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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邮储银行:2019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0-03-26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9 年,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行”)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境内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

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本行公司章程”)

等本行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勤勉履职、恪尽职守,认真出

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发挥作用,独立自主决策,

维护本行中小股东权益,促进本行改革发展。现将 2019 年独立

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0 年 3 月 25 日,本行董事会共有独立董事 5 名,独

立董事人数在董事会成员总数中的占比超过 1/3,符合本行公司

章程及相关监管要求。本行独立董事熟悉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相关

的法律法规,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关联

交易控制委员会等 3 个专门委员会均由独立董事担任主席。除获

得年度酬金外,本行独立董事在本行及本行子公司不拥有任何业

务或财务利益,也不担任本行的任何管理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

性的情况。本行已经收到每名独立董事就其独立性所作的年度确

认函,并对其独立性表示认同。
    截至 2020 年 3 月 25 日,本行独立董事为傅廷美先生、温铁

军先生、钟瑞明先生、胡湘先生、潘英丽女士。他们的主要工作

经历和在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情况如下:

    傅廷美,男,获英国伦敦大学哲学博士学位。2016 年 8 月

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百富勤融资有限公司董事,法国巴

黎百富勤融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香港特区政府中央政策组顾

问(兼职),北京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中粮包装控股

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等职务。现任国泰君安国际控股有限公

司、中粮肉食控股有限公司及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

董事。

    温铁军,男,获中国农业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2019 年 10

月起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助理

研究员、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

究会副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院长、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等。现任西南大学中国乡村

建设学院执行院长,福建农林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

国家环境咨询委员会委员,粮食安全专家委员会委员,以及商务

部、民政部、林业局、北京市、福建省等省部级顾问和政策咨询

专家。

    钟瑞明,男,获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香港会计

师公会资深会员,1998 年获任香港特区政府太平绅士,2000 年

获授香港特区政府金紫荆星章。2019 年 10 月起任本行独立非执
行董事。曾任香港城市大学校董会主席、世茂国际有限公司行政

总裁、香港房屋协会主席、香港特区行政会议成员、香港特区政

府土地基金信托行政总裁、玖龙纸业(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

行董事、恒基兆业地产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永道会计师事

务所高级审计主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

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等。现任中国联

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美丽华酒店企业有限公司、

旭日企业有限公司、中国海外宏洋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光大控股

有限公司、金茂酒店及金茂(中国)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

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海外(国际)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

事。

    胡湘,男,获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经济学硕士学位。2017

年 10 月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投资部委托投资处主任科员、境外投资部转持股票处副处长(主

持工作),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浙江大

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目前兼任沃德传动(天津)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智通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潘英丽,女,获华东师范大学世界经济博士学位。2019 年

12 月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华东师范大学副教授、教授、

博士生导师,上海市政府决策咨询特聘专家,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上海交通大学现代金融研究中心主

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上海世界经济学会副会长,上海市政府决策咨询研究基地潘英丽

工作室首席专家,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19 年,本行召开 1 次年度股东大会、1 次内资股类别股东

大会、1 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和 2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

35 项议案,听取了 3 项汇报;召开董事会 17 次,审议批准了 101

项议案,听取了 14 项汇报;召开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37 次。独

立董事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

下:

                                                     亲自出席次数/任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董事      股东   董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大会   会
                          战略规   关联交   审计委    风险管理   提名和薪   社会责任
                          划委员   易控制     员会    委员会     酬委员会   与消费者
                            会     委员会                                   权益保护
                                                                            委员会
现任董事
傅廷美     4/5    16/17     -       3/3       -         1/1        7/7         -
温铁军     0/0     2/2     0/0       -       0/0         -         0/0         -
钟瑞明     0/0     2/2      -       0/0      0/0         -          -          -
胡 湘      5/5    17/17    6/6       -       7/7         -          -         1/1
潘英丽     0/0     0/0      -       0/0      0/0         -         0/0         -
离任董事
马蔚华     1/5    16/17    5/6      3/3      6/7          -         -          -
毕仲华     3/5    13/17     -       3/3      7/7          -        7/7        6/6
甘培忠     4/5    13/15     -        -       7/7         5/7       7/7         -
注:
1.会议“亲自出席次数”包括现场出席和通过电话、视频参加会议。
2.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会议的董事,均已委托其他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行独立董事充分依托深厚的执业经验,发挥专业特长,积

