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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泽新能: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2018-05-05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18-033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因筹划重大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

定,经公司董事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嘉

泽新能;证券代码:601619)自2017年10月31日上午开市起停牌。经

公司与有关各方论证,认为该事项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继

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召开了一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

并于 2018 年 3 月 3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7 日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上证公函

【2018】0327 号《关于对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以下简称


                                  1
“《问询函》”),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8 日披露的《宁夏嘉泽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6)。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各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按照《问

询函》的要求,对所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鉴于《问询函》

涉及的部分事项尚需进一步补充、核实和完善,并需相关中介机构出

具核查意见,公司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回复工作,公司已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至 2018 年 5 月 4 日前回复《问询函》有关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5 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27)。

    鉴于《问询函》涉及的部分事项尚需进一步补充、核实和完善,

公司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回复工作,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

请延期至2018年5月11日前回复《问询函》有关内容,敬请广大投资

者谅解。

    延期回复《问询函》期间,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

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公司将进一

步协调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问询函》的回复工作,争取尽快向上

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回复文件,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按照相

关规定申请公司股票复牌。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2
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为

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

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八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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