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泰铝业:章程修订说明2018-03-06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
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为切实保护公司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进
一步完善章程中 “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及“征集投票权最低持股比例限
制”相关条款。公司章程修改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 修改后《公司章程》
第七十八条 股东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
(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 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
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享有一票表决权。
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
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 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
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 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 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
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 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
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
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3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