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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平煤股份:关于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2018-07-05  

						证券代码:601666            证券简称:平煤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8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 年 7 月 16 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666        平煤股份          2018/7/11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54.27%股份的股东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 2018 年 7 月 2
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拟将享有的对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焦化公司(以下简称:焦化公司)、中
国平煤神马集团平顶山朝川焦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川焦化)、河南中鸿集
团煤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鸿煤化)的 1,270,031,631.06 元应收款项,转
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250,000,000.00 元,折价由本公司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焦化公司、朝川焦化、
中鸿煤化承担偿还重组债务及重组宽限补偿金的义务,由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其持有的焦化公司 100%股权提供质
押。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


   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8 年 7 月 16 日 9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民主路 2 号平安大厦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8 年 7 月 16 日
                  至 2018 年 7 月 1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2       关于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           √
       司转让应收账款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30 日、7 月 5 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相关公告及公司股东大会召开
   前披露的股东大会材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5 日




     报备文件

(一)关于增加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转让应收账款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