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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旗滨集团:关于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首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2020-01-11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0-004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首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以
下简称“本持股计划”)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持有人发出首次持有人会议
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0 年 1 月 9 日晚上 8:00 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姚培武先生召集和主持。 会议应出席持有人 23 人,实际
出席 23 人,代表公司持股计划份额 58,800,000 份,占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
总份额的 58.8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程事项,对有关议案进行了书面记名投票
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设立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持
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8,800,00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
的 100%;反对 0 份;弃权 0 份。
    为做好本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根据相关法规以及《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及《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
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规定,同意设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
划管理委员会,作为本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
    管理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1 人。管委会成员由全体持
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二)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持
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8,800,00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
的 100%;反对 0 份;弃权 0 份。
    根据《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规定,结合本持股
计划的实际,同意选举姚培武先生、张柏忠先生、张国明先生为株洲旗滨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委员,任期为本持股计划的存续
期。
       (三)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
与本次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8,800,00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
的 100%;反对 0 份;弃权 0 份。
    为了保证公司本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包
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开立并管理本持股计划的证券账户、资金账户及其他相关账户;
    3、代表全体持有人对本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4、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5、管理本持股计划利益分配;
    6、按照本持股计划的规定,决定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事项,以及被取消资格
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处理事项,包括持有人份额变动等;
    7、经持有人会议授权向董事会提出增加持有人的建议;;
    8、决定本持股计划份额的回收、承接以及对应收益的兑现安排;
    9、办理本持股计划份额继承登记;
    10、行使持股计划资产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在锁定期届满后出售公 司
股票进行变现,根据持有人会议将本持股计划的闲置资金投资于保本型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11、决定本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上述事项外的特殊事项;
   12、代表本持股计划签署相关文件;
   13、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14、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持股计划(草案)及《管理办法》约定的其他应由
管理委员会履行的职责。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