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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电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独立意见2019-03-15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独立意见



    作为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电力
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
司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就股份回购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1、公司对《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的预案》中回购股份的用途及相关主体增减持计划等内容的修订系根据
2019年1月11日实施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所作出,
相关修改内容符合该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
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
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
事会的召集、出席人数、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内容。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
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全部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自筹资金,回购价格合理公允。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
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
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有利于提升公司价值,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
(以下无正文,为《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