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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泽新能:关于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7-08-31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17-017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不影响公司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

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概述

    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发布了财会〔2017〕13 号《关于印发

<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

营>的通知》,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发布了财会〔2017〕15 号《关于印发

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执行上述会计政策规定而进行的调整,


                                  1
不影响公司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一届十三次董事会、一届九次监事会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同意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

终止经营》规范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

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要求,与企业日

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

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

收支。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

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

    (二)变更日期

    经公司一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的要求

时间开始执行前述两项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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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相关会计处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

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

助》的要求执行。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暂未涉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

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规定的此类事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要求,公司将修改

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

“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与日常活

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公司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前存

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

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公司 2017 年 1-6 月

不存在政府补助情况。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无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

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

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
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原会

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一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一届九次监事会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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