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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旗滨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9-15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16-069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9 月 9
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
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14 日(星期三)上午 9:00 以通讯方
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共 9 名。会议由董事长
葛文耀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6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中授权事项
第(7)项“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锁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
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锁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
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根据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对《公司章程》第一章第六条、第三章第十八条
进行修订,修订的内容具体如下:
    (1)原章程第一章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50,413.975 万元。”
    修订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60,833.975 万元。”
    (2)在原章程第三章第十八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250,413.975 万股, 均为
普通股, 并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修订为:“公司股份总数为 260,833.975 万股, 均为普通股, 并以人民币标

                                    1
明面值。”
   《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涉及股权激励事宜,根据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
的授权,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旗滨集团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16-070)。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0 一六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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