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嘉泽新能: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2-01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18-010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 年 1 月 3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绿地 21 城 D 区企业

   公园 68 号楼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

   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739,308,35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89.979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

   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陈波董事长主持。公司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

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张建军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常务副总经

  理韩晓东先生、财务总监安振民先生、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汪强

  先生、副总经理巨新团先生均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722,464,990 99.9990          7,100 0.0010          0 0.0000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739,308,359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序号
                                                     (%)           (%)     (%)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   37,823,642     99.9812   7,100   0.0188       0   0.0000
 1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公司股东金元荣泰国际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为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未来配套募集资金的意向认购方之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在审议第

       一项议案时,该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北京嘉实龙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已回避表决。

              2、第二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该项议案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沈义、高雪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

       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

  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