券在发行人的本次发行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导致海通证券所制
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
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认定后,海通证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五)审计机构信永中和承诺

    信永中和如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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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律师国浩(北京)承诺

    国浩(北京)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按照律师行业的业务标准和执业规范,
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所涉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核查验证,确保出具的文件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如因国浩(北京)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国浩(北京)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
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
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
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
释执行。国浩(北京)承诺将严格按生效司法文书所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
进行赔偿,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五、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首次发行摊薄即
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一)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 2016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 13,624.05 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 0.0787 元/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
股收益 0.0783 元/股。
    本次发行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较发行前明显增加。由于本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项目建设期内的经济效益存在一定
的滞后性,在项目全部建成后才能逐步达到预期的收益水平,因此公司营业收入
及净利润较难立即实现同步增长,每股收益存在下降的可能性。
    因此,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即期回报存在短期内被摊薄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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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首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

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作出如下承诺(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一)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
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
况相挂钩。
    (五)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
挂钩。


六、关于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一)发行人关于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发行人保证将严格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同时
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
    (1)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
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
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关于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金元荣泰保证将严格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披
露的承诺事项,同时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
    (1)金元荣泰将依法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承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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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2)如果未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承诺事项,金元
荣泰将在公司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
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3)如果因未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
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金元荣泰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如果金元荣泰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公司有权扣减金元荣泰所获分
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4)在金元荣泰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公司若未履行招股意向书披露的
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金元荣泰承诺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关于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陈波,保证将严格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披露
的承诺事项,同时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
    (1)本人将依法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承诺事项。
    (2)如果未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人
将在公司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
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3)如果因未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
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
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4)在本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公司若未履行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承
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

承诺

    发行人全体董事陈波、赵继伟、张建军、魏鑫、张平、卫勇、郑晓东、秦海
岩、陈进进;公司全体监事张松、兰川、杨帆;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赵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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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军、韩晓东、巨新团、汪强、安振民,保证将严格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
股意向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同时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
    (1)本人若未能履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本人作
出的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
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人
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停止领取薪酬(如有)、津贴(如有)
以及股东分红(如有),直至本人履行完成相关承诺事项。
    (2)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
将向公司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经发行人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
存未分配利润由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八、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

    201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
程》(部分条款上市后适用),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1、公司应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当年合并报表口径实现的可供
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
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4、按照法定顺序分配利润的原则,坚持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

(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具备现金分红
条件下,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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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中期利润分配。

(三)利润分配时间间隔

    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按母公司报表口径)的前提下,
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
    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
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四)现金分红条件和比例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等后所
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按母公司报表口径);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按母公司报表口径);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期
现金分红情形除外);
    4、公司资金充裕,盈利水平和现金流量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
    5、无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其他重大特殊情况。
    若满足上述第 1 项至第 5 项条件,公司应进行现金分红;在足额提取盈余公
积金后,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按
合并报表口径)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
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按合并报表口径)。
    未全部满足上述第 1 项至第 5 项条件,但公司认为有必要时,也可进行现金
分红。

(五)各期现金分红最低比例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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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比照此项规定处
理。

(六)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
模、股本结构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规定的前提下,同时
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
时,应当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
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
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七)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在定期报告公布前,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充分考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证正
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资金和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的前提下,研究
论证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
现金分红具体方案,不得随意变更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股东大会审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前,公司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
邮件、公司网站上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等多种渠道和方式与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媒体和中
小股东关心的相关问题。
    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未提出
现金分红方案的,应当征询独立董事的意见,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提出现金分
红方案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还应当对此发表独
立意见并公开披露。对于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的,公司在召开股
东大会时除现场会议外,还可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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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在审
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
方为通过。
    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如股东大会审议发放股票股利或以公积金转增股
本方案的,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
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
见。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九)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如果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
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上述“外
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的较大变化”系指以下情形之一:如经济环境重大变
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公司经营亏损;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重大资产重组等。
    公司董事会在研究论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
和中小股东的意见。董事会在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
意,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为通过。
    对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且公司可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
利。公司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
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事项时,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及披露

    1、如果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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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2、公司应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
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
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3、公司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未进行现金分红或拟分
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之比低于 30%的,公司应当在审议通过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公告中详细披露
以下事项:
    (1)结合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
等因素,对于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低原因的说明;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3)董事会会议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4)独立董事对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合理性发表的独立
意见。
    4、公司在将前述“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
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未进行现金分红或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与当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 30%”所涉及的利润分配议案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时,应当为投资者提供网络投票便利条件,同时按照参与表决的 A 股股
东的持股比例分段披露表决结果。分段区间为持股 1%以下、1%-5%、5%以上 3
个区间;对持股比例在 1%以下的股东,还应当按照单一股东持股市值 50 万元以
上和以下两类情形,进一步披露相关 A 股股东表决结果。
    5、公司存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
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未进
行现金分红或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与当年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 30%”情形的,公司董事长、独立董事和总经
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年度报告披露之后、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
记日之前,在公司业绩发布会中就现金分红方案相关事宜予以重点说明。如未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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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业绩发布会的,应当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有效方式召开说明会,就相关事项
与媒体、股东特别是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机构投资者、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
及时答复媒体和股东关心的问题。

(十一)监事会的监督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应
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
    监事会发现董事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并督促其及时
改正:
    1、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
    2、未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
    3、未能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九、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一)相关支持政策变化风险

    国内风力、光伏发电行业近年来的高速发展很大程度上受益于国家在政策、
法规及激励措施方面的支持。近年来,国家先后颁布了《可再生能源法》、《可再
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多项
政策、法规和条例鼓励开发风能、太阳能,对上网电价保护、强制并网、强制购
电以及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都做出了明确规定,显著地提升了风力、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的经济可行性。未来相关支持政策变化主要风险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1、上网标杆电价下降的风险

    风力、光伏发电的上网电价由国家发改委负责制定,且实行随发展规模逐步
降低的价格政策。我国风力发电、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变化情况如下:
    (1)风力发电
                          上网标杆电价(元/kWh)
 时间         文号                                                  适用范围
                          Ⅰ类   Ⅱ类   Ⅲ类     IV 类
            发改价格                                     2009 年 8 月 1 日后核准的陆上风
2009 年                   0.51   0.54   0.58     0.61
          [2009]1906 号                                  电项目


                                        1-2-24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5 年 1 月 1 日后核准的陆上风
            发改价格                                         电项目
2014 年                   0.49    0.52   0.56        0.61
          [2014]3008 号                                      2015 年 1 月 1 日前核准但于 2016
                                                             年 1 月 1 日后投运的陆上风电项目
                                                             2016 年 1 月 1 日后核准的陆上风
                                                             电项目
                          0.47    0.50   0.54        0.58
            发改价格                                         2016 年前核准但于 2017 年底前仍
2015 年
          [2015]3044 号                                      未开工建设的陆上风电项目
                                                             2018 年 1 月 1 日后核准的陆上风
                          0.44    0.47   0.51        0.58
                                                             电项目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后核准并纳入
                                                             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的陆上风
                                                             电项目
                                                             2018 年以前核准并纳入以前年份
            发改价格                                         财政补贴规模管理的陆上风电项
2016 年                   0.40    0.45   0.49        0.57
          [2016]2729 号                                      目但于 2019 年底前仍未开工建设
                                                             的
                                                             2018 年以前核准但纳入 2018 年 1
                                                             月 1 日之后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
                                                             理的陆上风电项目
    注:2009 年起,国家发改委将全国分为四类风能资源区,相应制定陆上风电上网标杆
电价。发行人目前已投运及在建的风力发电项目均位于宁夏和新疆,属于Ⅲ类资源区。
    (2)光伏发电
                          上网标杆电价(元/kWh)
 时间         文号                                                      适用范围
                           Ⅰ类      Ⅱ类       Ⅲ类
                                                            2011 年 7 月以前核准建设、2011 年
                                     1.15                   12 月 31 日建成投产、发改委尚未核
                                                            定价格的光伏发电项目
            发改价格                                        2011 年 7 月 1 日以后核准的光伏发
2011 年
          [2011]1594 号                                     电项目,以及 2011 年 7 月 1 日之前
                                     1.00                   核准但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仍未
                                                            建成投产的光伏发电项目,西藏除
                                                            外
                                                            2013 年 9 月 1 日后备案(核准)的
                                                            光伏电站项目
            发改价格
2013 年                    0.90      0.95        1.00       2013 年 9 月 1 日前备案(核准)但
          [2013]1638 号
                                                            于 2014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投运的光
                                                            伏电站项目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后备案并纳入年
                                                            度规模管理的光伏发电项目
            发改价格
2015 年                    0.80      0.88        0.98       2016 年以前备案并纳入年度规模管
          [2015]3044 号
                                                            理但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以前仍未
                                                            全部投运的光伏发电项目

                                            1-2-25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7 年 1 月 1 日以后纳入财政补贴
                                                    年度规模管理的光伏发电项目
            发改价格
2016 年                   0.65   0.75        0.85   2017 年以前备案并纳入以前年份财
          [2016]2729 号
                                                    政补贴规模管理但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以前仍未投运的光伏发电项目
    注:2013 年起,国家发改委将全国分为三类太阳能资源区,相应制定光伏电站标杆上
网电价。发行人目前已投运的光伏发电项目均位于宁夏,属于Ⅰ类资源区。
    国家发改委历次进行上网标杆电价调整时,调整对象为尚未并网发电的风
力、光伏发电项目,不调整已并网发电且取得物价局价格核准文件项目的上网标
杆电价。因此,国家发改委对于风力、光伏发电项目上网标杆电价调整,会显著
影响发行人未来发电项目的收入水平,如果发行人未来不能有效控制成本,提高
发电效率,将会因上网标杆电价的下调,而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根据目前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本公司及下属部分子公司享有不同程度的税
收优惠。主要包括:
    (1)增值税
    宁夏嘉泽及同心分公司、宁夏国博、新疆嘉泽发电销售收入增值税的销项税
率为 17%,同时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74 号)“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 50%的政策,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6]81 号)“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
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 ,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 50%的政策。
    (2)所得税
    根据《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1)
58 号)和《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
务总局公告 2012 年第 12 号),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定,宁夏嘉泽及其同心
分公司、宁夏国博、新疆嘉泽符合西部大开发所得税优惠税率的条件,享受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69 号),定期减免税的减半期内,可以按照企业适用税率计算的应
纳税额减半征税。

                                        1-2-26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宁夏嘉泽及其同心分公司、宁夏国博、新疆嘉泽的发电收入按照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46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公共基础
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 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6 号),其投资
经营所得,自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
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情况如下:
                     项目                            免征期限         减半期限
宁夏红寺堡风电场嘉泽一期 49.5MW 项目
                                                   2012-2014 年度   2015-2017 年度
宁夏红寺堡风电场(大河乡耍艺山)嘉泽 49.5MW 项目
宁夏红寺堡风电场(大河乡磨脐子)嘉泽 49.5MW 项目
宁夏红寺堡风电场(大河乡小井子)嘉泽 49.5MW 项目
宁夏同心风电场嘉泽田家岭 49.5MW 项目               2013-2015 年度   2016-2018 年度
宁夏同心风电场嘉泽康家湾 49.5MW 项目
宁夏红寺堡大河乡 20MWp 光伏并网发电项目
宁夏红寺堡风电场嘉泽青山 49.5MW 项目
                                                   2014-2016 年度   2017-2019 年度
宁夏嘉泽红寺堡大河乡二期 30MWp 光伏电站项目
嘉泽第一风电场(国博 150MW)项目                   2015-2017 年度   2018-2020 年度
嘉泽第二风电场(国博 150MW)项目                   2016-2018 年度   2019-2021 年度
嘉泽鄯善东风电一场二期 49MW 项目                   2016-2018 年度   2019-2021 年度
宁夏嘉泽智能微网项目(2.38MW)                     2016-2018 年度   2019-2021 年度

    如果未来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或法律法规出现变动,公司所享受的全部或部分
税收优惠政策出现调整或取消,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二)弃风限电、弃光限电风险

    电力生产的特点是发电、输电、用电同时完成,电力系统需要根据用电负荷
的变化,相应发布调度指令调整各发电机组的发电量,以保证电力系统的稳定,
该调整过程称为调峰。按调度指令调整发电量是各发电企业并网运行的前提条
件,火电、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等各类发电企业均必须在电网统一调度下运行。
    由于风力大小、太阳能强度存在间歇性和波动性的特点,风力、光伏发电具
有一定的随机性。电网需要根据风力、光伏发电量的大小和电网用电量的变化情
况,相应调整火电、水电等常规能源发电机组的发电量,使得电网总发电量与用
电量保持平衡。当电网的调峰能力不足,不能完全接受风力、光伏发电向电网输
送的电能时,电网会降低风力、光伏发电机组的发电能力,使得部分风力、太阳
能资源无法得到利用,产生弃风限电、弃光限电的现象,从而影响发电量。

                                       1-2-27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此外,当项目所在地用电需求较少,且不能通过电量外送等方式完全消纳时,
电网为了保证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营,会通过降低各发电机组的发电能力,保障电
网发电量与用电量的一致性,使得部分风力、太阳能资源无法得到利用,产生弃
风限电、弃光限电的现象,从而影响发电量。
    报告期内,发行人因弃风限电、弃光限电损失电量情况如下:
                                                                       单位:亿千瓦时

  年度     弃风限电损失电量    弃光限电损失电量       合计      发电量         限电率
2016 年               1.8566               0.0885     1.9451        14.8582     11.58%
2015 年               1.4667               0.1510     1.6177         7.6702     17.42%
2014 年               0.5881               0.0431     0.6313         7.9230      7.38%

    根据《可再生能源法》,我国建立了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
并通过《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规则,以保障我
国 2020 年和 2030 年非化石能源分别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 15%和 20%行动目标
得以有效实现。
    “十三五”期间是我国实现上述目标的关键时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
《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太阳能发展“十
三五”规划》从优化能源开发布局、合理规划电网结构、加强电力系统调峰能力
建设、实施需求侧响应能力提升工程、优化调度运行管理、提高电网消纳能力等
多个方面,对“十三五”期间减少弃风限电、弃光限电进行了发展规划。
    长期看来,随着各项规划的逐步实施,弃风限电、弃光限电的比例会逐步降
低,但是短期内弃风限电、弃光限电的比例若进一步提高,仍将对发行人的业绩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发行人弃风限电、弃光限电的限电率变化对净利
润影响的敏感性分析情况如下:
                                              净利润影响额(万元)
  限电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2.50%                    (2,379.63)          (1,586.00)             (1,285.80)
          5.00%                    (4,901.88)          (3,274.21)             (2,644.96)
          7.50%                    (7,579.97)          (5,074.84)             (4,083.97)
          10.00%                  (10,428.80)          (6,999.51)             (5,610.06)

    注:净利润影响额按照年度新增限电量*报告期内平均电价计算,未考虑所得税等税费

影响。




                                     1-2-28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三)项目并网风险

    发行人各项目向电网销售电能,首先需要由项目所属地方电网公司对各项目
电力系统接入方案进行评审,并取得电网公司同意接入的意见,待电场升压站及
一、二次设备验收合格,具备带电条件后,由电网公司向各项目出具并网通知书,
同意该项目进行并网调试。截止目前,发行人各项目均已取得电网同意接入的意
见,各已转固项目均已取得电网出具的并网通知书。

    各地电网公司有义务保障接入意见中确定的电力系统接入方案的有效实施,
但是由于升压站及其他电网设施存在建设周期,如果升压站所覆盖区域短时间内
形成大量待并网接入项目,超过电网设施接纳能力,可能存在因升压站或其他电
网设施建设滞后,而导致不能全额并网发电,从而产生发电量大幅下降的情况。
截至目前,发行人各期项目不存在因升压站或其他电网设施建设滞后而导致不能
全额并网发电的情形,但是如果未来公司新开发项目不能及时获得相关电网公司
的并网许可,或者获得并网许可后因为电网设施建设滞后无法全额并网,项目将
无法全额有效发电,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利率风险

    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本公司借款利息支出分别为 20,302.43 万元、
28,875.59 万元和 27,261.80 万元(包括已资本化利息支出),截至 2016 年末,本
公司银行借款余额总计 485,310.00 万元,融资租赁长期应付款余额 24,235.31 万
元。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假设贷款利率上升 1%将会导致公司的净利润分
别减少 2,456.90 万元、2,666.49 万元和 4,067.96 万元。根据借款合同和融资租赁
合同约定,借款利率随着基准利率进行调整,如果未来基准利率大幅上升,将对
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五)上市后的股权质押风险

    根据《债权保障协议》的约定,发行人上市后 30 个工作日内,金元荣泰、
嘉实龙博以其持有宁夏嘉泽的一定数量的股票出质给国开行,为宁夏嘉泽对国开
行的全部借款提供质押担保。虽然除股权质押外,宁夏嘉泽向国开行提供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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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物价值已足额覆盖借款余额,但是如果担保物因不可抗力灭失,且发行人在上市
后经营情况出现大幅下行,不能按时偿还银行借款,则国开行可能会行使质押权
并导致发行人股权发生重大变化。


十、财务报表审计日后的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2017 年 1-3 月财务数据审阅情况

    发行人 2017 年 1-3 月财务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阅,系未经审计数据,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资产负债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17 年一季度较
        项目               2017.3.31               2016.12.31
                                                                          2016 年末增幅
      流动资产                  117,918.67                 110,282.88               6.92%
     非流动资产                 679,514.85                 677,883.76               0.24%
      资产合计                  797,433.52                 788,166.64               1.18%
      流动负债                  114,717.11                 100,421.22              14.24%
     非流动负债                 473,064.32                 480,983.77              -1.65%
      负债合计                  587,781.43                 581,404.99               1.10%
   所有者权益合计               209,652.09                 206,761.64               1.4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209,552.28                 206,661.83               1.40%

    2、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17 年一季度同
          项目              2017 年 1-3 月         2016 年 1-3 月
                                                                             比增幅
        营业收入                   17,849.82                 11,196.15             59.43%
        营业利润                    2,931.54                    291.42            905.95%
        利润总额                    2,936.48                    291.42            907.65%
         净利润                     2,890.44                    282.69            922.4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890.45                    282.69            922.4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2,885.51                    282.69            920.7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3、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17 年一季
                 项目                  2017 年 1-3 月        2016 年 1-3 月
                                                                              度同比增幅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11.56           5,971.59       -3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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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73.37           -5,449.38       -85.8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564.79          -2,429.40       293.71%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726.61          -1,907.19       252.70%


(二)2017 年度 1-6 月经营业绩预计情况

    发行人 2017 年 1-6 月经营业绩预计和预计同比增幅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预计
      项目            2017 年 1-6 月预计          2016 年 1-6 月
                                                                           同比增幅
    营业收入           38,169.03 到 42,186.82          28,886.09           32.14%到 46.05%
    营业利润            7,143.30 到 11,161.09           4,543.45         57.22%到 145.65%
    利润总额            7,191.84 到 11,209.63           4,544.13         58.27%到 146.68%
     净利润             6,966.15 到 10,983.95           4,395.88         58.47%到 149.8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6,966.18 到 10,983.97           4,395.88         58.47%到 149.87%
    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净利润(扣除非经        6,917.64 到 10,935.43           4,395.21         57.39%到 148.80%
  常性损益)


(三)发行人审计日后经营状况

    发行人经营模式,主要产品(电力)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
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都未发生
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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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普通术语
实际控制人                   指   陈波
宁夏嘉泽、公司、本公司、股
                             指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份公司、发行人
嘉泽有限                     指   宁夏嘉泽发电有限公司,即发行人前身
金元荣泰、控股股东           指   金元荣泰国际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发起人
                                  北京科信源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起人,发行人 5%
科信源                       指
                                  以上股东
                                  北京嘉实龙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起人,发行人 5%
嘉实龙博                     指
                                  以上股东
                                  金元荣泰国际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北京科信
发起人                       指   源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嘉实龙博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 3 家发行人的发起人股东
                                  Goldman Sachs Investments Holdings (Asia) Limited
高盛亚洲                     指
                                  (高盛亚洲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 5%以上股东
亚洲投控                     指   Asia Investing Holdings Pte. Ltd,高盛亚洲的股东
                                  北京开弦赛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人股
开弦赛博                     指
                                  东
开弦资本                     指   开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宁夏开弦                     指   宁夏开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百年人寿                     指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宁夏比泰                     指   宁夏比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夏安嘉                     指   宁夏安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夏冠林                     指   宁夏冠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夏隆林                     指   宁夏隆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夏隆杉                     指   宁夏隆杉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夏国博                     指   宁夏国博新能源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宁夏嘉原                     指   宁夏嘉原新能源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新疆嘉泽                     指   新疆嘉泽发电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绥芬河嘉泽                   指   绥芬河嘉泽新能源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巴里坤嘉泽                   指   巴里坤嘉泽发电有限公司,新疆嘉泽的全资子公司
                                  陕西嘉泽羊老大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的控股
陕西嘉泽                     指
                                  子公司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嘉泽新能源有限公司,发行人
围场嘉泽                     指
                                  曾经的控股子公司,已注销
同心分公司                   指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同心分公司
乌鲁木齐分公司               指   新疆嘉泽发电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
嘉陽商贸                     指   宁夏嘉陽商贸有限公司,发行人曾经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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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宁夏金泽农业产业惠农基金(有限合伙),发行人曾
金泽基金                     指
                                  经的参股公司
                                  宁夏嘉泽集团有限公司,原北京嘉和瑞星投资管理有
嘉泽集团                     指
                                  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宁夏嘉荣创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
嘉荣担保                     指
                                  其他公司
                                  北京凯诺康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
北京凯诺康达                 指
                                  其他公司,已注销
                                  宁夏凯诺康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
宁夏凯诺康达                 指
                                  其他公司
                                  北京凯达盛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
凯达盛                       指
                                  他公司,已注销
                                  宁夏德泽农业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
宁夏德泽                     指
                                  制的其他公司
                                  宁夏德泽红寺堡农业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宁夏德
红寺堡德泽                   指
                                  泽的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托克逊县德泽农业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宁夏德泽
托克逊德泽                   指
                                  的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北京创远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
创远咨询                     指
                                  公司
天源科创                     指   北京天源科创风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金风科技                     指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辅导机构、海通证
                             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
券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次发行
信永中和                     指
                                  的审计机构
                                  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
北方亚事                     指   “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公司改制评
                                  估机构
国浩(北京)                 指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本次发行的法律服务机构
《审计报告》                 指   信永中和出具的报告期的《审计报告》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可再生能源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公司章程》                 指
                                  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
本次发行                     指
                                  行为
募投项目                     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报告期                       指   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度
国开行                       指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已于 2013
电监会                       指
                                  年并入国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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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国电                         指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大唐                         指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华能                         指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华电                         指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节能风电                     指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国电投                       指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中广核                       指   中国广东核电集团
龙源电力                     指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华能新能源                   指   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大唐新能源                   指   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华电福新                     指   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中广核风电                   指   中广核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国华                         指   神华北京国华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国华能源                     指   神华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京能                         指   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三峡                         指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天润                         指   北京天润新能投资有限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专业术语
                                  电的功率单位,本文为衡量风力发电机组的发电能力。
千瓦(kW)、兆瓦(MW)      指
                                  具体单位换算为 1MW=1,000kW。
                                  光伏电站表示功率峰值的术语。MW 为兆瓦, 是 Pmax
                                  峰值功率表示的首字母,表示在一定条件下的功率值,
MWp                         指
                                  不代表实际运行功率。例如,20MWp 即指一定条件下
                                  测得最大功率 20 兆瓦。
                                  电的能量单位,电力行业常用的能源标准单位。具体
千瓦时(kWh)、兆瓦时(MWh) 指
                                  单位换算为 1MWh=1,000kWh
                                  投产发电的机组加上在建的或者规划筹建的机组发电
全口径发电量                指    量总和,包括规模电场和非规模电场,以千瓦时(kWh)
                                  为计量单位。
                                  完成安装但不考虑是否具备并网发电条件的风电机组
装机容量                    指
                                  装机容量,以瓦(W)为计量单位。
                                  完成安装且经调试后已并网发电的风电机组装机容
并网装机容量、并网容量      指
                                  量,以瓦(W)为计量单位。
                                  公司根据各下属子公司所属风电场的所有权比例拥有
                                  权益的累计装机容量,按公司拥有各风电场项目所有
权益装机容量                指
                                  权百分比乘以各风电场累计装机容量计算,以瓦(W)
                                  为计量单位。
权益并网装机容量            指    公司根据各下属子公司所属风电场的所有权比例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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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权益的并网装机容量,按公司拥有各风电场项目所有
                                 权百分比乘以各风电场并网装机容量计算,以瓦(W)
                                 为计量单位。
                                 风电场在一段特定期间内包括风电场调试期间的发电
                                 量,由发电机组根据变流器采集到的电压、电流信号
总发电量                    指
                                 计算后,通过通讯线路传输至升压站中央监控系统读
                                 取得到,以千瓦时(kWh)为计量单位。
                                 电场在一段特定期间内包括电场调试期间向购电方销
                                 售的电量,通过售电方与购电方产权分界点的各关口
上网电量、售电量            指   计量点电能表计量,以千瓦时(kWh)为计量单位。
                                 调试期产生的电力销售在会计处理上并不计入主营业
                                 务收入,但会冲减在建工程成本。
                                 电网购买发电企业的电力和电量,在发电企业接入主
                                 网架结算点的计量价格。发电企业的出厂电价是指电
上网电价                    指
                                 厂在厂升压变压器高压侧计量的电价,以元/千瓦时
                                 (元/kWh)为计量单位
                                 上网是指送入电网的电量,下网是指从电网获得的电
下网电量                    指
                                 量即消耗的电量,以千瓦时(kWh)为计量单位。
                                 显示场地理论上可供风机转换的能源量的指标,以每
风功率密度                  指
                                 平方米瓦特(W/m2)为计量单位。
                                 平均发电设备利用小时表示发电厂发电设备利用程度
                                 的指标。它是一定时期内平均发电设备容量在满负荷
平均利用小时数              指   运行条件下的运行小时数,计算方式为一段时间的总
                                 发电量/期末并网装机容量。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中,平
                                 均利用小时数=年度总发电量/年末并网装机容量。
                                 化石能源是一种碳氢化合物或其衍生物。它由古代生
化石能源                    指   物的化石沉积而来,是一次能源。化石能源所包含的
                                 天然资源有煤炭、石油和天然气
                                 永磁材料,一经磁化即能保持恒定磁性的材料。具有
永磁                        指
                                 宽磁滞回线、高矫顽力和高剩磁
                                 直接驱动(Direct Drive)是新型的电机直接和运动执
                                 行部分结合,即电机直接驱动机器运转,没有中间的
直驱                        指   机械传动环节。典型的直接驱动技术的应用包括,以
                                 直线电机为核心驱动元件的直线运动部件和以力矩电
                                 机为核心驱动元件的回转运动元件
并网                        指   发电机组的输电线路与输电网接通(开始向外输电)
集中式发电                  指   以大机组、大电网、高电压为特征的供电系统
                                 发电功率在几千瓦至数百兆瓦(也有的建议限制在
分布式发电                  指   30~50 兆瓦以下)的小型模块化、分散式、布置在用
                                 户附近的高效、可靠的发电单元
                                 由分布式电源、储能装置、能量转换装置、相关负荷
智能微网                    指   和监控、保护装置汇集而成的小型发配电系统,是一
                                 个能够实现自我控制、保护和管理的自治系统,既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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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以与外部电网并网运行,也可以孤立运行

    注: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加总数值总和尾数不符,均为四
舍五入所致,带括号的数字表示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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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不超过 19,371.2341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比例为 10.02%
发行价格                           【】元/股
                                   【】倍(发行市盈率=每股发行价格/发行后每股收
                                   益,发行后每股收益按照【】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
发行市盈率
                                   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1.19 元/股(按照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
                                   计算)
                                   【】元/股(按照【】年【】月【】日经审计的归属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
                                   和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倍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网下发
发行方式                           行”)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网上发
                                   行”)相结合的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
发行对象                           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
                                   者除外)。
                                   1、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波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
                                   行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等股份。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
                                   司股份总数的 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自
                                   行买入公司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自行卖出公
                                   司股份;离职后半年内,不直接或间接转让本人持
                                   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发行股份的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2、公司控股股东金元荣泰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金元
                                   荣泰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该等股份。
                                   3、公司股东嘉实龙博、科信源承诺:自公司股票在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嘉实龙博、科信源持
                                   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4、公司股东高盛亚洲、开弦赛博承诺:本次发行前
                                   持有的宁夏嘉泽股份,自宁夏嘉泽股份在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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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
                                  5、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赵继伟、张建军、卫勇、张平、安振民、韩晓东、
                                  汪强、巨新团、杨帆、兰川、张松承诺:自公司股
                                  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宁夏嘉泽股份,也不由宁夏嘉泽回购该等
                                  股份。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
                                  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总数的 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自行买入
                                  公司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自行卖出公司股份;
                                  离职后半年内,不直接或间接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
                                  股份。
                                  6、(1)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关联自然人苏媛承
                                  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
                                  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宁夏嘉泽股份,也不由宁夏嘉
                                  泽回购该等股份。在卫勇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
                                  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
                                  不再自行买入公司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自行
                                  卖出公司股份;卫勇离职后半年内,不直接或间接
                                  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2)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的其他关联自然人卫强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通过开弦资本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宁夏嘉泽股份,也不由宁夏嘉泽回购该
                                  等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
                                  本人已通过开弦赛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宁夏嘉泽股
                                  份,也不由宁夏嘉泽回购该等股份。在卫勇担任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公司
                                  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并且
                                  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自行买入公司股份,买入后
                                  六个月内不再自行卖出公司股份;卫勇离职后半年
                                  内,不直接或间接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4,528.04716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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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Ningxia Jiaze Renewables Corporation Limited
    注册资本:173,928.7659 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波
    经营范围:新能源电站(包括太阳能、风能、生物能)和智能微网的投资、
建设、运营;与新能源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不含
法律法规禁止、限制外商投资的行业,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
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成立日期:2010 年 4 月 16 日
    整体变更日期:2015 年 8 月 19 日
    公司住所: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寺堡区大河乡埡隘子
    邮政编码:751999
    电话号码:0951-5100532
    传真号码:0951-5100533
    互联网网址:http://www.jzne.net.cn/
    电子信箱:jzfdxxpl@jzfdjt.com


二、公司改制重组情况

(一)公司设立方式

    发行人前身嘉泽有限成立于 2010 年 4 月 16 日。宁夏嘉泽是以截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经信永中和“ZYZH/2015YCA10091 号”《审计报告》审计的嘉泽有限账
面净资产 151,708.19 万元为依据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2015 年 8 月 19 日,
发行人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注册登记手续,注册资本
142,924.531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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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起人

       公司的发起人为法人股东金元荣泰、科信源、嘉实龙博。公司发起人及整体
变更后公司的股本构成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金元荣泰                             62,362.7226                 43.63
 2       科信源                               41,240.9043                 28.86
 3       嘉实龙博                             39,320.9043                 27.51
              合计                           142,924.5312                100.00


(三)在改制设立之前,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

要业务

       公司持股比例 5%以上的主要发起人为金元荣泰、科信源及嘉实龙博。
       改制设立之前,金元荣泰、科信源、嘉实龙博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波控制
的公司,拥有的主要资产均为股权投资资产,主要业务均为投资管理。

(四)公司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成立时承继了嘉泽有限的所有资产、负债及业务,独立拥有完整的生产
经营所需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公司成立时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为
风力、光伏发电产业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

(五)在公司成立之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

要业务

       与变更设立前相比,公司变更设立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
的主要业务没有发生变化。

(六)改制前原企业的业务流程、改制后公司的业务流程,以及原企

业和股份公司业务流程间的联系

       公司由嘉泽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因此公司业务流程是嘉泽有限业务流程的延
续和完善。改制前后业务流程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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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司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

变情况

    公司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发起人完全分开,不存在依赖主要发起人
的情形。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生产经营性的关联交易。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公司主要发起人不存在从事与公司相同或
相似的业务的情况。

(八)公司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发行人是由嘉泽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嘉泽有限的所有资产均
由发行人承继,目前已办理更名手续;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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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情况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公司的股本形成及其变化情况

    自 2010 年 4 月 16 日成立以来,股份公司及其前身的股本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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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10 年 4 月,嘉泽有限成立

    嘉泽有限成立于 2010 年 4 月 16 日,是由金元荣泰以货币方式出资 600 万元,
嘉荣担保以货币方式出资 400 万元共同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2010 年 4 月 15 日,宁夏兴盐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宁兴盐会验
字[2010]056 号”,确认截至 2010 年 4 月 15 日,公司已收到金元荣泰(甲方)、
嘉荣担保(乙方)第 1 期缴纳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 万元,全部为货币资金,占
注册资本总额的 30%。其中甲方缴纳出资额 180 万元,乙方缴纳出资额 120 万元。
    2010 年 4 月 16 日,嘉泽有限设立的工商登记完成。
    嘉泽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金元荣泰                     600.00                 180.00     60.00%     货币
嘉荣担保                     400.00                 120.00     40.00%     货币
  合计                     1,000.00                 300.00    100.00%


     2、2010 年 10 月,实收资本增至 1,000 万元

    2010 年 10 月 8 日,经嘉泽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股东金元荣泰、嘉荣担保
在决议生效后 15 日内分别将注册资本 420 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 280 万元人民
币缴付到位。
    2010 年 10 月 13 日,宁夏正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
“宁正会验(2010)099 号”,确认截至 2010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已收到金元荣
泰和嘉荣担保缴纳的上述货币出资,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
    2010 年 10 月 14 日,本次变更完成工商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嘉泽有限
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金元荣泰                     600.00                 600.00     60.00%     货币
嘉荣担保                     400.00                 400.00     40.00%     货币
  合计                     1,000.00               1,0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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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010 年 10 月,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至 1,600 万元

       2010 年 10 月 24 日,经嘉泽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1,600
万元,新增 360 万元注册资本由金元荣泰以货币形式增资,新增 240 万元注册资
本由嘉荣担保以货币形式增资。
       2010 年 10 月 26 日,宁夏兴盐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宁兴盐会验
字[2010]139 号”,确认截至 2010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已收到金元荣泰和嘉荣担
保缴纳的上述货币形式新增出资,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1,600 万元。
       2010 年 10 月 27 日,本次变更完成工商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嘉泽有限
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增资方式
金元荣泰                     960.00                 960.00     60.00%     货币
嘉荣担保                     640.00                 640.00     40.00%     货币
  合计                     1,600.00               1,600.00    100.00%


       4、2010 年 11 月,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至 6,400 万元

       2010 年 11 月 18 日,经嘉泽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6,400
万元,新增 4,800 万元注册资本由金元荣泰以货币形式增资。
       2010 年 11 月 25 日,宁夏兴盐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宁兴盐会验
字[2010]151 号”,确认截至 2010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已收到股东金元荣泰缴纳
的上述货币形式新增出资,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6,400 万
元。
    2010 年 11 月 26 日,本次变更完成工商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嘉泽有限
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增资方式
金元荣泰                   5,760.00               5,760.00     90.00%     货币
嘉荣担保                     640.00                 640.00     10.00%      -
  合计                     6,400.00               6,4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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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011 年 1 月,公司股东嘉荣担保将股权全部转让至嘉实龙博

