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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旗滨集团: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暨上市公告2018-05-21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18-059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31,680,000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 年 5 月 25 日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首
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的议案》。经业绩考核,公司 2017 年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对象所持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条件已达成,公司拟解锁股份
数量为 31,680,000 股,解锁日暨上市流通日为 2018 年 5 月 25 日。具体情况如
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1. 2017 年 2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案)>的议案》;
预案未确定具体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
    2. 2017 年 3 月 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7 年 A 股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2017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 9,260 万股,其中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 7,957.5 万股
万股(授予价格 2.28 元/股,激励人数 93 人);预留授予数量 1302.5 万股。
    3. 2017 年 3 月 27 日,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实施 2017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1
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 2017 年 5 月 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17 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
的议案》,公司 2017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9,260 万股调整为 9,247.5 万股,其中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93 人
调整为 92 人,授予数量由 7,957.5 万股调整为 7,945 万股;预留授予数量 1302.5
万股不变。董事会确定首次授予日为 2017 年 5 月 4 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7,945
万股,授予价格 2.28 元/股。
    5. 2017 年 5 月 25 日,2017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7,945 万股限制性股票
已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登记。
    6. 2017 年 7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6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
购价格及 2017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了现金股利人民币 1.5 元(含
税)。2017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2.28 元/股调整为 2.13
元/股。
    7. 2017 年 12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取消 2017 年限制性
股票辞职激励对象罗团德的激励对象资格,并对其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5 万
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
    8. 2018 年 3 月 8 日,公司办理了 2017 年激励计划对象罗团德所持的限制
性股票 25 万股的回购手续,该股份已于 2018 年 3 月 12 日予以注销。
    经上述变化后,公司 2017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总数为 7920
万股,回购价格为 2.13 元/股,授予人数为 91 人。
    9. 2018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的议案》, 经考核通
过,2017 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的条件已达成,公司决定办理 2017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91 名激励对象的第一个解锁期 3,168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
                                       2
       锁暨上市相关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二、2017 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达成的说明
           (一)锁定期届满
           根据《旗滨集团 2017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自
       授予之日起至解锁日间为限制性股票锁定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
       时间为自首次授予日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交易日当日止。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17 年 5 月 4
       日,首次授予完成登记日为 2017 年 5 月 25 日。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要求,截止公司目前确定的上市流通
       日 2018 年 5 月 25 日,2017 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锁定期 12 个月届满。
           (二)解锁条件已完成情况说明

             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是否满足条件的说明
                                                        公司 2017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1、旗滨集团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告;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被注册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告;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最近 36 个月内未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所认定的不能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和其他股权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的终止事项。
                                                        公司满足该条规定的解锁条件。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交易所认
    最近 12 个月内被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
为不适当人选;                                       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管理人员情形的;                                        激励对象未出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
    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情         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人员;
形。                                                    激励对象没有出现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
                                                 3
                                                       股权激励终止情形;
                                                           激励对象没有被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
                                                       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情形。激励对象满足该条
                                                       规定的解锁条件。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并出具 CAC 证审字[2018]0194 号审计报告,公
                                                       司 2017 年度的经营业绩完成考核目标情况如下:
                                                           1、2017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 114,264.83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3、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符合解锁业绩条件               润为 108,007.64 万元;
    第一次解锁业绩考核目标:以 2015 年净利润为             2、2017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基数,2017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10%;“净利润”、 为 114,264.83 万元,在 2015 年净利润 17,133.26
“净利润增长率”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万元的基础上增长 566.92%,2017 年度归属于上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08,007.64 万元,在 2015 年全年扣除非经常性
                                                       损 益 的净 利润 10,318.61 万 元的 基 础上 增长
                                                       946.73%;
                                                           综上,2017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结果符合
                                                       2017 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的条件。
4、激励对象个人绩效符合解锁业绩条件
根据公司《考核办法》,各批限制性股票首个可解锁
日前,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激励对象前一年
度绩效考评结果,将激励对象划分为 4 个等级,其中
个人绩效考核评分在 60 分以上(含 60 分)可解锁,
具体可解锁比例如下:
                                                       公司 2017 年度考核,91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
(1)工作考评得分≥80 分,年度可解锁股份比例为
                                                       核均满足解锁条件。
100%;
(2)工作考评得分≥70 分、<80 分,年度可解锁股
份比例为 90%;
(3)工作考评得分≥60 分、<70 分,年度可解锁股
份比例为 80%;
(4)工作考评得分<60 分,年度不能解锁股份。


           三、本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
           1、目前,公司 2017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 91 名,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激励对象为 91 人。根据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针对公司层面业绩以及所有激励对象个人的考核结果,上述 91 名激励对象均
      符合第一期解锁条件,对应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可全部解锁。可以解锁的 91 名
      激励对象中,董事及高管 5 人,其他管理人员、业务(技术)人员共 86 人。其
      中宋辉先生、凌根略先生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自 2018
                                                   4
年 4 月 9 日起担任公司副总裁。
       2、公司 2017 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的股份比例是 40%,解除限
售的股份股份数量为 3,168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1.18%。

       具体如下:
                                                            单位:万股
                                       已获授予限     本次可解锁
                                                                   本次解锁数量占限制
序号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数     限制性股票
                                                                   性股票总数比例%
                                             量         数量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 张柏忠      董事、总裁                 600.00       240.00                 3.03
   2    宋辉          副总裁                 490.00       196.00                 2.47
   3    凌根略        副总裁                 430.00       172.00                 2.17
   4    胡勇          董事、副总裁           375.00       150.00                 1.89
   5    张国明        董事、财务总监         375.00       150.00                 1.89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2,270.00         908.00                11.46

二、其他激励对象(86 人)
           其他激励对象小计              5,650.00       2,260.00                28.54

               合计(91 人)             7,920.00       3,168.00                40.00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第一期解锁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18
年 5 月 25 日。
       2、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第一期解锁限制性股票上市数量:
3,168.00 万股。
       3、上述限制性股票不存在被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4、董事、监事和高管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激励对象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的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张柏忠、宋辉、凌根略、张国明、胡勇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其上
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为本年度实际可上市流通股
份,剩余 75%将继续锁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
                                         5
有的公司股份。
    5、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本结构(单位:
                                    持股比                                             持股比
      股)              数量                       数量    比例(%)       数量
                                    例(%)                                            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
                     145,939,190      5.42    -31,680,000 -1.177        114,259,190      4.25
流通股

1、其他境内法人持
有股份

2、境内自然人持股    145,939,190      5.42    -31,680,000 -1.177        114,259,190      4.25

二、无限售条件流
                 2,545,465,750 94.58          31,680,000    1.177      2,577,145,750 95.75
通股

三、股份总数        2,691,404,940     100                              2,691,404,940     100
    公司股本结构变动,仅考虑截止目前股本结构的情况,股份总数未考虑公司
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 3 名所持有的 243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非公司上
述 2017 年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回购注销事已经 2018 年 3 月 27 日公
司第三届第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但尚未办理完毕)的影响。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 2017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的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锁已取得必
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2017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解锁事宜。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二)监事会书面核查意见
   (三)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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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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