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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旗滨集团: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暨上市公告2019-01-05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19-005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5,154,800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 年 1 月 11 日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预留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的议案》。经业绩考核,公司 2017 年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对象所持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达成,公司本次拟解锁股份
数量为 5,154,800 股,解锁日暨上市流通日为 2019 年 1 月 11 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1. 2017 年 2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案)>的议案》;
预案尚未确定具体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
    2. 2017 年 3 月 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 2017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2017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 9,260 万股,其中首次限制
性股票授予数量 7,957.5 万股万股(授予价格 2.28 元/股,激励人数 93 人);预
留授予数量 1,302.5 万股。
    3. 2017 年 3 月 27 日,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1
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实施 2017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4. 2017 年 5 月 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
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17 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的议
案》。公司 2017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9,260
万股调整为 9,247.5 万股,其中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93 人调整为
92 人,授予数量由 7,957.5 万股调整为 7,945 万股;预留授予数量 1302.5 万股
不变。董事会确定首次授予日为 2017 年 5 月 4 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7,945
万股,授予价格 2.28 元/股。
    5. 2017 年 5 月 25 日,2017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7,945 万股限制性股票
已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6. 2017 年 7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6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
购价格及 2017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了现金股利人民币 1.50 元
(含税)。2017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2.28 元/股调整为
2.13 元/股。
    7. 2017 年 11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7 年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 86 位激励对象授予 2017 年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
1,302.5 万股,授予价格为 2.46 元/股,并确定授予日为 2017 年 11 月 13 日。
    8. 2017 年 12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股权激励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名
单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
将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股份总数调整为 1,291.7 万
股,其授予人数由 86 人调整为 83 人,预留股份授予价格 2.46 元/股不变;同意
公司取消 2017 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辞职人员罗团德的激励对象资格,并对其
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 2.13 元/股。
    9. 2018 年 1 月 11 日,公司完成了对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
份 1,291.7 万股的审核与登记。授予人数为 83 人,授予价格为 2.46 元/股。
                                      2
    10. 2018 年 3 月 8 日,公司办理了辞职对象罗团德所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5
万股的过户手续,该股份已于 2018 年 3 月 12 日予以注销。
    11. 2018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决定取消离职人员邝远江 2017 年股权激励预留授予对象的激励资格,
并对其持有的 30,000 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购价格 2.46 元/股(在完
成 2017 年年度现金红利分配后其回购价格调整为 2.16 元/股)。
    12. 2018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的议案》,决定办理公司 2017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91 名激励
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 3,168 万股解锁相关手续,解锁日为 2018 年 5
月 25 日。
    13. 2018 年 5 月 25 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公司 2017 年激励计划
首次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股份 3,168 万股实现上市流通。
    14. 2018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
案》。鉴于公司实施了 2017 年年度现金红利分配方案(含税派现 0.30 元/股),
故拟将公司 2017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 1.83 元/股
(2.13-0.30);将公司 2017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
2.16 元/股(2.46-0.30)。
    15. 2018 年 7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一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决定取消离职的 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左养利股权激励
对象资格,并对其持有的 240,0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购价格 1.83 元/股。
    16. 2018 年 9 月 17 日,公司办理了辞职对象左养利所持的限制性股票 24 万
股的过户手续,该股份已于 2018 年 9 月 19 日予以注销。
    17. 2018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的议案》。
决定取消 2017 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离职的激励对象周广股权激励资格,并对
                                      3
     其持有的 150,0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购价格 1.83 元/股。决定办理公司
     2017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82 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 515.48 万
     股解锁相关手续。


          二、2017 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达成的说明
          (一)锁定期届满
          根据《旗滨集团 2017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自
     授予之日起至解锁日间为限制性股票锁定期。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
     时间为自预留授予日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交易日当日止。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 2017 年 11 月 13
     日,预留授予完成登记日为 2018 年 1 月 11 日。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要求,截止目前公司确定的 2017 年
     预留授予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19 年 1 月 11 日。至上述上市流通日,
     2017 年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锁定期 12 个月已届满。
          (二)解锁条件已完成情况说明