    2011 年 1 月 10 日,经嘉泽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公司股东嘉荣担保将其所
持公司 640 万出资转让至嘉实龙博,同日双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
    2011 年 1 月 11 日,本次变更完成工商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嘉泽有限股
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金元荣泰                 5,760.00               5,760.00     90.00%      -
嘉实龙博                   640.00                 640.00     10.00%     货币
  合计                   6,400.00               6,400.00    100.00%


     6、2011 年 1 月,注册资本增至 9,600 万元

    2011 年 1 月 20 日,经嘉泽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9,600
万元,新增 2,880 万元注册资本由金元荣泰以货币形式增资,新增 320 万元注册
资本由嘉实龙博以货币形式增资。
    2011 年 1 月 20 日,宁夏兴盐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宁兴盐会验
字[2011]016 号”,确认截至 2011 年 1 月 20 日,公司已收到股东缴纳的上述货币
形式新增出资,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9,600 万元。
    2011 年 1 月 21 日,本次变更完成工商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嘉泽有限的
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增资方式
金元荣泰                 8,640.00               8,640.00     90.00%     货币
嘉实龙博                   960.00                 960.00     10.00%     货币
  合计                   9,600.00               9,600.00    100.00%


     7、2011 年 4 月,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至 18,000 万元

    2011 年 4 月 20 日,经嘉泽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18,000
万元,新增 8,400 万元注册资本由嘉实龙博以货币形式增资。
    2011 年 4 月 25 日,宁夏正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
“宁正会验(2011)047 号”,确认截至 2011 年 4 月 22 日,公司已收到嘉实龙博
缴纳的上述货币形式新增出资,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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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0 万元。
    2011 年 4 月 26 日,本次变更完成工商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嘉泽有限的
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增资方式
金元荣泰                   8,640.00                8,640.00     48.00%       -
嘉实龙博                   9,360.00                9,360.00     52.00%      货币
  合计                    18,000.00               18,000.00    100.00%


     8、2011 年 12 月,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至 24,000 万元

    2011 年 12 月 20 日,经嘉泽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24,000
万元,新增 3,600 万元注册资本由金元荣泰以货币形式增资,新增 2,400 万元注
册资本由嘉实龙博以货币形式增资。
    2011 年 12 月 20 日,宁夏昊源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宁昊源
验字[2011]第 1440 号”,确认截至 2011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
的上述货币形式新增出资,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24,000
万元。
    2011 年 12 月 22 日,本次变更完成工商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嘉泽有限
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增资方式
 金元荣泰                  12,240.00              12,240.00      51.00%     货币
 嘉实龙博                  11,760.00              11,760.00      49.00%     货币
   合计                    24,000.00              24,000.00     100.00%


     9、2012 年 1 月,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至 31,500 万元

    2012 年 1 月 10 日,经嘉泽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31,500
万元,新增 3,825 万元注册资本由金元荣泰以货币形式增资,新增 3,675 万元注
册资本由嘉实龙博以货币形式增资。
    2012 年 1 月 16 日,宁夏昊源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宁昊源
验字[2012]第 058 号”,确认截至 2012 年 1 月 16 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
的上述货币形式新增出资,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3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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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2012 年 1 月 17 日,本次变更完成工商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股权结
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增资方式
 金元荣泰                16,065.00              16,065.00     51.00%     货币
 嘉实龙博                15,435.00              15,435.00     49.00%     货币
   合计                  31,500.00              31,500.00    100.00%


     10、2012 年 3 月,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至 45,600 万元

    2012 年 2 月 28 日,经嘉泽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45,600
万元,新增 14,100 万元注册资本由科信源以货币形式增资。
    2012 年 2 月 29 日,宁夏昊源联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宁昊源验
字[2012]第 208 号”,确认截至 2012 年 2 月 29 日,公司已收到科信源缴纳的上
述货币形式新增出资,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45,600 万元。
    2012 年 3 月 1 日,本次变更完成工商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股权结
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增资方式
 金元荣泰                16,065.00              16,065.00     35.23%      -
 嘉实龙博                15,435.00              15,435.00     33.85%      -
  科信源                 14,100.00              14,100.00     30.92%     货币
   合计                  45,600.00              45,600.00    100.00%


     11、2012 年 3 月,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至 58,000 万元

    2012 年 3 月 7 日,经嘉泽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58,000
万元,新增 3,075 万元注册资本由金元荣泰以货币形式增资,新增 3,125 万元注
册资本由嘉实龙博以货币形式增资,新增 6,200 万元注册资本由科信源以货币形
式增资。
    2012 年 3 月 8 日,宁夏昊源联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宁昊源验字
[2012]第 282 号”,确认截至 2012 年 3 月 8 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上述
货币形式新增出资,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58,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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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2 年 3 月 9 日,本次变更完成工商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嘉泽有限股
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增资方式
 金元荣泰                 19,140.00              19,140.00     33.00%     货币
  科信源                  20,300.00              20,300.00     35.00%     货币
 嘉实龙博                 18,560.00              18,560.00     32.00%     货币
   合计                   58,000.00              58,000.00    100.00%


     12、2012 年 12 月,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至 64,000 万元

    2012 年 12 月 9 日,经嘉泽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64,000
万元,新增 1,980 万元注册资本由金元荣泰以货币形式增资,新增 1,920 万元注
册资本由嘉实龙博以货币形式增资,新增 2,100 万元注册资本由科信源以货币形
式增资。
    2012 年 12 月 12 日,宁夏兴盐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宁兴盐会验
字[2012]356 号”,确认截至 2012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上
述货币形式新增出资,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金及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64,000 万元。
    2012 年 12 月 13 日,本次变更完成工商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嘉泽有限
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增资方式
 金元荣泰                 21,120.00              21,120.00     33.00%     货币
  科信源                  22,400.00              22,400.00     35.00%     货币
 嘉实龙博                 20,480.00              20,480.00     32.00%     货币
   合计                   64,000.00              64,000.00    100.00%


     13、2015 年 7 月,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至 142,924.5312 万元

    2015 年 6 月 26 日,经嘉泽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142,924.5312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中,金元荣泰以货币资金 9,200 万元,并以其
持有的宁夏国博 40%股权作价 25,121.2057 万元、持有的宁夏嘉原 60%股权作价
677.2083 万元、持有的新疆嘉泽 80%股权作价 6,244.3086 万元增资,嘉实龙博以
其持有的宁夏国博 30%股权作价 18,840.9043 万元增资,科信源以其持有的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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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国博 30%股权作价 18,840.9043 万元增资。上述增资价格均以评估值为基础确定。
       2015 年 7 月 8 日 , 信 永 中 和 银 川 分 所 出 具 《 验 资 报 告 》
“XYZH/2014YCA1039-5”,确认截至 2015 年 7 月 8 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
纳的上述货币及股权形式的新增出资,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金及实收资本为人民
币 142,924.5312 万元。
       2015 年 7 月 13 日,本次变更完成工商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嘉泽有限股
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增资方式
 金元荣泰                  62,362.7226                62,362.7226       43.63%     货币、股权
  科信源                   41,240.9043                41,240.9043       28.86%        股权

 嘉实龙博                  39,320.9043                39,320.9043       27.51%        股权

   合计                   142,924.5312               142,924.5312    100.00%


       14、2015 年 8 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5 年 8 月 15 日,经嘉泽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
股份公司。本次变更以 2015 年 7 月 31 日为审计基准日,将经信永中和出具的《审
计报告》“XYZH/2015YCA10091”确认的嘉泽有限净资产 151,708.19 万元,按
1.06:1 的比例折股为 142,924.5312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
积。
    2015 年 8 月 18 日,信永中和对上述整体变更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
资报告》“XYZH/2015YCA10088”。
       2015 年 8 月 19 日,公司完成了整体变更工商登记。宁夏嘉泽设立时的股权
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权性质          持股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金元荣泰          境内非国有法人股                 62,362.7226                  43.63%
        科信源           境内非国有法人股                 41,240.9043                  28.86%
       嘉实龙博          境内非国有法人股                 39,320.9043                  27.51%
         合计                                            142,924.5312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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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2015 年 9 月,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至 173,928.7659 万元

    2015 年 8 月 15 日,经宁夏嘉泽创立大会暨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通过,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173,928.7659 万元,增资价格为 1.3224 元/股。其中
新增 27,223.2305 万元由高盛亚洲以货币形式增资,新增 3,781.0042 万元注册资
本由开弦赛博以货币形式增资,合计新增 31,004.2347 万元注册资本,同时公司
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增资对应宁夏嘉泽增资前整体估值 18.9 亿,系各方商业谈判的结果。
按照 2014 年的财务数据计算,本次增资的市盈率为 38.08 倍,市净率为 1.64 倍。
本次增资的价格相对较高,主要是因为公司尚处于快速发展期,截止 2014 年末,
公司风力发电并网容量 346.5MW,光伏发电并网容量 50MW,在建、筹建风电
并网容量 399MW,其中 150MW 预计将于 2015 年并网发电。随着并网容量的快
速增长,公司经营业绩将得到快速提升。因此高盛亚洲和开弦赛博基于宁夏嘉泽
现有的经营规模和行业地位,看好宁夏嘉泽未来的发展,选择在 2015 年 9 月以
1.3224 元/股的价格增资宁夏嘉泽,具备商业合理性,本次增资行为不存在影响
公允价值确定的隐藏性条款。
    2015 年 9 月 28 日,信永中和出具《验资报告》“XYZH/2015YCA10103”,
确认截至 2015 年 9 月 28 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上述货币形式新增出资,
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金及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173,928.7659 万元。
    2015 年 9 月 20 日,本次变更完成工商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宁夏嘉泽股
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权性质     持股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增资方式
 金元荣泰      境内非国有法人股               62,362.7226     35.86%      -
  科信源       境内非国有法人股               41,240.9043     23.71%      -

 嘉实龙博      境内非国有法人股               39,320.9043     22.61%      -

 高盛亚洲         境外法人股                  27,223.2305     15.65%     货币

 开弦赛博               其他                   3,781.0042      2.17%     货币

               合计                          173,928.7659    100.00%


(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实际控制人为解决控制的企业与拟发行人的同业竞争,进行了如下重大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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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

     1、本次重组的具体内容

    (1)本次重组的基本情况
               注入公司                                剥离公司
               宁夏国博                                嘉陽商贸
               宁夏嘉原                                金泽基金
               新疆嘉泽                                    -

    ①资产剥离
    2015 年 6 月,经嘉陽商贸股东会决议通过,嘉泽有限将其持有的 60%嘉陽
商贸股权转让至金元荣泰。
    2015 年 7 月,根据金泽基金各合伙人签署的《退伙协议》,嘉泽有限将其 45%
的合伙份额转让至嘉荣担保并退伙。
    ②资产注入
    2015 年 6 月,经嘉泽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金元荣泰以货币资金及其持有
的宁夏国博 40%、宁夏嘉原 60%、新疆嘉泽 80%的股权;嘉实龙博以其持有的
宁夏国博 30%的股权;科信源以其持有的宁夏国博 30%的股权向嘉泽有限增资。
    ③股权转让
    2015 年 6 月,经宁夏嘉原股东会决议通过,宁夏国博将其所持有的宁夏嘉
原 40%股权转让给嘉泽有限。
    ④本次重组前公司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1-2-51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⑤本次重组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2)重组对象情况
    ①本次重组对发行人相关项目的累计影响
    本次重组注入及剥离拟上市公司的资产,均为设立时即为实际控制人陈波控
制的企业。本次重组前一会计年度与重组当年被重组方主要指标与嘉泽有限对比
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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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4 年度/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名称
                       资产总额       占比        营业收入         占比            利润总额           占比
            宁夏国博   146,684.20     44.07%               -                  -     (108.53)       (1.97%)
 注入       宁夏嘉原     3,845.53     1.16%            51.97        0.13%           (169.20)       (3.08%)
 公司       新疆嘉泽     3,102.42     0.93%                -                  -     (169.42)       (3.08%)
              合计     153,632.15     46.15%           51.97        0.13%           (447.15)       (8.13%)
            嘉陽商贸      500.01      0.15%                -        0.00%              (0.10)         0.00%
 剥离
            金泽基金              -   0.00%                -        0.00%                      -      0.00%
 公司
              合计        500.01      0.15%                -        0.00%              (0.10)         0.00%
发行人      嘉泽有限   332,872.49             -   38,872.55                   -     5,498.57                 -


                                             2015 年度/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名称
                       资产总额        占比       营业收入         占比           利润总额           占比
                                                                                                   (18.49%
            宁夏国博   305,091.70     70.33%        1,933.44       5.43%          (1,342.89)
                                                                                                          )
 注入       宁夏嘉原     2,884.86      0.66%            51.97      0.15%           (218.85)        (3.01%)
 公司       新疆嘉泽    50,204.32     11.57%                   -   0.00%           (276.85)        (3.81%)
                                                                                                   (25.32%
              合计     358,180.88     82.56%        1,985.41       5.58%          (1,838.60)
                                                                                                          )
            嘉陽商贸       500.01      0.12%                   -   0.00%              (0.10)          0.00%
 剥离
            金泽基金         0.00      0.00%                   -   0.00%                   -          0.00%
 公司
              合计         500.01      0.12%                   -   0.00%              (0.10)          0.00%
发行人      宁夏嘉泽   433,819.98             -    35,584.43              -        7,261.22                  -

         如上表所示,注入公司重组前一会计年度末资产总额达到发行人 2014 年末
  资产总额的 46.15%,重组前一会计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未达到重组前发行
  人相应项目的 20%;剥离公司重组前一会计年度末的资产总额、前一会计年度的
  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均未超过重组前发行人相应项目的 20%。
         ②本次重组的运行期间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发行人最近 3 年内主
  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3 号》(证监会
  公告[2008]22 号)的规定,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对同一公司控制权人下相同、类
  似或相关业务进行重组的,应关注重组对发行人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
  的影响情况。发行人应根据影响情况按照以下要求执行:
         (一)被重组方重组前一个会计年度末的资产总额或前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
  收入或利润总额达到或超过重组前发行人相应项目 100%的,为便于投资者了解
  重组后的整体运营情况,发行人重组后运行一个会计年度后方可申请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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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被重组方重组前一个会计年度末的资产总额或前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
收入或利润总额达到或超过重组前发行人相应项目 50%,但不超过 100%的,保
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首次公开发行主体的要求,将被重组
方纳入尽职调查范围并发表相关意见。发行申请文件还应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9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证
监发行字(2006)6 号)附录第四章和第八章的要求,提交会计师关于被重组方
的有关文件以及与财务会计资料相关的其他文件。
     (三)被重组方重组前一个会计年度末的资产总额或前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
收入或利润总额达到或超过重组前发行人相应项目 20%的,申报财务报表至少须
包含重组完成后的最近一期资产负债表。
     宁夏国博、宁夏嘉原、新疆嘉泽自设立以来即受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均
从事新能源发电相关业务。本次重组属于发行人对同一公司控制权人下相同、类
似或相关业务进行重组,被重组方重组前一个会计年度末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
或利润总额超过重组前发行人相应项目 20%,但未达到 50%。
     因此,本次重组于 2015 年 7 月完成,2015 年 9 月 30 日为首次申报财务基
准日,发行人申报时符合运行期要求。
     (3)本次重组的定价及会计处理
     ①本次重组涉及的评估情况
     本次重组对宁夏国博、宁夏嘉原、新疆嘉泽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评估对象        评估方法      账面净资产       评估值       评估增值率     评估基准日
号
 1     宁夏国博         成本法         60,116.33     60,330.01          0.36%          2015/4/30
 2     宁夏嘉原         成本法              608.87    1,128.68         85.37%          2015/4/30
 3     新疆嘉泽         成本法          7,803.18      7,805.39          0.03%          2015/4/30
             合计                      68,528.38     69,264.08         1.07%                   -
     注:评估增值较小,主要为土地、机器设备增值,合并后仍按照账面价值计算。
     ②本次重组涉及资产的定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出售方      购买方              资产名称              定价                     备注
                                                                    以评估值与评估基准日后
金元荣泰    嘉泽有限      宁夏国博 40%股权           25,121.2057    的新增实缴资本 2,473 万
                                                                    元之和为基础确定
金元荣泰    嘉泽有限      宁夏嘉原 60%股权             677.2083     以评估值为基础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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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荣泰   嘉泽有限     新疆嘉泽 80%股权       6,244.3086    以评估值为基础确定
                                                             以评估值与评估基准日后
 科信源    嘉泽有限     宁夏国博 30%股权      18,840.9043    的新增实缴资本 2,473 万
                                                             元之和为基础确定
                                                             以评估值与评估基准日后
嘉实龙博   嘉泽有限     宁夏国博 30%股权      18,840.9043    的新增实缴资本 2,473 万
                                                             元之和为基础确定
宁夏国博   嘉泽有限     宁夏嘉原 40%股权          320.0000   以注册资本为基础确定
   购买资产总价                               70,044.5312
嘉泽有限   金元荣泰     嘉陽商贸 60%股权          300.0000   以注册资本为基础确定
                       金泽基金 45%出资额                    由于未实缴出资,因此定
嘉泽有限   嘉荣担保                                      -
                           (未实缴)                        价为 0 元
   出售资产总价                                   300.0000

    ③本次重组的会计处理情况如下:
    本次资产注入中,金元荣泰以其持有的宁夏国博 40%股权、宁夏嘉原 60%
股权以及新疆嘉泽 80%股权对嘉泽有限进行增资,科信源以其持有的宁夏国博
30%股权对嘉泽有限进行增资,嘉实龙博以其持有的宁夏国博 30%股权对嘉泽有
限进行增资,增资价格 1 元/股;宁夏国博将其持有的宁夏嘉原 40%股权转让给
嘉泽有限,应收转让对价冲减其对嘉泽有限的其他应付款。
    本次重组注入发行人的资产,均为设立时即为实际控制人陈波控制的企业,
本次资产注入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2015 年 7 月 2 日,金元荣泰、嘉实龙
博、科信源已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办妥过户手续,为企业合并日。
    合并对价为嘉泽有限新增实收资本。嘉泽有限在合并中取得的宁夏国博
100%股权、新疆嘉泽 80%股权、宁夏嘉原 100%股权,按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
控制方的账面净资产,计入嘉泽有限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初始
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由于嘉泽有限当时账面无资本公积,
所以最终冲减未分配利润。
    嘉泽有限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
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合并日被合并方账面净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对价及其与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差异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合并       被合并方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初
被合并方                                              合并对价
           比例       账面净资产   初始投资成本                     始投资成本与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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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国博   100%       62,450.2612    62,450.2612    62,803.0144        (352.7532)
宁夏嘉原    60%          492.5690       492.5690      677.2083         (184.6393)
新疆嘉泽
            80%        7,717.7119      6,117.7119    6,244.3086        (126.5967)
(注)
  合计          -     70,660.5421    69,060.5421    69,724.5313        (663.9892)

    注:嘉泽有限在合并新疆嘉泽前持有其 20%股权,账面价值 1600 万元,合并日新增长

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新疆嘉泽合并日账面净资产扣除原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后的

余额。

    本次资产剥离中,嘉泽有限将持有的嘉陽商贸 60%股权账面价值为 300 万
元,作价 300 万元转让给金元荣泰;嘉泽有限由于未向金泽基金出资,持有的金
泽基金 45%出资额账面价值 0 元,作价 0 元转让给嘉荣担保,长期股权投资账面
价值与收到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本次重组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4)本次重组的必要性
    本次交易涉及资产中,宁夏国博、宁夏嘉原、新疆嘉泽均从事风力、光伏发
电等新能源电力相关业务,嘉陽商贸主要从事贸易业务,金泽基金主要从事提供
农业融资渠道服务。为突出公司主营业务、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嘉泽
有限通过增资的方式,收购宁夏国博、宁夏嘉原、新疆嘉泽等实际控制人控制的
与风力、光伏发电等新能源电力业务相关的资产,将嘉陽商贸、金泽基金等与拟
上市公司主业不相关的资产剥离出去,从而实现整体上市。

     2、本次重组履行的程序

    (1)资产剥离的程序
    2015 年 5 月,嘉泽有限与金元荣泰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嘉泽有限将
其持有的嘉陽商贸 60%股权转让给金元荣泰,转让价款参照注册资本确定为人民
币 300 万元。2015 年 6 月,嘉陽商贸股东会决议通过嘉泽有限将其占嘉陽商贸
60%的股权转让给金元荣泰。本次股权变更于 2015 年 6 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15 年 7 月,经金泽基金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制定《退伙协议》:金泽基
金合伙人嘉泽有限决定退伙,份额转让至新合伙人嘉荣担保。同日,嘉泽有限与
嘉荣担保签署《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嘉泽有限同意将在金泽基金 450 万元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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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实缴)相应的财产份额以 0 元转让给嘉荣担保。本次股权变更于 2015 年 7
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资产注入的程序
    2015 年 6 月 8 日,嘉泽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同意各股东按照
下述方式认缴公司本次新增注册资本:股东嘉实龙博以其持有的宁夏国博 30%
的股权作价认缴出资;股东科信源以其持有的宁夏国博 30%的股权作价认缴出
资;股东金元荣泰以其持有的新疆嘉泽 80%的股权、宁夏国博 40%的股权和宁
夏嘉原 60%的股权作价认缴出资,另以 9,200 万元人民币认缴出资;北方亚事以
2015 年 4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前述用于出资的股权进行评估,并以该等股
权的评估值为定价基础;信永中和对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的出资情况进行审验并出
具验资报告。
    2015 年 6 月 10 日,公司分别与金元荣泰、科信源、嘉实龙博就其以持有的
宁夏国博、宁夏嘉原、新疆嘉泽股权认缴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相关事宜签署了《股
权转让协议》。
    2015 年 6 月 26 日,经嘉泽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142,924.5312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中,金元荣泰以货币资金 9,200 万元,并以其
持有的宁夏国博 40%股权作价 25,121.2057 万元、持有的宁夏嘉原 60%股权作价
677.2083 万元、持有的新疆嘉泽 80%股权作价 6,244.3086 万元增资,嘉实龙博以
其持有的宁夏国博 30%股权作价 18,840.9043 万元增资,科信源以其持有的宁夏
国博 30%股权作价 18,840.9043 万元增资。
    北方亚事出具的北方亚事评报字[2015]第 01-213-1 号、第 01-213-2 号、第
01-213-3 号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结论均对标的资产截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股东
权益作出了价值评估。
    2015 年 7 月 8 日 , 信 永 中 和 银 川 分 所 出 具 《 验 资 报 告 》
“XYZH/2014YCA1039-5”,确认截至 2015 年 7 月 8 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
纳的上述货币及股权形式的新增出资,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金及实收资本为人民
币 142,924.531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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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次资产重组对发行人业务、管理层、实际控制人及经营业

绩的影响

     (1)该次资产重组至今,发行人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仍然是风力、
光伏发电产业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业务。
     (2)该次资产重组至今,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一直为陈波,并且管理层未发
生重大变化。
     (3)嘉泽有限收购了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业务相关企业宁夏国博、宁夏嘉原、
新疆嘉泽,从而突出了公司主营业务,增强了核心竞争力,为开拓市场打下了良
好的基础。本次同一控制下的合并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发行人最近 3 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适用意见——证券期
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3 号》“关于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对同一公司控制权人下相同、
类似或相关业务进行重组情况的,视为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条件”的规
定。
     (4)上述资产重组对完善发行人的规范运作、提升市场竞争力有着重要意
义。本次资产重组完成后,宁夏国博、宁夏嘉原、新疆嘉泽成为发行人的全资子
公司,同时将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的资产嘉陽商贸与金泽基金剥离,整合了风
力、光伏发电产业方面的综合实力,提升了核心竞争力,为实现整体上市打下了
良好的基础。

(三)历次股权变化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业务、管理层、经营业

绩的影响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陈波,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自设立以来,公司历次股
权变化未影响公司业务、管理层及经营业绩的稳定与发展。


四、公司历次验资情况及设立时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一)公司历次验资情况

     自嘉泽有限成立以来,公司共进行了 14 次验资,具体情况如下:
序        验资日期       实收资本            验资机构              报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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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万元)
                                                                     宁兴盐会验字
 1   2010 年 4 月 16 日         300.00    宁夏兴盐会计师事务所
                                                                     [2010]056 号
                                                                     宁正会验(2010)
 2   2010 年 10 月 8 日        1,000.00   宁夏正大会计师事务所
                                                                     099 号
                                                                     宁兴盐会验字
 3   2010 年 10 月 24 日       1,600.00   宁夏兴盐会计师事务所
                                                                     [2010]139 号
                                                                     宁兴盐会验字
 4   2010 年 11 月 18 日       6,400.00   宁夏兴盐会计师事务所
                                                                     [2010]151 号
                                                                     宁兴盐会验字
 5   2011 年 1 月 20 日        9,600.00   宁夏兴盐会计师事务所
                                                                     [2011]016 号
                                                                     宁正会验(2011)
 6   2011 年 4 月 20 日       18,000.00   宁夏正大会计师事务所
                                                                     047 号
                                                                     宁 昊 源 验 字
 7   2011 年 12 月 20 日      24,000.00   宁夏昊源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2011]第 1440 号
                                                                     宁 昊 源 验 字
 8   2012 年 1 月 10 日       31,500.00   宁夏昊源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2012]第 058 号
                                                                     宁 昊 源 验 字
 9   2012 年 2 月 28 日       45,600.00   宁夏昊源联会计师事务所
                                                                     [2012]第 208 号
                                                                     宁 昊 源 验 字
10   2012 年 3 月 7 日        58,000.00   宁夏昊源联会计师事务所
                                                                     [2012]第 282 号
                                                                     宁兴盐会验字
11   2012 年 12 月 9 日       64,000.00   宁夏兴盐会计师事务所
                                                                     [2012]356 号
                                                                     XYZH/2014YCA
12   2015 年 6 月 26 日    142,924.5312   信永中和银川分所
                                                                     1039-5
                                                                     XYZH/2015YCA
13   2015 年 8 月 15 日    142,924.5312   信永中和
                                                                     10088
                                                                     XYZH/2015YCA
14   2015 年 9 月 15 日    173,928.7659   信永中和
                                                                     10103


(二)验资复核情况

     2015 年 11 月 20 日,信永中和出具《验资复核报告》XYZH2015YCA10123”,
对 2010 年 4 月—2015 年 9 月宁夏嘉泽提供的与验资相关的资料进行复核,确认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宁夏嘉泽累计收到金元荣泰、科信源、嘉实龙博、高盛
亚洲、开弦赛博的出资合计人民币为人民币 1,739,287,659 元整。

(三)股份公司设立时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嘉泽有限以 2015 年 7 月 31 日为审计基准日,将经信永中和出具的《审计报
告》“XYZH/2015YCA10091”确认的嘉泽有限净资产 151,708.19 万元,按 1.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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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的比例折股为 142,924.5312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整
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五、公司股本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本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为 173,928.7659 万股,本次发行不超过 19,371.2341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 10%。若按照发行 19,371.2341 万股计算,本
次发行前后各股东持股变化情况见下表: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持股比例         持股数         持股比例
                            (万股)              (%)        (万股)           (%)
有限售条件股份              173,928.7659            100.00     173,928.7659         89.98
   金元荣泰                  62,362.7226             35.86      62,362.7226         32.26
   科信源                    41,240.9043             23.71      41,240.9043         21.34
   嘉实龙博                  39,320.9043             22.61      39,320.9043         20.34
   高盛亚洲
                             27,223.2305             15.65      27,223.2305         14.08
   (外资股股东)
   开弦赛博                   3,781.0042              2.17       3,781.0042          1.96
本次发行股份                             -                 -    19,371.2341         10.02
         合计               173,928.7659            100.00       193,300.00        100.00


(二)股东中战略投资者持股情况

    公司不存在战略投资者投资情况。

(三)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本次发行前,金元荣泰与嘉实龙博均系实际控制人陈波控制的公司,且陈波
持有科信源 6.4855%的股权。开弦赛博的普通合伙人王永田持有开弦资本 10%的
股权,开弦赛博的有限合伙人卫强持有开弦资本 30%的股权,开弦资本的全资子
公司宁夏开弦系宁夏比泰的普通合伙人,宁夏比泰持有科信源 46.6741%的股权。
    除上述情形外,本次发行前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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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四)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参见本招股意
   向书摘要“重大事项提示一、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承诺”。


   六、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新能源电力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公司目前
   主要从事集中式风力、光伏发电的开发运营,未来将进一步开拓分布式发电、智
   能微网等业务,并通过设立售电公司、借助电网交易中心等方式,形成直接售电
   的能力,最终成为一家集发电、输电、售电于一体的综合性新能源电力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过变化。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期末累计并网容量如下:
       期间           风力发电(MW) 光伏发电(MWp) 智能微网(MW) 合计(MW)
2016 年 12 月 31 日           695.50             50.00           2.38       747.88
2015 年 12 月 31 日           496.50             50.00              -       546.50
2014 年 12 月 31 日           346.50             50.00              -       396.50

        报告期内,宁夏嘉泽的风力发电业务快速增长,其收入各年占比分别为
   86.94%、85.41%和 90.66%,是公司的核心业务。

   (二)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流程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新能源电力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公司的主
   要产品为电力。

         1、风力发电

        风力发电的基本原理是将空气动能首先通过转子叶片转化为机械能,再通过
   发电机将机械能转化为电能,通过升压变电站升压后输送至电网,最终通过电网
   将电能送至各用电单位。
        宁夏嘉泽使用的发电机组为 1.5MW、2.0MW、2.5MW 永磁直驱型风力发电
   机组,其具体发电流程示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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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目前风力发电主要有双馈异步和永磁直驱两大类发电机组类型,双馈异步型
发电机采取在叶轮和电机间设置增速齿轮箱的方式提升转速以匹配发电机,而永
磁直驱型发电机则是采取增加磁极对数的方式,使得发电机的额定转速下降,从
而省去了增速齿轮箱等易损部件。
    由于构造不同,相比双馈异步型发电机,永磁直驱型发电机具备较强电容补
偿、低电压穿越能力,对电网冲击小;同时由于其不需要增速齿轮箱,更能适应
低风速,且能耗较少、后续维护成本低。

     2、光伏发电

    光伏发电的基本原理是利用半导体界面的光生伏特效应,将太阳能通过太阳
能电池直接转变为电能,通过并网逆变器转化为交流电,再通过升压变电站升压
后输送到电网中,电网再将电能送至各用电单位。其具体发电流程示意如下:




     3、智能微网发电

    智能微网是指由分布式电源、储能装置、能量转换装置、相关负荷和监控、
保护装置汇集而成的小型发配电系统,是一个能够实现自我控制、保护和管理的
自治系统,既可以与外部电网并网运行,也可以孤立运行。公司将智能微网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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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能源发电相结合,以分布式的风力、光伏发电设备为主,使用内燃机发电设备作
为调节手段,同时使用钒电池等进行能量存储,从而有效避免了风力、光伏发电
的波动性,通过智能微网实现了所发电力的就地消纳和余量上网。
    智能微网发电具备分布式发电的特征,相比于集中式风力、光伏发电,对风
能、光能等资源要求较低,有利于解决我国电力生产中心与电力负荷中心不匹配
带来的电力消纳问题。同时智能微网减少了国家建设超高压远距离送电公共设施
的成本,能够做到就近发电,就地消纳,余额上网,有利于本地电网消峰填谷,
补充本地电力平衡。除可应用于工业领域外,智能微网还能用于家庭领域,利用
屋顶、庭院等区域布置发电设施并结合储能装置,满足家庭用电需要,具备广阔
的发展前景。其具体发电流程示意图如下:




(三)主要产品的产能及销售情况

     1、主要产品的生产能力及产销量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并网装机容量为 747.88MW,其中风力发
电并网容量为 695.50MW,光伏发电并网容量为 50MW(按峰值计算),智能微
网发电并网容量为 2.38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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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风力发电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风力发电售电情况如下:
                 期末并网容量            总发电量                上网电量          平均利用小时数
    期间
                   (MW)              (亿千瓦时)            (亿千瓦时)          (小时/年)
  2016 年度                695.50                14.0108              13.2659              2,014.49
  2015 年度                496.50                 6.9948               6.5160              1,408.82
  2014 年度                346.50                 7.2980               6.8099              2,106.21

    注:平均利用小时数=总发电量/期末并网容量,2015 年度平均利用小时数较低,主要

系 2015 年 9 月新增嘉泽第一风电场并网容量 150MW 所致,按照公司 2015 年风力发电加权

平均并网容量计算,2015 年平均利用小时数为 1,821.56 小时/年。

    (2)光伏发电项目
    报告期公司光伏发电售电情况如下:
                     期末并网容量            总发电量            上网电量          平均利用小时数
    期间
                       (MWp)             (亿千瓦时)        (亿千瓦时)          (小时/年)
  2016 年度                  50.00                0.7968              0.7474               1,593.63
  2015 年度                  50.00                0.6754              0.6316               1,350.75
  2014 年度                  50.00                0.6250              0.5846               1,249.94

    (3)智能微网项目
    报告期公司智能微网发电售电情况如下:
                       期末并网容量           总发电量            上网电量         平均利用小时数
  期间        类别
                       (MW/MWp)           (亿千瓦时)        (亿千瓦时)         (小时/年)
              风力                  2.00           0.0453               0.0403             2,265.85
2016 年度
              光伏             0.375               0.0053               0.0045             1,414.24
              风力                     -                   -                   -                    -
2015 年度
              光伏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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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风力                 -               -                    -                   -
2014 年度
            光伏                 -               -                    -                   -


     2、本公司执行电价情况

    根据《可再生能源法》及《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关管理规定》,可再生能源发
电项目的上网电价,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根据不同类型可再生能源发电的特点
和不同地区的情况,按照有利于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和经济合理的原则确
定,并根据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的发展适时调整和公布。
    地方物价局根据国家发改委公布的上网电价政策文件制定上网电价政府指
导价,国家发改委新公布的上网电价政策文件只适用于未核准的在建或者新建项
目,已核准项目在规定期限内建成的,上网电价不受影响。
    (1)风电项目(含智能微网项目风电部分)
    宁夏嘉泽各风电项目执行电价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kWh,含税,增值税率 17%

