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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旗滨集团: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7-26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16-054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于 2016 年 7 月 20
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
通知,本次会议于 2016 年 7 月 25 日(星期一)上午 11:00 在公司办公总部会议
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到会监事三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邓凌云先生主持,董
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和表决, 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A 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监事会认为:《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
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
构,建立和完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管理团队的积极性,
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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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A 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A 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人员名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
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股权激励有
关事项备忘录 2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 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
    三、上网公告附件
    1、旗滨集团监事会关于 2016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
查意见;
    2、旗滨集团 2016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 0 一六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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