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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旗滨集团: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2017-05-27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17-050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7年5月25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7,945万股



    根据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 A 股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17 年激
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日前,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登公司”)通知,中登公司已于 2017 年 5 月 25 日完成对公司
2017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17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
份的审核与登记。至此,本公司董事会已经完成了 2017 年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
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17 年 5 月 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17 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确定了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公司独立董
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
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法律意
见书。具体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17 年 5 月 4 日
    2、授予数量:本次授予 7,945 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的 1,302.50 万股限制

                                   1
 性股票将于本激励计划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召开董事会授予。
       3、授予人数:92 人
       4、授予价格:2.28 元/股
       5、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激励计划草案中激励对象杨亚军因离职原因而被公司取消了获授 12.5 万股
 限制性股票的资格。公司 2017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总数由拟授予数量 9,260 万股调整为实际授予数量 9,247.5 万股,其中首次限
 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拟授予 7,957.5 万股调整为实际授予 7,945 万股;预留授予
 数量 1302.5 万股不变。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获授的限制性股   约占本计划总   约占授予时公司
序号     姓名             职位
                                      票数量(万股)   量的比例(%) 总股本比例(%)

一、董事、高管
 1      张柏忠          董事、总裁           600           6.49            0.23
 2      张国明     董事、财务总监            375           4.06            0.14
 3       胡勇             副总裁             375           4.06            0.14
二、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
                                          6,595           71.32            2.53
干(89人)
三、预留人员                             1,302.5          14.08            0.5
                 合计                    9,247.5           100            3.55

       注:2017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聘任张柏忠为公司总
 裁、胡勇为公司副总裁、张国明为公司财务总监。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将于本计划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召开董事会授
 予。届时须确定预留授予的权益数量、激励对象名单、授予价格等相关事宜,监
 事会负责核实,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
 时准确披露该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解锁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1) 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
 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 年。
       (2) 锁定期与解锁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锁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

                                         2
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和 36 个月, 各限
售期均自授予之日起计算。
    在锁定期内,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在解锁日,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申请解锁,解锁日必须为交易日。

   ①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时间及比例安排如下: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性股票数量比例
             自首次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一次解锁                                                      40%
             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二次解锁                                                      30%
             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满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三次解锁                                                      30%
             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②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时间及比例安排如下: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17 年内授予的解锁时间及比例安排如下: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性股票数量比例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
第一次解锁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部分授予日起24个月内             4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
第二次解锁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部分授予日起36个月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满36个月后
第三次解锁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部分授予日起48个月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18 年授予的解锁时间及比例安排如下:

                                                         可解锁数量占限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制性股票数量比
                                                               例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12个月后且
第一次解锁   自首次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50%
             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满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二次解锁                                                      50%
             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3
    (3) 解锁条件
    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符合解锁业绩条件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及公司业绩考核条件如下:

  解锁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次解锁   以2015年净利润为基数,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10%;
 第二次解锁   以2015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20%;
 第三次解锁   以2015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30%。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2017年授予的解锁安排及公司业绩考核条件如下:

  解锁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次解锁    以2015年净利润为基数,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10%;
 第二次解锁    以2015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20%;
 第三次解锁    以2015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30%。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2018年授予的解锁安排及公司业绩考核条件如下:

  解锁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次解锁    以2015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20%;
 第二次解锁    以2015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30%。
    以上“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②激励对象个人绩效符合解锁业绩条件

    根据公司《考核办法》,各批限制性股票首个可解锁日前,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根据激励对象前一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
是否可解锁及解锁比例。
    在解锁日,公司为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若未满足业绩考
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锁,由公司回
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2017 年 5 月 16 日,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 2017 年股
权激励授予限制性股票增加注册资本及股本事宜出具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验资报告》(CAC 证验字[2017]0033 号)。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17 年

                                   4
5 月 15 日 止 , 公 司 已 收 到 92 名 首 次 授 予 的 激 励 对 象 缴 纳 的 出 资 款
181,146,000.00 元,全部以货币资金出资,其中:增加注册资本(股本)
79,450,000.00 元,增加资本公积 101,696,000.00 元。变更后的公司注册资本
为人民币 2,684,437,940.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2,684,437,940.00 元(大写:贰
拾陆亿捌仟肆佰肆拾叁万染仟玖佰肆拾元整)。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授予的 7,945 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 2017 年 5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审核和登记。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激励计划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
87,375 万股,公司股本总数为 2,604,987,940 股,其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3.54%;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变更为 2,684,437,940 股,福建旗滨持有本
公司股份不变,其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2.55%。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证券类别           变更前数量               变更数量          变更后数量

无限售流通股            2,471,639,750                      0      2,471,639,750
限售流通股                133,348,190            79,450,000         212,798,190
      合计              2,604,987,940            79,450,000       2,684,437,940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业绩将产生一定的影响。以 2017 年 5 月 4 日为
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经计算,合并报表口径 2017 年-2020 年各年度
进行分摊的成本暂估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激励成本摊销          6,356.33          6,984.98   2,724.14       698.5
                                        5
    注:1、上述成本预测和摊销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的考虑,未考虑所授予限
制性股票未来未解锁的情况。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
报告为准。
   九、报备文件
    1、中登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验资报告》(CAC 证验字[2017]0033 号)。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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