    项目名称          核准日期       并网通知单日期          适用文件            上网电价
                                                        《关于完善风力发
1、宁夏红寺堡风电
                                                        电上网电价政策的
场嘉泽一期 49.5MW    2010 年 10 月     2012 年 3 月                                0.58
                                                        通 知 》( 发 改 价 格
项目
                                                        [2009]1906 号)
                                                        《关于完善风力发
2、宁夏红寺堡风电
                                                        电上网电价政策的
场(大河乡耍艺山)   2011 年 4 月      2012 年 3 月                                0.58
                                                        通 知 》( 发 改 价 格
嘉泽 49.5MW 项目
                                                        [2009]1906 号)
                                                        《关于完善风力发
3、宁夏红寺堡风电
                                                        电上网电价政策的
场(大河乡磨脐子)   2011 年 4 月      2013 年 5 月                                0.58
                                                        通 知 》( 发 改 价 格
嘉泽 49.5MW 项目
                                                        [2009]1906 号)
                                     17 台风机 2013     《关于完善风力发
4、宁夏红寺堡风电
                                     年 5 月并网,16    电上网电价政策的
场(大河乡小井子)   2011 年 4 月                                                  0.58
                                     台风机 2014 年 2   通 知 》( 发 改 价 格
嘉泽 49.5MW 项目
                                          月并网        [2009]1906 号)
                                                        《关于完善风力发
5、宁夏同心风电场
                                                        电上网电价政策的
嘉泽田家岭 49.5MW    2011 年 6 月      2013 年 5 月                                0.58
                                                        通 知 》( 发 改 价 格
项目
                                                        [2009]1906 号)




                                       1-2-65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名称           核准日期       并网通知单日期        适用文件            上网电价
                                                       《关于完善风力发
6、宁夏红寺堡风电
                                                       电上网电价政策的
场嘉泽青山 49.5MW    2011 年 6 月      2014 年 2 月                               0.58
                                                       通 知 》( 发 改 价 格
项目
                                                       [2009]1906 号)
                                                       《关于完善风力发
7、宁夏同心风电场
                                                       电上网电价政策的
嘉泽康家湾 49.5MW    2011 年 6 月      2013 年 5 月                               0.58
                                                       通 知 》( 发 改 价 格
项目
                                                       [2009]1906 号)
                                                       《关于完善风力发
                                                       电上网电价政策的
8、嘉泽第一风电场    2013 年 12 月     2015 年 9 月                               0.58
                                                       通 知 》( 发 改 价 格
                                                       [2009]1906 号)
                                                       关于完善风力发电
                                                       上网电价政策的通
9、嘉泽第二风电场    2013 年 12 月     2015 年 12 月                              0.58
                                                       知 》( 发 改 价 格
                                                       [2009]1906 号)
                                                       《关于适当调整陆
                                                       上风电标杆上网电
10、嘉泽第三风电场   2014 年 8 月      2016 年 12 月                              0.56
                                                       价的通知》(发改价
                                                       格[2014]3008 号)
                                                       《关于完善风力发
11、新疆鄯善楼兰风
                                                       电上网电价政策的
电场二期 49MW 项     2014 年 11 月     2015 年 12 月                              0.58
                                                       通 知 》( 发 改 价 格
目
                                                       [2009]1906 号)
12、宁夏嘉泽红寺堡                                     《关于适当调整陆
新能源智能微电网                                       上风电标杆上网电
                     2015 年 6 月      2016 年 2 月                               0.56
示范项目(风电部                                       价的通知》(发改价
分)                                                   格[2014]3008 号)
                                                       《关于适当调整陆
13、新疆鄯善楼兰风
                                                       上风电标杆上网电
电场一期 49MW 项     2015 年 7 月      2017 年 2 月                               0.56
                                                       价的通知》(发改价
目
                                                       格[2014]3008 号)

    注:根据电网相关规定,电场首台风机并网发电时即可出具并网通知单发,改委定价文

件中要求的投运日期是指并网通知单日期。

    (2)光伏项目(含智能微网项目光伏部分)
    宁夏嘉泽各光伏项目执行电价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kWh,含税,增值税率 17%

    项目名称         核准日期        并网日期            适用文件               上网电价




                                        1-2-66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名称            核准日期            并网日期              适用文件             上网电价
                                                             《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
1、宁夏红寺堡大河
                                                             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
乡 20MWp 光伏并        2012 年 11 月        2013 年 5 月                                        1.00
                                                             通 知 》( 发 改 价 格
网发电项目
                                                             [2013]1638 号)
2、宁夏嘉泽红寺堡                                            《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
大 河 乡 二 期                                               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
                       2013 年 8 月         2013 年 12 月                                       1.00
30MWp 光 伏 电 站                                            通 知 》( 发 改 价 格
项目                                                         [2013]1638 号)
3、宁夏嘉泽红寺堡                                            《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
新能源智能微电网                                             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
                       2015 年 6 月         2016 年 2 月                                        0.90
示范项目(光伏部                                             通 知 》( 发 改 价 格
分)                                                         [2013]1638 号)

       根据国家发改委历次调整风力发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的文件,上网电
价的调整均只针对尚未核准或已核准但未按时投运的项目,对于之前已核准并投
入运营的风力发电、光伏发电项目不产生影响。因此,发行人已投入运营的风力
发电、光伏发电项目的执行上网电价不会发生变化。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拥有 2 个全资在建的风电场项目,1 个全
资筹建的风电场项目,无全资在建、筹建的光伏电场项目。发行人在建的风电场
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预计装机容量       预计执行上网电价
        风场名称              省份          核准日期
                                                                (MW)             (元/kWh)
嘉泽第三风电场              宁夏      2014 年 8 月 12 日           150.00                0.56
鄯善楼兰风电场一期          新疆       2015 年 7 月 9 日           49.00                 0.56

       嘉泽第三风电场于 2015 年 1 月 1 日前核准但于 2016 年 1 月 1 日后投入运营,
且于 2017 年底前已开工建设,适用“发改价格[2014]3008 号”文件,执行上网
电价应为 0.56 元/kWh。鄯善楼兰风电场一期于 2015 年核准,且于 2017 年底前
已开工建设,适用“发改价格[2014]3008 号”文件,执行上网电价应为 0.56 元/kWh。
上网标杆电价的变化对发行人在建的风电场项目不产生影响。

        3、主要产品销售收入及单价变动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产品销售收入及单价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元/kWh
                          2016 年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收入              单价         收入          单价            收入            单价
风电              62,398.99             0.48     32,006.44           0.51    33,795.89             0.52

                                                  1-2-67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光伏            6,202.12            0.83    5,468.93     0.87    5,076.66         0.87
智能微网          227.39            0.51           -        -           -              -
     合计      68,828.49            0.50   37,475.37     0.55   38,872.55         0.55

      注:单价与上网电价差异系电量外送、线路补贴和升压站补贴收入综合所致。


       4、前五名客户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向前五名客户销售金额及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1)2016 年度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金额           比例
  1                        国网宁夏电力公司                     65,856.85      95.68%
  2                        国网新疆电力公司                      2,719.91       3.95%
  3         国电电力宁夏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青铜峡分公司            251.74        0.37%
                             合计                               68,828.49     100.00%

       (2)2015 年度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金额           比例
 1                         国网宁夏电力公司                     37,147.05      99.12%
 2          国电电力宁夏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青铜峡分公司             328.32       0.88%
                             合计                               37,475.37     100.00%

       (3)2014 年度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金额           比例
 1                         国网宁夏电力公司                      38.498.69     99.04%
 2          国电电力宁夏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青铜峡分公司              373.86      0.96%
                             合计                                38,872.55    100.00%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持有发行人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与上述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公司的行业竞争地位

       1、本公司市场份额变动的情况和趋势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现风力发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 695.50MW,
光伏发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 50.00MW(按峰值计算),智能微网发电累计并网装
机容量 2.38MW。报告期内,公司在全国风力发电行业的市场份额情况如下表:


                                           1-2-68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期末风力发电累计并网容量             风力发电上网电量
       期间           宁夏嘉泽                         宁夏嘉泽
                                      市场份额                         市场份额
                      (MW)                         (亿千瓦时)
2016 年 12 月 31 日
                       695.50             -             13.2659            -
     /2016 年
2015 年 12 月 31 日
                       496.50           0.39%           6.5160           0.35%
     /2015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346.50           0.36%           6.8099           0.44%
     /2014 年
    注:市场总量取自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2015 中国
风电建设统计评价报告》、2014 中国风电建设统计评价报告》,2016 年度尚无市场总量数据。


      2、同行业主要公司情况

     基于《可再生能源法》第十四条的保障,在销售端国内风力发电企业并不存
在实质性的竞争。但是,由于风力发电项目受自然条件和政策机制的影响较大,
风能资源更好,政策机制更优的地区是风力发电企业需要争取的稀缺资源。因此,
风力发电企业之间的竞争主要出现在项目开发阶段,尤其是在项目搜集、选址、
测风、完成前期主管部门核准批复工作等阶段。
     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情况如下:
     (1)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节能风电为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
码:601016),主要从事风力发电的项目开发、建设及运营。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节能风电并网容量达到 1,739.50MW。
     (2)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龙源电力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子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代码:
00916),主要从事风电场的设计、开发、建设、管理和运营。同时,还经营火电、
太阳能、潮汐、生物质、地热等其他发电项目;向风电场提供咨询、维修、保养、
培训及其他专业服务。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龙源电力控股装机容量达
17,950MW,其中风电控股装机容量达到 15,765MW。
     (3)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大唐新能源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子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代码:
1798),主要从事风力发电等新能源的开发、投资、建设与管理,低碳技术的研
发、应用与推广,新能源相关设备的研制、销售、检测与维修,电力生产,境内

                                      1-2-69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外电力工程设计、施工安装、检修与维护,与新能源业务相关的培训、咨询服务
等。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大唐新能源控股装机容量 7,151.42MW,其中风电
装机容量 7,028.95MW。
    (4)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华能新能源为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子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代码:
0958),主要从事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建设与经营,以风电开发与运营为核心,
太阳能等其他可再生能源协同发展。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华能新能源累计
装机容量为 10,345.4MW,其中风电装机容量 9,720.4MW。
    (5)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华电福新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子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代码:
00816),拥有包括水电、风电、高效煤电、太阳能、分布式、核电、生物质能在
内的发电组合,资产项目遍布在全国 27 个省市、自治区和海外的西班牙,坚持
以清洁化、多元化、国际化为核心的发展路线。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华电
福新投产运营项目总控股装机容量 13,852.2MW,其中风电 6,417.3MW。
    (6)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国家电投是由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与国家核电技术公司合并重新组建的
大型国有企业,是拥有水电、火电、核电、新能源资产的综合能源企业集团,业
务涵盖电力、煤炭、铝业、物流、金融、环保、高新产业等领域。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国家电投累计风电并网容量 6,719.4MW。
    (7)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中广核旗下拥有全资子公司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专业从事风力发电相关业
务,包括风力发电场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风电生产销售,提供风力发电
规划、技术咨询及运行维护服务等。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中广核累计风电
并网容量 9,185.6MW。
    (8)神华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国华能源为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以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等可再
生能源的开发、建设、运营为主业,并涉足房地产、金融等投资业务领域。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国华能源累计风电并网容量 5,931.1MW。
    (9)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


                                    1-2-70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三峡集团旗下拥有全资子公司中国三峡新能源公司,以在风能、太阳能等清
洁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投资、开发与运营为主业,加大以风电场开发为主的风电全
产业链开发力度,积极探索风、光、水、蓄互补的电源开发结构。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三峡集团累计风电并网容量 3,439.7MW。
    (10)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京能能源为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主要从事燃气发电及供热、
风力发电、中小型水电、光伏发电及其他清洁能源。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京能能源累计风电并网容量 1,797.3MW。
    注:以上各项数据来源于各公司年度报告、公司网站、《2015 年中国风电建设统计评价
报告》。其中(6)~(10)的并网容量数据取国有部分,不含合资。


     3、本公司的竞争优势

    (1)模式创新优势
    公司对新能源发电项目,采取了全程控制下的供应商一站式服务的创新模
式,即在公司完成项目开发、方案规划、设备选型和电场大数据分析应用的基础
上,选定并要求合格供应商按照公司管理、监督和控制的标准,完成工程建设、
生产运维和质量安全等各环节的具体执行工作。
    基于此创新模式,公司与合格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该合作模
式具有如下优点:
    第一,该合作模式有利于公司从具体而繁杂的执行事务中释放出来,建立起
一个快速高效的电力开发投资运营企业;
    第二,该合作模式使得公司能够利用合格供应商的风机制造背景及电场运维
管理实践经验,快速有效地提高公司电场的发电效率;
    第三,在该合作模式下,公司与合格供应商建立了以发电量为基础的考核体
系,使得合格供应商必须及时、有效地解决电场维护、部件维修、信息技术产品
支持等方面出现的突发问题,保障电场的发电量,确保公司电场的基本盈利水平;
    第四,在该合作模式下,对于设备质保期外的大部件更换、备件供应、消耗
品的供应均由合格供应商负责采购并承担费用,有效锁定了产品在质保期外的坏
损风险,减少了后期运营成本。同时,公司建立了备件库,将供货单元从供应商
仓库前置到公司运维基地,极大缩短了配件的配送和机组的维修周期,提升了公


                                     1-2-71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司的运营效率,直接提高了发电机组的利用率;
    第五,在该合作模式下,公司风电场的设备选型较为统一,有利于公司简化
各项技术和维护环节,提高建设、运营、维护等各环节的效率和可靠性,从而降
低后期维护成本,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总体而言,模式创新优势是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有利于快速提升公司的管
理能力,保障公司的盈利能力。
    (2)管理和人才优势
    公司拥有经验丰富、积极进取、稳定团结的管理团队,对风力、光伏发电行
业,包括行业发展历史、技术特征以及未来走势具有深刻的理解。公司核心管理
层的长期稳定合作,使得公司形成了统一的企业文化,促使公司经营规模快速增
长。公司还拥有一支具备丰富理论知识和行业实践经验的专业化的员工团队,能
够满足公司日常运营的全部需要。
    公司已建立了内部培训机制,通过理论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培养复合型技术后
备人才,并通过定期培训的方式增强员工团队的专业素质。综合而言,公司已建
立了层次丰富的人才梯队,具备较强的人才优势。
    (3)区域和规模优势
    公司深耕风能资源较为丰富的区域市场,已成为宁夏地区规模领先的风力发
电企业。根据《2015 年度中国风电建设统计评价报告》数据测算,截至 2015 年
底,公司在国内风力发电民营企业中,单体并网装机容量排名第一。未来,随着
公司该区域市场内的在建项目及筹建项目陆续投入商业运营,公司在上述区域的
市场份额有望进一步提升。
    (4)快速高效的开发和建设优势
    公司拥有一支强大的高效率执行团队,能够高效的完成前期选址、开发审批、
资金筹措,同时,在创新模式和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公司能够快速、保质保量的
完成电场建设,并迅速完成并网发电。
    公司通过数年的艰苦创业,已经成功进入国内民营风力发电的领先梯队,随
着开发和建设经验的持续增加,以及各项目陆续成功发电,公司已经获得了政府
和社会的广泛认可。目前公司已经进入了项目开发的爆发期,未来随着资金和综
合实力的持续增长,公司快速高效的开发和建设能力将快速扩大公司的经营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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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模,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
    (5)品牌和领先优势
    宁夏嘉泽进入新能源发电领域以来,多个项目已经开始稳定发电,在宁夏地
区已经处于领先地位;在全国范围内,宁夏嘉泽在民营风电企业中也享有较高的
知名度。
    随着项目持续成功开发,公司已经在宁夏乃至全国获得良好的品牌,在开发、
建设、维护、运营等各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与同类企业相比,在新能源发电
快速发展的前期,已经取得了领先优势,为未来的跨越式发展打好了良好的基础。

     4、本公司面临的主要挑战

    风力、光伏发电均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对于资金的需求较高。公司资金主
要来自于股东投入、自身经营资金积累和银行长期贷款,使得公司长期借款规模
较大、资产负债率较高,随之产生的利息费用也降低了公司的净利率。与同行业
上市公司相比,公司缺少权益性融资手段,融资渠道相对单一。目前公司业务正
处于高速发展阶段,在建、筹建项目装机规模较大,资金需求量较高。公司计划
通过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建立直接融资平台,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
率,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七、主要资产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

     1、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原值                净值               成新率
    房屋建筑物                29,545.00           27,689.09             93.72%
     机器设备                559,630.15          495,436.68             88.53%
     运输设备                     551.29              333.73            60.54%
     其他设备                     348.68              181.37            52.02%
       合计                  590,075.11          523,640.88             8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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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发电相关设备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发电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设备名称           数量             原值           折旧          净值          成新率
风机基础                        416      61,748.59        8,020.29    53,728.31       87.01%
风力发电机组                    416    288,622.91        31,260.01   257,362.89       89.17%
风机塔筒                        416      71,846.29        8,362.54    63,483.75       88.36%
光伏组件                     212,400     31,361.94        4,679.74    26,682.20       85.08%
光伏支架                      10,620      2,305.66         342.46      1,963.20       85.15%
场内 35KV 集电线路                       21,850.27        2,116.11    19,734.17       90.32%
     注:未包含尚未完成竣工结算的智能微网项目主要发电资产。


      3、房屋建筑物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房屋建筑物情况如下:
     (1)已取得产权证书的自有房屋
序                    所有                                                    取得     他项
        权证编号                        位置             面积(㎡) 用途
号                    权人                                                    方式     权利
      房权证兴庆区
                      宁夏     兴水路 1 号绿地 21 城 D
 1    字         第                                        860.76     办公    受让      无
                      嘉泽     区 44 号楼 101 号房
      2015078371
      房权证兴庆区
                      宁夏     兴水路 1 号绿地 21 城 D
 2    字         第                                        859.58     办公    受让      无
                      嘉泽     区 44 号楼 201 号房
      2015078370
      房权证兴庆区
                      宁夏     兴水路 1 号绿地 21 城 D
 3    字         第                                        859.58     办公    受让      无
                      嘉泽     区 44 号楼 301 号房
      2015078369
      房权证兴庆区
                      宁夏     兴水路 1 号绿地 21 城 D
 4    字         第                                        303.26     办公    受让      无
                      嘉泽     区 44 号楼 401 号房
      2015078368
      房权证兴庆区
                      宁夏     兴水路 1 号绿地 21 城 D
 5    字         第                                        254.49     办公    受让      无
                      嘉泽     区 44 号楼 402 号房
      2015078367
      房权证兴庆区
                      宁夏     兴水路 1 号绿地 21 城 D
 6    字         第                                        257.56     办公    受让      无
                      嘉泽     区 44 号楼 403 号房
      2015078366
      房权证兴庆区
                      宁夏     兴水路 1 号绿地 21 城 D
 7    字         第                                        257.46     办公    受让      无
                      嘉泽     区 44 号楼 404 号房
      2015078365



                                          1-2-74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                   所有                                               取得   他项
       权证编号                      位置             面积(㎡) 用途
号                   权人                                               方式   权利
     房权证兴庆区
                     宁夏   兴水路 1 号绿地 21 城 D
8    字         第                                     291.14    办公   受让    无
                     嘉泽   区 44 号楼 405 号房
     2015078364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
     吴忠市房权证
                     宁夏   乡嘉泽风电场一期
9    红寺堡字第                                        301.17    工业   自建    无
                     嘉泽   49.5MW 工程项目 SVG
     H0012324 号
                            室
     吴忠市房权证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
                     宁夏
10   红寺堡字第             乡嘉泽风电场一期            96.53    工业   自建    无
                     嘉泽
     H0012325 号            49.5MW 工程项目车库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
     吴忠市房权证
                     宁夏   乡嘉泽风电场一期
11   红寺堡字第                                        173.39    工业   自建    无
                     嘉泽   49.5MW 工程项目二次
     H0012326 号
                            设备室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
     吴忠市房权证
                     宁夏   乡嘉泽风电场一期
12   红寺堡字第                                        1676.40   工业   自建    无
                     嘉泽   49.5MW 工程项目综合
     H0012327 号
                            楼
     吴忠市房权证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
                     宁夏
13   红寺堡字第             乡嘉泽 20MWp 光伏并         56.39    工业   自建    无
                     嘉泽
     H0012328 号            网发电项目 SVG 室
     吴忠市房权证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
                     宁夏
14   红寺堡字第             乡嘉泽 20MWp 光伏并        181.62    工业   自建    无
                     嘉泽
     H0012329 号            网发电项目工具间
     吴忠市房权证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
                     宁夏
15   红寺堡字第             乡嘉泽 20MWp 光伏并         69.71    工业   自建    无
                     嘉泽
     H0012330 号            网发电项目消防室
     吴忠市房权证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
                     宁夏
16   红寺堡字第             乡嘉泽 20MWp 光伏并        631.57    工业   自建    无
                     嘉泽
     H0012331 号            网发电项目综合楼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
     吴忠市房权证
                     宁夏   乡嘉泽 20MWp 光伏并
17   红寺堡字第                                         49.43    工业   自建    无
                     嘉泽   网发电项目 1 号方阵配
     H0012332 号
                            电室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
     吴忠市房权证
                     宁夏   乡嘉泽 20MWp 光伏并
18   红寺堡字第                                         49.43    工业   自建    无
                     嘉泽   网发电项目 2 号方阵配
     H0012333 号
                            电室




                                       1-2-75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                  所有                                             取得   他项
       权证编号                    位置            面积(㎡) 用途
号                  权人                                             方式   权利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
     吴忠市房权证
                    宁夏   乡嘉泽 20MWp 光伏并
19   红寺堡字第                                      49.43    工业   自建    无
                    嘉泽   网发电项目 3 号方阵配
     H0012334 号
                           电室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
     吴忠市房权证
                    宁夏   乡嘉泽 20MWp 光伏并
20   红寺堡字第                                      49.43    工业   自建    无
                    嘉泽   网发电项目 4 号方阵配
     H0012335 号
                           电室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
     吴忠市房权证
                    宁夏   乡嘉泽 20MWp 光伏并
21   红寺堡字第                                      49.43    工业   自建    无
                    嘉泽   网发电项目 5 号方阵配
     H0012336 号
                           电室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
     吴忠市房权证
                    宁夏   乡嘉泽 20MWp 光伏并
22   红寺堡字第                                      49.43    工业   自建    无
                    嘉泽   网发电项目 6 号方阵配
     H0012337 号
                           电室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
     吴忠市房权证
                    宁夏   乡嘉泽 20MWp 光伏并
23   红寺堡字第                                      49.43    工业   自建    无
                    嘉泽   网发电项目 7 号方阵配
     H0012338 号
                           电室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
     吴忠市房权证
                    宁夏   乡嘉泽 20MWp 光伏并
24   红寺堡字第                                      49.43    工业   自建    无
                    嘉泽   网发电项目 8 号方阵配
     H0012339 号
                           电室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
     吴忠市房权证
                    宁夏   乡嘉泽 20MWp 光伏并
25   红寺堡字第                                      49.43    工业   自建    无
                    嘉泽   网发电项目 9 号方阵配
     H0012340 号
                           电室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
     吴忠市房权证
                    宁夏   乡嘉泽 20MWp 光伏并
26   红寺堡字第                                      49.43    工业   自建    无
                    嘉泽   网发电项目 10 号方阵
     H0012341 号
                           配电室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
     吴忠市房权证
                    宁夏   乡嘉泽 20MWp 光伏并
27   红寺堡字第                                      49.43    工业   自建    无
                    嘉泽   网发电项目 11 号方阵
     H0012342 号
                           配电室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
     吴忠市房权证
                    宁夏   乡嘉泽 20MWp 光伏并
28   红寺堡字第                                      49.43    工业   自建    无
                    嘉泽   网发电项目 12 号方阵
     H0012343 号
                           配电室




                                     1-2-76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                  所有                                             取得   他项
       权证编号                    位置            面积(㎡) 用途
号                  权人                                             方式   权利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
     吴忠市房权证
                    宁夏   乡嘉泽 20MWp 光伏并
29   红寺堡字第                                      49.43    工业   自建    无
                    嘉泽   网发电项目 13 号方阵
     H0012344 号
                           配电室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
     吴忠市房权证
                    宁夏   乡嘉泽 20MWp 光伏并
30   红寺堡字第                                      49.43    工业   自建    无
                    嘉泽   网发电项目 14 号方阵
     H0012345 号
                           配电室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
     吴忠市房权证
                    宁夏   乡嘉泽 20MWp 光伏并
31   红寺堡字第                                      49.43    工业   自建    无
                    嘉泽   网发电项目 15 号方阵
     H0012346 号
                           配电室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
     吴忠市房权证
                    宁夏   乡嘉泽 20MWp 光伏并
32   红寺堡字第                                      49.43    工业   自建    无
                    嘉泽   网发电项目 16 号方阵
     H0012347 号
                           配电室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
     吴忠市房权证
                    宁夏   乡嘉泽 20MWp 光伏并
33   红寺堡字第                                      49.43    工业   自建    无
                    嘉泽   网发电项目 17 号方阵
     H0012348 号
                           配电室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
     吴忠市房权证
                    宁夏   乡嘉泽 20MWp 光伏并
34   红寺堡字第                                      49.43    工业   自建    无
                    嘉泽   网发电项目 18 号方阵
     H0012349 号
                           配电室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
     吴忠市房权证
                    宁夏   乡嘉泽 20MWp 光伏并
35   红寺堡字第                                      49.43    工业   自建    无
                    嘉泽   网发电项目 19 号方阵
     H0012350 号
                           配电室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
     吴忠市房权证
                    宁夏   乡嘉泽 20MWp 光伏并
36   红寺堡字第                                      49.43    工业   自建    无
                    嘉泽   网发电项目 120 号方阵
     H0012351 号
                           配电室
     吴忠市房权证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
                    宁夏
37   红寺堡字第            乡嘉泽光伏电站二期       486.54    工业   自建    无
                    嘉泽
     H0012352 号           项目生活办公楼
     吴忠市房权证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
                    宁夏
38   红寺堡字第            乡嘉泽光伏电站二期       122.46    工业   自建    无
                    嘉泽
     H0012353 号           项目生活水泵房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
     吴忠市房权证
                    宁夏   乡嘉泽光伏电站二期
39   红寺堡字第                                     135.95    工业   自建    无
                    嘉泽   项目主控室和继电保
     H0012354 号
                           护室

                                     1-2-77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                  所有                                           取得   他项
       权证编号                   位置          面积(㎡) 用途
号                  权人                                           方式   权利
     吴忠市房权证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
                    宁夏
40   红寺堡字第            乡嘉泽光伏电站二期     61.18     工业   自建    无
                    嘉泽
     H0012355 号           项目 SVG 室
     吴忠市房权证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
                    宁夏
41   红寺堡字第            乡嘉泽光伏电站二期     131.29    工业   自建    无
                    嘉泽
     H0012356 号           项目 35KW 配电室
     吴忠市房权证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
                    宁夏
42   红寺堡字第            乡嘉泽光伏电站二期     50.29     工业   自建    无
                    嘉泽
     H0012357 号           项目 1 号逆变器室
     吴忠市房权证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
                    宁夏
43   红寺堡字第            乡嘉泽光伏电站二期     50.29     工业   自建    无
                    嘉泽
     H0012358 号           项目 2 号逆变器室
     吴忠市房权证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
                    宁夏
44   红寺堡字第            乡嘉泽光伏电站二期     50.29     工业   自建    无
                    嘉泽
     H0012359 号           项目 3 号逆变器室
     吴忠市房权证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
                    宁夏
45   红寺堡字第            乡嘉泽光伏电站二期     50.29     工业   自建    无
                    嘉泽
     H0012360 号           项目 4 号逆变器室
     吴忠市房权证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
                    宁夏
46   红寺堡字第            乡嘉泽光伏电站二期     50.29     工业   自建    无
                    嘉泽
     H0012361 号           项目 5 号逆变器室
     吴忠市房权证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
                    宁夏
47   红寺堡字第            乡嘉泽光伏电站二期     50.29     工业   自建    无
                    嘉泽
     H0012362 号           项目 6 号逆变器室
     吴忠市房权证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
                    宁夏
48   红寺堡字第            乡嘉泽光伏电站二期     50.29     工业   自建    无
                    嘉泽
     H0012363 号           项目 7 号逆变器室
     吴忠市房权证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
                    宁夏
49   红寺堡字第            乡嘉泽光伏电站二期     50.29     工业   自建    无
                    嘉泽
     H0012364 号           项目 8 号逆变器室
     吴忠市房权证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
                    宁夏
50   红寺堡字第            乡嘉泽光伏电站二期     50.29     工业   自建    无
                    嘉泽
     H0012365 号           项目 9 号逆变器室
     吴忠市房权证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
                    宁夏
51   红寺堡字第            乡嘉泽光伏电站二期     50.29     工业   自建    无
                    嘉泽
     H0012366 号           项目 10 号逆变器室
     吴忠市房权证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
                    宁夏
52   红寺堡字第            乡嘉泽光伏电站二期     50.29     工业   自建    无
                    嘉泽
     H0012367 号           项目 11 号逆变器室




                                    1-2-78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                  所有                                           取得   他项
       权证编号                   位置          面积(㎡) 用途
号                  权人                                           方式   权利
     吴忠市房权证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
                    宁夏
53   红寺堡字第            乡嘉泽光伏电站二期     50.29     工业   自建    无
                    嘉泽
     H0012368 号           项目 12 号逆变器室
     吴忠市房权证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
                    宁夏
54   红寺堡字第            乡嘉泽光伏电站二期     50.29     工业   自建    无
                    嘉泽
     H0012369 号           项目 13 号逆变器室
     吴忠市房权证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
                    宁夏
55   红寺堡字第            乡嘉泽光伏电站二期     50.29     工业   自建    无
                    嘉泽
     H0012370 号           项目 14 号逆变器室
     吴忠市房权证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
                    宁夏
56   红寺堡字第            乡嘉泽光伏电站二期     50.29     工业   自建    无
                    嘉泽
     H0012371 号           项目 15 号逆变器室
     吴忠市房权证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
                    宁夏
57   红寺堡字第            乡嘉泽光伏电站二期     50.29     工业   自建    无
                    嘉泽
     H0012372 号           项目 16 号逆变器室
     吴忠市房权证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
                    宁夏
58   红寺堡字第            乡嘉泽光伏电站二期     50.29     工业   自建    无
                    嘉泽
     H0012373 号           项目 17 号逆变器室
     吴忠市房权证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
                    宁夏
59   红寺堡字第            乡嘉泽光伏电站二期     50.29     工业   自建    无
                    嘉泽
     H0012374 号           项目 18 号逆变器室
     吴忠市房权证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
                    宁夏
60   红寺堡字第            乡嘉泽光伏电站二期     50.29     工业   自建    无
                    嘉泽
     H0012375 号           项目 19 号逆变器室
     吴忠市房权证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
                    宁夏
61   红寺堡字第            乡嘉泽光伏电站二期     50.29     工业   自建    无
                    嘉泽
     H0012376 号           项目 20 号逆变器室
     吴忠市房权证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
                    宁夏
62   红寺堡字第            乡嘉泽光伏电站二期     50.29     工业   自建    无
                    嘉泽
     H0012377 号           项目 21 号逆变器室
     吴忠市房权证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
                    宁夏
63   红寺堡字第            乡嘉泽光伏电站二期     50.29     工业   自建    无
                    嘉泽
     H0012378 号           项目 22 号逆变器室
     吴忠市房权证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
                    宁夏
64   红寺堡字第            乡嘉泽光伏电站二期     50.29     工业   自建    无
                    嘉泽
     H0012379 号           项目 23 号逆变器室
     吴忠市房权证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
                    宁夏
65   红寺堡字第            乡嘉泽光伏电站二期     50.29     工业   自建    无
                    嘉泽
     H0012380 号           项目 24 号逆变器室




                                    1-2-79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                   所有                                           取得   他项
       权证编号                    位置          面积(㎡) 用途
号                   权人                                           方式   权利
     吴忠市房权证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
                     宁夏
66   红寺堡字第             乡嘉泽光伏电站二期     50.29     工业   自建    无
                     嘉泽
     H0012381 号            项目 25 号逆变器室
     吴忠市房权证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
                     宁夏
67   红寺堡字第             乡嘉泽光伏电站二期     50.29     工业   自建    无
                     嘉泽
     H0012382 号            项目 26 号逆变器室
     吴忠市房权证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
                     宁夏
68   红寺堡字第             乡嘉泽光伏电站二期     50.29     工业   自建    无
                     嘉泽
     H0012383 号            项目 27 号逆变器室
     吴忠市房权证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
                     宁夏
69   红寺堡字第             乡嘉泽光伏电站二期     50.29     工业   自建    无
                     嘉泽
     H0012384 号            项目 28 号逆变器室
     吴忠市房权证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
                     宁夏
70   红寺堡字第             乡嘉泽光伏电站二期     50.29     工业   自建    无
                     嘉泽
     H0012385 号            项目 29 号逆变器室
     吴忠市房权证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
                     宁夏
71   红寺堡字第             乡嘉泽光伏电站二期     50.29     工业   自建    无
                     嘉泽
     H0012386 号            项目 30 号逆变器室
     同房权证豫海                                363.040/
                     宁夏   同心县河西镇丁家二
72   镇   字   第                                1548.500/   办公   自建    无
                     嘉泽   沟村
     20150414                                     102.120
     同房权证豫海
                     宁夏   同心县王团镇黄草岭    41.480/
73   镇   字   第                                            办公   自建    无
                     国博   村                    388.440
     20150415
                            吴忠市红寺堡区弘德
     吴忠市房权证
                     宁夏   工业园区纬五路北侧
74   红寺堡字第                                   4828.28    工业   自建    无
                     嘉原   经二路东侧嘉泽集团
     H0012455 号
                              红寺堡基地综合楼
                                                  1543.96/
     宁(2017)同
                     宁夏   同心县王团镇刘家川    240.27/
75   心县不动产权                                            工业   自建    无
                     国博           村            188.52/
     第 0000064 号
                                                   118.41
                                                  1543.94/
     宁(2017)同                                 237.52/
                     宁夏   同心县张家塬乡苏家
76   心县不动产权                                 186.16/    工业   自建    无
                     国博           岭村
     第 0000063 号                                164.25/
                                                   124.16
     宁(2017)红
                            吴忠市红寺堡弘德工
     寺堡区不动产    宁夏
77                          业园区嘉原新能源工    477.02     工业   自建    无
     权 第 000103    嘉原
                              厂配电室等 2 户
     号


                                     1-2-80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                       所有                                                         取得    他项
          权证编号                        位置             面积(㎡) 用途
号                       权人                                                         方式    权利
        宁(2017)红
                                  吴忠市红寺堡弘德工
        寺堡区不动产     宁夏
78                                业园区嘉原新能源工        3286.92      工业         自建     无
        权 第 000102     嘉原
                                  厂 6 号备件库房等 3 户
        号
    注:上述 9-72 项房产由于其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已由发行人按照《债权保障协议》的约
定抵押给国开行,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该等房产视同一并抵押。
        (2)正在办理产权证书的房产
             公司名称
序号                                建筑物名称             结构       建筑面积(㎡)          数量
             /项目名称
                                   升压站综合楼        二层砖混              1316.01            1
         新疆嘉泽/嘉泽鄯善         大门、值班室        一层砖混               38.6              1
    1
             东风电一场               SVG 室           一层框架              112.67             1
                                    综合配电室         一层框架               339.9             1