            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是否满足条件的说明
                                                        公司 2017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1、旗滨集团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告;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被注册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告;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最近 36 个月内未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所认定的不能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和其他股权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的终止事项。
                                                        公司满足该条规定的解锁条件。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交易所认
    最近 12 个月内被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
为不适当人选;                                       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管理人员情形的;                                           激励对象未出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
    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情           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人员;
形。                                                       激励对象没有出现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
                                                       股权激励终止情形;
                                                           激励对象没有被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
                                                       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情形。激励对象满足该条
                                                       规定的解锁条件。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并出具 CAC 证审字[2018]0194 号审计报告,公
                                                       司 2017 年度的经营业绩完成考核目标情况如下:
                                                           1、2017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 114,264.83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为 108,007.64 万元;
    3、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符合解锁业绩条件
                                                           2、2017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第一次解锁业绩考核目标:以 2015 年净利润为
                                                       为 114,264.83 万元,在 2015 年净利润 17,133.26
基数,2017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10%;“净利润”、
                                                       万元的基础上增长 566.92%,2017 年度归属于上
“净利润增长率”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108,007.64 万元,在 2015 年全年扣除非经常性
                                                       损 益 的净 利润 10,318.61 万 元的 基 础上 增长
                                                       946.73%;
                                                           综上,2017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结果符合
                                                       2017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
                                                       锁的条件。
4、激励对象个人绩效符合解锁业绩条件
根据公司《考核办法》,各批限制性股票首个可解锁
日前,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激励对象前一年
度绩效考评结果,将激励对象划分为 4 个等级,其中
个人绩效考核评分在 60 分以上(含 60 分)可解锁,
具体可解锁比例如下:
                                                       公司 2017 年度考核,82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
(1)工作考评得分≥80 分,年度可解锁股份比例为
                                                       核均满足第一期解锁条件。
100%;
(2)工作考评得分≥70 分、<80 分,年度可解锁股
份比例为 90%;
(3)工作考评得分≥60 分、<70 分,年度可解锁股
份比例为 80%;
(4)工作考评得分<60 分,年度不能解锁股份。
           三、本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
           1、公司 2017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 83 人,目前股
       东名册反映持有限制性股票的人数共 82 名(因辞职已完成股份回购注销的激励
       对象 1 人),因此,公司本次申请办理解除第一期股份限售的激励对象为 82 人。
                                                   5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针对 2017 年公司层面业绩以及所有激励对象
个人的考核结果,上述 82 名激励对象均符合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对应
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可全部解锁。
       本次可以解锁的 82 名激励对象中,无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全部为其他管
理人员及业务(技术)人员。
       2、公司 2017 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的股份比例是 40%,解除限
售的股份股份数量为 515.48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192%。

       具体如下:
                                                               单位:万股
                                     已获授予限   本次可解锁      本次解锁数量占
序号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数   限制性股票     2017 年限制性股票
                                           量        数量           总数比例%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
   2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二、其他激励对象(82 人)
           其他激励对象小计           1,288.70       515.48                 40.00
             合计(82 人)           1,288.70      515.48                   40.00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第一期解锁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19
年 1 月 11 日。
       2、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第一期解锁限制性股票上市数量:515.48
万股。
       3、上述限制性股票不存在被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4、董事、监事和高管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本次解锁,激励对象中无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




                                       6
    5、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本结构(单位:
                                    持股比                                             持股比
      股)              数量                      数量     比例(%)       数量
                                    例(%)                                            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
                     84,490,595       3.14    -5,154,800   -0.192       79,335,795      2.95
流通股

1、其他境内法人持
有股份

2、境内自然人持股    84,490,595       3.14    -5,154,800   -0.192       79,335,795      2.95

二、无限售条件流
                    2,603,869,345   96.86     5,154,800     0.192      2,609,024,145   97.05
通股

三、股份总数        2,688,359,940     100                              2,688,359,940    100
    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股份总数仅考虑截止目前股本结构的情况,未考虑公司
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 3 名所持有的 19.5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非上述
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回购注销事已经 2018 年 12 月 12
日公司第三届第三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但尚未办理完毕)的影响。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考核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 2017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对象的限制
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条件已达成,同意办理公司 2017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 82 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 515.48 万股解锁相关手续。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办理对 2017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
锁期解锁手续。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7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
个锁定期即将到期,经考核,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达成,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可申请解锁。本次解锁事宜符合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
会已获股东大会授权。本事项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合法利益。
    七、监事会书面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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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会对解锁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同意办理解锁。监事会认为: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一期解锁的议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株洲旗滨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株洲旗滨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 2017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本次申请解锁的
82 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解锁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法律
程序;同意董事会和激励对象提出的解锁申请;同意公司办理解锁相关手续。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 2017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的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锁已取得必
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2017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解锁事宜。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二)监事会书面核查意见
   (三)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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