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泰铝业: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2017-09-19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河南巩义
二○一七年九月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时 间:2017 年 9 月 26 日 9:30
地 点: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主 持 人:马廷义先生
出席人员:
1、截止 2017 年 9 月 19 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已登记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代理人不
必是公司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任的律师。
议 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现场参会股东、股东代表人数及其所持股份
数;
二、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三、审议会议议案: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非累积投票议案)
A 股股东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
1 √
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
2 √
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与提问;
五、议案表决;
六、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七、休会,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八、宣布总表决结果;
九、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6 日召开了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
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 2017 年 2 月 15 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
委员会审核通过,且现已取得中国证监会的发行批文,而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了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完成,公司拟将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延长一年至 2018 年 9 月 26 日。
除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延长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
容不变。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9 月 18 日
议案二: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6 日召开了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
案》,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 2017 年 2 月 15 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
委员会审核通过,且现已取得中国证监会的发行批文,而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了确保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延续性,现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将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一年至 2018 年 9 月 26 日。
除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
期外,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其他内容不
变。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