        根据鄯善县国土局出具的说明,新疆嘉泽的不动产登记申请已经该局受理。
        就上述正在办理房屋权属证明的房产,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陈波承诺:“若
因未取得权属证书的土地、房产的资产瑕疵导致宁夏嘉泽及其子公司遭受任何罚
款等损失,本人自愿承担宁夏嘉泽及其子公司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且在承担相
关责任后不予追偿。”
        (3)租赁取得的房屋
序                   出租人/产                          面积
         承租人                       租赁物业                        价格             租赁期限
号                     权人                           (㎡)
                     新疆宝龙实
                     业开发有限
                     公司美丽华    新疆乌鲁木齐市
                                                                  393,841.3            2015/10/15-
1       新疆嘉泽     酒店/新疆     新华北路 305 号    534.65
                                                                    元/年              2018/10/14
                     维吾尔族自        B座9层
                     治区日用杂
                       品公司
                                   陕西省榆林市横
                     武小凤/武     山县兴安小区西                 40,000 元/           2016/09/01-
2       陕西嘉泽                                      170.00
                       小凤        区 3 单元 1601                     年               2017/09/01
                                          室




                                             1-2-81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二)主要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1)已取得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
                                                                                            他
序    所有                                     使用面积                 取得                项
                权证编号           座落                      用途              终止日期
号    权人                                       (㎡)                 方式                权
                                                                                            利
                                                           公共设施
      宁夏    吴红国用 2015    红寺堡区大河
1                                              22,835.00   用地(新能   出让   2040/09/05   有
      嘉泽    第 60147 号      乡直属
                                                           源)
                               大河乡直属
      宁夏    吴红国用 2015                                新能源(风
2                              (耍艺山地      8,702.00                 出让   2040/09/05   有
      嘉泽    第 60146 号                                  力发电)
                               区)
                                                           公共设施
      宁夏    红国用 2015 第   红寺堡区大河
3                                              8,712.00    用地(新能   出让   2040/09/05   有
      嘉泽    60149 号         乡直属
                                                           源)
                                                           公共设施
      宁夏    红国用 2015 第   红寺堡区南川
4                                              8,745.00    用地(新能   出让   2040/09/05   有
      嘉泽    60144 号         乡直属
                                                           源)
                                                           公共设施
      宁夏    红国用 2015 第   红寺堡区南川
5                                              4,505.00    用地(新能   出让   2040/09/05   有
      嘉泽    60145 号         乡直属
                                                           源)
                                                           公共设施
      宁夏    红国用 2015 第   红寺堡区大河
6                                              2,901.00    用地(新能   出让   2040/09/05   有
      嘉泽    60148 号         乡
                                                           源)
                               红寺堡区南川
                                                           公共设施
      宁夏    红国用 2015 第   乡(现新庄集
7                                              3,710.00    用地(新能   出让   2040/09/05   有
      嘉泽    60150 号         乡)原莫其子
                                                           源)
                               村地区
                                                           公共设施
      宁夏    红国用 2015 第   红寺堡区大河
8                                              6,520.00    用地(新能   出让   2040/09/05   有
      嘉泽    60151 号         乡直属
                                                           源)
                               同心县河西镇
      宁夏    同国用 2015 第
9                              纪家村、丁家    5,035.00    工业用地     出让   2040/11/29   有
      嘉泽    60052 号
                               二沟村
                             兴庆区兴水路
      宁夏    银国用(2015) 1 号绿地 21 城
10                                              703.37     商服         出让   2049/11/06   无
      嘉泽    第 18535 号    D 区 44 号楼
                             101 号房

                                              1-2-82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他
序    所有                                    使用面积               取得                项
               权证编号           座落                      用途            终止日期
号    权人                                      (㎡)               方式                权
                                                                                         利
                            兴庆区兴水路
      宁夏   银国用(2015) 1 号绿地 21 城
11                                             702.41     商服       出让   2049/11/06   无
      嘉泽   第 18536 号    D 区 44 号楼
                            201 号房
                            兴庆区兴水路
      宁夏   银国用(2015) 1 号绿地 21 城
12                                             702.41     商服       出让   2049/11/06   无
      嘉泽   第 18537 号    D 区 44 号楼
                            301 号房
                            兴庆区兴水路
      宁夏   银国用(2015) 1 号绿地 21 城
13                                             247.81     商服       出让   2049/11/06   无
      嘉泽   第 18538 号    D 区 44 号楼
                            401 号房
                            兴庆区兴水路
      宁夏   银国用(2015) 1 号绿地 21 城
14                                             207.96     商服       出让   2049/11/06   无
      嘉泽   第 18539 号    D 区 44 号楼
                            402 号房
                            兴庆区兴水路
      宁夏   银国用(2015) 1 号绿地 21 城
15                                             210.47     商服       出让   2049/11/06   无
      嘉泽   第 18540 号    D 区 44 号楼
                            403 号房
                            兴庆区兴水路
      宁夏   银国用(2015) 1 号绿地 21 城
16                                             210.38     商服       出让   2049/11/06   无
      嘉泽   第 18541 号    D 区 44 号楼
                            404 号房
                            兴庆区兴水路
      宁夏   银国用(2015) 1 号绿地 21 城
17                                             237.91     商服       出让   2049/11/06   无
      嘉泽   第 18542 号    D 区 44 号楼
                            405 号房
      同心                    同心县田老庄
             同国用 2015 第
18    分公                    乡南口村、康    4,240.00    工业用地   出让   2040/11/29   有
             60056 号
      司                      家湾村
      同心                    同心县河西镇
             同国用 2015 第
19    分公                    纪家村、丁家    22,421.00   工业用地   出让   2040/11/29   有
             60055 号
      司                      二沟村
                              弘德工业园区
      宁夏   红国用 2014 第   内、纬五路北
20                                            40,000.00   工业用地   出让   2064/05/25   无
      嘉原   60099 号         侧、经二路东
                              侧
      宁夏   同国用 2015 第   同心县王团镇
21                                            10,470.00   工业用地   出让   2040/11/29   无
      国博   60054 号         黄草岭村

                                             1-2-83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他
序    所有                                    使用面积               取得                项
               权证编号           座落                      用途            终止日期
号    权人                                      (㎡)               方式                权
                                                                                         利
      宁夏   同国用 2015 第   同心县王团镇
22                                            53,666.00   工业用地   出让   2040/11/29   无
      国博   60053 号         刘家川村
                            宁夏弘德工业
      宁夏   红国用(2016) 园区纬四路南
23                                            41,898.00   工业用地   出让   2066/01/03   无
      嘉原   第 60002 号    侧,经二路东
                            侧
             宁(2017)同
      宁夏                    同心县王团镇
24           心县不动产权                     8,664.00    工业用地   出让   2041/12/15   无
      国博                    刘家川村
             第 0000064 号

         (2)正在办理产权证书的用地
         根据吐鲁番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签发的《关于新疆嘉泽发电有限公司鄯善
     楼兰风电场一期 49.5MW 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吐地发改能交[2015]309 号),
     发行人子公司新疆嘉泽被核准建设该项目。该项目拟占用土地 5.1079 公顷,已
     通过吐鲁番地区国土资源局的用地预审(吐地国土资源预审字[2014]4 号)。并已
     取得鄯善县规划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地字第 652122201659560 号);
     新疆嘉泽目前正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根据鄯吐鲁番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签发的《关于同意新疆嘉泽发电有限公
     司鄯善二期 49.5MW 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吐地发改能交[2014]479 号),发行
     人子公司新疆嘉泽被核准建设该项目。该项目拟占用土地 7.730022 公顷,已通
     过吐鲁番地区国土资源局的用地预审(吐地国土资源预审字[2014]5 号),并已取
     得鄯善县规划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 652122201559427 号);
     新疆嘉泽目前正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根据鄯善县国土资源局于 2017 年 2 月 14 日出具的《关于新疆嘉泽发电有限
     公司鄯善楼兰风电场项目用地情况说明》,新疆嘉泽申请办理的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及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已经鄯善县国土资源局受理,
     现手续在正在办理之中。
         根据鄯善县国土资源局于 2016 年 3 月 30 日出具的《关于鄯善县嘉泽风电项
     目用地土地出让有关情况的说明》,鄯善县嘉泽风电一期、二期项目用地均为国
     有用地,开发用途均为工业用地(新能源用地)。
         就上述正在办理产权证书的用地,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陈波承诺:“若因未

                                             1-2-84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取得权属证书的土地、房产的资产瑕疵导致宁夏嘉泽及其子公司遭受任何罚款等
损失,本人自愿承担宁夏嘉泽及其子公司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且在承担相关责
任后不予追偿。”

       2、商标权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取得的商标权情况如下:
                                        核定使用
序号       商标            注册号                        有效期       取得方式   权利人
                                        商品类别
                                                      2015/12/28 至
  1                   第 15661199 号        第4类                     申请取得   宁夏国博
                                                       2025/12/27
                                                      2015/02/07 至
  2                   第 13436897 号        第4类                     受让取得   宁夏嘉泽
                                                       2025/02/06
                                                      2015/12/28 至
  3                   第 15660970 号        第4类                     受让取得   宁夏嘉泽
                                                       2025/12/27
                                                      2015/02/07 至
  4                   第 13436864 号        第4类                     受让取得   宁夏嘉泽
                                                       2025/02/06
                                                      2015/12/28 至
  5                   第 15660895 号        第4类                     受让取得   宁夏嘉泽
                                                       2025/12/27
                                                      2016/12/07 至
  6                   第 18155933 号        第4类                     受让取得   宁夏嘉泽
                                                       2026/12/06
                                                      2017/02/07 至
  7                   第 18788040 号        第4类                     申请取得   宁夏嘉泽
                                                       2027/02/06

      上述 2-6 项受让取得的注册商标的情况详见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
关联交易”之“三、关联交易情况”之“(三)偶发性关联交易”之“2、关联方资产
转让情况”。

       3、美术作品著作权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取得的美术作品著作权情
况如下:
                                    作品类      作者/著作权   首次发表日 首次出版/制作日
 作品             登记号
                                      型            人            期           期
               渝作登字
                                     美术         宁夏嘉泽    2015/12/02     2015/12/01
           -2016-F-00127822


        4、专利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取得的专利权情况如下:

                                             1-2-85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实用新型名称       发明人        专利号           专利有效期         专利权人
 一种风力发电组风     吴世龙       ZL2016 2
                                                 2016/5/4 至 2026/5/3    发行人
   向标对准装置         汪强       0396156.0


八、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公司独立运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逐步建立健全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各方面与公司股东严格分开,
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具有独立的供应、生产和
销售系统。有关情况具体如下:

     1、资产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独立生产经营所需的各项资产,对公司资产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控
制权和支配权。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资产产权关系清晰,本公司的资产完全
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不存在为股东和其他个人提供担保的
情形,亦不存在资金或资产被控股股东、其他股东、高管人员及其关联人员占用
的情形。

     2、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依法制订了严格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制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均依《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程序合法选举或聘任,不存在超
越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做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亦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均专职在公司工作,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3、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
体系,制定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公司拥有独立的银行账号,开立单

                                    1-2-86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独的银行基本账户,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公司办理了《税务登记证》,依法独立
纳税。

     4、机构独立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各机构均
独立运作,依法行使各自职权,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间机构混同的情形。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组织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
销售和研发系统。

     5、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突出,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场所及开展业务所必需的人员、资
金、设备和配套设施,以及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具备从
事业务经营所需的相应资质,能够顺利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具有面向市场独立经
营的能力,不依赖于股东和其他任何关联方。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没有经营与本公司相同或
相近的业务,已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不从事任何与公司主营业务
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二)同业竞争

     1、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

同业竞争情况

    发行人主要从事风力、光伏发电产业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陈波,发行人控股股东为金元荣泰,金元荣泰主要从
事投资管理服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陈波、金元荣泰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
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1-2-87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在以后的经营中产生同业竞争,最大限度地维护发行人及中小股东的
利益,保证发行人的正常经营,发行人控股股东金元荣泰、实际控制人陈波分别
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声明与承诺》,承诺如下:
    控股股东金元荣泰、5%以上股东嘉实龙博承诺:
    “1、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投资或控制的企业(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
司除外,下同)目前没有以任何形式从事与股份公司及其控股的子公司的主营业
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若股份公司的股票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将采取有效措施,并
促使本公司将来直接或间接投资或控制的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不以任何形式直接
或间接从事与股份公司及其控股的子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
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或于该等业务中拥有权益或利益;不以任何形式支持
股份公司及其控股的子公司以外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从事与股份公司及其
控股的子公司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
的业务或活动。
    3、凡是本公司获知的与股份公司可能产生同业竞争的商业机会,本公司将
及时通知股份公司。
    4、本公司不会利用控股股东的身份,从事任何损害或可能损害股份公司利
益的活动。
    5、本公司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股份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损害和开支。”
    实际控制人陈波承诺:
    “1、本人以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投资或控制的企业(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除外,下同)目前没有以任何形式从事与股份公司及其控股的子公司的主营业务
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若股份公司的股票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本人将采取有效措施,并促
使本人直接或间接投资或控制的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
事与股份公司及其控股的子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
系的业务或活动,或于该等业务中拥有权益或利益;不以任何形式支持股份公司

                                    1-2-88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及其控股的子公司以外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从事与股份公司及其控股的子
公司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
活动。
       3、凡是本人获知的与股份公司可能产生同业竞争的商业机会,本人将及时
通知股份公司。
       4、本人不会利用实际控制人的身份,从事任何损害或可能损害股份公司利
益的活动。
       5、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股份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损
害和开支。”

(三)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发
行人的关联方、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金元荣泰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35.86%的股权。陈波为公司实际控制
人,通过金元荣泰、嘉实龙博间接控制公司 58.46%的股权。
       (2)其他直接持股 5%以上的法人股东或其他组织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1      科信源                       公司股东,持股比例为 23.71%
 2      嘉实龙博                     公司股东,持股比例为 22.61%
 3      高盛亚洲                     公司股东,持股比例为 15.65%

       (3)发行人直接、间接持股子公司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1      宁夏国博                     全资子公司
 2      宁夏嘉原                     全资子公司
 3      新疆嘉泽                     全资子公司
 4      绥芬河嘉泽                   全资子公司
 5      巴里坤嘉泽                   新疆嘉泽全资子公司
 6      陕西嘉泽                     控股子公司

       (4)发行人报告期内转让或注销的控股、参股公司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1-2-89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      嘉陽商贸                    曾经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60%,已转让至金元荣泰
 2      金泽基金                    曾经参股公司,持股比例45%,已转让至嘉荣担保
 3      围场嘉泽                    曾经的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60%,已注销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1      嘉荣担保                         同一控制下的关联企业
 2      宁夏冠林                         同一控制下的关联企业
 3      宁夏隆林                         同一控制下的关联企业
 4      宁夏隆杉                         同一控制下的关联企业
 5      嘉泽集团                         同一控制下的关联企业
 6      宁夏凯诺康达                     同一控制下的关联企业
 7      创远咨询                         同一控制下的关联企业
 8      BLXY.L.L.C.                      同一控制下的关联企业
 9      XYBL.L.L.C.                      同一控制下的关联企业
 10     YXLB.L.L.C.                      同一控制下的关联企业
 11     XYLB.L.L.C.                      同一控制下的关联企业
 12     Liang&Bo,LLC.                    同一控制下的关联企业
 13     宁夏德泽                         同一控制下的关联企业
 14     红寺堡德泽                       同一控制下的关联企业
 15     托克逊德泽                       同一控制下的关联企业

       (6)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注销的企业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1      北京凯诺康达                同一控制下的关联企业(已注销)
 2      凯达盛                      同一控制下的关联企业(已注销)

       (7)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
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8)除上述人员外,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1      王凤华                  金元荣泰控股股东嘉泽集团的监事、嘉实龙博的监事
 2      李光卫                  嘉实龙博经理
 3      张松                    嘉实龙博执行董事

       (9)关联自然人控制的或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1      融盛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      北京高华盛泽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董事魏鑫任其董事的企业
 3      无锡中太数据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1-2-90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4     Active Industries International Limited
 5     Charter Joy Investments Limited
 6     World Hero Investments Limited
 7     成都乐高时代实业有限公司
 8     浙江咸亨国际通用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魏鑫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
 9     武汉乐盛时代贸易有限公司
                                                     业
 10    中太数据通信(深圳)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魏鑫曾经任其董事的企业
 11    开弦资本
 12    宁夏开弦                                      公司董事卫勇任其执行董事的企业
 13    湖北智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14    皇裕香港有限公司
       PERMANENT IDEA DEVELOPMENT                    公司董事卫勇任其董事的企业
 15
       LIMITED
                                                     公司董事卫勇任其执行董事兼经理的企
 16    深圳市美英智科技有限公司
                                                     业
                                                     公司董事卫勇控制并任其执行董事兼经
 17    北京东方祥安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理的企业
 18    宁夏开弦顺鼎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董事卫勇控制的企业
 19    天津开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卫勇曾经控制并任监事的企业
 20    上海开弦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公司董事卫勇其弟卫强控制的企业
 21    上海青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卫勇其弟卫强妻子罗晓惠控制
 22    上海晓诣投资管理中心
                                                     的企业
 23    百年人寿                                      公司曾经的董事叶晓林任其高管的企业
 24    上海德威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5    株式会社 ASIAN STAR
 26    上海雅东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张平任其董事的企业
 27    柏雅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28    上海胡椒蓓蓓广告有限公司
 29    苏州胡椒蓓蓓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张平任其董事长的企业
                                                     公司独立董事秦海岩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30    北京鉴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的企业
       中科鉴衡(北京)风能检测研究中心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秦海岩任执行董事兼经理
 31
       公司                                          的企业
 32    中源华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秦海岩任董事长的企业
 33    浙江鉴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秦海岩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北京计科电可再生能源技术开发中心有            公司独立董事秦海岩曾经任其执行董事
 34
       限公司                                        的企业
 35    北京华夏勤扬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秦海岩控制的企业
 36    海宁鉴衡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2-91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公司独立董事秦海岩控制并任董事、高管
 37     华夏瑞远(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的企业
                                                公司独立董事秦海岩任其执行董事兼总
 38     鉴衡检测技术盐城有限公司
                                                经理的企业
                                                公司独立董事秦海岩任其执行董事的企
 39     保定电谷可再生能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业
 40     深圳维天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秦海岩任其董事的企业
 41     中核汇海风电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秦海岩任其董事的企业
        张家口鉴衡可再生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      公司独立董事秦海岩任其执行董事兼经
 42
        司                                      理的企业
 43     北京瑞风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秦海岩任其经理的企业
                                                公司独立董事秦海岩任其董事长兼经理
 44     北京君瞻科技有限公司
                                                的企业
                                                公司独立董事秦海岩任其执行董事兼总
 45     北京华泰睿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经理的企业
 46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秦海岩任其独立董事的企
 47     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业
 48     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陈进进任总经理,且其妻子
 49     深圳市湘滨源投资有限公司
                                                杨微雨控制的企业
 50     深圳市网星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的独立董事陈进进任董事的企业
 51     黑龙江华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陈进进配偶的父亲杨玉林
 52     哈尔滨中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任董事长的企业
                                                公司独立董事陈进进配偶的父亲杨玉林
 53     哈尔滨兴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任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公司财务总监安振民其弟安振国控制的
 54     上海奕致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企业
                                                公司副总经理巨新团配偶的姐姐控制的
 55     银川兴吉隆运输有限公司
                                                企业


       2、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为关联资产租赁,具体
情况如下:
       (1)2011 年 12 月,嘉泽有限与嘉荣担保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无偿租赁
嘉荣担保位于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路南侧鑫业大厦六层的房屋,租赁面积为 550
平方米,租赁期限自 2011 年 12 月 1 日至嘉泽有限搬迁至新办公地址为止。宁夏
嘉泽已购买了办公楼,已于 2016 年 5 月搬迁至新办公场所,并终止该关联交易。
       (2)2016 年 8 月,宁夏嘉泽与嘉荣担保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嘉荣担保

                                       1-2-92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向宁夏嘉泽租赁位于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绿地 21 城的办公楼,租赁面积为 278 平
方米,租赁期限自 2016 年 4 月 1 日至 2017 年 4 月 1 日,租金为 13.75 万元/年。
嘉荣担保租赁该办公楼用于日常办公,租赁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具备公允性。

     3、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为关联担保、关联方资
产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1-2-93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关联担保情况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公司正在履行中的关联方担保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合同名称                担保金额               债权人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式   签署日期           担保期间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40
                    0441752011020012)及其《变更协议》                                  连带责任                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
 1     《保证合同》                                    国开行   陈波、张良    发行人               2011/2/22
                    编号 6400441752025251 项下借款 378                                    保证                  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00 万元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40
                    0441752011020116)及其《补充协议》                                  连带责任                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
 2     《保证合同》                                    国开行   陈波、张良    发行人               2011/12/21
                    (编号:6400441752012025161)项下                                     保证                  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借款 33600 万元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40
                    0441752012020088)及其《补充协议》                                  连带责任                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
 3     《保证合同》                                    国开行   陈波、张良    发行人               2012/5/18
                    (编号:6400441752013025003)项下                                     保证                  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借款 31000 万元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40
                    0441752012020089)及其《补充协议》                                  连带责任                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
 4     《保证合同》                                    国开行   陈波、张良    发行人               2012/5/28
                    6400441752013025004 项下借款 3100                                     保证                  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0 万元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40
                    0441752012020090)及其《补充协议》                                  连带责任                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
 5     《保证合同》                                    国开行   陈波、张良    发行人               2012/6/13
                    6400441752013025005 项下借款 3200                                     保证                  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0 万元




                                                                1-2-94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合同名称                担保金额                债权人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式   签署日期           担保期间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40
                                                                                         连带责任                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
 6     《保证合同》 0441752012020091)项下借款 32000    国开行   陈波、张良    发行人               2012/10/12
                                                                                           保证                  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万元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40
                    0441752012020092)及其《变更协议》                                   连带责任                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
 7     《保证合同》                                    国开行    陈波、张良    发行人               2013/4/16
                    (编号:640044175201202009002)项                                      保证                  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下借款 28900 万元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41
                    0201201100000112)及其《变更协议》                                   连带责任                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
 8     《保证合同》                                    国开行    陈波、张良    发行人               2012/12/25
                    (编号:6410201201100000112003)                                       保证                  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项下借款 10000 万元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41
                    0201301100000133)及其《变更协议》                                   连带责任                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
 9     《保证合同》                                    国开行    陈波、张良    发行人               2013/2/27
                    (编号:6410201301100000133003)                                       保证                  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项下借款 9200 万元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41
                    0201301100000220)及其《变更协议》                                   连带责任                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
 10    《保证合同》                                    国开行    陈波、张良    发行人               2013/12/19
                    编号:6410201301100000220002 项下                                      保证                  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借款 7300 万元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41
                    0201301100000223)及其《变更协议》                                   连带责任                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
 11    《保证合同》                                    国开行    陈波、张良    发行人               2013/12/19
                    编号:6410201301100000223002 项下                                      保证                  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借款 7300 万元




                                                                 1-2-95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合同名称                担保金额                债权人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式   签署日期           担保期间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41
                    0201301100000222)及其《变更协议》                                   连带责任                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
 12    《保证合同》                                    国开行    陈波、张良    发行人               2013/12/19
                    编号 6410201301100000222001 项下                                       保证                  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借款 7200 万元
                                                                                         连带责任                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
 13    《保证合同》                                     国开行   陈波、张良   宁夏国博              2014/5/19
                                                                                           保证                  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连带责任                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
 14    《保证合同》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41 国开行     发行人       宁夏国博              2014/5/19
                                                                                           保证                  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0201401100000261)及其《变更协议》
                                                                                         连带责任                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
 15    《保证合同》 编号:641020141100000261002 项下 国开行      嘉实龙博     宁夏国博              2014/5/19
                                                                                           保证                  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借款 12500 万元
                                                                                         连带责任                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
 16    《保证合同》                                     国开行   科信源       宁夏国博              2014/5/19
                                                                                           保证                  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连带责任                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
 17    《保证合同》                                     国开行   金元荣泰     宁夏国博              2014/5/19
                                                                                           保证                  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连带责任                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
 18    《保证合同》                                     国开行   陈波、张良   宁夏国博              2014/10/16
                                                                                           保证                  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连带责任                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
 19    《保证合同》                                     国开行   发行人       宁夏国博              2014/10/16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41                                      保证                  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0201401100000338)项下借款 68500                                     连带责任                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
 20    《保证合同》                                     国开行   嘉实龙博     宁夏国博              2014/10/16
                    万元                                                                   保证                  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连带责任                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
 21    《保证合同》                                     国开行   科信源       宁夏国博              2014/10/16
                                                                                           保证                  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连带责任                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
 22    《保证合同》                                     国开行   金元荣泰     宁夏国博              2014/10/16
                                                                                           保证                  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1-2-96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合同名称                担保金额                债权人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式     签署日期          担保期间
                                                                                         连带责任                 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
 23    《保证合同》                                     国开行   陈波、张良   宁夏国博                2015/4/23
                                                                                           保证                   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连带责任                 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
 24    《保证合同》                                     国开行   发行人       宁夏国博                2015/4/23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41                                      保证                   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0201501100000447)项下借款 68500                                     连带责任                 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
 25    《保证合同》                                     国开行   嘉实龙博     宁夏国博                2015/4/23
                    万元                                                                   保证                   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连带责任                 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
 26    《保证合同》                                     国开行   科信源       宁夏国博                2015/4/23
                                                                                           保证                   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连带责任                 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
 27    《保证合同》                                     国开行   金元荣泰     宁夏国博                2015/4/23
                                                                                           保证                   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连带责任                 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
 28    《保证合同》                                     国开行   陈波、张良   宁夏国博                2015/4/23
                                                                                           保证                   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连带责任                 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
 29    《保证合同》                                     国开行   发行人       宁夏国博                2015/4/23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41                                      保证                   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0201501100000448)项下借款 69500                                     连带责任                 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
 30    《保证合同》                                     国开行   嘉实龙博     宁夏国博                2015/4/23
                    万元                                                                   保证                   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连带责任                 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
 31    《保证合同》                                     国开行   科信源       宁夏国博                2015/4/23
                                                                                           保证                   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连带责任                 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
 32    《保证合同》                                     国开行   金元荣泰     宁夏国博                2015/4/23
                                                                                           保证                   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41
                                                                                         宁夏国博
                    0201401100000261、641020140110000                                                             与各主合同项下借款期
 33    《质押合同》                                     国开行   发行人       宁夏国博   6.3 亿股股   2015/7/2
                    0338、6410201501100000447、64102                                                              限一致
                                                                                             权
                    01501100000448)




                                                                 1-2-97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合同名称                 担保金额                 债权人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式     签署日期           担保期间
                                                            中信金
                      《融资租赁合同(直租)》(编号为:C                                                               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融租赁                            连带责任
 34      《保证合同》 ITICFL-C-2015-0029 号)项下租赁成              发行人        新疆嘉泽                2015/10/26   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
                                                            有限公                            保证
                      本人民币 29,199.95 万元                                                                           日起两年
                                                            司
                                                            中国银
                      《国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2016
                                                            行银川                            连带责任                  主债权清偿期届满之日
 35      《保证合同》 年中银宁东借字 2016003 号)项下借              陈波、张良    宁夏国博                2016/6/14
                                                            东城支                            保证                      起两年
                      款 50,000 万元
                                                            行
         《保证合同》                                                                                                   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宁 夏 国
         (CITICFL-C                                                                          连带责任                  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被
 36                   《融资租赁合同(电站直租)项目》               发行人        博、新疆                2017/4/27
         -2017-0028-G                                   中信金                                保证                      担保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合同编号为:CITICFL-C-2017-002                             嘉泽
         -BZA)                                         融租赁                                                          之日起两年。
                      8、CITICFL-C-2017-0030)及其相关
         《保证合同》                                   有限公                                                          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合同项下主债权,其中租赁成本 650,                            宁 夏 国
         (CITICFL-C                                    司                                    连带责任                  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被
 37                   000,000.00 元。                                陈波、张良    博、新疆                2017/4/27
         -2017-0028-G                                                                         保证                      担保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嘉泽
         -BZB)                                                                                                         之日起两年。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根据发行人、金元荣泰、嘉实龙博、科信源以及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与国家开发银行签署的《关
于解除宁夏嘉泽借款部分担保措施之债权保障协议》,公司下表所列示的于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担保已经终止:
序号      合同名称                 担保金额                 债权人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式          签署日期       担保期间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40                                                                        主合同项下每笔
 1      《保证合同》 0441752012020088)及其《补充协议》 国开行       嘉实龙博      发行人      连带责任保证       2012/5/18   债务履行期届满
                     (编号:6400441752013025003)项下                                                                        之日起两年




                                                                     1-2-98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合同名称                  担保金额                债权人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式       签署日期       担保期间
                      借款 31000 万元                                                                                主合同项下每笔
 2     《保证合同》                                       国开行   金元荣泰    发行人    连带责任保证    2012/5/18   债务履行期届满
                                                                                                                     之日起两年
                                                                                                                     主合同项下每笔
 3     《保证合同》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40 国开行       嘉实龙博    发行人    连带责任保证    2012/5/28   债务履行期届满
                    0441752012020089)及其《补充协议》                                                               之日起两年
                    6400441752013025004 项下借款 3100                                                                主合同项下每笔
 4     《保证合同》 0 万元                             国开行      金元荣泰    发行人    连带责任保证    2012/5/28   债务履行期届满
                                                                                                                     之日起两年
                                                                                                                     主合同项下每笔
 5     《保证合同》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40 国开行       金元荣泰    发行人    连带责任保证    2012/6/13   债务履行期届满
                    0441752012020090)及其《补充协议》                                                               之日起两年
                    6400441752013025005 项下借款 3200                                                                主合同项下每笔
 6     《保证合同》 0 万元                             国开行      嘉实龙博    发行人    连带责任保证    2012/6/13   债务履行期届满
                                                                                                                     之日起两年
                                                                                                                     主合同项下每笔
 7     《保证合同》                                       国开行   金元荣泰    发行人    连带责任保证   2012/10/12   债务履行期届满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40
                                                                                                                     之日起两年
                      0441752012020091)项下借款 32000
                                                                                                                     主合同项下每笔
                      万元
 8     《保证合同》                                       国开行   嘉实龙博    发行人    连带责任保证   2012/10/12   债务履行期届满
                                                                                                                     之日起两年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40                                                                主合同项下每笔
 9     《保证合同》 0441752012020092)及其《变更协议》 国开行      金元荣泰    发行人    连带责任保证    2013/4/16   债务履行期届满
                    (编号:640044175201202009002)项                                                                之日起两年




                                                                   1-2-99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合同名称                  担保金额             债权人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式        签署日期       担保期间
                      下借款 28900 万元                                                                              主合同项下每笔
 10    《保证合同》                                    国开行   嘉实龙博    发行人     连带责任保证      2013/4/16   债务履行期届满
                                                                                                                     之日起两年
                                                                                                                     主合同项下每笔
 11    《保证合同》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41 国开行    金元荣泰    发行人     连带责任保证     2012/12/25   债务履行期届满
                    0201201100000112)及其《变更协议》                                                               之日起两年
                    (编号:6410201201100000112003)                                                                 主合同项下每笔
 12    《保证合同》 项下借款 10000 万元                国开行   嘉实龙博    发行人     连带责任保证     2012/12/25   债务履行期届满
                                                                                                                     之日起两年
                                                                                                                     主合同项下每笔
 13    《保证合同》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41 国开行    金元荣泰    发行人     连带责任保证      2013/2/27   债务履行期届满
                    0201301100000133)及其《变更协议》                                                               之日起两年
                    (编号:6410201301100000133003)                                                                 主合同项下每笔
 14    《保证合同》 项下借款 9200 万元                 国开行   嘉实龙博    发行人     连带责任保证      2013/2/27   债务履行期届满
                                                                                                                     之日起两年
                                                                                                                     主合同项下每笔
 15    《保证合同》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41 国开行    金元荣泰    发行人     连带责任保证     2013/12/19   债务履行期届满
                    0201301100000220)及其《变更协议》                                                               之日起两年
                    编号:6410201301100000220002 项下                                                                主合同项下每笔
 16    《保证合同》 借款 7300 万元                     国开行   嘉实龙博    发行人     连带责任保证     2013/12/19   债务履行期届满
                                                                                                                     之日起两年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41                                                                主合同项下每笔
 17    《保证合同》 0201301100000223)及其《变更协议》 国开行   金元荣泰    发行人     连带责任保证     2013/12/19   债务履行期届满
                    编号:6410201301100000223002 项下                                                                之日起两年




                                                                1-2-100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合同名称                   担保金额             债权人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式          签署日期        担保期间
                      借款 7300 万元                                                                                       主合同项下每笔
 18    《保证合同》                                     国开行   嘉实龙博    发行人       连带责任保证        2013/12/19   债务履行期届满
                                                                                                                           之日起两年
                                                                                                                           主合同项下每笔
 19    《保证合同》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41 国开行     金元荣泰    发行人       连带责任保证        2013/12/19   债务履行期届满
                    0201301100000222)及其《变更协议》                                                                     之日起两年
                    编号 6410201301100000222001 项下                                                                       主合同项下每笔
 20    《保证合同》 借款 7200 万元                     国开行    嘉实龙博    发行人       连带责任保证        2013/12/19   债务履行期届满
                                                                                                                           之日起两年
                    上述编号 6400441752011020012、640                                  所持嘉泽有限 2.112                  与各主合同项下
 21    《质押合同》                                     国开行   金元荣泰    发行人                           2013/12/19
                    0441752011020116、64004417520120                                       亿股股权                        借款期限一致
                    20088、6400441752012020089、6400                                   所持嘉泽有限 2.048                  与各主合同项下
 22    《质押合同》                                     国开行   嘉实龙博    发行人                           2013/12/19
                    441752012020090、640044175201202                                       亿股股权                        借款期限一致
                    0091、6400441752012020092、64102
                    01201100000112、64102013011000001
                                                                                       所持嘉泽有限 2.24 亿                与各主合同项下
 23    《质押合同》 33、6410201301100000220、6410201    国开行   科信源      发行人                           2013/12/19
                                                                                             股股权                        借款期限一致
                    301100000223、641020130110000022
                    2《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债权