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会前认真审阅会议

材料,积极参与会前沟通,主动向本行了解相关情况,会上积极

讨论,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就利润分配方案、优先股股息分配、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本

行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决议事项无异议。

     2019 年,独立董事在审议股东大会、董事会讨论事项上,

均立足本行整体利益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注重维护存款

人、中小股东利益。同时重点关注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和公允性、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等事项。独立董

事认真审阅了 2018 年度报告、中期报告、第一季度报告、第三

季度报告、社会责任报告、A 股招股说明书等,确保信息披露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
     (二)独立董事参加调研、座谈情况

     2019 年,本行独立董事除参加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各项

会议外,通过调研、座谈等多种形式,结合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

会职能,主动与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层、监管机构进行沟通,

深入了解本行经营情况,对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形成相关书

面报告,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马蔚华董事于 2019 年 7 月中旬赴四川成都深入分支机构,

调研风险内控情况及零售银行发展战略落地情况,督促指导分行
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做好零售银行战略落地。

    傅廷美董事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于 2019 年 8 月中旬赴江

西南昌开展全面风险管理主题调研,主要围绕自营加代理机构风

险管控、责任追究、信息科技风险等情况,梳理总结相关工作经

验,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分支机构和基层提出多项改进意见

和建议。

    温铁军董事于 2019 年 11 月中旬赴福建省分行调研信用卡、

三农金融等业务发展情况和风险管理情况,提出应将农业供给侧

改革与金融供给侧改革相结合,在支持国家战略落地的过程中寻

找业务发展机会的建议。

    (三)参加培训情况

    本行董事会注重董事持续专业发展,关注并积极组织董事参

加培训。2019 年,本行组织独立董事参加由监管机构、同业机

构、国际知名公司等举办的各类境内外培训,内容涉及宏观经济

形势、公司治理、风险管理、绿色金融发展、信息科技、反洗钱

与反恐怖融资等广泛领域。独立董事通过与监管机构、同业机构、

国际知名公司及知名专家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国内外经济金融

形势、最新的监管政策,进一步拓展了履职视野,提升了专业履

职能力。

  (四)本行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行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多方位支撑,包括组织参加董事会

会前沟通会、座谈会、培训,协助开展调研等,并及时提供履职
需要的信息。在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本行董事会、监事会、高

级管理层均给予大力支持,确保独立董事充分了解本行经营管理

情况,保证董事会科学决策。

    2019 年,本行组织召开了董事长与独立董事座谈会,就本

行战略发展定位、信息科技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等问题展开讨论

与研究。

    同时,本行不断完善信息报送系统,通过先进的电子会议系

统及时、准确报送各类经营信息,内容涵盖经营管理动态、财务

信息、风险信息、投资者关系、监管情况等,增进独立董事与高

级管理层的沟通,有效支撑独立董事履职。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重点关注关联交易管理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

情况、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和薪酬情况、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

报等问题,依法合规地对相关重点事项作出明确判断,独立、客

观地发表了意见并提出了建议。

    (一)关联交易情况

    独立董事高度重视关联交易管理工作,报告期内,本行独立

董事依据有关规定审议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等事项,完善关联交易

管理制度,持续关注全行关联交易及关联方管理的基本情况、制

度机制建设、系统建设、合规文化培育等重点工作,确保关联交

易依法合规、遵循商业原则开展。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本着公正、公平、客观的原则,对本行的对外

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本行开展的对外担保业务以开出

保函为主,是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本行日常经

营范围内的常规性银行业务之一。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

行开出保函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07.76 亿元。本行高度重视对

外担保业务的风险管理,对被担保对象的资信标准、担保业务的

操作流程和审批程序等均有严格规定,并据此开展相关业务。本

行独立董事认为,本行对担保业务的风险控制是有效的,不存在

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行募集资金按照招股说明书和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用途

