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化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5-04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7-028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
称“会议”)于 2017 年 5 月 3 日在公司办公楼 412 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12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12 名(其中董事朱德权、
独立董事张焕平、张文雷、王莉、陈吕军因公务未能现场出席,故以通讯方式表决)。
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张忠正
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以记名投票
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先进能源和材料工程研究中心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北京工研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共同出资 3,000 万元设立滨华先进能
源和材料工程研究中心(北京)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为准),其中公司出
资 2,1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70%;北京工研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出资 900 万元,占
注册资本的 3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4 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合资设立先进能源和材料工程研究中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朱德权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发表了认可的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敏感)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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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公告附件:独立董事关于投资设立先进能源和材料工程研究中心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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