                                                                 1-2-101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合同名称                担保金额                债权人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式          签署日期        担保期间
                    上述编号 6400441752011020012、640
                    0441752011020116、64004417520120
                    20088、6400441752012020089、6400
                    441752012020090、640044175201202                                                                       主合同项下每笔
 24    《保证合同》 0091、6400441752012020092、64102    国开行   科信源      发行人       连带责任保证        2013/12/19   债务履行期届满
                    01201100000112、64102013011000001                                                                      之日起两年
                    33、6410201301100000220、6410201
                    301100000223、641020130110000022
                    2《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债权
                                                                                       金元荣泰 5400 万元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40
                                                                                       的股权(对应持股比
                    0441752011020012、64004417520110
                                                                                       例 14.71%)、嘉实龙
                    20116、6400441752012020088、6400
                                                                                       博 700 万元的股权                   与各主合同项下
 25    《质押合同》 441752012020089、640044175201202    国开行   陈波        发行人                           2013/02/27
                                                                                       (对应持股比例 2.3                  借款期限一致
                    0090、6400441752012020091、64102
                                                                                       6%)、科信源 2900 万
                    01201100000112、64102013011000001
                                                                                       元的股权(对应持股
                    33)项下借款
                                                                                       比例 9.24%)
                                                        中国银
                    《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2014
                                                        行银川                                                             主债权清偿期届
 26    《保证合同》 年中银宁东借字 2014006 号)项下借            宁夏国博    发行人    连带责任保证;          2014/7/4
                                                        东城支                                                             满之日起两年
                    款 1000 万元
                                                          行
                                                        中国银
                    《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2014
                                                        行银川                         嘉荣担保提供房产抵                  与各主合同项下
 27    《抵押合同》 年中银宁东借字 2014006 号)项下借            嘉荣担保    发行人                               -
                                                        东城支                         押担保                              借款期限一致
                    款 1000 万元
                                                          行



                                                                 1-2-102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合同名称                 担保金额                 债权人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式         签署日期       担保期间
       《质押合同》
                                                                                         所持宁夏国博的 2.52               与各主合同项下
 28    及其变更协                                         国开行   金元荣泰   宁夏国博
                                                                                         亿股股权                          借款期限一致
       议             编号为 6410201401100000261、64102
       《质押合同》 01401100000338、6410201401100000
                                                                                         所持宁夏国博的 2.52               与各主合同项下
 29    及 其 变 更 协 447、6410201401100000448《人民币    国开行   嘉实龙博   宁夏国博                         2015/4/23
                                                                                         亿股股权                          借款期限一致
       议             资金借款合同》及其《变更协议》项
       《质押合同》 下债权
                                                                                         所持宁夏国博的 2.52               与各主合同项下
 30    及其变更协                                         国开行   科信源     宁夏国博
                                                                                         亿股股权                          借款期限一致
       议




                                                                   1-2-103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关联方资产转让情况
    ①股权转让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交易类型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年度
         金元荣泰          股权转让                    -         300.00              -
                    合计                               -         300.00              -

    2015 年 6 月,经嘉陽商贸股东会决议通过,嘉泽有限将其持有的 60%嘉陽
商贸股权转让至金元荣泰,双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款为 300 万元。
    2015 年 7 月,根据金泽基金各合伙人签署的《退伙协议》,嘉泽有限将其 45%
的合伙份额转让至嘉荣担保并退伙,双方签订了《财产份额转让协议》,由于嘉
泽有限未实际缴纳金泽基金的合伙份额,因此转让价款为 0 元。
    上述关联股权转让均依据标的公司的注册资本及实缴出资额定价,具备合理
性和公允性。
    ②商标转让
    2015 年 12 月,宁夏嘉泽发电集团将其持有的注册号为第 13436864 号、第
15660895 号、第 13436897 号、第 15660970 号注册商标及第 18155933 号商标申
请无偿转让给宁夏嘉泽,并由银川市国立公证处进行了公证。2016 年 11 月 27
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管理局核准了上述商标转让注册。
    宁夏嘉泽发电集团是根据《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设立的企业集团,
是由母子公司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其本身不具有企业法
人资格。宁夏嘉泽发电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集团名称                      宁夏嘉泽发电集团
企业集团登记证编号                640304000000690
发证机关                          吴忠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红寺堡分局
母公司                            宁夏嘉泽
子公司                            宁夏国博、宁夏嘉原、嘉陽商贸
设立日期                          2013 年 8 月 28 日

    2016 年 10 月 12 日,宁夏嘉泽发电集团经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红寺堡分
局核准注销。
    ③车辆转让
    2016 年 8 月,宁夏嘉泽与嘉荣担保签订《车辆买卖合同》,购买嘉荣担保闲
置车辆 3 辆,作价 21.06 万元。公司电场位于宁夏自治区境内山岭地区,办公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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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位于银川市内,随着电场建设规模的提高,日常业务对车辆需求也有所增加,
因此本次交易具备合理性。本次交易价格依据车辆的账面价值,参考市场价格确
定,具备公允性。

     4、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1)应收项目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关联方
   名称                      账面余      坏账准      账面           坏账           账面       坏账
                               额          备        余额           准备           余额       准备
其他应收款    张建军                 -          -            -             -        41.00            -
    (2)应付项目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名称              关联方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其他应付款        北京凯诺康达                           -                     -            7,564.99
其他应付款        金元荣泰                               -                     -                  1.00
其他应付款        嘉荣担保                          20.44                      -            3,018.75

    2016 年末因购买嘉荣担保车辆,发行人应付嘉荣担保 20.44 万元。除此之外,
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应收应付余额,均为关联方资金往来,发行人与关联公司
资金往来均未收取或支付资金占用费。

(四)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规范关联交易进行了制度安
排。《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关
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回避制度等作出了严格的规定,确保关联交易决
策公允,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1、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及程序

    《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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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为:与关联自然人达
成交易金额(含同一标的或与同一关联人在连续 12 个月内达成的关联交易累计
金额)在人民币 30 万元以上(含 30 万元)、与关联法人达成的交易金额(含同
一标的或与同一关联人在连续 12 个月内达成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在人民币 300
万元以上(含 3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 0.5%以上孰高者,至人民
币 3000 万元(不含 3000 万元)且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 5%(不含 5%)孰
高者区间内的关联交易。超出该权限的,需由董事会审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2、关联交易表决的回避制度

    《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
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
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关系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如下:
    1、股东大会审议的某项事项与某股东有关联关系,该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
召开之日前向公司董事会披露其关联关系;
    2、股东大会在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大会主持人宣布有关联关系的股
东,并解释和说明关联股东与关联交易事项的关联关系;
    3、大会主持人宣布关联股东回避,由非关联股东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
表决;
    4、关联事项形成决议,必须由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半数以上通
过;
    5、关联股东未就关联事项按上述程序进行关联关系披露或回避,有关该关
联事项的一切决议无效,重新表决。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平
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公司应将该协议的订立、
变更、终止及履行情况等事项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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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
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
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
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五)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及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

    公司根据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通过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5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
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发表了确认意见,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的关
联交易程序合法有效,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公司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公司尽量避免关联交易的发生,对于难以避免的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执行
《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回避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同时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加强独立董事对关联
交易的监督,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允,避免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本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
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为 1 人;高级管理人员 6 人;核心技术人员 3 人。具体情
况如下:

     1、董事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公司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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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姓名    性别   国籍          职位                           本届任职期间
 陈波     男    中国         董事长              2015 年 8 月 15 日至 2018 年 8 月 15 日
赵继伟    男    中国      董事、总经理           2015 年 8 月 15 日至 2018 年 8 月 15 日
张建军    男    中国    董事、董事会秘书         2015 年 8 月 15 日至 2018 年 8 月 15 日
 魏鑫     男    中国          董事              2015 年 10 月 15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5 日
 卫勇     男    中国          董事              2015 年 11 月 30 日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
 张平     男    中国          董事               2016 年 5 月 16 日至 2019 年 5 月 16 日
郑晓东    男    中国        独立董事             2015 年 8 月 15 日至 2018 年 8 月 15 日
秦海岩    男    中国        独立董事             2015 年 8 月 15 日至 2018 年 8 月 15 日
陈进进    男    中国        独立董事             2016 年 1 月 21 日至 2019 年 1 月 21 日

    (1)董事长陈波先生

    中国国籍,美国永久居留权,男,1971 年出生,清华大学 EMBA 在读。1989
年至 1995 年,在山东省龙口市对外贸易公司工作;1995 年至 2005 年,任北京
易川航空服务中心总经理;2003 年至 2009 年,任北京易达盛世贸易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兼总经理、北京中天恒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6 年
至 2008 年,任北京中天恒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8 年至 2014 年,
任嘉荣担保执行董事;2010 年 4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嘉泽有限执行董事兼总经
理;2015 年 8 月至今,任宁夏嘉泽董事长。

    (2)董事、总经理赵继伟先生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1972 年出生。1993 年至 1996 年,在中
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美华分公司工作;1996 年至 2003 年,任北京信毅商贸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2003 年至 2009 年,任北京易达盛世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
年至 2008 年,任北京中天恒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 年至 2010
年,任金元荣泰副总经理;2010 年 4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嘉泽有限副总经理;
2015 年 8 月至今,任宁夏嘉泽董事、总经理;现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同心
县第十届委员会委员。

    (3)董事、董事会秘书张建军先生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1972 年出生,本科。1996 年至 1999
年,任中国神华财务公司项目经理;1999 年至 2003 年,任北京易川航空服务公
司副总经理;2003 年至 2006 年,任北京中天恒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6 年至 2008 年,任凯达盛总经理;2008 年至 2015 年,任嘉荣担保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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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0 年 4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嘉泽有限财务总监;2015 年 8 月至今,任宁夏嘉
泽董事、董事会秘书。
       (4)董事魏鑫先生
       中国国籍,香港居民,男,1977 年出生,硕士。1999 年至 2001 年,在普华
永道会计事务所(上海)工作;2001 年至 2003 年,在 McGladrey&Pullen(纽约)
工作;2005 年至今,在 Goldman Sachs (Asia) L.L.C.亚洲特别机会投资部历任经
理、执行董事、董事总经理;2015 年 10 月至今,任宁夏嘉泽董事。
       (5)董事卫勇先生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1972 年出生,硕士。1995 年至 1996
年,任光大信托海南证券部部门经理;1996 年至 2000 年,任海南港澳国际信托
投资有限公司部门经理;2000 年至 2002 年,任广州中科信集团副总裁;2002
年至 2004 年,任伊斯兰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2004 年至
2009 年,任瑞盛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2009 年 6 月至今,任 PERMANENT IDEA
DEVELOPMENT LIMITED 董事长;2015 年 5 月至今,任开弦资本管理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2015 年 11 月至今,任宁夏嘉泽董事。
       (6)董事张平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3 年出生,硕士。1996 年至 1997 年,
任伊藤忠商事株式会社上海代表处员工;1997 年至 2000 年,任三井物产株式会
社东京总部经理;2000 年至 2002 年,攻读美国芝加哥大学商学院硕士研究生;
2002 年至 2004 年,任日本新生银行高级经理;2004 年至 2008 年,任菱证投资
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 年至 2010 年,任 AEA INVESTORS 全球合
伙人及中国区首席代表;2011 年至 2015 年,任日亚创业投资企业管理合伙人;
2015 年至今,任百年人寿股权投资部总经理;2016 年 5 月至今,任宁夏嘉泽董
事。
       (7)独立董事郑晓东先生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1972 年出生,中国注册会计师,硕士。
1996 年至 2002 年,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原上海大华并入)经理;2002 年至今,
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15 年 8 月至今,任宁夏嘉泽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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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8)独立董事秦海岩先生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1970 年出生,硕士。1994 年至 2003
年,任中国船级社项目经理;2004 年至今,任北京鉴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主任、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2015 年 8 月至今,任宁夏嘉泽独
立董事;秦海岩先生在其他企业任职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三节 九、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及兼职情况 2、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在其他企业任职情况”。
    (9)独立董事陈进进先生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1985 年出生,本科。2006 年 7 月至 2009
年 12 月,2010 年 1 月至 2015 年 5 月分别在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北
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工作,历任律师、资深律师。2015 年 6 月至今,在北京市
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工作,现任合伙人律师。2016 年 1 月至今,任宁夏嘉泽独
立董事;陈进进先生在其他企业任职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三节 九、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及兼职情况 2、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在其他企业任职情况”。

       2、监事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公司监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国籍        职位                         本届任职期间
张松       男     中国     监事会主席          2015 年 8 月 15 日至 2018 年 8 月 15 日
兰川       男     中国        监事             2015 年 8 月 15 日至 2018 年 8 月 15 日
杨帆       女     中国    职工代表监事         2015 年 8 月 15 日至 2018 年 8 月 15 日

    (1)监事会主席张松先生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1970 年出生,本科,民主建国会会员。
1993 年至 1995 年,任梅地亚中心行政部秘书;1996 年至 2003 年,任华汇金润
酒店销售总监;2003 年至 2008 年,任北京中天恒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运营总监;
2008 年至 2010 年,任北京凯诺康达总经理;2008 年至今,任科信源执行董事兼
总经理;2015 年 11 月至今,任嘉实龙博执行董事;2015 年 8 月至今,任宁夏嘉
泽监事会主席。
    (2)监事兰川先生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1983 年出生,本科。2004 年至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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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年,任新疆金风科技客户服务中心主任助理;2009 年至 2013 年 10 月,任北京
天源科创风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运行维护部主任、技术服务中心主任;2013 年
11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新疆新能源节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5 年 7
月至今,任新疆嘉泽副总经理,2015 年 8 月至今,任宁夏嘉泽监事。
    (3)职工代表监事杨帆女士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女,1985 年出生,专科。2007 年至 2008
年,任宁夏力成电气公司采购员;2008 年至 2009 年,任宁夏绿恒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信息部部长;2010 年 4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嘉泽有限规划发展部主任;2015
年 8 月至今,任宁夏嘉泽规划发展部主任、职工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国籍         职位                          本届任职期间
赵继伟     男    中国      董事、总经理        2015 年 8 月 15 日至 2018 年 8 月 15 日
韩晓东     男    中国      常务副总经理        2016 年 4 月 29 日至 2019 年 4 月 29 日
巨新团     男    中国        副总经理          2015 年 8 月 15 日至 2018 年 8 月 15 日
 汪强      男    中国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2015 年 8 月 15 日至 2018 年 8 月 15 日
张建军     男    中国    董事、董事会秘书      2015 年 8 月 15 日至 2018 年 8 月 15 日
安振民     男    中国        财务总监          2015 年 11 月 14 日至 2018 年 11 月 14 日

    (1)董事、总经理赵继伟先生
    详见本节(一)1、(2)董事、总经理赵继伟先生。
    (2)常务副总经理韩晓东先生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1967 年出生,本科,正高职高级工程
师。1985 年至 1988 年,在宁夏大武口电厂工作;1988 年至 2003 年,历任宁夏
大坝发电厂化学分场副主任,主任;2003 年至 2006 年,任宁夏马莲台发电厂工会
主席;2006 年至 2007 年,任宁夏发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副主任;2007
年至 2008 年,任宁夏发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风电事业部副总经理、红墩子风力
发电项目筹备处主任;2008 年至 2013 年,任宁夏发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太阳山
风力发电厂厂长;2013 年至 2015 年,任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
理;2016 年 4 月至今,任宁夏嘉泽常务副总经理。
    (3)副总经理巨新团先生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1974 年出生,本科。1998 年至 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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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年,任西安石油勘探仪器研究所工程师;1999 年至 2012 年,在 UT 斯达康通讯
有限公司工作,历任 MOC 部门工程师、P&T 部门项目经理、大区核心专项项目
经理、大区项目管理部经理、新疆分公司经理、GSS 事业部陕西分公司经理、
GSS 事业部大区经理;2013 年 3 月至 5 月,任西安海数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新
媒体事业部总监;2013 年 6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嘉泽有限副总经理;2015 年 8
月至今,任宁夏嘉泽副总经理。
    (4)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汪强先生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1975 年出生,本科。1998 年至 2009
年,在新疆汇通水利电力建设总公司工作,历任技术员、项目经理、主任工程师;
2009 年 6 月至 2013 年 12 月,在北京天源科创风电技术有限公司工作,历任项
目负责人、总工、工程部长;2014 年 1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嘉泽有限总工程师、
副总经理;2015 年 8 月至今,任宁夏嘉泽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5)董事、董事会秘书张建军先生
    详见本节(一)1、(3)董事、董事会秘书张建军先生。
    (6)财务总监安振民先生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1975 年出生,硕士,高级会计师,AAIA。
1999 年至 2002 年,任齐鲁制药厂财务处副处长;2002 年至 2008 年,在北京信
汇科技有限公司工作,历任下属公司的财务经理、集团公司预算经理;2008 年
至 2011 年,任北京明泰远洋建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1 年至 2014 年,任北
京清雅颐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4 年至 2015 年 4 月,任山东鲁虹农
业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5 年 4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嘉泽有限总会计师;
2015 年 8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宁夏嘉泽总会计师;2015 年 11 月至今,任宁夏
嘉泽财务总监。

     4、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国籍               职位
      汪强               男                   中国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吴世龙              男                   中国           技术部副主任
     邵志旭              男                   中国       技术部数据分析工程师

    (1)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汪强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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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详见本节(一)3、(3)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汪强先生。
    (2)吴世龙先生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3 年出生,本科。2007 年至 2009 年,任
兰州汇达石油设备公司技术员;2009 年 7 月至 2011 年 3 月,任中国铝业连城分
公司检修厂班长、碳素工段技术员;2011 年 3 月至 2014 年 3 月,任新疆金风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2014 年 3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嘉泽有限技术部副主任;
2015 年 8 月至今,任宁夏嘉泽技术部副主任。
    (3)邵志旭先生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4 年出生,大专。2006 年 12 月至 2013
年 8 月,任宁夏天净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运检工程师。2013 年 8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嘉泽有限技术部数据分析工程师;2015 年 8 月至今,任宁夏嘉泽技术部
数据分析工程师。

     5、公司董事、监事的提名和选聘情况

    (1)董事的提名与选聘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 9 名,由 2015 年 8 月 15 日召开的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选举产生 5 名,2015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产生 2 名,2015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2 名,
独立董事张苏离任后,2016 年 1 月 21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
举产生 1 名,董事叶晓林离任后,2016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1 名,具体提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任职性质                 提名人
     1              陈波                董事                 全体发起人
     2             赵继伟               董事                 全体发起人
     3             张建军               董事                 全体发起人
     4              魏鑫                董事                  高盛亚洲
     5        叶晓林(已离任)          董事                   董事会
     6              卫勇                董事                   董事会
     7              张平                董事                   董事会
     8             郑晓东             独立董事               全体发起人
     9             秦海岩             独立董事               全体发起人
    10        张苏(已离任)          独立董事                 董事会
    11             陈进进             独立董事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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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监事的提名与选聘情况
     公司现任监事 3 名,其中 2 名监事由 2015 年 8 月 15 日召开的创立大会暨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1 名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具体
提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任职性质                      提名人
      1              张松                 监事会主席                   全体发起人
      2              兰川                    监事                      全体发起人
      3              杨帆                职工代表监事                       -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公

司股份情况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

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
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上述人员中间接持有发
行人股份情况如下:
序                职务/       间接持股    持该公司股份
       姓名                                                                备注
号              亲属关系        公司          比例
                                                             嘉泽集团持有金元荣泰 85.29%股权,
                              嘉泽集团             90.00%
                                                             金元荣泰持有发行人 35.86%股权
               实际控制人、
1      陈波                   金元荣泰             14.71%    金元荣泰持有发行人 35.86%股权
                   董事长
                              嘉实龙博              4.40%    嘉实龙博持有发行人 22.61%股权
                               科信源              6.4855%   科信源持有发行人 23.71%股权
               实际控制人的                                  嘉泽集团持有金元荣泰 85.29%股权,
2      张良                   嘉泽集团             10.00%
                   配偶                                      金元荣泰持有发行人 35.86%股权
               实际控制人之                                  宁夏隆林持有科信源 3.74%股权,科
3      陈君                   宁夏隆林             6.4763%
                     兄                                      信源持有发行人 23.71%股权
               实际控制人配                                  宁夏隆林持有科信源 3.74%股权,科
4     张怀盛                  宁夏隆林             2.5905%
                 偶的父亲                                    信源持有发行人 23.71%股权
               实际控制人配                                  宁夏隆林持有科信源 3.74%股权,科
5     梁素敏                  宁夏隆林             6.4763%
                 偶的母亲                                    信源持有发行人 23.71%股权
                                                             宁夏冠林持有科信源 14.29%股权,科
6     赵继伟   董事、总经理   宁夏冠林         12.7220%
                                                             信源持有发行人 23.71%股权
               董事、董事会                                  宁夏冠林持有科信源 14.29%股权,科
7     张建军                  宁夏冠林         12.7220%
                   秘书                                      信源持有发行人 23.71%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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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               职务/       间接持股    持该公司股份
      姓名                                                                备注
号             亲属关系        公司          比例
                                                            开弦资本持有宁夏开弦 100%股权,
                                                            宁夏开弦为宁夏比泰的普通合伙人,
8     卫勇        董事       开弦资本             30.00%
                                                            宁夏比泰持有科信源 47.67%股权,科
                                                            信源持有发行人 23.71%股权
              董事卫勇的配
9     苏媛                   开弦赛博             65.40%    开弦赛博持有发行人 2.17%股权
                    偶
                             开弦赛博             18.00%    开弦赛博持有发行人 2.17%股权
                                                            开弦资本持有宁夏开弦 100%股权,
10    卫强    董事卫勇之弟                                  宁夏开弦为宁夏比泰的普通合伙人,
                             开弦资本             30.00%
                                                            宁夏比泰持有科信源 47.67%股权,科
                                                            信源持有发行人 23.71%股权
                                                            宁夏安嘉持有宁夏比泰 4.9981%股
11    张平        董事       宁夏安嘉         38.4615%      权,宁夏比泰持有科信源 47.6741%
                                                            股权,科信源持有发行人 23.71%股权
                                                            宁夏冠林持有科信源 14.29%股权,科
12    张松     监事会主席    宁夏冠林             8.4813%
                                                            信源持有发行人 23.71%股权
                                                            宁夏冠林持有科信源 14.29%股权,科
13    兰川        监事       宁夏冠林             1.6963%
                                                            信源持有发行人 23.71%股权
                                                            宁夏冠林持有科信源 14.29%股权,科
14    杨帆    职工代表监事   宁夏冠林             1.6963%
                                                            信源持有发行人 23.71%股权
                                                            宁夏冠林持有科信源 14.29%股权,科
15   韩晓东   常务副总经理   宁夏冠林             2.5444%
                                                            信源持有发行人 23.71%股权
                                                            宁夏冠林持有科信源 14.29%股权,科
16   巨新团     副总经理     宁夏冠林             6.7851%
                                                            信源持有发行人 23.71%股权
                                                            宁夏冠林持有科信源 14.29%股权,科
17    汪强      副总经理     宁夏冠林             6.7851%
                                                            信源持有发行人 23.71%股权
                                                            宁夏冠林持有科信源 14.29%股权,科
18   安振民     财务总监     宁夏冠林             4.7495%
                                                            信源持有发行人 23.71%股权
                                                            宁夏冠林持有科信源 14.29%股权,科
19   吴世龙   技术部副主任   宁夏冠林             1.6963%
                                                            信源持有发行人 23.71%股权
              技术部数据分                                  宁夏隆杉持有科信源 3.96%股权,科
20   邵志旭                  宁夏隆杉             0.3058%
                析工程师                                    信源持有发行人 23.71%股权

     陈君、张怀盛、梁素敏、赵继伟、张建军、张松、兰川、杨帆、韩晓东、巨
新团、汪强、安振民、吴世龙、邵志旭通过宁夏冠林、宁夏隆杉持有科信源股权
而实现对宁夏嘉泽的间接持股。宁夏冠林、宁夏隆杉增资科信源的价格与外部投
资者价格保持一致。价格制定依据高盛亚洲和开弦赛博增资宁夏嘉泽的价格
1.3224 元/股确定(根据科信源的股本 40,258.1764 万元和持有的宁夏嘉泽
41,240.9043 万股进行调整,最终确定增资科信源价格为 1.3547 元/每一元注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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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本)。
           上述股权均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况。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

   持有发行人股份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关系密切
   家庭成员持有发行人股份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1)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关系密切
   的家庭成员无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2)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变动情况
           ①陈波、张良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变动情况
                     职务/      间接持股   持该公司
 期间       姓名                                                     备注
                   亲属关系       公司     股份比例
                                                      嘉泽集团持有金元荣泰 85.29%股权,金
                                                      元荣泰持有发行人 35.86%股权;嘉泽集
                                嘉泽集团     90.00%
                                                      团持有嘉实龙博 95.60%股权,嘉实龙博
                   实际控制
            陈波                                      持有发行人 22.61%股权。
2016/12/           人、董事长
                                金元荣泰     14.71%   金元荣泰持有发行人 35.86%股权
   31
                                嘉实龙博      4.40%   嘉实龙博持有发行人 22.61%股权
                                 科信源     6.4855%   科信源持有发行人 23.71%股权
                                                      嘉泽集团持有金元荣泰 85.29%股权,金
            张良   陈波妻子     嘉泽集团     10.00%
                                                      元荣泰持有发行人 35.86%股权
                                                      嘉泽集团持有金元荣泰 85.29%股权,金
                                                      元荣泰持有发行人 35.86%股权;嘉泽集
                                嘉泽集团     90.00%
                                                      团持有嘉实龙博 95.60%股权,嘉实龙博
                   实际控制
            陈波                                      持有发行人 22.61%股权。
2015/12/           人、董事长
                                金元荣泰     14.71%   金元荣泰持有发行人 35.86%股权
   31
                                嘉实龙博      4.40%   嘉实龙博持有发行人 22.61%股权
                                 科信源     6.4855%   科信源持有发行人 23.71%股权
                                                      嘉泽集团持有金元荣泰 85.29%股权,金
            张良   陈波妻子     嘉泽集团     10.00%
                                                      元荣泰持有发行人 35.86%股权
2014/12/           实际控制                           嘉泽集团持有嘉实龙博 95.60%股权,嘉
            陈波                嘉泽集团     90.00%
   31              人、董事长                         实龙博持有嘉泽有限 32.00%股权;嘉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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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职务/      间接持股   持该公司
 期间       姓名                                                     备注
                   亲属关系       公司     股份比例
                                                      集团持有北京凯诺康达 70.00%股权,北
                                                      京凯诺康达持有金元荣泰 85.29%股权,
                                                      金元荣泰持有嘉泽有限 33.00%股权,北
                                                      京凯诺康达持有科信源 90.76%股权,科
                                                      信源持有嘉泽有限 35.00%股权
                                金元荣泰     14.71%   金元荣泰持有嘉泽有限 33.00%股权
                                嘉实龙博      4.40%   嘉实龙博持有嘉泽有限 32.00%股权
                                 科信源       9.24%   科信源持有嘉泽有限 35.00%股权
                                                      北京凯诺康达持有金元荣泰 85.29%股权,
                                北京凯诺              金元荣泰持有嘉泽有限 33%股权,北京凯
                                             30.00%
                                  康达                诺康达持有科信源 90.76%股权,科信源
                                                      持有嘉泽有限 35%股权
                                                      凯达盛持有嘉实龙博 95.60%股权,嘉实
                                                      龙博持有嘉泽有限 32.00%股权;凯达盛
                                                      持有北京凯诺康达 70.00%股权,北京凯
                                 凯达盛      90.00%   诺康达持有金元荣泰 69.80%股权,金元
                                                      荣泰持有嘉泽有限 33.00%股权,北京凯
                                                      诺康达持有科信源 67.78%股权,科信源
2013/12/           实际控制                           持有嘉泽有限 35.00%股权
            陈波
   31              人、董事长   金元荣泰     30.20%   金元荣泰持有嘉泽有限 33.00%股权
                                嘉实龙博      4.40%   嘉实龙博持有嘉泽有限 32.00%股权
                                 科信源      32.22%   科信源持有嘉泽有限 35.00%股权
                                                      北京凯诺康达持有金元荣泰 69.80%股权,
                                北京凯诺              金元荣泰持有嘉泽有限 33%股权,北京凯
                                             30.00%
                                  康达                诺康达持有科信源 67.78%股权,科信源
                                                      持有嘉泽有限 35%股权

           ②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卫勇于 2015 年 07 月 28 日至 2015 年 12 月 7 日持有开弦赛博 90%
   的股权;公司曾经的董事叶晓林持有宁夏安嘉的股权于 2015 年 12 月 16 日由
   37.50%变更为 30.7692%,且宁夏安嘉持有宁夏比泰的股权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由 4.61%变更为 4.9981%,2016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同意叶晓林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选举张平担任公司董事。除此情况外,报告
   期内,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自取得以来未发生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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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

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除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外,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主要直接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直接持股
 姓名          直接对外投资单位           与发行人关系
                                                           (万元)    比例(%)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宁夏凯诺康达                                        100.00        50.00
                                        控制的企业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创远咨询                                             10.00        80.00
                                        控制的企业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BLXY,LLC.                                         1 万美元       100.00
                                        控制的企业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陈波    XYBL,LLC.                                         1 万美元       100.00
                                        控制的企业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YXLB,LLC.                                         1 万美元       100.00
                                        控制的企业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XYLB,LLC.                                         1 万美元       100.00
                                        控制的企业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Liang&Bo,LLC.                                     1 万美元       100.00
                                        控制的企业
         上海开弦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发行人董事其弟控
                                                            3,000.00       33.40
         伙)                           制的企业
                                        发行人董事控制的
 卫勇    北京东方祥安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100.00        60.00
                                        企业
                                        发行人董事其弟控
         上海青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       42.50
                                        制的企业
         北京华夏勤扬新能源科技发展有   公司独立董事控制
                                                             100.00        75.00
         限公司                         的企业
         华夏瑞远(北京)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控制
                                                             370.00        90.00
         公司                           的企业
         中科鉴衡(北京)风能检测研究   公司独立董事任其
                                                             500.00        20.00
         中心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管的企业
秦海岩
                                        公司独立董事任其
         北京君瞻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经理的企     100.00       100.00
                                        业
                                        公司独立董事任其
         北京华泰睿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董事兼总经理的企     100.00        70.00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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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注册资本    直接持股
 姓名             直接对外投资单位                与发行人关系
                                                                  (万元)    比例(%)
                                               公司独立董事任其
陈进进     深圳市湘滨源投资有限公司            高管,且独立董事       10.00        1.00
                                               其妻控制的企业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上述对外投资不存在与公
司利益发生冲突的情况。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及兼职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一年从发行

人处领取薪酬情况

    2016 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从发行人处领取薪酬
情况如下:
                                                             2016 年从发行人处领取税前
         姓名                          职务
                                                                    收入(万元)
          陈波                         董事长                                     66.42
         赵继伟                  董事、总经理                                     35.42
         张建军                董事、董事会秘书                                   35.42
          魏鑫                          董事                                          -
  叶晓林(已离任)                      董事                                          -
          卫勇                          董事                                          -
          张平                          董事                                          -
         郑晓东                       独立董事                                     8.00
         秦海岩                       独立董事                                     8.00
   张苏(已离任)                     独立董事                                        -
         陈进进                       独立董事                                     8.00
          张松                       监事会主席                                       -
          兰川                          监事                                      27.88
          杨帆                   职工代表监事                                     16.68
         韩晓东                  常务副总经理                                     30.35
         巨新团                       副总经理                                    24.18
          汪强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30.18
         安振民                       财务总监                                    28.98
         吴世龙                  技术部副主任                                     17.09
         邵志旭              技术部数据分析工程师                                  5.76

    陈波、张松由于兼任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的董事、监事,存在在关联
公司领取薪酬的情况。魏鑫、叶晓林(已离任)、卫勇、张平系外部董事,独立

                                        1-2-119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董事张苏于 2016 年 1 月离任,因此未领取薪酬。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提供其
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等。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在其他企业任职

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
技术人员在其他企业任职及任职企业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姓名     公司职务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兼职单位与公司关系
                                                   执行董事   公司股东金元荣泰、嘉实
                     嘉泽集团
                                                   兼经理     龙博之股东
                                                   执行董事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
                     宁夏凯诺康达
                                                   兼经理     业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
                     创远咨询                      监事
                                                              业
                                                   执行董事
                     金元荣泰                                 持股公司 5%以上股东
                                                   兼经理
                     科信源                        监事       持股公司 5%以上股东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
                     宁夏德泽                      执行董事
                                                              业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
                     红寺堡德泽                    执行董事
                                                              业
                                                   执行董事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
                     托克逊德泽
 陈波      董事长                                  兼总经理   业
                                                   执行董事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
                     嘉陽商贸
                                                   兼经理     业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
                     BLXY,LLC.                     经理
                                                              企业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
                     XYBL,LLC.                     经理
                                                              企业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
                     YXLB,LLC.                     经理
                                                              企业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
                     XYLB,LLC.                     经理
                                                              企业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
                     Liang&Bo,LLC.                 经理
                                                              企业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
                     嘉荣担保                      执行董事
                                                              企业



                                         1-2-120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姓名    公司职务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兼职单位与公司关系
                                                  董事总经
                    高盛亚洲                                 持股公司 5%以上股东
                                                  理
                    融盛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
                                                  董事       公司董事任其董事的企业
                    司
                    北京高华盛泽投资管理有
                                                  董事       公司董事任其董事的企业
                    限责任公司
                    无锡中太数据通信股份有
                                                  董事       公司董事任其董事的企业
                    限公司
                    Active Industries
                                                  董事       公司董事任其董事的企业
                    International Limited
 魏鑫      董事
                    Charter Joy Investments
                                                  董事       公司董事任其董事的企业
                    Limited
                    World Hero Investments
                                                  董事       公司董事任其董事的企业
                    Limited
                    成都乐高时代实业有限公
                                                  董事       公司董事任其董事的企业
                    司
                    浙江咸亨国际通用设备有
                                                  董事       公司董事任其董事的企业
                    限公司
                    武汉乐盛时代贸易有限公        执行董事   公司董事任其执行董事兼
                    司                            兼总经理   总经理的企业
                                                             公司董事任其执行董事的
                    开弦资本                      执行董事
                                                             企业
                                                             公司董事任其执行董事的
                    宁夏开弦                      执行董事
                                                             企业
                    上海青鼎资产管理有限公
                                                  监事       公司董事其弟控制的企业
                    司
                    北京东方祥安投资顾问有        执行董事   公司董事控制并担任执行
 卫勇      董事     限公司                        兼经理     董事兼经理的企业
                    深圳市美英智科技有限公        执行董事   公司董事担任执行董事兼
                    司                            兼经理     经理的企业
                    PERMANENT      IDEA
                                        董事                 公司董事任其董事的企业
                    DEVELOPMENT LIMITED
                    皇裕香港有限公司              董事       公司董事任其董事的企业
                    湖北智影医疗科技有限公                   公司董事任其执行董事的
                                                  执行董事
                    司                                       企业
                                                  股权投资   公司曾经的董事叶晓林任
                    百年人寿
                                                  部总经理   其高管的企业
                    上海德威企业发展股份有
                                                  董事       公司董事任其董事的企业
 张平      董事     限公司
                    株式会社 ASIAN STAR           董事       公司董事任其董事的企业
                    上海雅东企业发展有限公
                                                  董事       公司董事任其董事的企业
                    司


