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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滨化股份: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2017-12-01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57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于江持有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14,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1.21%;财务总监孔祥金持有公司股份 1,491,7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截
至本公告日,于江持有公司股份 13,8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7%;孔祥金持有
公司股份 1,491,7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于江本次拟减持股份不超过 1,500,000 股,即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 0.13%,减持价格为 8 至 12 元/股;孔祥金本次拟减持股份不超过 65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5%,且当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上年末持股数量的 25%,
减持价格为 8 元/股以上。于江、孔祥金减持期间均为自 2017 年 8 月 10 日起 15 个交易
日后的 6 个月内(2017 年 9 月 1 日至 2018 年 2 月 28 日),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
发生派发红利、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于江于 2017 年 9 月 4 日至 10 月 26 日期间减持公司股份
5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减持价格区间为 8.54 至 9.45 元/股。本次减持后
于江持有公司股份 13,8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7%。截至本公告日,孔祥金在
其减持计划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于江、孔祥金的减持计划时间均已过
半。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
         姓名           身份          现持股数量(股)        现持股比例(%)             股份来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

                                                                                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于江     董事、副总经理         13,870,000                1.17
                                                                                方式取得的股份及二级市

                                                                                场集中竞价买入股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

                                                                                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孔祥金        财务总监            1,491,720                0.13
                                                                                方式取得的股份及二级市

                                                                                场集中竞价买入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     减持股份来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减持价格区间

  称             源

 于江      公司首次公    不    超   过   不超过公司    自 2017 年 8 月 10    集中竞价     8 至 12 元/股。若在减

           开发行前股    1,500,000       总股本的      日起 15 个交易日      交易、大宗   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

           份            股              0.13%         后的 6 个月内         交易等法     发生派发红利、转增股

                                                       (2017 年 9 月 1 日   律法规允     本等股本除权、除息事

                                                       至 2018 年 2 月 28    许的方式     项的,将根据股本变动

                                                       日)                               对减持数量、减持价格

                                                                                          进行相应调整。

孔祥金     公司首次公    不    超   过   不超过公司    自 2017 年 8 月 10    集中竞价     8 元/股以上。若在减

           开发行前股    650,000 股      总股本的      日起 15 个交易日      交易、大宗   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

           份及资本公                    0.05%,且当   后的 6 个月内         交易等法     发生派发红利、转增股

           积金转增股                    年减持数量    (2017 年 9 月 1 日   律法规允     本等股本除权、除息事

           本方式取得                    不超过其上    至 2018 年 2 月 28    许的方式     项的,将根据股本变动

           的股份                        年末持股数    日)                               对减持数量、减持价格

                                         量的 25%。                                       进行相应调整。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0 日披露的《滨化股份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
减持计划的公告》(临 2017-042)。

       三、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于江持有公司股份 14,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1%。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如下:
股东                                   减持比例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后持股   减持后持股比
          减持期间    减持数量(股)
名称                                    (%)        (元/股)     数量(股)     例(%)

        2017.09.04-
于江                    530,000         0.04        8.54 至 9.45   13,870,000      1.17
         2017.10.26

       截至本公告日,孔祥金在其减持计划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于江、孔祥金的减持计划时间均已过半。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于江、孔祥金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
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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