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泽新能:一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18-02-01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18-008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一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一届十八次
董事会于 2018 年 1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董事、监事、高管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本次会
议应签字董事 9 人,实签字董事 9 人。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泰通(泰州)工业有限公司、
江苏中盛创新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中盛光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王兴
华先生签署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与泰通(泰州)工业有限公司、江苏中盛创新机
电科技有限公司、中盛光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王兴华先生签署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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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重组框架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签署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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