                                        1-2-121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姓名    公司职务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兼职单位与公司关系
                    柏雅酒店管理(上海)有限
                                                    董事       公司董事任其董事的企业
                    公司
                    上海胡椒蓓蓓广告有限公
                                                    董事       公司董事任其董事的企业
                    司
                    苏州胡椒蓓蓓投资咨询有                     公司董事任其董事长的企
                                                    董事长
                    限公司                                     业

                    北京鉴衡认证中心有限公          董事长兼   公司独立董事任其董事及
                    司                              总经理     高管的企业

                    中科鉴衡(北京)风能检测        执行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任执行董事
                    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兼经理     兼经理的企业

                    中源华科(北京)技术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任董事长的
                                                    董事长
                    公司                                       企业

                    浙江鉴衡检测技术有限公                     公司独立董事任执行董事
                                                    执行董事
                    司                                         的企业

                    华夏瑞远(北京)科技发展        执行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控制并任执
                    有限公司                        兼经理     行董事兼经理的企业

                    北京华夏勤扬新能源科技
                                                    监事       公司独立董事控制的企业
                    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
                                                    秘书长     无
                    专业委员会
秦海岩   独立董事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              常务理事   无

                    中国气象学会                    委员       无

                    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可再生          副主任委
                                                               无
                    能源专业委员会                  员
                    全国风力机械标准化技术          委员兼秘
                                                               无
                    委员会                          书长
                    全 球 光 伏 认 证 组 织 ( PV   执行委员
                                                               无
                    GAP)                           会委员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                     公司独立董事任其独立董
                                                    独立董事
                    司                                         事的企业
                                                               公司独立董事任其独立董
                    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事的企业
                                                               公司独立董事任其独立董
                    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事的企业
                    鉴衡检测技术盐城有限公          执行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任其执行董
                    司                              兼总经理   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1-2-122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姓名    公司职务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兼职单位与公司关系
                    保定电谷可再生能源检测                   公司独立董事任其执行董
                                                  执行董事
                    技术有限公司                             事的企业
                    深圳维天认证中心有限公                   公司独立董事任其董事的
                                                  董事
                    司                                       企业
                    张家口鉴衡可再生能源技        执行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任其执行董
                    术服务有限公司                兼经理     事兼经理的企业
                    海宁鉴衡能源科技有限公                   公司独立董事任其监事的
                                                  监事
                    司                                       企业
                    北京瑞风广告传媒有限公                   公司独立董事任其经理的
                                                  经理
                    司                                       企业
                                                  董事长兼   公司独立董事任其董事长
                    北京君瞻科技有限公司
                                                  经理       兼经理的企业
                    北京华泰睿达投资顾问有        执行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任其董事兼
                    限公司                        兼总经理   总经理的企业
                    中核汇海风电投资有限公                   公司独立董事任其董事的
                                                  董事
                    司                                       企业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权益合伙
郑晓东   独立董事                                            无
                    通合伙)                      人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
                                                  合伙人     无
                    所
                    深圳市湘滨源投资有限公                   公司独立董事任其高管的
陈进进   独立董事                                 总经理
                    司                                       企业
                    深圳市网星互联网金融服                   公司独立董事任其董事的
                                                  董事
                    务有限公司                               企业
                                                  执行董事
                    科信源                                   公司之持股 5%以上股东
         监事会主                                 兼经理
 张松
           席       金元荣泰                      监事       公司之持股 5%以上股东
                    嘉实龙博                      执行董事   公司之持股 5%以上股东

    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在
其他企业兼职。


十、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为金元荣泰。本次发行前,金元荣泰直接持有本公司 35.86%
的股份。金元荣泰的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1-2-123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司住所:北京市房山区城关街道顾八路 1 区 1 号-Ⅰ81
    法定代表人:陈波
    注册资本:36,700 万元
    实收资本:36,7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685750954J
    成立时间:2009 年 3 月 10 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技术咨询(中介除外);技术开发。(1、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
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向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
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
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主要经营地:中国北京
    主要业务:投资管理

    2、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比例
   1                       陈波                         5,400.00            14.71%
   2                     嘉泽集团                      31,300.00            85.29%
                   合计                                36,700.00          100.00%

    3、财务情况

                  项目                            2016 年度/2016.12.31
            总资产(万元)                                                74,319.81
            净资产(万元)                                                38,640.50
            净利润(万元)                                                 (213.72)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北京中诚恒平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2-124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二)实际控制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陈波。陈波通过嘉泽集团间接控制发行人的股东金元荣
泰、嘉实龙博,而金元荣泰、嘉实龙博合计持有发行人 58.46%的股份,其近三
年每年合计间接持有发行人及其前身嘉泽有限的股份或股权超过 50%,为发行人
的实际控制人,且近三年未发生变更。
    陈波先生,中国国籍,美国永久居留权,男,1971 年出生。现任宁夏嘉泽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1-2-125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十一、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合并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4,460.87        94,984.07       44,266.38
应收票据                              1,840.00         1,840.00        1,040.00
应收账款                             39,902.41        10,784.67       11,011.20
预付款项                                240.98           230.49          734.86
其他应收款                            2,092.64         2,227.56          658.66
存货                                     13.97            21.43           25.64
其他流动资产                         11,732.01        12,014.23        6,852.96
流动资产合计                        110,282.88       122,102.45       64,589.69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1,460.00         1,460.00               -
固定资产                            523,640.88       394,125.86      278,917.30
在建工程                            119,720.12       162,807.49      112,300.95
无形资产                              5,103.87         3,332.59          734.66
长期待摊费用                             14.10            24.3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0.01            2.29
其他非流动资产                       27,944.80        25,031.23       23,593.56
非流动资产合计                      677,883.76       586,781.48      415,548.76
资产总计                            788,166.64       708,883.93      480,138.4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      40,000.00
应付票据                                851.54
应付账款                             65,510.27        38,187.80        3,892.13
预收款项                                     -            42.50               -
应付职工薪酬                            230.96            53.43          101.20
应交税费                                367.80           479.82          267.79
应付利息                                768.69           700.21          665.36
其他应付款                            4,040.84        10,587.26       11,132.3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8,561.53        20,012.76       13,500.00
其他流动负债                             89.59
流动负债合计                        100,421.22        70,063.79       69,558.8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应付款                           22,673.77        22,032.66               -
长期借款                            458,310.00       423,810.00      295,050.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            12.52               -
非流动负债合计                      480,983.77       445,855.19      295,050.00
负债合计                            581,404.99       515,918.97      364,608.86
股东权益:
股本                                173,928.77       173,928.77       64,000.00
资本公积                             18,779.43        18,779.43       47,354.23
盈余公积                                981.43           157.86        1,111.84
未分配利润                           12,972.21            98.91        2,863.7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小计            206,661.83       192,964.96      115,329.78
少数股东权益                             99.81                -          199.80
股东权益合计                        206,761.64       192,964.96      115,529.59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788,166.64       708,883.93      480,138.44



                                    1-2-126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营业收入                                       69,171.70       37,569.84      38,924.52
减:营业成本                                       30,146.46       17,973.28      16,388.79
税金及附加                                            143.65            5.20           3.12
销售费用                                                     -               -             -
管理费用                                            2,583.81        1,780.16       1,261.86
财务费用                                           22,189.08       15,049.32      16,254.20
资产减值损失                                            2.55         (15.47)           5.5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表示)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表示)                             -          0.3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表示)               14,106.15        2,777.65        5,011.03
加:营业外收入                                        249.10        2,675.06          40.3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21.45          28.54                -
减:营业外支出                                        162.50          29.79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0.08            4.50               -
三、利润总额(亏损以“()”号表示)               14,192.74        5,422.92       5,051.33
减:所得税费用                                        496.06         220.98            5.21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表示)               13,696.68        5,201.94       5,046.1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696.87        5,201.94       5,046.16
少数股东损益                                           (0.19)         (0.00)          (0.04)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               -             -
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13,696.68        5,201.94       5,046.1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3,696.87        5,201.94       5,046.1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0.19)         (0.00)          (0.04)
七、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787         0.0357          0.0377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787         0.0357          0.0377




                                       1-2-127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1,407.71        41,696.54       39,666.1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12.87         3,310.18          264.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1,920.58        45,006.72       39,930.0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426.07         3,280.33        2,308.2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058.05         1,039.36          645.24
支付的各项税费                                       782.72           182.93           85.1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37.79           923.75        1,473.7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004.64         5,426.37        4,512.3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915.94        39,580.35       35,417.7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0.0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92,645.98       143,457.03      137,319.28
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32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5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2,965.98       143,466.53      137,319.2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2,965.98)     (143,166.53)    (137,319.2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00.00        72,726.77       26,074.23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1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62,300.00       218,847.95      157,95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27,838.9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2,400.00       291,574.73      211,863.1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2,019.35        97,540.00       52,45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5,853.85        28,952.46       26,179.29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127.60        39,073.74        2,7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0,000.80       165,566.20       81,329.2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399.20       126,008.53      130,533.8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0.03           295.35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2,650.81)       22,717.70       28,632.2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1,484.07        38,766.38       10,134.1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8,833.26        61,484.07       38,76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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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1)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1.37              24.04                  -
(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不包括与公司
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              15.54             550.00           40.00
享受的政府补助)
(3)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
                                                             -         (516.96)        (446.97)
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4)担保电量赔偿收入                                        -         2,084.53
(5)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
                                                      49.68             (13.30)            0.30
出
小计                                                  86.59            2,128.31        (406.68)
(6)减:所得税影响额                                 13.77             176.07             6.00
非经常性净损益合计                                    72.82            1,952.24        (412.68)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非经常性净损益                  72.82            1,952.24        (412.6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13,624.05            3,249.70        5,458.83


(三)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比率                                                     1.10            1.74          0.93
速动比率                                                     1.10            1.74          0.9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2.38%             55.21%        79.39%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0.00%              0.00%         0.00%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2.73            3.45          3.26
存货周转率(次/年)                                   1,703.04             763.60      1,278.25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61,237.37          36,904.88     35,589.22
利息保障倍数(倍)                                           1.35            0.72          1.0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                          0.22            0.23          0.55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25)               0.13          0.45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后)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土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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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净资产;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净额;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净额;
    7、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本期固定资
产折旧+本期无形资产摊销+本期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8、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
的利息支出+计入在建工程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9、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期末总股本;
    10、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总股本。
    以上各项财务指标,除资产负债率为母公司报表口径外,均以合并财务报表
数据为基础进行计算。

(四)净资产收益率与每股收益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4 号—每股收益》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要求,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净资产收益率如下:
                                      加权平均净         每股收益(元/股)
    报告期利润            报告期间
                                      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16 年              6.85%          0.0787             0.0787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2015 年              3.93%          0.0357             0.0357
股东的净利润
                      2014 年              5.64%          0.0377             0.037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016 年              6.82%          0.0783             0.0783
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2015 年              2.68%          0.0293             0.0293
股股东的净利润        2014 年              8.02%          0.0858             0.0858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    、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
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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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报告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
方的净资产从报告期期初起进行加权;计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从合并日的次月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的加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利润、净资产均从比较期间期初起进行加
权;计算比较期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
净资产不予加权计算(权重为零)。
       2、基本每股收益=P0÷S=P0÷(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
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
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
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报告期内发生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日发行新股作为对价
的,计算报告期末的基本每股收益时,应把该股份视同在合并期初即已发行在外
的普通股处理(按权重为 1 进行加权平均)。计算比较期间的基本每股收益时,
应把该股份视同在期间期初既已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处理。计算报告期末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时,合并方在合并日发行的新股从合并日起次月进行加
权。计算比较期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时,合并方在合并日发行的新
股不予加权计算(权重为零)。
    报告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日发行新股份作为对价的,
计算报告期间和比较期间的稀释每股收益时,比照计算基本每股收益的原则处
理。
    3、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
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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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
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
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
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五)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及变化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4,460.87       6.91%    94,984.07     13.40%    44,266.38     9.22%
应收票据             1,840.00       0.23%     1,840.00      0.26%     1,040.00     0.22%
应收账款            39,902.41       5.06%    10,784.67      1.52%    11,011.20     2.29%
预付款项              240.98        0.03%      230.49       0.03%      734.86      0.15%
其他应收款           2,092.64       0.27%     2,227.56      0.31%      658.66      0.14%
存货                    13.97       0.00%         21.43     0.00%       25.64      0.01%
其他流动资产        11,732.01       1.49%    12,014.23      1.69%     6,852.96     1.43%
流动资产合计       110,282.88   13.99%      122,102.45    17.22%     64,589.69   13.45%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1,460.00       0.19%     1,460.00      0.21%            -           -
固定资产           523,640.88    66.44%     394,125.86     55.60%   278,917.30    58.09%
在建工程           119,720.12    15.19%     162,807.49     22.97%   112,300.95    23.39%
无形资产             5,103.87       0.65%     3,332.59      0.47%      734.66      0.15%
长期待摊费用            14.10       0.00%         24.30     0.0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0.00%          0.01     0.00%         2.29     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27,944.80       3.55%    25,031.23      3.53%    23,593.56     4.91%
非流动资产合计     677,883.76   86.01%      586,781.48    82.78%    415,548.76   86.55%
资产总计           788,166.64   100.00%     708,883.93    100.00%   480,138.44   100.00%

       发行人主要资产为非流动资产,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非流动资产占资
产总额的 86.01%,其中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占绝大部分,分别占资产总额的
66.44%和 15.19%。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 13.99%,以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其
他流动资产为主,分别占资产总额的 6.91%、5.06%和 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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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资产规模在报告期内大幅增长,2014 年末资产总额为 480,138.44 万
 元,2016 年末为 788,166.64 万元,增幅 64.15%。发行人资产规模增长主要是因
 为报告期内大规模投资风电及光伏项目建设,使得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大幅增
 长。
      发行人所处电力行业是典型的资本密集型行业,其在业务的高速成长期内投
 入大量资本,以完成电力生产的基础设施建设。同时,相比于一般制造业,电力
 行业的下游需求相对稳定,未来现金流量有充分、可靠的保障。公司通过早期大
 量固定资产投资获得未来稳定现金流的业务模式符合行业惯例,目前的资产结构
 符合行业的基本特征。

        2、负债构成及变化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0.00%                 -        0.00%    40,000.00    10.97%
应付票据            851.54         0.15%                 -            -            -            -
应付账款          65,510.27    11.27%         38,187.80           7.40%     3,892.13        1.07%
预收账款                  -        0.00%             42.50        0.01%            -            -
应付职工薪酬        230.96         0.04%             53.43        0.01%      101.20         0.03%
应交税费            367.80         0.06%        479.82            0.09%      267.79         0.07%
应付利息            768.69         0.13%        700.21            0.14%      665.36         0.18%
其他应付款         4,040.84        0.70%      10,587.26           2.05%    11,132.38        3.05%
一年内到期的非
                  28,561.53        4.91%      20,012.76           3.88%    13,500.00        3.70%
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89.59        0.02%
流动负债合计     100,421.22    17.27%         70,063.79       13.58%       69,558.86    19.0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应付款        22,673.77        3.90%      22,032.66           4.27%            -            -
长期借款         458,310.00    78.83%        423,810.00       82.15%      295,050.00    80.92%
其他非流动负债            -        0.00%             12.52        0.00%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480,983.77    82.73%        445,855.19       86.42%      295,050.00    80.92%
负债合计         581,404.99   100.00%        515,918.97      100.00%      364,608.86   100.00%

      发行人的负债主要由应付账款和银行借款构成,其中银行借款根据到期期限
 分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长期借款,2016 年末、2015 年末、2014 年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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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款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 83.47%、85.75%、84.62%,其中长期借款占负债
总额的比例为 78.83%、82.15%、80.92 %,这主要是由于电力行业前期需要投入
大量资本建设长期资产,除股东投入及经营积累以外,发行人主要通过长期借款
来满足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发行人报告期内负债总额大幅增长,从 2014 年末的 364,608.86 万元增加到
2016 年末的 581,404.99 万元,增幅 59.46%,负债规模的增长是与公司业务规模
的扩张相适应,同期公司的资产增幅 64.15%。

(六)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表各科目的金额及其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营业收入                      69,171.70   100.00%        37,569.84   100.00%      38,924.52    100.00%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68,840.06       99.52%     37,475.37       99.75%   38,872.55    99.87%
       其他业务收入             331.64         0.48%        94.47         0.25%      51.97      0.13%
营业成本                      30,146.46       43.58%     17,973.28       47.84%   16,388.79    42.10%
税金及附加                      143.65         0.21%          5.20        0.01%        3.12     0.01%
销售费用                              -        0.00%             -        0.00%            -    0.00%
管理费用                       2,583.81        3.74%      1,780.16        4.74%    1,261.86     3.24%
财务费用                      22,189.08       32.08%     15,049.32       40.06%   16,254.20    41.76%
资产减值损失                       2.55        0.00%       (15.47)       -0.04%        5.52     0.0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0.00%             -        0.00%            -    0.00%
“-”表示)
投资收益(损失以“-”表示)           -        0.00%          0.30        0.00%            -    0.00%
营业外收支(支出以“-”表
                                 86.59         0.13%      2,645.27        7.04%      40.30      0.10%
示)
所得税费用                      496.06         0.72%       220.98         0.59%        5.21     0.01%
净利润                        13,696.68       19.80%      5,201.94       13.85%    5,046.12    12.96%

       报告期内,公司建设的风电场陆续投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大幅增长,
营业收入从 2014 年度的 38,924.52 万元增加到 2015 年度的 37,569.84 万元,净利
润从 2014 年度的 5,046.12 万元增加到 2015 年度的 5,201.94 万元。2016 年公司
实现营业收入 69,171.70 万元,较 2015 年增长 84.11%;2016 年实现净利润
13,696.68 万元,较 2015 年增长 16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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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动分析

       (1)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风电            62,398.99       90.66%    32,006.44       85.41%     33,795.89      86.94%
光伏             6,202.12        9.01%     5,468.93       14.59%      5,076.66      13.06%
智能微网           227.39        0.33%             -             -           -             -
 合计           68,828.49      100.00%    37,475.37    100.00%       38,872.55     100.00%

       发行人以电力公司月末抄表日作为收入确认时点,以经双方确认的上网电量
作为当月销售电量,其收入与销售电量密切相关。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风电项目累计并网装机容量 695.50MW,
光伏项目累计并网装机容量 50MWp,智能微网累计并网装机容量 2.38MW,风
电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90.66%,光伏发电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9.01%,智
能微网发电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0.33%。其中 99MW 的风电项目于 2012 年并
网发电,174MW 的风电项目和 50MWp 的光伏项目于 2013 年并网发电,73.5MW
的风电项目于 2014 年并网发电,150MW 的风电项目于 2015 年并网发电,199MW
的风电项目和 2.38MW 的智能微网项目于 2016 年并网发电。
       发行人的收入增长趋势与新建电场并网发电进度一致,2015 年主营业务收
入较 2014 年有所降低,主要是因为 2015 年限电比例较大所致。2016 年公司实
现主营业务收入 68,828.49 万元,较 2015 年增长 83.66%。
       (2)其他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是出租办公楼、升压站、电场道路等的租金收入,2014
年为 51.97 万元,2015 年为 94.47 万元,2016 年为 343.21 万元。

       2、营业成本及毛利分析

       (1)主营业务成本及毛利情况
       ①主营业务成本的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按收入类型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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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风电            27,068.49          89.96%    15,302.07      85.42%       13,817.10       84.61%
光伏             2,892.26           9.61%     2,612.40      14.58%        2,512.57       15.39%
智能微网          129.25            0.43%            -            -               -              -
 合计           30,090.00       100.00%      17,914.47     100.00%       16,329.67      100.00%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按性质的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折旧摊销          25,306.24         84.10%     15,785.85      88.12%     13,954.41       85.45%
运行维护费         4,217.75         14.02%      1,480.85         8.27%     1,998.94      12.24%
其他                   566.01        1.88%        647.77         3.62%      376.32        2.30%
       合计       30,090.00        100.00%     17,914.47    100.00%      16,329.67      100.00%

       公司所处电力行业是典型的资本密集型行业,需要在前期投入大量资本以完
成电力生产的基础设施建设。因此,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主要是电场机器设备的
折旧,占主营业务成本的 85%左右。其他成本占比较小,包括电场运行维护费和
其他零星费用,占主营业务成本的 15%左右。
       公司委托专业的运营商对新能源发电项目进行运行维护工作。目前,公司委
托北京天源科创风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运行维护电场发电机组,委托宁夏天能电
力有限公司运行维护电场配套的升压站和输电线路。其中,天源科创根据各个电
场的运行条件担保最低发电量,公司按年度对电场发电量进行考核,超过考核值
进行奖励,低于考核值进行罚款。
       公司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运维费分别为 1,998.94 万元、1,480.85
万元和 4,217.75 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为 12.24%、8.27%和 14.02%。2015 年
度运维费占总成本的比例下降了 3.97%,主要是因为 2015 年公司电场规模快速
发展,运维服务需求预计也将大幅增加。由于 2015 年公司电场运营效率不及预
期,公司与金风科技系公司协商调整运维费,天源科创综合考虑后,给予公司各
电场 20%-30%的运维费折扣,具备商业合理性。其他年度运维费占营业成本的
比例稳定在 12%-15%左右。
       ②毛利和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和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毛利              毛利率       毛利        毛利率         毛利         毛利率

                                             1-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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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             35,330.49    56.62%     16,704.37            52.19%      19,978.80       59.12%
光伏              3,309.86    53.37%      2,856.53            52.23%       2,564.09       50.51%
智能微网              98.14   43.16%               -               -              -             -
 合计            38,738.49    56.28%     19,560.90        52.20%          22,542.88      57.99%

       新能源行业的上网电价是由发改委确定,发行人风电项目的上网电价均为
0.58 元/kWh(含税),光伏项目的上网电价为 1 元/kWh(含税),发电量主要受
弃风限电、弃光限电的影响;而成本主要系电场的折旧摊销,因此,该行业的毛
利比较稳定。
       发行人 2014 年度、2015 年度以及 2016 年度的毛利率为 57.99%、52.20%以
及 56.28%,其中风电项目的毛利率在 52%-59%,光伏项目的毛利率在 50%-53%。
2015 年毛利率较 2014 年下降 5.80%,主要是因为 2015 年度新能源限电比较多,
而固定资产折旧占总成本的比重很高且稳定,因此限电会直接导致毛利率下降。
       (2)其他业务成本的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业务成本主要是租赁物的折旧费用,2014 年为 59.12
万元,2015 年为 58.82 万元,2016 年为 56.46 万元。

(七)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现金流量的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1,920.58             45,006.72            39,930.0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004.64              5,426.37          4,512.3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915.94             39,580.35            35,417.7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2,965.98            143,466.53           137,319.2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2,965.98)          (143,166.53)     (137,319.2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2,400.00            291,574.73           211,863.1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0,000.80            165,566.20            81,329.2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399.20            126,008.53           130,533.84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0.03             295.35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2,650.81)            22,717.70            28,632.27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使用分析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与净利润的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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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13,696.68          5,201.94       5,046.12
加:资产减值准备                                   2.55         (15.47)           5.52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
                                            25,536.38         15,955.08      14,070.03
生物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205.50          62.74           28.83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0.2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21.37)        (24.04)                -
产的损失(收益以“()”号表示)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表示)            22,478.08         15,464.14      16,439.03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表示)                       -         (0.30)                -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少(增加以“()”
                                                   0.01            2.28         (0.79)
号表示)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表示)                 7.46            4.21        (25.64)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
                                           (28,995.92)       (1,638.00)      24,307.23
号表示)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
                                             4,996.35          4,567.76    (24,452.62)
号表示)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915.94         39,580.35      35,417.71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
动:
债务转为资本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23,445.43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18,833.26         61,484.07      38,766.38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61,484.07         38,766.38      10,134.11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2,650.81)        22,717.70      28,632.27

    由于电力行业具有前期投资比较大、建成后运营收入比较稳定的特点,发行
人发电业务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规模随并网发电项目的增加而增加。2014 年、
2015 年以及 2016 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净额分别为 35,417.71 万元、
39,580.35 万元和 37,915.94 万元,显著高于当期的净利润,现金流量情况正常。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使用分析

    报告期内是发行人电场建设的主要阶段, 2014 年、2015 年以及 2016 年,
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分别为 137,319.28 万元、143,166.53 万元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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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965.98 万元。发行人 2014 年子公司宁夏国博一期 300MW 风电场(嘉泽第一
和第二风电场)开工建设,2015 年子公司新疆嘉泽鄯善楼兰风电场一期和二期
(98MW)开工建设,公司 2016 年子公司宁夏国博二期 300MW 中的 150MW 项
目(嘉泽第三风电场)开工建设,使得报告期内发行人投资活动性现金流出金额
比较大。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使用分析

    发行人主要的筹资手段是银行借款以及股东投入,筹资活动服务于公司项目
建设的资金需求。2014 年股东投入 26,074.23 万元,新增银行借款 105,500.00 万
元,分配股利、利润偿付利息支付现金 26,179.29 万元,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入
130,533.84 万元。2015 年股东投入 72,726.77 万元,新增银行借款 121,307.95 万
元,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现金 28,952.46 万元,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入
126,008.53 万元。2016 年子公司少数股东投入 100.00 万元,新增银行借款
40,280.65 万元,偿付利息支付现金 25,853.85 万元,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入
12,399.20 万元。

(八)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发行人管理层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及新能源行业的特点,认为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盈利能力将呈现如下趋势:

     1、项目开发收益稳定可靠

    风力及光伏发电是国家重点支持的新能源行业,随着 2006 年《可再生能源
法》的推出,以及各项配套政策的实施,新能源行业高速增长。同时,风力及光
伏发电场建成之后,发电量和上网电价相对稳定,项目具备收益稳定的特点,保
证了公司未来收入的稳定性。此外,发行人在每个发电项目开工建设之前,均执
行了严格的项目开发流程,包括项目搜集、项目选址及测风、项目评估和核准文
件编制等程序;项目建成之后,发行人与运营维护商签订长期运行维护合同,明
确了双方责任义务,保证了各项目建成后的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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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发电业务规模持续发展

    发行人管理层认为,风电及光伏发电作为国家重点发展的可再生能源,未来
几年仍将处于高速成长期。从公司战略发展角度来看,继续扩大公司的发电业务
规模,仍是维护公司竞争优势地位的必然举措。因此,在获得充分资金支持保障
的条件下,公司将继续投资建设电场站,以扩大公司的并网装机容量。

     3、融资渠道多元化

    风力、光伏发电行业是一个资金密集型行业,项目回收期较长,运营企业资
金压力较大。目前运营企业主要采取自有资金加银行贷款的方式筹集项目建设资
金。虽然发行人同主要往来银行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项目开发建设贷款
能够得到可靠保证,但较高贷款利率不可避免的给公司带来财务压力。在此背景
下,扩大融资渠道是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环节。如果本次发行能够顺利完成,将
极大的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减轻财务压力,推动公司的长期发展。

     4、已建成项目收益率稳步提高

    随着贷款本金的逐步偿还,新能源项目专门借款所产生的利息支出会逐年降
低,项目的收益率将稳步提高。另外,随着国家能源局不断加强对可再生能源面
临限电行为的管理,公司所面临的限电风险将会降低,从而进一步保证了项目收
益的稳定性。

     5、长期贷款利率处于下行通道

    人民币长期贷款利率处于下行通道,从 2011 年开始,人民币五年以上的贷
款利率从 2011 年 7 月的 7.05%下降到 2015 年 10 月的 4.90%,随着人民币利率
市场化改革的推进,长期贷款利率还将有一定的下降空间。公司的贷款利率均根
据基准利率浮动,基准利率的下行,将会减少公司的利息支出,提高项目的盈利
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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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股利分配政策

(一)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政策及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1、公司股利分配的一般政策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股利分配的一般政策如下: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但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2、近三年公司股利分配情况

    根据公司 2014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股东会的决议,公司根据 2013 年度经营
成果,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5,000.00 万元。
    根据公司 201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股东会的决议,公司根据 2014 年度上半
年经营成果,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1,100.00 万元。
    根据公司 2015 年 2 月 9 日召开的股东会的决议,公司根据 2014 年度下半年
经营成果,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292.54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分红金额                     分红方式
     2016 年度                            -                            -
     2015 年度                         292.54                        现金
     2014 年度                         6,100.00                      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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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6,392.54                        -


(二)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201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
程》(部分条款上市后适用),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1)公司应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当年合并报表口径实现的可
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
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4)按照法定顺序分配利润的原则,坚持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

     2、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具备现金分红
条件下,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
行中期利润分配。

     3、利润分配时间间隔

    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按母公司报表口径)的前提下,公
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
    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
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4、现金分红条件和比例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等后
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按母公司报表口径);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按母公司报表口径);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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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现金分红情形除外);
    (4)公司资金充裕,盈利水平和现金流量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
    (5)无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其他重大特殊情况。
    若满足上述第 1 项至第 5 项条件,公司应进行现金分红;在足额提取盈余公
积金后,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按
合并报表口径)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
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按合并报表口径)。
    未全部满足上述第 1 项至第 5 项条件,但公司认为有必要时,也可进行现金
分红。

     5、各期现金分红最低比例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比照此项规定
处理。

     6、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
模、股本结构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规定的前提下,同时
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
时,应当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
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
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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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在定期报告公布前,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充分考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证正
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资金和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的前提下,研究
论证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
现金分红具体方案,不得随意变更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股东大会审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前,公司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
邮件、公司网站上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等多种渠道和方式与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媒体和中
小股东关心的相关问题。
    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未提出
现金分红方案的,应当征询独立董事的意见,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提出现金分
红方案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还应当对此发表独
立意见并公开披露。对于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的,公司在召开股
东大会时除现场会议外,还可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8、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在审
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
方为通过。
    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如股东大会审议发放股票股利或以公积金转增股
本方案的,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
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
见。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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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如果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
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上述“外
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的较大变化”系指以下情形之一:如经济环境重大变
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公司经营亏损;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重大资产重组等 。
    公司董事会在研究论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
和中小股东的意见。董事会在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
意,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为通过。
    对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且公司可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
利。公司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
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事项时,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及披露

    (1)如果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
获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2)公司应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
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专项说
明;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
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3)公司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未进行现金分红或拟
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之比低于 30%的,公司应当在审议通过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公告中详细披
露以下事项:
    ①结合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
素,对于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低原因的说明;
    ②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③董事会会议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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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④独立董事对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合理性发表的独立意
见。
    (4)公司在将前述“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
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正,未进行现金分红或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与
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 30%”所涉及的利润分配议案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时,应当为投资者提供网络投票便利条件,同时按照参与表决的 A
股股东的持股比例分段披露表决结果。分段区间为持股 1%以下、1%-5%、5%以
上 3 个区间;对持股比例在 1%以下的股东,还应当按照单一股东持股市值 50
万元以上和以下两类情形,进一步披露相关 A 股股东表决结果。
    (5)公司存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
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未
进行现金分红或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与当年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 30%”情形的,公司董事长、独立董事和总
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年度报告披露之后、年度股东大会股权
登记日之前,在公司业绩发布会中就现金分红方案相关事宜予以重点说明。如未
召开业绩发布会的,应当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有效方式召开说明会,就相关事
项与媒体、股东特别是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机构投资者、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
流,及时答复媒体和股东关心的问题。

       11、监事会的监督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应
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
    监事会发现董事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并督促其及时
改正:
    (1)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
    (2)未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
    (3)未能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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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经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
滚存未分配利润由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十三、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或纳入发行人合并会计报表的其他
企业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1、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同心分公司

    公司住所:同心县人民政府招待所
    负责人:陈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3245748506103
    成立时间:2011 年 5 月 16 日
    经营范围:太阳能、风能、电厂建设(筹建)
    主要经营地:宁夏同心
    主要业务:新能源电力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发行人共有 4 家全资子公司,1 家控股子
公司,1 家二级全资子公司。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宁夏国博新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住所: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河西镇田家岭村
    法定代表人:陈波
    注册资本:91,000 万元
    实收资本:91,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3245962128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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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时间:2012 年 6 月 12 日
    经营范围:太阳能、风能、生物能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可再生能
源的研究开发、技术咨询服务;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
    主要经营地:宁夏同心
    主要业务:新能源电力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

    (2)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比例
   1                    宁夏嘉泽                       91,000.00            100.00%
                  合计                                 91,000.00           100.00%

    (3)财务情况

                 项目                              2016 年度/2016.12.31
            总资产(万元)                                                406,603.61
            净资产(万元)                                                 95,176.75
            净利润(万元)                                                  5,765.91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信永中和审定


       2、宁夏嘉原新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住所:吴忠市红寺堡区弘德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陈波
    注册资本:800 万元
    实收资本:8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3035748930471
    成立时间:2011 年 10 月 11 日
    经营范围:太阳能、风能、生物能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可再生
能源的研究开发、技术咨询服务,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的加工
    主要经营地:宁夏吴忠
    主要业务:新能源电力的经营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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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比例
   1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800.00             100.00%
                  合计                                     800.00            100.00%

    (3)财务情况

                 项目                                2016 年度/2016.12.31
            总资产(万元)                                                    2,720.18
            净资产(万元)                                                     (20.21)
            净利润(万元)                                                    (394.92)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信永中和审定


       3、新疆嘉泽发电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住所:新疆吐鲁番市鄯善县老城路 226 号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注册资本:17,401 万元
    实收资本:17,401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421584784637C
    成立时间:2011 年 12 月 6 日
    经营范围:电力投资;太阳能、风能、生物能源技术的开发;技术转让、技
术服务,可再生能源技术的研究开发、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经营地:新疆吐鲁番
    主要业务:新能源电力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

    (2)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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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7,401.00            100.00%
                  合计                                  17,401.00           100.00%

    (3)财务情况

                 项目                               2016 年度/2016.12.31
            总资产(万元)                                                  63,012.86
            净资产(万元)                                                  15,903.39
            净利润(万元)                                                        90.75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信永中和审定


       4、绥芬河嘉泽新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住所:绥芬河市富华街 1 号(阜宁镇政府 120 室)
    法定代表人:韩晓东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实收资本:13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1081MA18YTG53F
    成立时间:2016 年 8 月 24 日
    经营范围:生物质能发电;新能源电站(包括太阳能、风能、生物能)和智
能微网的投资、建设、运营;与新能源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技术咨询(以上经营范围国家限制禁止的除外,需审批和许可的取得审批和许可
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经营地:黑龙江绥芬河
    主要业务:新能源电力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
   注:绥芬河嘉泽尚处于开展前期工作过程中,因此注册资本尚未实缴到位


    (2)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比例
   1                    宁夏嘉泽                         2,000.00            100.00%
                  合计                                   2,0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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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财务情况

                 项目                             2016 年度/2016.12.31
            总资产(万元)                                                  129.97
            净资产(万元)                                                  129.97
            净利润(万元)                                                      (0.03)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信永中和审定


