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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旗滨集团: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款的公告2015-01-28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15-013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 年 4 月 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全资
子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财务资助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协议约定福建旗滨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旗滨”)同意将注册中期票据金额人民币 10 亿元提
供给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玻璃”)使用,用于补充漳州玻璃
的 营 运 资 金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13 年 4 月 9 日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旗滨集团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财务资助协
议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3-037)。
    经 201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的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
司全资子公司漳州玻璃与福建旗滨签订的《财务资助协议书》生效。
    2015 年 1 月 27 日,漳州玻璃收到福建旗滨款项 39640 万元,该款项为福建
旗滨所发行的 2015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4 亿元扣除漳州玻璃应承担的承销费
360 万元后的余额。
    漳州玻璃使用上述 2015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资金费率为发行利率每年
7.8%、发行承销费率每年 0.3%,即年资金使用费率为 8.1%,在使用期限内固定
不变,且按年支付使用费。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0 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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