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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明泰铝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16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修订后的会
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周正国




高   卫




宋夏云




                                                   2019 年 8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