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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泽新能:一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17-08-31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17-013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一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一届十三次
董事会于 2017 年 8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董事、监事、高管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本次会
议应签字董事 9 人,实签字董事 9 人。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日披

露的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宁夏国博新能源有限公司

增资 14,300 万元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向全资子公司宁夏国博

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14,300万元,用于公司募投项目宁夏同心风电场

国博新能源有限公司二期风电300MW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公司募集

资金和自有资金,其中:募集资金107,349,655.66元,自有资金

35,650,344.34元。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宁夏国博新能源有限公司

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6)。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

    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发布了财会〔2017〕13 号《关于印发

<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

营>的通知》,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发布了财会〔2017〕15 号《关于印发

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执行上述会计政策规定而进行的调整,

不影响公司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2
    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同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

导致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六届宁夏黄河金岸(吴忠)国际马

拉松赛事进行赞助的议案》;

    为支持吴忠国际马拉松赛事,公司董事会同意向第六届宁夏黄河

金岸(吴忠)国际马拉松赛事进行赞助,赞助金额为 280 万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经营范围的议案》;

    因公司于近日取得了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证书和承

装(修、试)电力设施(四级)许可证,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

程》中经营范围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修改前后对照表

               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
营范围为:新能源电站(包括太阳能、 营范围为:新能源电站(包括太阳能、
风能、生物能等)和智能微网的投资、 风能、生物能等)和智能微网的投资、
建设、运营;与新能源相关的技术开发、 建设、运营;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
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四级);


                                      3
                   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与新能源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
                                    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

    上述经营范围变更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范围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

召集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述第二项、第五项议案。

    1、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 年 9 月 15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绿地 21 城 D 区企业公园 68 号楼宁

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 楼会议室。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日披

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1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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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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