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中国电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8-29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 2019-054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于2019年8月2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2号海赋国际大
厦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
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独立董事徐冬根因工作原因不能出席会议,
委托独立董事栾军出席并代为表决。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晏志勇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审议
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
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详细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
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相
关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017年,财政部先后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
期会计》(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按照财政部通知要求,公司作为境
内上市企业应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3项新金融工具准则。董事会认为公司
本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规定对会计政策进
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无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通
知要求,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3项新金融工具准则。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要求,能够更加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同意公司本次相关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