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作为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审慎、负 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关于 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独立董事津贴的调整是依据同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水平,并综合考虑了 公司规模、实际工作量及工作的复杂程度作出的,有利于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 极性,强化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意识,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我们同意本次独立董事津贴调整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吕军 杨 涛 张春洁 厉 辉 2018年4月13日