       5、巴里坤嘉泽发电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住所:新疆哈密地区巴里坤县红山农场场部(三仙路 45 号)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实收资本:1,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2223288583187
    成立时间:2015 年 6 月 24 日
    经营范围:电力开发;太阳能、风能、生物能源技术的开发、转让、服务;
可再生能源技术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经营地:新疆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
    主要业务:新能源电力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

    (2)股权结构

    巴里坤嘉泽为新疆嘉泽的全资子公司,也是发行人间接控股的子公司。截至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比例
   1                    新疆嘉泽                       1,000.00            100.00%
                  合计                                 1,000.00           100.00%

    (3)财务情况

                 项目                             2016 年度/2016.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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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资产(万元)                                                     2,135.22
             净资产(万元)                                                      999.04
             净利润(万元)                                                          (0.24)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信永中和审定


      6、陕西嘉泽羊老大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住所: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县兴安小区西区 3 单元 1601 室
      法定代表人:王顺业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实收资本:25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823MA7038DF3M
      成立时间:2016 年 5 月 27 日
      经营范围:新能源电站(包括太阳能、风能、生物能)和智能微网的投资(仅
限以自有资产投资)、建设、运营;与新能源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
服务、技术咨询(不含法律法规禁止、限制外商投资的行业、涉及配额许可证管
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经营地:陕西横山县
      主要业务:新能源电力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
   注:陕西嘉泽尚处于开展前期工作过程中,因此注册资本尚未实缴到位


      (2)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比例
  1                      宁夏嘉泽                            600.00              60.00%
  2        榆林市榆阳区羊老大新能源有限公司                  400.00              40.00%
                    合计                                    1,000.00           100.00%

      (3)财务情况

                  项目                                 2016 年度/2016.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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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总资产(万元)                                               264.53
            净资产(万元)                                               249.53
            净利润(万元)                                               (0.47)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信永中和审定


(三)子公司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1、新疆嘉泽发电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

    营业场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 305 号美丽华酒店 B 座 9 楼
    负责人:杨广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2328850658M
    成立时间:2015 年 8 月 12 日
    经营范围:电力投资,太阳能、风能、生物能源技术的开发;技术转让、技
术服务,可再生能源技术的研究开发、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经营地:新疆乌鲁木齐
    主要业务:新能源电力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

(四)报告期公司转让的控股子公司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曾转让 1 家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宁夏嘉陽商贸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住所:吴忠红寺堡区弘德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陈波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实收资本:1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303073816801G
    成立时间:2013 年 8 月 26 日
    经营范围:五金交电、电线电缆、建筑材料、机电设备、电子系统设备及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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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程机械配件设备销售
    主要经营地:宁夏吴忠
    主要业务:贸易

    (2)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比例
   1                    金元荣泰                      10,000.00            100.00%
                  合计                                10,000.00           100.00%

    (3)财务情况

                 项目                             2016 年度/2016.12.31
            总资产(万元)                                                10,041.74
            净资产(万元)                                                10,000.43
            净利润(万元)                                                      (0.03)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转让情况

    2015 年 6 月,经嘉陽商贸股东会决议通过,嘉泽有限将其持有的 60%嘉陽
商贸股权转让至金元荣泰,双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款为 300 万元。
2015 年 6 月,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完成。

(五)报告期公司注销的控股子公司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曾注销 1 家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嘉泽新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住所:围场镇凤凰社区(河东村)
    法定代表人:韩晓东
    注册资本:1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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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收资本:0 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828MA07UNJN9G
    成立时间:2016 年 8 月 26 日
    经营范围:新能源电站(包括太阳能、风能、生物能)和智能微网建设、运
营;与新能源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不含法律法规禁
止、限制外商投资的行业,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经营地:河北围场镇
    主要业务:新能源电力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

    (2)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比例
   1                  宁夏嘉泽                             60.00        60.00%
   2                     牛元教                            30.00        30.00%
   3                     丁满坡                            10.00        10.00%
                  合计                                    100.00       100.00%

    (3)财务情况

    截至目前,围场嘉泽尚未开展经营活动。
    (4)注销情况
    由于发行人经营计划调整,围场嘉泽于 2017 年 1 月 18 日经围场满族蒙古族
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注销。

(七)设立子公司、分公司的目的及合理性

    风力发电、光伏发电业务前期开展工作包括宏观选址、签署意向协议、微观
选址、项目评估、核准文件编制等,需要在当地进行大量工作,在各项目所在地
设立项目公司对电场进行管理是新能源发电企业的通行做法。设立项目公司,既
能在当地高效开展工作,又能在未来持续运营过程中解决当地部分就业,同时还
能满足当地政府对于招商引资的需求,具备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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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设立的子公司、分公司中,宁夏嘉原为发行人的内部电场技术培训基
地,新疆嘉泽乌鲁木齐分公司为新疆区域发电业务管理机构,同心分公司、宁夏
国博、新疆嘉泽、绥芬河嘉泽、巴里坤嘉泽、陕西嘉泽均为在电场当地设立的项
目公司,各子公司、分公司设立均具备合理的目的。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子公司、分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电力相关业务,通过风
力、光伏发电,客户为当地电网公司,不存在通过定价转移等方式进行税务转移
的情形。根据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报告期内,上述子公司、分公司依法按
时足额缴纳各项应缴税款,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重大违法违规情形,未
发生因违反有关税收的法律、法规而受到主管税务机关处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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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规模及投向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                                                        项目总
                项目名称          核准文号         环评批复                 使用募集资金
号   类型                                                          投资
            宁夏同心风电场国博
     风力                         宁发改审发       宁环审发
1           新能源有限公司二期                                   240,000    19,879.707797
     发电                        [2014]242 号     [2014]47 号
              风电 300MW 项目


(二)实际募集资金数额不足时的安排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投资的实际需要,用银行贷款、
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将按募集资金项目的具体安排来使
用募集资金,同时用于置换已投入的自有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支付项目剩余款
项。若募集资金不足,由董事会根据上述项目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
具体使用,不足部分由公司采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如有剩余,用
于补充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流动资金。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董事会可以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资金使用
计划等具体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三)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项目建设期为 2 年,第一年达产 50%,第二年达
产 100%。公司将根据本项目的自有资金和银行借贷资金使用进度来使用本次发
行的募集资金,或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拟置换前期投入金额。本项目具体资金使用
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                          项目总投     拟使用募集资       投资进度
                  项目名称
号   类型                            资金额         金          第一年      第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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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同心风电场国博新能
    风力
1            源有限公司二期风电      240,000   19,879.707797   120,000   120,000
    发电
                 300MW 项目

    注:投资资金含募集资金、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宁夏地区风力发电项目的建设,属于《西部地区
鼓励类产业目录》中宁夏回族自治区鼓励类产业之一,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本次募集资金已完成了土地预审、环境评价、项目备案等前置审批工作,取
得了相应的核准、备案、批复文件,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律师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符合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三、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公司已经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建
立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
定的专项账户,并在具体使用时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良好的市
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将大幅提高公司的并网装机容量,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
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同时,公司已具备了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管理能力、技术实力和人才储备,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可行性。

(二)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企业的适应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已有风力发电并网装机容量 695.5MW,光
伏发电并网装机容量 50MW(按峰值计算),智能微网发电并网装机容量
2.38MW。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将增加风力发电并网装机容量 300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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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发行人现有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的 40.11%,与发行人现有的生产经营规模相
匹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按照平均利用小时数 2015 小时/年测算,预
计每年增加营业收入 2.89 亿元,增加发电量 6 亿度,能够有力提高公司的盈利
能力,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地位。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新能源电力行业,在开发、建设、维护、运营等
各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深厚的技术储备。公司对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地
址进行了详细勘测论证,拥有充足的可利用风能资源;项目建设所需设备的选择
在技术成熟度高、运行可靠的前提下,结合电站周围的自然环境、施工条件、交
通运输的状况,选用行业内知名厂家制造的设备类型;建成后的电网接入方案均
经过有资质的电力勘测设计院设计,并获得电网公司评审通过。因此,本次募投
项目与公司现有技术水平相匹配。
    公司拥有经验丰富、积极进取、稳定团结的管理团队,对风力、光伏发电行
业,包括行业发展历史、技术特征以及未来走势具有深刻的理解,能够充分满足
募投项目的管理人员需求。公司还拥有一支具备丰富理论知识和行业实践经验的
专业化的员工团队,具有多个风场的成功运营经验,能够充分满足募投项目的员
工需求。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市场前景分析

(一)国家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

    《可再生能源法》第十四条规定,电网企业应当与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报
送备案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签订并网协议,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可再生
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并为可再生能源发电提供上网服务。据此,国家
对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报送备案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实施全额保障性收购
制度。
    随着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的迅猛发展,2016 年 3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
了《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为加强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
障性收购管理,保障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目标的实现,对全额保障性收购进行了
进一步的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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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该办法,发行人在建、筹建项目发电可分为保障性收购电量部分和市场
交易电量部分。保障性收购电量由项目所在地电网公司按发改委核准的标杆上网
电价和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全额结算,超出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的
部分鼓励通过市场交易方式消纳,由发行人与售电企业或电力用户通过市场化的
方式进行交易,并按新能源标杆上网电价与项目所在地煤电标杆上网电价(含脱
硫、脱硝、除尘)的差额享受可再生能源补贴。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
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150 号),地方政府能源主管部门或经济运行
主管部门应积极组织风电、光伏发电企业与售电企业或电力用户开展对接,确保
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以外的电量能够以市场化的方式全额消纳。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属于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符合国家风力发电项目的
各项开发要求,并已于 2014 年 8 月 12 日获得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关于宁夏同心风电场国博新能源有限公司二期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宁发
改审发[2014]242 号)。本项目所在地电网公司对项目发电承担保障性收购责任,
按发改委核准的标杆上网电价结算保障性收购电量部分,采用市场化的定价方式
结算市场交易电量部分,最终实现《可再生能源法》制定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
保障性收购制度。

(二)项目所在地区风力资源丰富,具备良好运行前景

    根据测风数据分析,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在风场主风向明确,全年东南、
西北风向出现的频次最高,主风能方向与主风向基本一致,有利于风力发电机排
布。经测算,风电场测风塔 10 米高度平均风速为 5.36m/s,平均风功率密度为
179.5W/㎡;70 米高度平均风速为 6.82m/s,平均风功率密度为 382.4W/㎡,风场
风速春季大,夏季小,白天大,晚间小,正好与水电互补,年内变化较小,全年
均可发电,是一个理想的风力发电场所。

(三)项目所在地风力发电发展前景较好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宁夏电网统调总装机容量为 3,377.63 万千瓦,其
中火电机组容量为 1,888.4 万千瓦,占装机总量的 55.91%;风电机组容量为 94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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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千瓦,占装机总量的 27.88%。
    相对而言,宁夏电网火电装机比重仍然较高,每年将耗用大量燃煤,从而使
得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排放量增加造成生态环境的破坏。2015 年 11 月 2 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国家能源局签署《合作备忘录》,双方将加强合作,
共同建设宁夏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进一步推进宁夏新能源产业的发展。
    可再生能源中,风能和水能的技术较为成熟,应用较为广泛。由于宁夏地处
干旱地区,水能资源的开发利用程度已较高,风能是宁夏新能源产业的重点所在,
充分利用风力资源,开发风力发电项目,有利于宁夏能源结构的改善,同时由于
风电场吸收了风能,减缓了风势,可以部分解决宁夏地区干旱问题,减少大风沙
天气,有利于农业、畜牧业、旅游业的发展。
    此外,宁夏地区拥有多条外送电力线路,能够通过超高压输送方式将宁夏区
域所发电力外送至山东、华中、华东等用电负荷较高的地区,实现“西电东送”,
促进宁夏地区电力消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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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相关支持政策变化风险

    国内风力、光伏发电行业近年来的高速发展很大程度上受益于国家在政策、
法规及激励措施方面的支持。近年来,国家先后颁布了《可再生能源法》、《可再
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多项
政策、法规和条例鼓励开发风能、太阳能,对上网电价保护、强制并网、强制购
电以及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都做出了明确规定,显著地提升了风力、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的经济可行性。未来相关支持政策变化主要风险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1、上网标杆电价下降的风险

    风力、光伏发电的上网电价由国家发改委负责制定,且实行随发展规模逐步
降低的价格政策。我国风力发电、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变化情况如下:
    1、风力发电
                          上网标杆电价(元/kWh)
 时间         文号                                                   适用范围
                          Ⅰ类   Ⅱ类   Ⅲ类      IV 类
            发改价格                                      2009 年 8 月 1 日后核准的陆上风
2009 年                   0.51   0.54   0.58      0.61
          [2009]1906 号                                   电项目
                                                          2015 年 1 月 1 日后核准的陆上风
            发改价格                                      电项目
2014 年                   0.49   0.52   0.56      0.61
          [2014]3008 号                                   2015 年 1 月 1 日前核准但于 2016
                                                          年 1 月 1 日后投运的陆上风电项目
                                                          2016 年 1 月 1 日后核准的陆上风
                                                          电项目
                          0.47   0.50   0.54      0.58
            发改价格                                      2016 年前核准但于 2017 年底前仍
2015 年
          [2015]3044 号                                   未开工建设的陆上风电项目
                                                          2018 年 1 月 1 日后核准的陆上风
                          0.44   0.47   0.51      0.58
                                                          电项目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后核准并纳入
            发改价格
2016 年                   0.40   0.45   0.49      0.57    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的陆上风
          [2016]2729 号
                                                          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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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以前核准并纳入以前年份
                                                    财政补贴规模管理的陆上风电项
                                                    目但于 2019 年底前仍未开工建设
                                                    的
                                                    2018 年以前核准但纳入 2018 年 1
                                                    月 1 日之后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
                                                    理的陆上风电项目
    注:2009 年起,国家发改委将全国分为四类风能资源区,相应制定陆上风电上网标杆
电价。发行人目前已投运及在建的风力发电项目均位于宁夏和新疆,属于Ⅲ类资源区。
    2、光伏发电
                          上网标杆电价(元/kWh)
 时间         文号                                             适用范围
                          Ⅰ类    Ⅱ类     Ⅲ类
                                                   2011 年 7 月以前核准建设、2011 年
                                   1.15            12 月 31 日建成投产、发改委尚未核
                                                   定价格的光伏发电项目
            发改价格                               2011 年 7 月 1 日以后核准的光伏发
2011 年
          [2011]1594 号                            电项目,以及 2011 年 7 月 1 日之前
                                   1.00            核准但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仍未
                                                   建成投产的光伏发电项目,西藏除
                                                   外
                                                   2013 年 9 月 1 日后备案(核准)的
                                                   光伏电站项目
            发改价格
2013 年                    0.90    0.95    1.00    2013 年 9 月 1 日前备案(核准)但
          [2013]1638 号
                                                   于 2014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投运的光
                                                   伏电站项目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后备案并纳入年
                                                   度规模管理的光伏发电项目
            发改价格
2015 年                    0.80    0.88    0.98    2016 年以前备案并纳入年度规模管
          [2015]3044 号
                                                   理但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以前仍未
                                                   全部投运的光伏发电项目
                                                   2017 年 1 月 1 日以后纳入财政补贴
                                                   年度规模管理的光伏发电项目
            发改价格
2016 年                    0.65    0.75    0.85    2017 年以前备案并纳入以前年份财
          [2016]2729 号
                                                   政补贴规模管理但 2017 年 6 月 30
                                                   日以前仍未投运的光伏发电项目
    注:2013 年起,国家发改委将全国分为三类太阳能资源区,相应制定光伏电站标杆上
网电价。发行人目前已投运的光伏发电项目均位于宁夏,属于Ⅰ类资源区。
    国家发改委历次进行上网标杆电价调整时,调整对象为尚未并网发电的风
力、光伏发电项目,不调整已并网发电且取得物价局价格核准文件项目的上网标
杆电价。因此,国家发改委对于风力、光伏发电项目上网标杆电价调整,会显著
影响发行人未来发电项目的收入水平,如果发行人未来不能有效控制成本,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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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电效率,将会因上网标杆电价的下调,而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根据目前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本公司及下属部分子公司享有不同程度的税
收优惠。主要包括:
    (1)增值税
    宁夏嘉泽及同心分公司、宁夏国博、新疆嘉泽发电销售收入增值税的销项税
率为 17%,同时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74 号)“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 50%的政策,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6]81 号)“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
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 50%的政策。
    (2)所得税
    根据《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1)
58 号)和《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
务总局公告 2012 年第 12 号),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定,宁夏嘉泽及其同心
分公司、宁夏国博、新疆嘉泽符合西部大开发所得税优惠税率的条件,享受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69 号),定期减免税的减半期内,可以按照企业适用税率计算的应
纳税额减半征税。
    宁夏嘉泽及其同心分公司、宁夏国博、新疆嘉泽的发电收入按照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46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公共基础
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 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6 号),其投资
经营所得,自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
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情况如下:
                     项目                            免征期限         减半期限
宁夏红寺堡风电场嘉泽一期 49.5MW 项目
                                                   2012-2014 年度   2015-2017 年度
宁夏红寺堡风电场(大河乡耍艺山)嘉泽 49.5MW 项目
宁夏红寺堡风电场(大河乡磨脐子)嘉泽 49.5MW 项目   2013-2015 年度   2016-2018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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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                               免征期限            减半期限
宁夏红寺堡风电场(大河乡小井子)嘉泽 49.5MW 项目
宁夏同心风电场嘉泽田家岭 49.5MW 项目
宁夏同心风电场嘉泽康家湾 49.5MW 项目
宁夏红寺堡大河乡 20MWp 光伏并网发电项目
宁夏红寺堡风电场嘉泽青山 49.5MW 项目
                                                      2014-2016 年度   2017-2019 年度
宁夏嘉泽红寺堡大河乡二期 30MWp 光伏电站项目
嘉泽第一风电场(国博 150MW)项目                      2015-2017 年度   2018-2020 年度
嘉泽第二风电场(国博 150MW)项目                      2016-2018 年度   2019-2021 年度
嘉泽鄯善东风电一场二期 49MW 项目                      2016-2018 年度   2019-2021 年度
宁夏嘉泽智能微网项目(2.38MW)                        2016-2018 年度   2019-2021 年度

    如果未来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或法律法规出现变动,公司所享受的全部或部分
税收优惠政策出现调整或取消,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二)弃风限电、弃光限电风险

    电力生产的特点是发电、输电、用电同时完成,电力系统需要根据用电负荷
的变化,相应发布调度指令调整各发电机组的发电量,以保证电力系统的稳定,
该调整过程称为调峰。按调度指令调整发电量是各发电企业并网运行的前提条
件,火电、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等各类发电企业均必须在电网统一调度下运行。
    由于风力大小、太阳能强度存在间歇性和波动性的特点,风力、光伏发电具
有一定的随机性。电网需要根据风力、光伏发电量的大小和电网用电量的变化情
况,相应调整火电、水电等常规能源发电机组的发电量,使得电网总发电量与用
电量保持平衡。当电网的调峰能力不足,不能完全接受风力、光伏发电向电网输
送的电能时,电网会降低风力、光伏发电机组的发电能力,使得部分风力、太阳
能资源无法得到利用,产生弃风限电、弃光限电的现象,从而影响发电量。
    此外,当项目所在地用电需求较少,且不能通过电量外送等方式完全消纳时,
电网为了保证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营,会通过降低各发电机组的发电能力,保障电
网发电量与用电量的一致性,使得部分风力、太阳能资源无法得到利用,产生弃
风限电、弃光限电的现象,从而影响发电量。
    报告期内,发行人因弃风限电、弃光限电损失电量情况如下:
                                                                       单位:亿千瓦时

  年度     弃风限电损失电量    弃光限电损失电量        合计        发电量      限电率
2016 年               1.8566                 0.0885     1.9451     14.8582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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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5 年               1.4667               0.1510     1.6177        7.6702     17.42%
2014 年               0.5881               0.0431     0.6313        7.9230      7.38%

    根据《可再生能源法》,我国建立了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
并通过《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规则,以保障我
国 2020 年和 2030 年非化石能源分别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 15%和 20%行动目标
得以有效实现。
    “十三五”期间是我国实现上述目标的关键时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
《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太阳能发展“十
三五”规划》从优化能源开发布局、合理规划电网结构、加强电力系统调峰能力
建设、实施需求侧响应能力提升工程、优化调度运行管理、提高电网消纳能力等
多个方面,对“十三五”期间减少弃风限电、弃光限电进行了发展规划。
    长期看来,随着各项规划的逐步实施,弃风限电、弃光限电的比例会逐步降
低,但是短期内弃风限电、弃光限电的比例若进一步提高,仍将对发行人的业绩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发行人弃风限电、弃光限电的限电率变化对净利
润影响的敏感性分析情况如下:
                                              净利润影响额(万元)
  限电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2.50%                    (2,379.63)          (1,586.00)            (1,285.80)
          5.00%                    (4,901.88)          (3,274.21)            (2,644.96)
          7.50%                    (7,579.97)          (5,074.84)            (4,083.97)
          10.00%                  (10,428.80)          (6,999.51)            (5,610.06)

    注:净利润影响额按照年度新增限电量*报告期内平均电价计算,未考虑所得税等税费

影响。


(三)项目并网风险

    发行人各项目向电网销售电能,首先需要由项目所属地方电网公司对各项目
电力系统接入方案进行评审,并取得电网公司同意接入的意见,待电场升压站及
一、二次设备验收合格,具备带电条件后,由电网公司向各项目出具并网通知书,
同意该项目进行并网调试。截止目前,发行人各项目均已取得电网同意接入的意
见,各已转固项目均已取得电网出具的并网通知书。
    各地电网公司有义务保障接入意见中确定的电力系统接入方案的有效实施,
但是由于升压站及其他电网设施存在建设周期,如果升压站所覆盖区域短时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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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形成大量待并网接入项目,超过电网设施接纳能力,可能存在因升压站或其他电
网设施建设滞后,而导致不能全额并网发电,从而产生发电量大幅下降的情况。
截至目前,发行人各期项目不存在因升压站或其他电网设施建设滞后而导致不能
全额并网发电的情形,但是如果未来公司新开发项目不能及时获得相关电网公司
的并网许可,或者获得并网许可后因为电网设施建设滞后无法全额并网,项目将
无法全额有效发电,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利率风险

    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本公司借款利息支出分别为 20,302.43 万元、
28,875.59 万元和 27,261.80 万元(包括已资本化利息支出),截至 2016 年末,本
公司银行借款余额总计 485,310.00 万元,融资租赁长期应付款余额 24,235.31 万
元。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假设贷款利率上升 1%将会导致公司的净利润分
别减少 2,456.90 万元、2,666.49 万元和 4,067.96 万元。根据借款合同和融资租赁
合同约定,借款利率随着基准利率进行调整,如果未来基准利率大幅上升,将对
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五)上市后的股权质押风险

    根据《债权保障协议》的约定,发行人上市后 30 个工作日内,金元荣泰、
嘉实龙博以其持有宁夏嘉泽的一定数量的股票出质给国开行,为宁夏嘉泽对国开
行的全部借款提供质押担保。虽然除股权质押外,宁夏嘉泽向国开行提供的担保
物价值已足额覆盖借款余额,但是如果担保物因不可抗力灭失,且发行人在上市
后经营情况出现大幅下行,不能按时偿还银行借款,则国开行可能会行使质押权
并导致发行人股权发生重大变化。

(六)风电投资监测预警风险

    2017 年 2 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国家能源局关于发布 2017 年度风电投资监
测预警结果的通知》(国能新能[2017]52 号)(以下简称“通知”),发行人的主要
经营地宁夏、新疆为红色预警地区。通知规定,“红色预警的省(区)不得核准
建设新的风电项目;电网企业不得受理红色预警的省(区)风电项目的新增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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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申请(含在建、已核准和纳入规划的项目),派出机构不再对红色预警的省(区)
新建风电项目发放新的发电业务许可”。发行人已投入运营、在建、筹建的风电
场项目不受通知的影响,但如果未来发行人不能在红色预警区以外开拓新的风电
场项目,可能会出现在宁夏、新疆地区无法取得新的风电场项目核准、无法扩大
生产规模的情况,对发行人的成长性产生不利影响。

(七)政府审批风险

    风力、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等各个环节都需不同政府部门的审
批和许可。在项目开发初期,首先要获得发改委对前期开发工作的许可,同时上
报拟开发项目所在地政府进行预核准,对开发范围及开发周期进行初步审查。之
后,需要获得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对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土地征用、地质灾害等
相关事项的行政许可。此外,还需要获取许可接入电网的批复性文件后才能开展
项目建设工作。如果未来发电项目的审批标准更加严格,或审批及核准所需时间
延长,公司未来可能因为申请程序的拖延而导致失去项目开发的最佳时机,或者
因为建设期延长而对项目的投资回收期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
绩。

(八)发电及相关设备价格变动风险

    发行人的营业成本主要为电场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其中,发电设备的采购
成本占电场全部投资的比重最大,占比 60%以上,故发电设备价格的变动将直接
影响公司未来的营业成本。目前来看,风力发电机组和光伏组件的价格经过逐步
下滑后基本保持稳定,如未来风力发电机组和光伏组件的价格大幅度上升,则公
司新建项目的投资成本将增加,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九)平均售电单价波动风险

    《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于 2016 年 3 月发布,将《可
再生能源法》中全额保障性收购演变为将新能源发电企业所发电量分为保障性电
量和市场性电量两部分,通过不同的方式进行消纳。其中,保障性电量通过各地
电网公司与发电企业签订《购售电合同》进行交易,市场性电量则通过电力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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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中心平台发布需求并集中撮合交易,但是由于电力交易的特殊性,市场性电量交
易的客户仍然是各地电网公司,由电网公司根据需求进一步分配。
    因此,如果发行人未来保障性收购电量和市场化交易电量比例发生变化,进
一步加大市场化交易电量比例,将导致平均单价下降。此外,由于跨省外送、新
能源替代、大客户直购等不同市场化交易间电网公司结算电价存在差异,如果发
行人未来市场化交易中低电价交易部分增多,将导致平均单价下降。
    如果发行人不能通过自身竞争优势增加电量消纳,可能会因为平均单价的下
降,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如果平均单价波动(±0.01 元/kWh),对 2014 年-2016 年度利润总额产生的影
响如下:
     年度          现行价格      平均单价(元/kWh)+0.01   平均单价(元/kWh)-0.01
   2016 年度              0.50                 1,370.65                 -1,370.65
   2015 年度              0.55                   685.64                   -685.64
   2014 年度              0.55                   711.02                   -711.02


(十)客户集中风险

    公司现有电场所发电量主要供应西北电网,公司客户主要为国网宁夏电力公
司,报告期内公司对其营业收入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9.04%、
99.12%和 95.68%,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10,011.68 万元、9,401.01 万元和 37,461.86
万元。尽管上述客户信誉良好,报告期内未发生坏账,但若未来国网宁夏电力公
司不能按照所签署的《购售电协议》条款及条件履行其合同责任,不能对公司向
其销售的电力及时全额付款,将导致公司的应收账款发生损失,对公司的经营业
绩造成不利影响。

(十一)供电区域集中风险

    公司目前建成的电场主要集中在宁夏地区,所发电量主要供应西北电网。虽
然公司目前已在新疆开发新的风电项目,但仍对宁夏地区的风能、太阳能资源及
当地用电需求存在一定的依赖。如果该地区风能、太阳能资源条件发生变化,或
者当地用电需求、用电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均可能导致本公司发电设备利用小时
数下降,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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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十二)自然资源条件变化风险

    公司所处的风力、光伏发电行业对天气条件存在比较大的依赖,任何不可预
见的天气变化都可能对公司的电力生产、收入及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虽然在
开始建造项目前,本公司会对每个项目进行实地调研,进行长期的测试并编制可
行性研究报告,但是实际运行中的风能、太阳能资源仍然会因当地气候变化而发
生波动,与预测水平形成差异,形成“大小年”的情况,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
成不利影响。

(十三)因发电设备停机检修风险

    发电设备的持续稳定运行对电场发电量的增长至关重要,因设备故障及检修
导致的发电设备停机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虽然本公司在发电设备采购时
选择了后期维护成本较低的永磁直驱型发电机组,杜绝了因齿轮箱损坏或检修带
来的停机损失,同时与维护服务提供商建立了以发电量为标准的考核体系,能够
第一时间修复故障发电设备,减少停机时间,但是如果因恶劣天气等原因,产生
大面积发电设备停机且无法得到及时修复的情况下,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
利影响。

(十四)平均利用小时数降低的风险

    我国风力、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实行严格的建设规模管理制度,国务院能源主
管部门负责全国风力、光伏发电的开发建设管理,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在国务院
能源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地区风力、光伏发电的开发建设管理。
    “十二五”期间我国新能源发电行业的迅速发展,风力发电和光伏发电累计装
机容量均已位列全球第一,但是随着我国全社会用电量增速的下滑,电力需求的
增长有所减缓,华北、东北、西北地区逐渐出现弃风限电、弃光限电的情况,新
能源发电的消纳问题日益凸显。“十三五”期间我国新能源发电行业发展主要聚焦
在优化能源开发布局和提高电力系统消纳能力两个方面,对于弃风限电、弃光限
电较为严重的地区,将通过本地消纳和扩大外送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存量项目的
平均利用小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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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行人新能源发电项目位于宁夏和新疆,属于弃风限电、弃光限电较为严重
的区域。未来如果该区域电网通过就地消纳和外送消纳的方式,无法充分消纳当
地的新能源发电电能,随着该区域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的增加和发电能力的提
高,电网可能会通过调度限制各发电机组的发电能力,从而使得发行人各项目的
平均利用小时数有所降低,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如果发行人未来不能在保障性收购利用小时数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市
场化电量交易,提高各项目平均利用小时数,可能会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产生不
利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项目平均利用小时数降低对净利润影响的敏感性分析情
况如下:
                                                        净利润影响额(万元)
平均利用小时数现有基础上降低(小时/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50                         (1,750.59)       (1,392.66)      (1,041.12)
                  100                         (3,501.17)       (2,785.33)      (2,082.23)
                  150                         (5,251.76)       (4,177.99)      (3,123.35)
                  200                         (7,002.35)       (5,570.65)      (4,164.47)

    注:净利润影响额按照年度降低电量*报告期内平均电价计算,未考虑所得税等税费影

响。


(十五)供应商集中风险

       本公司主要供应商为北京天源科创风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报告期内占公司
各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6.06%、81.92%和 83.83%。天源科创是公司发电业
务的一站式服务提供商,在项目前、中、后期持续为公司提供多样化的服务。公
司与其签订了总承包合同、设备采购合同、运营维护合同及补充协议等文件,形
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建立了以发电量为基础的考核体系。如果天源科创
因生产经营等问题出现不利变化,且公司无法及时引入足够的资源承接相应工
作,或无法及时选择合适的供应商提供服务的情况下,可能对公司电场的建设、
运营、维护造成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十六)人才流失风险

       公司所处的风力和光伏发电行业作为国家政策大力鼓励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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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对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的高级人才依赖度较高,人才壁垒也是进入该行业的主要
障碍之一。由于该行业人才培养体系建立较晚、相关教育和培训投入有限,专业
人才尤其是管理人才出现严重的短缺局面,然而风力和光伏发电行业正处于迅猛
发展的阶段,各公司对于优秀人才的竞争逐渐激烈,对具备长期工作经验的管理
型人才需求增大。虽然本公司给员工提供了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待遇,公
司核心管理团队自成立以来保持稳定,并且公司已建立了内部培训机制,用以持
续培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复合型技术人员,但若未来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发生较
大变动或专业人才大规模流失,将对公司未来的运营管理和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
响。

(十七)融资渠道风险

    公司所处的风力和光伏发电行业均为资本密集型行业,对资金需求较高。公
司目前项目建设资金主要通过自有资金和银行借款获得,融资渠道较少。虽然公
司与主要借款银行保持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但不排除未来银行信贷政策收
紧,或本公司在银行信用系统内评级出现负面变化,而导致公司无法顺利取得银
行借款的情况,会影响公司新项目的开发,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十八)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将比发行前有显著提升。由于风力发电项目的建设
周期相对较长,需要在正式并网后才可带来相应的售电收入,因此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需要较长时间才能达到预计的盈利水平,从而可能导致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
下降的风险。

(十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向风力发电项目建设,项目的开发进度和盈利情况将
对本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重要影响。虽然公司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
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和分析,并将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扩大经营规模、
提升经营业绩,实现本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但是在项目实施及后期运营过程中,
如果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或外部市场环境出现重大变化等,可能导致项目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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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能如期完成或顺利实施,公司募集资金投入的计划可能因此发生变动,进而影响
本公司预期收益的实现。

(二十)主要经营性资产质押、抵押风险:

    发行人所处新能源发电行业为资金密集型行业,对于资金的需求较高。为获
得银行借款及融资租赁款,发行人目前部分应收账款、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
形资产、货币资金已进行抵押和质押,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等资产账面
价值合计 347,788.94 万元,占发行人总资产的 44.13%。此外,发行人子公司宁
夏国博、新疆嘉泽的 100%股权均已质押。上述资产的抵押、质押是为发行人正
常生产经营的业务需要而产生,发行人报告期内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时偿
还银行借款或未按时支付融资租赁费用的情况。但是,如果发行人未来经营情况
大幅下行,不能按时偿还银行借款、不能按时支付融资租赁费用,或发行人及其
股东未能按照约定及时办理担保措施并构成严重违约,将导致发行人上述质押、
抵押的经营资产、子公司股权被债权人处置,存在对发行人的经营状况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的风险。

(二十一)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陈波,其通过间接方式合计控制发行人 58.46%的股权。
公司已经建立了“三会制度”,高级管理人员团队主要由实际控制人以外的专业人
员担任,同时,公司引入了财务投资者,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但是
实际控制人仍然可能利用其控制力在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利润分配决策
等方面施加重大影响,可能导致实际控制人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公司治理
风险。


二、重要合同事项

    发行人及其控股的子公司的重大合同是指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
发行人及其控股的子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合同金额在 10,000 万元以上(含
10,000 万元),以及合同金额不足 10,000 万元,但与关联担保相对应的银行合同。
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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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采购合同情况如下:
序号              合同名称或编号             买方          卖方                 合同标的              合同价格(万元)     合同签署日期
                                                                      发电设备、35KV 机组变、110kv
         《宁夏同心风电场国博新能源有限公
                                                                      升压站电气设备、有功、无功功
 1       司四期 100MW 工程风力发电机组及    宁夏国博     天源科创                                               54,677.6       2015/12/08
                                                                      率管理平台、风电场功率预测系
         升压站电气设备销售合同》
                                                                      统
                                                                      发电设备、35KV 机组变、110kv
         《宁夏同心风电场国博新能源有限公
                                                                      升压站电气设备、有功、无功功
 2       司五期 100MW 工程风力发电机组及    宁夏国博     天源科创                                               54,677.6       2015/12/08
                                                                      率管理平台、风电场功率预测系
         升压站电气设备销售合同》
                                                                      统
                                                                      发电设备、35KV 机组变、110kv
         《宁夏同心风电场国博新能源有限公
                                                                      升压站电气设备、有功、无功功
 3       司六期 100MW 工程风力发电机组及    宁夏国博     天源科创                                               52,594.3       2015/12/08
                                                                      率管理平台、风电场功率预测系
         其他电气设备销售合同》
                                                                      统
         《新疆嘉泽发电有限公司鄯善一期                               发电设备、35KV 机组变、机组高
 4       49MW 工程风力发电机组及升压站电    新疆嘉泽     天源科创     低压电缆及电缆头、其他设备、             22,366.13        2017/4/21
         气设备销售合同》                                             集中监测系统电场端设备