使用,即用于充实本行资本金。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19 年,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推举代为履行本行行

长等职务人选的议案。同时,根据本行 2018 年经营业绩情况,

董事会及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了 2018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清算方案。

    独立董事对于本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薪酬事项均表示

同意。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没有须发布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19 年,独立董事与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切实履行

相关责任和义务。独立董事认为本行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

过程中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审

计工作。同意继续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行 2019 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本行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符合本行公司章程的

规定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清晰明确,决策程

序和机制完备,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同意。中小股东可充分表达意

见和诉求,其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及本行控股股东、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于本行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期间作出的承

诺均得到履行。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要求,结合 A 股上市进展

优化信息披露制度体系并严格落实,及时、完整地披露了年报、

半年报、季报及各项临时公告,持续加强自愿性披露,提高信息

披露透明度。本行独立董事积极履行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职

责,与外部审计师就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讨论。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19 年,本行董事会持续推进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和实施。

独立董事高度重视内部控制执行和评价工作,审核了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评价认为,本行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

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重要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

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十一)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按照本行公司章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独立董事工作

规则》等规定,按时参加董事会会议,审议了 2018 年度董事会

工作报告、中长期发展战略纲要(2019-2025)、固定资产投资

预算方案、延长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

方案有效期、发行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修订公司章程、

总行组织架构调整方案、提名董事候选人等 101 项议案,听取了

2018 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暨 2019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等 14 项汇报。

    战略规划委员会于 2019 年召开会议 6 次,审议了中长期发

展战略纲要(2019-2025)、固定资产投资预算方案、发行减记

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总行组织架构调整方案等 15 项议案。

战略规划委员会就发展战略、固定资产投资预算、重大投融资方

案、组织架构调整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于 2019 年召开会议 3 次审议了 2018 年

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确认最近三年关联交易情况、修订关联交

易管理办法、关联方情况报告等 8 项议案。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就审批重大关联交易、加强关联交易管理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了

意见和建议。

    审计委员会于 2019 年召开会议 7 次,审议了 2018 年度审计

工作报告暨 2019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财务报告外部审计管理办法等 26 项议案,

听取了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情况等 5 项汇报。审计委员会围绕内外

部审计工作、内部控制评价、内审体制机制建设等方面向董事会

提出了意见或建议。

    风险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召开会议 8 次,审议了 2019 年风

险管理策略与风险偏好方案、2019-2021 年三年资本滚动规划与

2019 年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内部控制基

本规定等 28 项议案,听取了 2018 年度反洗钱工作、洗钱和恐怖

融资风险自评估情况等 5 项汇报。风险管理委员会定期关注全行

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并就完善本行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提出了

意见和建议。

    提名和薪酬委员会于 2019 年召开会议 7 次,审议了关于董

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及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执行情况,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调整,2018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内审部门

负责人薪酬清算方案,董事会对董事履职评价办法,审核董事任

职资格和条件等 14 项议案。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对董事会的架构、

人数及组成及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执行情况,连任、新任董事

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清算方案,董事会
对董事履职评价办法等事项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了意见和
建议。

    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于 2019 年召开会议 6 次,

审议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2018 年度工作总结及 2019 年度工作

计划、2018 年社会责任(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2018 年度

绿色银行建设工作报告等 7 项议案,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

委员会对本行履行社会责任、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设绿

色银行工作进行了审议、监督、评价,向董事会提出了意见和建

议。
  (十二) 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本行独立董事对本行的整体发展战略及目标表示认同,建议

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要加强研究,把握经济金融发展趋势;持续

深化改革,积极推动转型发展;持续加大金融科技投入,加强科

技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企业文化建设力度。

    四、综合评价及建议

    2019 年,本行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本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有效提升了董事会

及各专门委员会科学决策水平,促进了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维护了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0 年,本行独立董事将

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依法、谨慎、认真、勤勉履行各项职责,

为本行做出更大的贡献。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傅廷美、温铁军、钟瑞明、胡湘、潘英丽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