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泰铝业: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7-10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 2019-058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9 日以电子
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19 年 7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方式进行,会议应参加董事 7 人,实参加
董事 7 人。董事马廷义先生因本次股权激励对象中存在其亲属(该等关联关系中
不存在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
女),化新民先生、刘杰先生为本次激励对象,前述董事为关联董事回避议案表
决。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马廷义先生主持,公司部分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9 年 6 月 10 日召开
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
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2019 年 7 月 9 日为首次授予的授予
日,向符合条件的 706 名激励对象授予 3,973.5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发布的
公告。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
权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9 年 6 月 10 日召开
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
划规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向符合条件的 1 名
激励对象刘杰先生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确定 2019 年 7 月 9 日为授予日,
向刘杰先生授予 39.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5.14 元/股。本次授予后公
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
股票剩余 156 万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发布的
公告。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权益的公告》;
(四)《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
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
(五)《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
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7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