(二)购售电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与电力公司签订的正在履行的重大售电合同情况如下:
序号          合同名称             售电方              合同标的                       上网电价               合同期限          签署日期



                                                                  1-2-174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合同名称          售电方                合同标的                       上网电价                合同期限          签署日期
       《2014-2016 年宁夏电网              嘉泽磨脐子三期牛首山一风场,       商业运行期上网电价为:
 1                              宁夏嘉泽                                                               2014/01/01-2016/12/31   2014/11/17
       购售电合同》                        2014-2016 年销售的电能             580 元/(千千瓦时)
       《2014-2016 年宁夏电网              嘉泽青山六期牛首山牛四风场,       商业运行期上网电价为:
 2                              宁夏嘉泽                                                               2014/01/01-2016/12/31   2014/11/17
       购售电合同》                        2014-2016 年销售的电能             580 元/(千千瓦时)
       《2014-2016 年宁夏电网              嘉泽小井子四期牛首山四风场前 17    商业运行期上网电价为:
 3                              宁夏嘉泽                                                               2014/01/01-2016/12/31   2014/11/17
       购售电合同》                        台,2014-2016 年销售的电能         580 元/(千千瓦时)
       《2014-2016 年宁夏电网              嘉泽小井子四期牛首山四风场后 16    商业运行期上网电价为:
 4                              宁夏嘉泽                                                               2014/01/01-2016/12/31   2014/11/17
       购售电合同》                        台,2014-2016 年销售的电能         580 元/(千千瓦时)
       《2014-2016 年宁夏电网              嘉泽吴忠十三光伏,2014-2016 年销   商业运行期上网电价为:
 5                              宁夏嘉泽                                                               2014/01/01-2016/12/31   2014/11/17
       购售电合同》                        售的电能                           1000 元/(千千瓦时)
                                宁夏嘉泽
       《2014-2016 年宁夏电网              嘉泽田家岭五期牛首山四风场,       商业运行期上网电价为:
 6                              同心分公                                                               2014/01/01-2016/12/31   2014/11/17
       购售电合同》                        2014-2016 年销售的电能             580 元/(千千瓦时)
                                  司
                                宁夏嘉泽
       《2014-2016 年宁夏电网              嘉泽康家湾七期牛首山四风场,       商业运行期上网电价为:
 7                              同心分公                                                               2014/01/01-2016/12/31   2014/11/17
       购售电合同》                        2014-2016 年销售的电能             580 元/(千千瓦时)
                                  司
       《2015-2017 年宁夏电网              嘉泽红寺堡二期吴忠二十光伏,       商业运行期上网电价为:
 8                              宁夏嘉泽                                                               2015/01/01-2017/12/31   2015/06/04
       购售电合同》                        2015-2017 销售的电能               1000 元/(MWh)
       《2016-2018 年宁夏电网              牛首山第一风电场一期,2016-2018    商业运行期上网电价为:
 9                              宁夏嘉泽                                                               2016/01/01-2018/12/31   2016/03/28
       购售电合同》                        销售的电能                         580 元/(千千瓦.时)
       《2016-2018 年宁夏电网              牛首山第一风电场二期,2016-2018    商业运行期上网电价为:
 10                             宁夏嘉泽                                                               2016/01/01-2018/12/31   2016/03/28
       购售电合同》                        销售的电能                         580 元/(千千瓦.时)




                                                                 1-2-175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合同名称          售电方                合同标的                           上网电价               合同期限            签署日期
        《风力发电场购售电合同
                                            鄯善风电二期,2016-2019 销售的电   商业运行期上网电价为:
 11     (新疆嘉泽发电有限公司   新疆嘉泽                                                                  2015/12/15-2019/12/31     2016/03/31
                                            能                                 580 元/(千千瓦.时)
        鄯善二期)》
        《2016-2018 年宁夏电网              宁夏国博同心一期嘉泽一风场         商业运行期上网电价为:
 12                              宁夏国博                                                                  2016/01/01-2018/12/31     2016/03/28
        购售电合同》                        2016-2018 销售的电能               580 元/(千千瓦.时)
        《2016-2018 年宁夏电网              宁夏国博同心一期嘉泽二风场         商业运行期上网电价为:
 13                              宁夏国博                                                                  2016/01/01-2018/12/31     2016/03/28
        购售电合同》                        2016-2018 销售的电能               580 元/(千千瓦.时)
        《购售电合同(新疆嘉泽
                                            鄯善风电一期,2017-2022 销售的电   商业运行期上网电价为:
 14     鄯善楼兰风电场一期风力   新疆嘉泽                                                                   2017/3/15-2022/12/31      2017/3/17
                                            能                                 560 元/(千千瓦.时)
        发电场)》
    注: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上述 1-7 号《购售电合同》已到期。宁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20 日出具《说明》,证明其与发
行人签署的新《购售电合同》尚未履行完毕内部审核流程,在新《购售电合同》签署前,宁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与发行人按照上述《购售电合同》
履行权利义务。


(三)施工承包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签订的正在履行的重大施工承包合同情况如下:
                                                                                                               合同价格
序号                                合同名称                                   发包人            承包人                            签署日期
                                                                                                               (万元)
  1      《宁夏同心风电场国博新能源有限公司四期 100MW 施工总承包合同》         宁夏国博         天源科创        22,400.8           2015/12/08
  2      《宁夏同心风电场国博新能源有限公司五期 100MW 施工总承包合同》         宁夏国博         天源科创        22,400.8           2015/12/08
  3      《宁夏同心风电场国博新能源有限公司六期 100MW 施工总承包合同》         宁夏国博         天源科创        21,259.8           2015/12/08




                                                                  1-2-176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四)借款及担保合同

             1、借款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签订的正在履行的重大借款合同情况如下:
序号              合同名称               借款人     贷款人   借款金额         借款余额              借款用途                   借款期限          签订日期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
       4000441752011020012)及其《变                                                        宁夏红寺堡风电场嘉泽一期 4                            2011/2/22
 1                                       宁夏嘉泽   国开行   37,800 万元      29,000 万元                                2011/03/03-2026/03/02
       更协议》编号 64004417520110252                                                       9.5MW 工程                                           2011/12/30
       51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
       400441752011020116)及其《补充                                                       宁夏红寺堡风电场(大河乡耍                           2011/12/21
 2                                       宁夏嘉泽   国开行   33,600 万元      25,300 万元                                2011/12/21-2026/12/20
       协议》(编号:64004417520120251                                                      艺山)嘉泽 49.5MW 工程建设                           2012/11/09
       61)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
       400441752012020088)及其《补充                                                       宁夏红寺堡风电场(大河乡磨                           2012/5/18
 3                                       宁夏嘉泽   国开行   31,000 万元      25,270 万元                                2012/05/23-2027/05/22
       协议》(编号:64004417520130250                                                      脐子)嘉泽 49.5MW 工程建设                           2013/07/18
       03)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
                                                                                            宁夏红寺堡风电场(大河乡小                           2012/5/28
 4     400441752012020089)及其《补充    宁夏嘉泽   国开行   31,000 万元      25,690 万元                                     2012-2027
                                                                                            井子)嘉泽 49.5MW 工程建设                           2013/07/18
       协议》6400441752013025004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
                                                                                            宁夏同心风电场嘉泽田家岭 4                           2012/6/13
 5     400441752012020090)及其《补充    宁夏嘉泽   国开行   32,000 万元      26,400 万元                                2012/06/15-2027/06/14
                                                                                            9.5MW 工程建设                                       2013/07/18
       协议》6400441752013025005




                                                                           1-2-177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合同名称               借款人     贷款人   借款金额         借款余额              借款用途                     借款期限            签订日期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                                                      宁夏同心风电场嘉泽康家湾 4
 6                                       宁夏嘉泽   国开行   32,000 万元      26,400 万元                                  2012/10/15-2027/10/14     2012/10/12
       400441752012020091)                                                                 9.5MW 工程建设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
                                                                                                                         2013/04/24-2028/04/23;宽
       400441752012020092)及其《变更                                                       宁夏红寺堡风电场嘉泽青山 4
 7                                       宁夏嘉泽   国开行   28,900 万元      26,000 万元                                   限期(注)1 年,即       2013/4/16
       协议》(编号:64004417520120200                                                      9.5MW 工程建设
                                                                                                                          2013/04/24 至 2014/04/23
       9002)项下借款 28900 万元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
                                                                                            宁夏嘉泽红寺堡大河乡一期 1   2012/12/25-2032/12/24;宽
       410201201100000112)及其《变更                                                                                                                2012/12/25
 8                                       宁夏嘉泽   国开行   10,000 万元       8,800 万元   0MWp 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建            限期 2 年,即
       协议》(编号:64102012011000001                                                                                                               2013/12/13
                                                                                            设                            2012/12/25 至 2014/12/24
       12003)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
                                                                                            宁夏嘉泽红寺堡大河乡二期 1   2013/03/11-2033/03/10;宽
       410201301100000133)及其《变更                                                                                                                2013/2/27
 9                                       宁夏嘉泽   国开行    9,200 万元       8,000 万元   0MWp 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建            限期 1 年,即
       协议》(编号:64102013011000001                                                                                                               2013/12/13
                                                                                            设                            2013/03/11 至 2014/03/10
       33003)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
                                                                                            宁夏嘉泽红寺堡大河乡二期 3   2013/12/24-2028/12/23;宽
       410201301100000220)及其《变更                                                                                                                2013/12/19
 10                                      宁夏嘉泽   国开行    7,300 万元       6,350 万元   0MWp 光伏电站工程项目一            限期 1 年,即
       协议》编号:641020130110000022                                                                                                                2014/12/12
                                                                                            期建设                        2013/12/24 至 2014/12/23
       0002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
                                                                                            宁夏嘉泽红寺堡大河乡二期 3   2013/12/24-2028/12/23;宽
       410201301100000223)及其《变更                                                                                                                2013/12/19
 11                                      宁夏嘉泽   国开行    7,300 万元       6,350 万元   0MWp 光伏电站工程项目二            限期 1 年,即
       协议》编号:641020130110000022                                                                                                                2014/12/12
                                                                                            期建设                        2013/12/24 至 2014/12/23
       3002




                                                                           1-2-178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合同名称               借款人     贷款人    借款金额         借款余额              借款用途                     借款期限            签订日期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
                                                                                             宁夏嘉泽红寺堡大河乡二期 3   2013/12/24-2028/12/23;宽
       410201301100000222)及其《变更                                                                                                                 2013/12/19
 12                                      宁夏嘉泽   国开行     7,200 万元       6,250 万元   0MWp 光伏电站工程项目三            限期 1 年,即
       协议》编号 6410201301100000222                                                                                                                 2014/12/12
                                                                                             期建设                        2013/12/24 至 2014/12/23
       001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
                                                                                                                          2014/05/22-2029/05/21;宽
       410201401100000261)及其《变更                                                        宁夏同心北关 330 千伏输变
 13                                      宁夏国博   国开行   12,500 万元       11,700 万元                                      限期 2 年,即         2014/5/19
       协议》编号:641020140110000026                                                        电工程
                                                                                                                           2014/05/22 至 2016/05/21
       1002
                                                                                                                          2014/10/22-2029/10/21;宽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                                                       宁夏国博同心风电场一期 300
 14                                      宁夏国博   国开行   68,500 万元       65,800 万元                                      限期 2 年,即         2014/10/16
       410201401100000338)                                                                  MW 风电项目一期
                                                                                                                           2014/10/22 至 2016/10/21
                                                                                                                          2015/04/30-2030/04/29;宽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                                                       宁夏国博同心风电场一期 300
 15                                      宁夏国博   国开行   68,500 万元       68,500 万元                                      限期 2 年,即         2015/4/23
       410201501100000447)                                                                  MW 风电项目二期
                                                                                                                           2015/04/30 至 2017/04/29
                                                                                                                          2015/04/30-2030/04/29;宽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                                                       宁夏同心风电场一期 300MW
 16                                      宁夏国博   国开行   69,500 万元       69,500 万元                                      限期 2 年,即         2015/4/23
       410201501100000448)                                                                  风电项目三期
                                                                                                                           2015/04/30 至 2017/04/29
                                                    中国银
                                                                                             用于“宁夏同心二期风电项目
       《国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201              行银川
 17                                      宁夏国博            50,000 万元      50,000 万元    第一标段 10 万千瓦”项目建           180 个月            2016/6/14
       6 年中银宁东借字 2016003 号)                东城支
                                                                                             设
                                                      行
           注 1:宽限期指借款人只计付借款利息不需偿还借款本金的期限。
           注 2:上述长期借款部分本金已按照合同约定的偿还计划逐期偿还。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除上述处于执行过程中的贷款合同外,无正在执行中的其他银行信贷合同、授信协议等。



                                                                            1-2-179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抵押合同

     (1)主要经营设备抵押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宁夏嘉泽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抵押合同情况如下:
序号                         主债权                           抵押人       抵押权人                  抵押物                  抵押期间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410201201100000112)
                                                                                      宁夏嘉泽红寺堡大河乡一期 10MWp 光伏    2012/12/25-
 1      及其《变更协议》(编号:6410201201100000112003)项    宁夏嘉泽      国开行
                                                                                      项目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组件等机器设备      2032/12/24
        下借款 10000 万元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410201301100000133)
                                                                                      宁夏嘉泽红寺堡大河乡二期 10MWp 光伏    2013/03/11-
 2      及其《变更协议》(编号:6410201301100000133003)项    宁夏嘉泽      国开行
                                                                                      项并网发电目光伏组件等机器设备          2033/03/10
        下借款 9200 万元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410201301100000220)                           宁夏嘉泽红寺堡大河乡二期 30MWp 光伏
                                                                                                                             2013/12/24-
 3      及其《变更协议》编号:6410201301100000220002 项下     宁夏嘉泽      国开行    电站工程项目一期项目光伏组件等机器设
                                                                                                                              2028/12/23
        借款 7300 万元                                                                备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410201301100000222)                           宁夏嘉泽红寺堡大河乡二期 30MWp 光伏
                                                                                                                             2013/12/24-
 4      及其《变更协议》编号 6410201301100000222001 项下借    宁夏嘉泽      国开行    电站工程项目三期项目光伏组件等机器设
                                                                                                                              2028/12/23
        款 7200 万元                                                                  备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410201301100000223)                           宁夏嘉泽红寺堡大河乡二期 30MWp 光伏
                                                                                                                             2013/12/24-
 5      及其《变更协议》编号:6410201301100000223002 项下     宁夏嘉泽      国开行    电站工程项目二期项目光伏组件等机器设
                                                                                                                              2028/12/23
        借款 7300 万元                                                                备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400441752011020012)
                                                                                      宁夏红寺堡风电场嘉泽一期 49.5MW 工程   2011/03/03-
 6      及其《变更协议》编号 6400441752025251 项下借款 3780   宁夏嘉泽      国开行
                                                                                      发电机组等机器设备                      2026/03/02
        0 万元




                                                                 1-2-180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主债权                          抵押人       抵押权人                  抵押物                     抵押期间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400441752011020116)
                                                                                     宁夏红寺堡风电场(大河乡耍艺山)嘉泽 4    2011/12/21-
 7     及其《补充协议》(编号:6400441752012025161)项下借   宁夏嘉泽      国开行
                                                                                     9.5MW 工程发电机组等机器设备               2026/12/20
       款 33600 万元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400441752012020088)
                                                                                     宁夏红寺堡风电场(大河乡磨脐子)嘉泽 4    2012/05/23-
 8     及其《补充协议》6400441752013025004 项下借款 31000    宁夏嘉泽      国开行
                                                                                     9.5MW 工程发电机组等机器设备               2027/05/22
       万元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400441752012020089)
                                                                                     宁夏红寺堡风电场(大河乡小井子)嘉泽 4
 9     及其《补充协议》(编号:6400441752013025004)项下 3   宁夏嘉泽      国开行                                               2012-2027
                                                                                     9.5MW 工程风电机组等机器设备
       1000 万元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400441752012020090)
                                                                                     宁夏同心风电场嘉泽田家岭 49.5MW 工程      2012/06/15-
 10    及其《补充协议》(编号:6400441752013025005)项下借   宁夏嘉泽      国开行
                                                                                     风力发电机组等机器设备                     2027/06/14
       款 32000 万元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400441752012020091)                           宁夏同心风电场嘉泽康家湾 49.5MW 工程      2012/10/15-
 11                                                          宁夏嘉泽      国开行
       项下借款 32000 万元                                                           发电机组等机器设备                         2027/10/14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400441752012020092)
                                                                                     宁夏红寺堡风电场嘉泽青山 49.5MW 工程      2013/04/24-
 12    及其《变更协议》(编号:640044175201202009002)项下   宁夏嘉泽      国开行
                                                                                     发电机组等机器设备                         2028/04/23
       借款 28900 万元
                                                                          中信金融
       《融资租赁合同(直租)》(编号:CITICFL-C-2015-0029                           鄯善二期 49MW 工程风力发电机组及升压     2015/10/26-2
 13                                                          新疆嘉泽     租赁有限
       号)项下租赁成本人民币 29,199.95 万元                                         站电气设备                                  026/10/25
                                                                            公司
                                                                          中信金融
       《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CITICFL-C-2017-0028)                                                                        2017.4.27-
 14                                                          宁夏国博     租赁有限   同心风电场二期后 100MW 项目发电设备
       及其相关合同项下主债权,其中租赁成本 50,000 万元                                                                          2029.4.26
                                                                            公司




                                                                1-2-181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主债权                           抵押人       抵押权人                  抵押物                   抵押期间
                                                                           中信金融
        《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CITICFL-C-2017-0030)                                                                      2017.4.27-
 15                                                           新疆嘉泽     租赁有限   新疆嘉泽鄯善一期 49MW 项目发电设备
        及其相关合同项下主债权,其中租赁成本 15,000 元                                                                          2029.4.26
                                                                             公司

      (2)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
序号                         主债权                           抵押人       抵押权人                  抵押物                   抵押期间
                                                                                      宁夏红寺堡风电场嘉泽青山 49.5MW 工程
                                                                                      项目土地使用权、宁夏同心风电场嘉泽康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400441752011020012、                           家湾 49.5MW 风电项目红寺堡项目区土地
        64004417520110200116、6400441752012020088、640044                             使用权、红寺堡风电场(磨脐子)嘉泽三
        1752012020089、6400441752012020090、6400441752012                             期 49.5MW 工程项目红寺堡项目区土地使
        020091、6400441752012020092、6410201201100000112、                            用权、红寺堡同心风电场嘉泽一期 49.5MW
 1      6410201301100000133、6410201301100000221、6410201     宁夏嘉泽      国开行    工程项目土地使用权、宁夏嘉泽红寺堡大               -
        301100000222、6410201301100000223)及 640044175201                            河乡 20MWp 光伏并网发电工程项目土地
        2020092002、6410201301100000220002、6410201301100                             使用权、红寺堡风电场(大河乡小井子)
        000223001、6410201301100000222001 号借款合同变更协                            嘉泽 49.5MW 工程项目土地使用权、宁夏
        议的抵押合同 01 号                                                            嘉泽红寺堡大河乡光伏二期电站项目土地
                                                                                      使用权、红寺堡风电场(大河乡耍艺山)
                                                                                      嘉泽 49.5MW 工程项目土地使用权




                                                                 1-2-182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主债权                          抵押人         抵押权人                     抵押物                    抵押期间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400441752011020012、
        64004417520110200116、6400441752012020088、640044
        1752012020089、6400441752012020090、6400441752012                               红寺堡风电场(磨脐子)嘉泽三期 49.5MW
        020091、6400441752012020092、6410201201100000112、                              工程项目同心项目区土地使用权、宁夏同
 2      6410201301100000133、6410201301100000221、6410201     宁夏嘉泽       国开行     心风电场嘉泽田家岭 49.5MW 风电项目土                   -
        301100000222、6410201301100000223)及 640044175201                              地使用权、宁夏同心风电场嘉泽康家湾 49.
        2020092002、6410201301100000220002、6410201301100                               5MW 风电项目同心项目区土地使用权
        000223001、6410201301100000222001 号借款合同变更协
        议的抵押合同 02 号


       3、应收账款质押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宁夏嘉泽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质押合同情况如下:
序
                            主债权                        质押人      质押权人                   质押物                          质押期间
号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410201201100000112)                        宁夏嘉泽红寺堡大河乡一期 10MWp 光伏
1      及其《变更协议》(编号:6410201201100000112003)项 宁夏嘉泽     国开行     并网发电项目建成后电费收费权及项下    2012/12/25-2032/12/24
       下借款 10000 万元                                                          全部收益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410201301100000133)                        宁夏嘉泽红寺堡大河乡二期 10MWp 光伏
2      及其《变更协议》(编号:6410201301100000133003)项 宁夏嘉泽     国开行     并网发电项目建成后电费收费权及项下    2013/03/11-2033/03/10
       下借款 9200 万元                                                           全部收益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410201301100000220)                        宁夏嘉泽红寺堡大河乡二期 30MWp 光伏
3      及其《变更协议》编号:6410201301100000220002 项下 宁夏嘉泽      国开行     电站工程项目一期建成后电费收费权及    2013/12/24-2028/12/23
       借款 7300 万元                                                             项下全部收益



                                                                   1-2-183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
                          主债权                          质押人      质押权人                 质押物                         质押期间
号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410201301100000223)                         宁夏嘉泽红寺堡大河乡二期 30MWp 光伏
4    及其《变更协议》编号:6410201301100000223002 项下 宁夏嘉泽        国开行    电站工程项目二期建成后电费收费权及     2013/12/24-2028/12/23
     借款 7300 万元                                                              项下全部收益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410201301100000222)                         宁夏嘉泽红寺堡大河乡二期 30MWp 光伏
5    及其《变更协议》编号 6410201301100000222001 项下借 宁夏嘉泽       国开行    电站工程项目三期建成后电费收费权及     2013/12/24-2028/12/23
     款 7200 万元                                                                项下全部收益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400441752011020012)
                                                                                 宁夏红寺堡风电场嘉泽一期 49.5MW 工
6    及其《变更协议》编号 6400441752025251 项下借款 37800 宁夏嘉泽     国开行                                           2011/03/03-2026/03/02
                                                                                 程建成后电费收费权及项下全部收益
     万元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400441752011020116)                         宁夏红寺堡风电场(大河乡耍艺山)嘉泽
7    及其《补充协议》(编号:6400441752012025161)项下 宁夏嘉泽        国开行    49.5MW 工程建成后电费收费权及其项下    2011/12/21-2026/12/20
     借款 33600 万元                                                             全部收益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400441752012020088)                         宁夏红寺堡风电场(大河乡磨脐子)嘉泽
8    及其《补充协议》(编号:6400441752013025003)项下 宁夏嘉泽        国开行    49.5MW 工程建成后电费收费权及项下全    2012/05/23-2027/05/22
     31000 万元                                                                  部收益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400441752012020089)                         宁夏红寺堡风电场(大河乡小井子)嘉泽
9    及其《补充协议》(编号:6400441752013025004)项下 宁夏嘉泽        国开行    49.5MW 工程建成后电费收费权及项下全               2012-2027
     31000 万元                                                                  部收益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400441752012020090)
                                                                                 宁夏同心风电场嘉泽田家岭 49.5MW 工
10   及其《补充协议》(编号:6400441752013025005)项下 宁夏嘉泽        国开行                                           2012/06/15-2027/06/14
                                                                                 程建成后电费收费权及项下全部收益
     借款 32000 万元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400441752012020092)
                                                                                 宁夏红寺堡风电场嘉泽青山 49.5MW 工
11   及其《变更协议》(编号:640044175201202009002)项 宁夏嘉泽        国开行                                           2013/04/24-2028/04/23
                                                                                 程建成后电费收费权及项下全部收益
     下借款 28900 万元



                                                                   1-2-184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
                           主债权                          质押人      质押权人                 质押物                        质押期间
号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400441752012020091)                          宁夏同心风电场嘉泽康家湾 49.5MW 工
12                                                       宁夏嘉泽       国开行                                          2012/10/15-2027/10/14
     项下借款 32000 万元                                                          程建成后电费收费权及项下全部收益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410201401100000261)
     及其《变更协议》编号:6410201401100000261002 项下                            宁夏国博同心风电场一期 300MW 风电项
13   12500 万元;                                        宁夏国博       国开行    目一期建成后的电费收费权及项下全部    2014/05/22-2029/05/21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41020141100000338)                           收益
     项下 68500 万元
                                                                                  宁夏同心风电场国博新能源有限公司一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410201501100000447)
14                                                       宁夏国博       国开行    期 300MW 项目二期建成后的电费收费权   2015/04/30-2030/04/29
     项下 68500 万元
                                                                                  及项下全部收益
                                                                                  宁夏同心风电场国博新能源有限公司一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410201501100000448)
15                                                       宁夏国博       国开行    期 300MW 项目三期建成后的电费收费权   2015/04/30-2030/04/29
     项下借款 69500 万元
                                                                                  及项下全部收益
                                                                       中信金融
     《融资租赁合同(直租)》编号为:CITICFL-C-2015-0029
16                                                         新疆嘉泽    租赁有限   新疆嘉泽二期 49MW 项目电费收益权      2015/10/26-2026/10/25
     号)项下租赁成本为人民币 29,199.95 万元
                                                                         公司
                                                                       中信金融
     《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CITICFL-C-2017-0028)                            同心风电场二期后 100MW 项目电费收益
17                                                     宁夏国博        租赁有限                                           2017/4/27-2029/4/26
     及其相关合同项下主债权,其中租赁成本 50,000 万元                             权、收取的全部电费及相关款项权利
                                                                         公司
                                                                       中信金融
     《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CITICFL-C-2017-0030)                            新疆嘉泽鄯善一期 49MW 项目电费收益
18                                                     新疆嘉泽        租赁有限                                           2017/4/27-2029/4/26
     及其相关合同项下主债权,其中租赁成本 15,000 元                               权、收取的全部电费及相关款项权利
                                                                         公司




                                                                    1-2-185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4、股权质押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宁夏嘉泽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股权质押合同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                                    主债权                                     出质人   被担保人    质权人      出质标的      质押期间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41020141100000261)及其《变更协议》编号:
                                                                                                                                  与各主合
        641020141100000261002 项下借款 12500 万元
                                                                                                                    宁夏国博 6.   同项下借
 1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41020141100000338)项下借款 68500 万元      发行人   宁夏国博     国开行
                                                                                                                    3 亿股股权    款期限一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410201501100000447)项下借款 68500 万元
                                                                                                                                      致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410201501100000448)项下借款 69500 万元
                                                                                                                                  与主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CITICFL-C-2017-0028)及其相关合同项下主债                          中信金融租   宁夏国博 2.
 2                                                                                 发行人   宁夏国博                              项下债权
        权,其中租赁成本 50,000 万元                                                                   赁有限公司   8 亿股股权
                                                                                                                                  期限一致
                                                                                                                    新疆嘉泽 1.   与主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CITICFL-C-2015-0029、CITICFL-C-2017-0030、)                       中信金融租
 3                                                                               发行人     新疆嘉泽                7401 亿股     项下债权
        及其相关合同项下主债权,其中租赁成本 44,199.95 元                                              赁有限公司
                                                                                                                      股权        期限一致


       5、保证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宁夏嘉泽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担保合同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      合同名称                担保金额               债权人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式    签署日期           担保期间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41
                      0201401100000261)及其《变更协议》                                    连带责任                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
 1       《保证合同》                                    国开行   发行人         宁夏国博               2014/5/19
                      编号:641020141100000261002 项下                                        保证                  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借款 12500 万元



                                                                  1-2-186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合同名称                 担保金额                 债权人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式   签署日期           担保期间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41
                                                                                         连带责任                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
 2     《保证合同》 0201401100000338)项下借款 68500      国开行   发行人     宁夏国博              2014/10/16
                                                                                           保证                  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万元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41
                                                                                         连带责任                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
 3     《保证合同》 0201501100000447)项下借款 68500      国开行   发行人     宁夏国博              2015/4/23
                                                                                           保证                  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万元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号:641
                                                                                         连带责任                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
 4     《保证合同》 0201501100000448)项下借款 69500      国开行   发行人     宁夏国博              2015/4/23
                                                                                           保证                  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万元
                                                          中信金
                    《融资租赁合同(直租)》(编号为:C                                                          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融租赁                         连带责任
 5     《保证合同》 ITICFL-C-2015-0029 号)项下租赁成              发行人     新疆嘉泽              2015/10/26   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
                                                          有限公                         保证
                    本人民币 29,199.95 万元                                                                      日起两年
                                                          司
                                                          中国银
                    《国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2016
                                                          行银川                         连带责任                主债权清偿期届满之日
 6     《保证合同》 年中银宁东借字 2016003 号)项下借              发行人     宁夏国博              2016/6/14
                                                          东城支                         保证                    起两年
                    款 50,000 万元
                                                          行
                    《融资租赁合同(电站直租)项目》
                                                          中信金                                                 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合同编号为:CITICFL-C-2017-002                            宁夏国
                                                          融租赁                         连带责任                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被
 7     《保证合同》 8、CITICFL-C-2017-0030)及其相关               发行人       博、                2017-4-27
                                                          有限公                         保证                    担保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合同项下主债权,其中租赁成本 650,                         新疆嘉泽
                                                          司                                                     之日起两年。
                    000,000.00 元。




                                                                   1-2-187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五)融资租赁合同

    2015 年 10 月 26 日,新疆嘉泽与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署了《融资租赁
合同(直租)》(编号为:CITICFL-C-2015-0029 号),新疆嘉泽以融资租赁方式
取得鄯善风电二期 49MW 风电项目所需发电设备,租赁期限和租前期共计 11 年,
2016 年 1 月 31 日为概算起租日,含税租赁成本为人民币 29,199.95 万元,租赁
物的留购价为人民币零元。
    2015 年 10 月 26 日,新疆嘉泽、天源科创及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署了
《三方采购协议》,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追认委托新疆嘉泽以其自身名义与天
源科创签订《新疆嘉泽发电有限公司鄯善二期 49MW 工程风力发电机组及升压
站电气设备销售合同》及其《补充协议》,进行《融资租赁合同(直租)》项下租
赁设备的采购;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依据《三方采购协议》将租赁物购买价款
付至新疆嘉泽专项用于租赁设备的采购。
    2017 年 4 月 27 日,宁夏国博与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署了《融资租赁合
同(电站直租项目)》(合同编号:CITICFL-C-2017-0028),宁夏国博以融资租赁
方式取得租赁物宁夏国博同心风电场二期后 100MW 直租项目的发电设备,租前
期及租赁期限共计 12 年,2018 年 6 月 15 日为概算起租日,含税租赁成本为人
民币 50,000 万元,租赁物的留购价为人民币壹元。
    2017 年 4 月 27 日,宁夏国博、天源科创及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署了《三
方采购协议》(合同编号:CITICFL-C-2017-0028-P-WT),为实现融资租赁合同
的目的,基于承租人宁夏国博对租赁物和供货人天源科创的选择,出租人中信金
融租赁有限公司根据该合同约定,直接从天源科创处购买租赁物并取得该等租赁
物的完整所有权,同时,其委托承租人宁夏国博按照该合同约定向供货人天源科
创支付租赁物的购买价款。
    2017 年 4 月 27 日,新疆嘉泽与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署了《融资租赁合
同(电站直租项目)》(合同编号:CITICFL-C-2017-0030),新疆嘉泽以融资租赁
方式取得租赁物新疆嘉泽鄯善一期 49MW 项目的发电设备,租前期及租赁期限
共计 12 年,概算起租日为 2017 年 6 月 15 日,含税租赁成本为人民币 15,000 万
元,租赁物的留购价为人民币壹元。
    2017 年 4 月 27 日,新疆嘉泽、天源科创及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署了《三

                                    1-2-188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方采购协议》(合同编号:CITICFL-C-2017-0030-P-WT),为实现融资租赁合同
的目的,基于承租人新疆嘉泽对租赁物和供货人天源科创的选择,出租人中信金
融租赁有限公司根据该合同约定,直接从天源科创处购买租赁物并取得该等租赁
物的完整所有权,同时,其委托承租人新疆嘉泽按照该合同约定向供货人天源科
创支付租赁物的购买价款。

(六)债权保障协议

    2015 年 12 月 4 日,发行人、金元荣泰、嘉实龙博、科信源以及发行人的实
际控制人陈波与国开行签署了《关于解除宁夏嘉泽借款部分担保措施之债权保障
协议》,对关联方为发行人向国开行借款所提供的各项担保措施予以约定。


三、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重大对外担
保的情形。


四、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重大诉讼或
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
司,以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重大诉讼或仲
裁事项。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刑
事诉讼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
技术人员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情况。




                                    1-2-189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相关机构基本情况
     发行人: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波
     住所:                    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寺堡区大河乡埡隘子
 1
     联系电话:                0951-5100532
     传真:                    0951-5100533
     联系人:                  张建军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杰
     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14 楼
     联系电话:                021-23219655
 2
     传真:                    021-63411627
     保荐代表人:              赵鹏、周晓雷
     项目协办人:              陈邦羽
     项目经办人:              袁先湧、黄知行、吴俊、陈魏龙、陈相君
     律师事务所: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刘继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38 号泰康金融大厦 9 层
 3
     联系电话:                010-65890699
     传真:                    010-65176800
     经办律师:                沈义、谢春梅、张燕
     会计师事务所: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叶韶勋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4
     联系电话:                010-65542288
     传真:                    010-65547190
     经办注册会计师:          李耀忠、米文莉
     资产评估机构:            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              闫全山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东兴隆街 56 号 6 层 615
 5
     联系电话:                010-83549216
     传真:                    010-83549215
     经办注册评估师:          温云涛、蒋东勇
     股票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负责人:                  聂燕
 6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
     联系电话:                021-58708888
     传真:                    021-58899400

                                      1-2-190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收款银行:                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常德支行
 7   户名: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010900120510531


二、预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初步询价日期:                 2017 年 7 月 5 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17 年 7 月 7 日
网上、网下申购日期:           2017 年 7 月 10 日
网上、网下缴款日期:           2017 年 7 月 12 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1-2-191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投资者可以查阅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该等文件也在指定
网站上披露,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上市后适用);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地点、网址

    投资者可于本次发行承销期间,到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办公地点
查阅。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上午 9:00-11:00 和下午 1:30-4:30。

    公司网站:http://www.jzne.net.cn/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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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本页无正文,为《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摘要》之盖章页)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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